在老挝磨丁投资企业有好处吗?

试验区各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四个农场,关累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省、州驻腊单位:

《勐腊县、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勐腊县、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到勐腊县、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县区)经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云政发〔2016〕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双版纳州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云政发〔2013〕122号)文件,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勐腊县、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 

第二条  优惠政策适用的企业和项目:

(一)项目投资建设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拥有项目建设的投资、融资实力,能够保证项目建设在约定期达到投资建设规模并投产、运营、达效。

(二)项目投资建设方必须是在勐腊县、试验区或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参加当地社会统筹。

(三)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区总体规划、园区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能够保持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优惠政策第四章不适用矿产资源采选、粗加工类项目和房地产开发类项目。 

符合本优惠政策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在享受国家和云南省各类普惠政策以及享受云南省支持试验区、合作区专项优惠政策的同时,享受本优惠政策规定的优惠待遇,但同一性质的优惠待遇不能重复叠加享受。

第四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执行。

投资项目,县区有关部门要从项目签约、申报、核准(备案)、建设直至营运等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主动上门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在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招商引资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度和收费、执法公示制度,并成立招商引资协调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落实承诺的内容和事项。 

第五条  行政审批实行并联、集中审批。对于需要多部门审批的投资事项,由县区行政审批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审批、同步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第六条  行政审批手续逐步实行网上预审。投资者的申报材料可通过网络上传到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窗,根据审批人员意见将申报资料备齐后进行一次性受理。

第七条  投资者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县区受理机关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投资项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且属县区内办理的事项,由县区招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检事项必须当场办结。

第八条  营造良好的亲商、爱商、护商的环境和氛围,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县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进行检查,需报经县政府或试验区管委会批准,严禁擅自进入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只纠错、不罚款。

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对特定行业另有规定外,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除国家规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县区内的工商登记一律实行“先照后证”。县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西双版纳州内增设经营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同一地址可登记为2个以上企业的住所。 

第十条  投资者凡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的金融服务需求,县区内金融机构须积极、快捷、优质地为其提供金融服务。非常规的、较为重大的金融服务事项,如大额贷款或融资、建立新的或其他金融企业进入、建立发展基金等由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帮助协调。鼓励县区内金融机构对投资者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对提供较大信贷资金支持的县区内金融机构,由指定的相关部门提请政府协调。在财政存款和优质信贷项目推荐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一条  投资者在户籍、子女入托入学、职称评聘、医疗社保等方面享有与县区居民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  对来县区投资或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的外国人,可由公安机关按程序报批签发1—5年的有效居留许可证件。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其本人申请,经报批可给予永久性居留资格。对长住县区或需要多次往返的外国人,可按程序报批签发两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第十三条  实行招商引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企业,列为县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由县区领导联系;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县区主要领导直接联系。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确定优惠政策,并组织县区专门班子为其协调服务。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世界500强、500强企业在县区投资新办项目的。

(二)经营环保节能、清洁能源项目且一次性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第十六条  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获得工业用地的同时,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第十  投资者利用原依法获得的“四荒”地发展农、林、牧、水产养殖业,享受“四荒”地拍卖的优惠待遇。经有批准权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投资者可在依法获得的荒地内修建生产性用房。 

第十  投资者投资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周边土地的开发权。

第十  在县区工业园区内新建、扩建工业项目使用土地的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供地的除外。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该地块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为1年,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首次缴纳比例为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缴纳期限为1个月。缴清余款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县区工业园区内,鼓励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式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十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县区重点投资项目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为1年,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首次缴纳比例为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缴纳期限为1个月。缴清余款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县区内重大工业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和立项审批后可申请先行用地。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区内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容积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第二十  对县区重点口岸港口、物流项目建设用地,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使用的以外,其余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按出让地块所在地基准地价执行。

第二十  县区产业园区内的重大工业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

  对于县区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其他工业用地项目,在不低于国家统一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调低出让底价。

第二十  县(区)工业用地供应可灵活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直接出让四种方式。直接出让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定年限内可适当调整出让年限。

第二十   项目投资建设方对所取得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如因城市和园区规划调整而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须报经政府批准,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取出让金差价。

第二十  适用本优惠政策享受优惠待遇的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符合用地条件的,在审批权限内优先办理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县区林业部门牵头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并积极跟踪协助办理。

第二十  符合国家鼓励重点投资领域的项目以及经省级以上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在县(区)内投资1亿元以上新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水利、清洁能源、非政府投资收费道路、通讯、城镇配套工程、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工程)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十条  从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农业建设和农畜产品深加工,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投产后3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第三十  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公益性事业的,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用于改善企业的公共设施。

第三十  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项目,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

第三十  在县(区)内新建的连锁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等,投入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形成的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100%奖励给企业。投入在5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

第三十  享受土地使用优惠政策的酒店,自营业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营业期间,酒店排污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后,企业可申请排污治理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给予30%的优惠;城市卫生费按照收费标准优惠10%,用水价格按当年当地商业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为基础优惠15%执行。

第三十  支持发展总部经济,企业来我县(区)注册设立总部,5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5年后,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或公司,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

第三十  对以兼并、收购或其他方式参与我县破产、停产或长期亏损的国有或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安置原企业职工30人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注入资金(大、中企业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小型企业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由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

第三十  在县(区)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以租赁方式经营的,自经营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企业,用于改善企业的服务设施。 

第三十  非公有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在征收契税方面可按照先征后奖的政策给予优惠。

  对省级统筹推进的物流重点项目用电、用水价格按照普通工业价格执行。

十条  投资者办理县区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零收费(按规定要向国家和省、州缴纳的费用以及非行政服务收费除外)。涉及县的其它各种收费项目一律公布的最低标准收取。 

第四十  投资者投资购买停产、半停产、破产企业,免收房产交易服务费。

第四十  凡在我县(区)外已注册的企业自愿转移到我县(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免收企业变更登记费。 

第四十  本优惠政策以投资者严格履行投资合同为基础。县区各部门可根据本优惠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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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情缘,山水相连、源远流长。

有一份友谊,跨越时光、历久弥坚。

中国与老挝是山水相依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自古相亲相近。1961年4月25日,中国与老挝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2021年是中老建交60周年,也是中老友好年。

中老是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时光穿越一个甲子,中老两国风雨兼程、守望相助,两国人民同心同向,携手打造命运共同体。

云南省是中国唯一与老挝接壤的省份,兄弟般的中老友谊在滇老之间更加具体,也格外深厚。建交60年来,云南积极发挥在中老合作中的特殊和关键作用,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月的云南,春山如笑。2021年3月,老挝驻华大使坎葆·恩塔万一行来到云南访问,与云南各方就深化老滇各领域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志同气和、常来常往,从高层会面的现场到友好村寨热闹的歌舞,云南与老挝的互信书写在双方交流的各个层级。

高层交往引领方向。滇老高层之间的往来互动就像走亲戚一样频繁亲切,双方以灵活多样的方式会面交流、共同出席活动,不断加强沟通、增进共识,推动滇老友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交流机制搭建平台。2020年12月29日,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一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100余名与会代表围绕“携手同行,共推后疫情时代滇老合作”的主题深入沟通。从2004年10月在老挝琅勃拉邦召开第一次合作工作组会议至今,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机制已成为推动中老友好交流的重要平台。

友好城市走向深入。在滇老之间,友好的脉络不断延伸:昆明市与老挝万象市成为友好城市、玉溪市与老挝占巴塞省建立友好市省、景洪市与老挝琅勃拉邦市缔结友好城市、勐腊县勐捧镇曼回庄村委会国防村小组与老挝勐新县巴铺村结为友好村寨……

当友好交织成网,总能在点滴间找到亲人般的温暖。

3月的中老边境,老挝琅南塔省勐新县巴铺村的村民代表在老挝驻华大使坎葆·恩塔万的见证下,身着节日的盛装接收了中方捐赠的电脑、太阳能灯、课桌椅和劳动工具等物资。勐腊县勐捧镇曼回庄村委会国防村小组与老挝巴铺村紧紧相连、村民血脉相通,自古就是名副其实的“一家人”,而友好村寨的建设更让双方“亲上加亲”。

坎葆·恩塔万在现场动情地说,两国基层民众之间最真挚、淳朴和亲如一家的感情,真正体现了“国之交在于民相亲”的深刻内涵,体现了“老中命运共同体”深厚的民意基础。

老挝到底有多远?从云南昆明到老挝首都万象只有1600多公里。

然而,这绝对不是一段轻松的旅程。曾经,旅行者需要穿越高山深谷、密林大河,与野象同行、与自然搏斗……耗时长久、颠簸难耐的道路是许多人终生难忘的记忆,也成为滇老合作的巨大阻碍。

当中老迎来建交60周年的重要时刻,一条条坦途,正在铺就。

4月18日上午,随着最后一根轨枕脱模入库,中铁十五局集团磨万铁路构件厂历经567天昼夜施工,圆满完成中老铁路老挝段轨枕预制任务。经过近5年的建设,中老两国人民翘首以盼的中老铁路建设已经进入冲刺阶段。

滇老共同投资建设的老挝万象至万荣段高速公路去年12月建成通车,结束了老挝不通高速公路的历史。许多老挝人赶在通车的前几天驾车尝试,通达的道路将为老挝经济社会发展、中老交流提供助力。

与此同时,云南企业参与建设的老挝磨丁—万象高速公路、老挝磨丁—会晒高速公路等项目正一步步从图纸走进现实。一条条合作之路、富裕之路,将进一步拉近云南与老挝的距离,也将给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带来更多可能性。

不止是道路,中老边境口岸设施服务不断改善,货物出入越来越便捷;老挝国家输电网、中老500千伏电力联网等能源合作项目,为老挝成为“东南亚蓄电池”的目标搭建能源通道;航运条件不断改善,湄公河“黄金水道”焕发生机……

加速“一带一路”建设与老挝从“陆锁国”到“陆联国”转变之梦的对接,互联互通是一切的基础。未来,当中老两国青年踏上中老铁路的列车,从万象到昆明,他们可以夕发朝至。坐在平稳、清爽的车厢中,他们也许会想起曾经在雨林里穿行的前辈。滇老合作滚滚向前,天堑终成通途。

今年2月3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举行第一批联动创新区授牌仪式,5个第一批联动创新区中就包括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联动,将放大自贸试验区政策效应,为中老产业合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近年来,滇老经贸合作更趋密切,为中老关系注入强劲动力。

贸易投资稳健发展。滇老贸易抵抗住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今年一季度,云南对老挝进出口19.6亿元,同比增长80%。截至今年3月,云南在老挝共设立280家企业;10余家老挝企业也来到云南,共享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发展机会。

合作平台生机勃发。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今年2月,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签约入驻企业已有90家,成为了老挝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到2021年2月,老挝磨丁经济专区已签约入园企业394家,曾经的边境小镇成为了开放热土……

滇老互利合作中还有更多普通人的故事。老挝小伙闻鹏宇在昆明做起了电商快递,希望日后将中国经验带回家乡。老挝云南商会去年正式成立,在老挝打拼多年的云南企业家们,瞄准了中老铁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新契机……

中老经贸合作的参与者们对未来充满信心:“我们要拓展、创新滇老贸易,增进滇老友好。”

2020年3月24日,老挝首次检测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老挝朋友需要我们!”5天后的3月29日,由云南省派出的中国赴老挝抗疫医疗专家组驰援老挝,分享救治流程和防护经验。2020年11月,云南省专家组赴老实施中国援建老挝万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患难见真情。当我们需要帮助时,云南朋友就在我们身边。”老挝民众发出真诚感慨。

护卫生命的战斗中,牢不可破的命运共同体愈益坚韧。在《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里,“云南”二字多次被提及。滇老同呼吸共命运的情谊历经淬炼,成为睦邻友好、守望相助的典范。

设立农业合作机制、农业科技示范园,让农户对摆脱贫困的美好生活充满信心;推动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境森林火灾联防合作,让野象实现跨境“自由行”;滇老医疗卫生服务、传染病联防联控等持续开展,“光明行”等医疗服务活动走进老挝,让守望相助、共克时艰成为滇老友谊的真实写照……

更令人欣喜的是,滇老友好的种子,也在年轻一代心里生根发芽——

边境线上的国门小学,小小留学生们成为传递友谊的小使者;老挝万象中学、老挝寮都公学的青少年,通过校际合作平台,与云南的中学生们共同畅想未来;数千名老挝学子来到云南高校追梦,老挝留学云南归国同学会聚集了一大批曾留学云南的老挝各行业青年才俊,为老中合作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中老理想信念相通、社会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前途命运相关。”这是《行动计划》中的一句话。对于这句话,老挝驻昆明总领事玛尼拉·宋班迪有着特别的感受。

玛尼拉·宋班迪是《行动计划》老方的主要执笔人之一。她说,亲眼看到书写在文本中的蓝图通过老滇精诚合作一点点变成现实,感到无比振奋。

命运与共,是滇老人民的真情实感,更是迈向未来的动力源泉。

60年一甲子,寓意着周而复始、万象更新。

怀着真诚的心意、坚定的决心、共同的愿望,滇老友好定将开辟新的篇章,为中老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值此老中建交60周年暨2021老中友好年之际,我非常自豪地代表老挝政府、人民,高度赞扬60年来老中传统合作关系取得持续发展。老中双方高层一直以来保持经常性交流,在“四好”方针的基础上,2009年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9年进一步提升为老中命运共同体,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共同签订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构建老中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为未来老中关系持续开花结果奠定了基础。

我们老挝党、政府和人民历来都非常重视与中国党、政府和兄弟人民的关系,一直以来双方守望相助。在此,我代表老挝党、政府和人民对中国党、政府和兄弟人民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给予老挝人民的宝贵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这光辉的时刻,我祝愿所有奋斗在一线的老中人民:身体健康,幸福安康,事业有成。祝愿老中传统友谊和在“四好”方针基础上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长期稳固,祝愿老中命运共同体万古长存。

——老挝外交部部长沙伦赛·贡玛西

今年是中老建交60周年。60年来,中老关系经受住了国际风云变幻考验,历久弥坚。面对去年以来的严峻新冠肺炎疫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老挝最高领导人多次通话并互致信函,为新形势下的中老关系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注入强劲动力。

今年对中老两国各自发展和双边关系都有特殊重要意义。我们愿以此为契机,紧扣落实两党总书记签署的《行动计划》,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双方要“共同探索”,打造新型社会主义国家间关系,携手发展具有各自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我们愿同老方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共同把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好,把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把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好。

双方要“共同奋斗”。中老两党作为执政党,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我们愿同老方在这个奋斗进程中,不仅互学互鉴而且互帮互助。

双方要“共同发展”。我们愿同老方持续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陆锁国变陆联国”战略全面对接,加快建设中老经济走廊,使中老命运共同体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中国驻老挝大使 姜再冬

今年,两国将共同庆祝建交60周年,珍惜双方的重大成就,继续大力支持、加强和深化在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等诸多领域的合作,以造福我们的人民,并为本土和世界的繁荣与发展作出贡献。

从建交升级为带有“四好”精神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再到共建老中命运共同体,老中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成为老中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机制。计划于今年年底通车的老中铁路项目,是老挝和中国之间的一个象征性项目。该项目将极大地促进老挝的国家发展,与老挝致力于“变陆锁国为陆联国”的战略高度契合。

老挝与中国不仅有着良好的双边关系与合作,双方也很重视在多边领域的合作。2020年8月,老挝和中国共同主持的第三次湄公河—澜沧江领导人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成功举办,并发布《万象宣言》。

老挝已被指定为第18届东盟(CAEXPO)的荣誉国,我们非常重视通过包括东盟等在内的现有的机制,促进公共卫生合作和商业交流,从而推动新冠肺炎疫情后期的经济合作。这些努力,正在把两国领导人商定的合作框架变成现实。

——老挝驻华大使 坎葆·恩塔万

一直以来,老中持续推进新闻文化旅游合作,成果丰硕。特别是老中两国政府将2019年定为老中旅游年后,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与中国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举办了很多活动。尽管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老挝与中国的旅游合作仍然通过线上的方式举行。老挝旅游部门制定了2020年—2025年和2025年—2030年沿老中经济带旅游发展规划,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落实各个项目。

中老铁路将于今年年底通车,这对老中旅游行业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目前老挝政府正在加快制定老中铁路沿线旅游开发计划,通过把沿线的农业生产、自然风光、人文风俗与旅游业相结合,让铁路沿线的人们共享旅游业带来的红利。

新闻媒体交流合作,同样是促进老中民心相通的窗口。双方要继续做好老中铁路、“一带一路”倡议合作项目、抗疫合作及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同时,双方将积极落实《构建老中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深化老中人文交流与合作;深化老中在新闻、出版、电影领域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旅游合作,不断提升旅游便利化水平,夯实老中命运共同体民意基础。

——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副部长 温团·考潘

我们很自豪地看到,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老中共同努力,推动了两国源远流长的传统友谊全面发展。

一直以来,在老中各届领导人的坚强带领下,老中两国的友谊历久弥新、不断向前推进。特别是2019年老中两党签署《构建老中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来,两国的关系得到进一步增进。

在两国领导人竭诚推动下,老中双方在经济、贸易、科技方面的实质性合作不断开花结果,一大批老中合作项目取得重大进展:老中铁路、万磨高速公路、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磨丁经济特区、对华出口牛肉项目等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这些合作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我坚信,我们两国的友谊一定会继往开来,不断向前迈进。老中双方将继续推动两国的合作不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两国人民谋求更多的福祉。祝愿老中友谊万古长青。

——老中合作委员会副主席肯通·西苏翁

中国与老挝在命运共同体建设中合作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中国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典范。

中老有着合作的区位优势。中老铁路即将开通,交通设施不断完善,使老挝的区位优势不断彰显,在老挝实现“陆锁国变陆联国”过程中意义重大,对中国—东盟实施互联互通和东盟自身发展实施互联互通作用积极,并便于中老双方发展各领域的合作。

中老有着合作的制度基础。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双方理念相同,都在致力于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相互交流治国理政经验,使得合作不断推向全面深入。

中老经贸互补性强。在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中,中国与老挝合作密切、活跃,是两国领导人引领、政府积极行动、企业看好商机的结果。

中老是澜湄合作的重要伙伴。澜湄合作是中国与东盟重要的次区域合作。在澜湄合作框架内,中老两国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合作成果,并为进一步合作构建了有利条件。

值此2021年中老建交60周年之际,相信在两国的共同努力下,中老友好关系和合作将开启新篇章。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执行理事长 许宁宁

2021年是中国与老挝建交60周年。在60年的交往中,令人难忘的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中老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积极成效,为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注入了新的动力。

中国与老挝于2006年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卫生部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之后在2013年和2017年分别续签,合作主题包括传染病防控、人力资源和技术培训、卫生体系改革等内容,其中传染病防控主要关注艾滋病、登革热、疟疾和鼠疫等疾病。云南是中国唯一与老挝接壤的省份,自2014年始,在中国—东盟卫生合作机制及国家卫健委支持下,云南与老挝北部5省(琅南塔、波乔、丰沙里、琅勃拉邦、乌多姆赛)建立了中老跨境医疗卫生服务合作。此外,中国援助老挝最大的玛霍索医院将于今年交付使用。

病毒没有国界,疫情是人类共同的敌人。中老携手抗疫,为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入了新的活力,丰富了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和实践。中老始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树立起国际抗疫合作的新典范。

老挝研究所副所长 孔志坚

《占芭》杂志供稿//故事

传承友谊,为两国人民谋福祉

中老建交60年来,双方关系一直稳固向好,这与历届两党两国领导人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双方关系密不可分。宋沙瓦·凌沙瓦作为前老挝革命党中央政治委员、前政府副总理、前老中合作委员会主席,为推动中老关系不断向前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中老建交60周年之际,《占芭》杂志专访了宋沙瓦·凌沙瓦先生。

 “我参与了很多老中合作的项目。”宋沙瓦·凌沙瓦回忆说。2004年,老挝主办第10次东盟领导人会议,他促成引进中国云南建投集团承建参会人员将入住的东昌大酒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工程竣工交付,并且质量非常好,而在这之前大家都认为这样的工期几乎不可能完成。“云南建投是中国国企,我相信中国的国有企业实力,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

2006年,宋沙瓦·凌沙瓦负责2009年在老挝举办的第25届东南亚运动会事宜,当时老挝首都万象没有一个符合国际体育竞赛标准的体育馆,他引进中国公司建设老挝国家体育馆。为了解决无建设资金的难题,中国金融专家建议,老挝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方式,通过银行贷款资金修建体育馆,承建工程的中国企业则可以在租赁土地上发展经济,到期将土地归还老挝。这个创新思路,让宋沙瓦·凌沙瓦觉得很受益。

老中两国人民共同期待的老中铁路,也让宋沙瓦·凌沙瓦很挂心。“2010年,我作为老中合作委员会主席,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商老挝修建铁路的可行性。”自那以后,他一直为项目奔走。“让我欣慰的是,今年年底铁路就要通车了,当年的梦想即将成为现实。”宋沙瓦·凌沙瓦说,老中之间的合作很多,而这些是自己亲身经历中最难以忘怀的几件事。

在宋沙瓦·凌沙瓦看来,老中两国的关系具有稳固的基础,将来要继续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得越来越好。他认为老挝可以针对中国人口众多,对生态产品、旅游产品需求大等特点,“利用老挝在农业方面的优势,制定好的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同时,大力培养人才,提升老挝旅游业的服务质量。”

云南是中国唯一与老挝接壤的省份,一直以来老中两国都把老北合作机制作为重要的经济合作机制。“老挝北部省份与云南省的合作基础广泛,为了双方的共同发展,云南应该进一步加强与老挝北部省份的合作,建议中国政府在滇老合作方面给予云南省一些特别的政策。”宋沙瓦·凌沙瓦说。

在老中建交60周年之际,宋沙瓦·凌沙瓦希望老中两党两国人民群众继续维持稳固好老中两国传统友谊,并将双方合作成果不断深化,为两国谋繁荣、为两国人民谋幸福。

《占芭》杂志供稿//故事

在老挝种出高产高质中国玉米

一个装载几十个品种的“玉米塔”,一张为加班而准备的折叠床,一排获奖证书……这是云南省著名玉米专家、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研究员番兴明的办公室。

2010年以来,他和团队培育的热带亚热带优质高产玉米在老挝全国范围内种植上万亩,解决了老挝玉米产量低、杂交种覆盖率小等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当地减贫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并因此荣获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杰出贡献奖。

滇老玉米合作始于2007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承担了在老挝开展玉米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

 “老挝对玉米种植很重视,但当地旱地多,栽培密度小,科研能力弱。玉米种子主要依靠从泰国、越南进口,亩产仅有100公斤左右。”10多年里,除了去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每年4月播种季以及9月丰收季,番兴明和团队成员都会前往乌都姆赛省和琅南塔省示范园,为一年的农耕开个好头、收个好尾。在老挝国家农林科学院的全力支持以及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的通力合作下,番兴明带领团队针对当地消费侧的需求实际,引种了7个杂交玉米新品种,并根据当地水土情况及品种特性,对不同品种在不同的季节采用不同的栽培方式和栽培密度进行规范化栽培,提高了复种指数和单位面积产量。“这些新品种抗病性强、产量高,很适宜在老挝生长。”番兴明说,以杂交玉米云瑞10号为例,平均亩产达到505.5公斤。

能吃苦、能钻研、能创新,让番兴明带领的科研团队赢得了当地同行和老百姓的信任。如今,老挝的玉米种植者亲切地称呼他为“BigFan”(老番)。“BigFan,自从接受你们的培训后,我们从‘靠天吃饭’的原始种植转变为科学、高效、高品质种植,感谢你们带来优质的种质资源。”

从乌都姆赛省到琅南塔省再到琅勃拉邦省,中老农业科技示范园面积增至100多亩,累计带动老挝全国杂交玉米种植上万亩。在示范园区平台的基础上,云南分别与丰沙里省、琅南塔省签署农业合作协议,建立定期互访机制;与川圹省、琅勃拉邦省、华潘省、三耶武里省建立农业合作沟通机制。2011年5月,与丰沙里省共同建立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建立农作物试验示范基地。2017年9月,在琅南塔省建立农作物联合育种中心、热带亚热带杂交玉米工程研究中心、低纬高原杂交玉米产业化工程研究中心。

老挝琅南塔省农林厅种植科科长玛尼自2015年参与示范园项目后,多次到中国云南、湖南交流学习。玛尼认为,老中农业科技合作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当地的老百姓。“与中国科学家试验推出的玉米产量高、颗粒饱满,我们向村民们普及种植时,他们非常高兴。”

《占芭》杂志供稿//故事

84载培养知华友华优秀人才

1937年,中国全面抗战爆发,激起了老挝华侨华人的爱国热情,当地华侨华人领袖决定在万象创办一所新式华校——寮都公学。84年过去,现在的寮都公学已发展成为集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及高中部的综合学校,实行以中文教学为主、中老双语教学并进的教学模式。

“目前,学校在校学生3106人,教职员工206人,其中中文老师49人、老文老师75人、中国外派教师12人。中文教学是学校的优势,老文成绩也在老挝各所学校名列前茅。”老挝华文教育联合会会长、万象寮都公学董事长林俊雄向记者介绍,学校的中文教学跟中国国内一样,使用的是中国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老文教学跟老挝政府教育部的教学一致,使用的是老挝教育部出版的教材。“所以,学校的毕业生都会有两张毕业证书,一张老文的、一张中文的。”

建校至今84年,学校基础建设和教学管理也日趋完善。在林俊雄看来,今天的成就,离不开老中两国政府和一代代华侨华人的支持与帮助。

1995年,学校到中国云南购买教材。云南新华书店了解情况后,免费提供书籍。后来,校方和新华书店在校门口合建了一家书店,书店盈余全部留给学校作为发展资金。

中国外派教师同样是该校的一个特点,他们不仅播撒知识的种子,还播撒中老友谊的种子。2012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外派老师黄文琪荣获万象寮都公学“突出贡献奖”,这是寮都公学建校以来首次授予该奖。

在林俊雄心中,最难忘的时刻是5年前:2016年9月9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访学校的情景。“校园内气氛非常热烈,李克强总理祝学校越办越好,希望同学们将来成为国家发展的栋梁,做中老友好的接班人。”林俊雄说,当时李克强总理还代表中国政府捐赠了一批教学用品,“李克强总理的到访,让我们倍感荣幸,更坚定了把学校创办成当地名校的信心。”

 “随着老中合作不断深化,‘汉语热’在老挝兴起。目前,我校的学生80%都是老挝籍,他们热爱中文,喜欢讲普通话。每年由学校推荐到中国留学的校内校外学生100多人。”林俊雄说,寮都公学已经与中国华侨大学合作办大学预科班,帮助更多老挝优秀青年留学中国。“我们正在商讨与云南大学合作创办寮都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让老挝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国国情,为老挝培养更多专业技术型人才,不断巩固和促进老中友谊长久友好发展。”林俊雄说。

《占芭》杂志供稿//故事

跨境医疗合作,老北人民受益

2019年7月的一个夜晚,老挝琅南塔省医院检验科医生坡坎·罗昆带着因车祸脑外伤的3岁女儿,通过医疗“绿色通道”通关后,来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就诊。他表示,一方面是相信该医院的医疗水平,另一面是因为从琅南塔省到老挝首都万象的医院需要8小时车程,而走“绿色通道”到西双版纳仅需2个多小时。经过该医院医生的及时救治,孩子康复出院。
因为地缘相近、民心相亲,一直以来,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都是老挝北部患者出国看病的首选。2014年,在国家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下,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正式开始为老挝培训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医疗培训,首先要解决沟通问题。我们派出人员到琅南塔省医院接受老挝语培训,老挝医护人员来到医院后,我们也对他们进行汉语基础培训。”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舒云说。
解决了沟通问题,培训很快就见到效果。2019年7月来进行针灸适宜技术培训的翁翩·萍帕迪,3个月后就已经可以在老挝万象康复医疗中心刚开设的针灸科独立开展工作了。
“除了医院间的合作外,跨境医疗合作项目还得到了昆明理工大学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力支持。”舒云介绍,2015年,西双版纳州医院和昆明理工大学合办的老挝临床医学留学生班正式开班。学生在校完成理论学习后,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实习。
周美花是2015级留学班里的一名老挝学生。2020年8月,她顺利完成学业,成为了乌多姆赛省医院里的一名医生。回忆起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学习的日子,她对医院理论实践的学习模式印象深刻:“我们在医院学习期间,早上学习临床理论课程,下午就到病房见习相关病例,学习效果非常好。”
2015年7月,中老双方在通关便利化上达成一致,开通医疗“绿色通道”。来自老挝的患者在任何时候均可顺利通关,极大地缩短了就诊时间。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还借助现代信息化平台与老挝多家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专家预约、远程检查预约等医疗合作,与琅南塔省医院、乌多姆赛省医院和波乔省医院建立远程心电诊断平台。截至目前,医院已为60余例通过“绿色通道”转诊的老挝患者提供了便利。对老方累计开展远程会诊8例,开展远程心电诊断2880例。

《占芭》杂志供稿//故事

守护“黄金水道”繁荣平安

一艘巡逻执法艇平稳航行在湄公河的江面上,一位身材高瘦、皮肤黝黑的中年人一边注视着河面,一边娴熟地切换着中老缅泰四国语言,与过往的商船保持沟通交流。他就是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53102艇操舵民警谭建华,也是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的参与者。


20年前,湄公河航运正式开通,在中国长江上跑货运的舵工谭建华来到云南,从一名水手做起,并在2004年成为湄公河上的一名船长。2011年,湄公河联合执法队伍建立,招聘执法艇操舵人员。“联合巡逻执法是为了守护湄公河,我想贡献一份力量。”当时,35岁的谭建华凭着过硬的操舵技术和熟悉湄公河航道水文情况的优势,成为联合巡逻执法队的一名“新兵”。

2011年12月,谭建华参加第一次巡航。当联合巡逻执法编队航行至老缅界河青苔滩水域,他看到两名老挝村民站在岸边,手里举着一张牛皮纸,向执法艇招手。船开到近处谭建华才看清,上面用中老文写着“兄弟”两个字。这一幕让谭建华眼睛湿润。“10年了,那两个字一直在我心里。湄公河航道安全,是沿岸各国百姓共同的愿望。”

截至2021年2月26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已开展了102次,谭建华参加了近百次。缅甸梭累码头、老挝孟莫联络点……每一次,他都在驾驶台前,穿过一个个熟悉的地点。“在历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中,我见证了湄公河两岸安全形势持续得到改善,每一次通过国门、界碑,看到沿江军警向联合巡逻执法编队敬礼,沿江老百姓向执法队员招手致意,甚至在昔日非常危险的区域也能看到滩涂上嬉戏的孩童。”谭建华说,这样的场景让人感到温暖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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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是中南半岛北部唯一的内陆国家,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界越南,西北达缅甸,西南毗邻泰国。老挝矿产资源丰富,属中国三江成矿带延伸部分,金、银、铜、铁、钾盐、铝土、铅、锌等矿藏储量可观;水电资源充沛,湄公河水能蕴藏量60%以上在老挝境内,全国200公里以上河流20余条,有60多个水能丰富的水电站建站点;土地资源丰厚,日照时间长,雨水充足,农业开发条件较好。近年来,在老挝党的九大方针政策的引导下,老挝政治保持稳定,经济快速发展。

中老两国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自古以来和睦相处。进人21世纪以来,两国关系在“长期稳定、睦邻友好、彼此信赖、全面合作”的方针指导下一直保持着健康稳定的发展。2009年9月,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老关系进入加速发展新时期,双方在经贸、政治、人文、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不断深化,是名副其实的“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近年来,随着两国经济快速发展,中老经贸合作成绩显著,中资企业对老挝投资迈出可喜步伐,一批有实力的中资企业进人老挝市场,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投资方式呈现多样化。

老挝虽属世界上经济最不发达国家之一,但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很大。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将有助于老挝实现从“陆锁国”转为“陆联国”战略,对老挝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老挝政府制定了2020年摆脱最不发达国家行列的战略规划,并为进一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打好必要的物质和技术基础。要实现上述目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要,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

目前,老挝的陆路、水路、航空和铁路等基础设施都极为落后,亟待解决。受中国“互联互通”提议启发,老挝提出变“陆锁国”为“陆联国”的战略设想,随着老中铁路筹备工作和“一带一路”不断推进,老挝已将这一设想上升为国家战略,将内陆国家的劣势转变为地理位置优势,让交通不便的老挝通过互联互通成为连接周边国家的枢纽,特别是成为中国与东盟地区互联互通的一个重要节点。

老中铁路建设项目是老挝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陆联国’战略的最重要一环。中老铁路是规划中的泛亚铁路中线的一部分,在老挝境内从中老边境的磨憨至万象全长418公里,并从万象跨越湄公河连接至泰国首都曼谷。

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将推动相关国家经济融合发展。老挝与中国接壤,中国通过老挝与东盟国家联通,这一战略既利于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交流,也利于老挝吸引更多投资和游客。

一、老挝的投资法律体系

《投资促进法》,2010年3月老挝国家主席签署第75号主席令,正式颁布实施老挝新版《投资促进法》。新版《投资促进法》由原来的《国内投资促进管理法》和《外国投资股促进管理法》合并而成,并对其中8处作了修订和完善,如:投资方式、投资类型、审批程序、一站式投资服务、投资指导目录、优惠政策、专门经济区开发投资以及中央与地方管理职能划分等内容。

《民法》规定了老挝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为私有财产提供保护。

《企业法》规定了企业成立、组织、运作、解散、转让和变更,划分企业类型,规范企业章程。

《矿产法》(1997年5月实施,后进行修订)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和开发、环境保护、矿山经营者权益和当地居民权益和保护等做出的规定。

(二)中老投资贸易协定

1.中国与老挝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国与老挝于1988年12月签署了《中老贸易协定》、《中老边境贸易的换文》。

2.中国与老挝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中国与老挝于1999年1月签署了《中老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3.中国与老挝签署的其他协定

中国与老挝还签署了《中老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3年1月)、《中老汽车运输协定》(1993年12月)、《中老澜沧江一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1994年11月)、《中老旅游合作协定》(1996年10月)、《中老关于成立两国经贸技术合作委员会协定》(1997年5月)、《中国、老挝、緬甸和泰国四国澜沧江一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2000年4月)等协定,在投资、旅游、运输等方面规定了相关保护政策。

中国与老挝签署了《中老领事条约》(1989年10月)、《中老民事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99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2002年2月)等协定,在司法方面规定了相关保护政策。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召开的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老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二、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

工贸部、计划投资部、政府办公厅分别对老挝投资的一般投资、特许经营投资和经济特区投资负责。

除危及国家稳定,严重影响环境、人民身体健康和民族文化的行业和领域外,老挝政府鼓励外国公司及个人对各行业各领域投资。

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协议联合经营”、与老挝投资者成立“混合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等3种方式到老挝投资。

“协议联合经营”是指老挝投资法人与外方在不成立新法人的基础上联合经营。

“混合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和老挝投资者依照老挝法律成立、注册并共同经营、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外国投资者所持股份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

“外国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独立在老挝成立的企业,形式可以是新法人或者分公司。

矿产、水电行业为外资在老挝主要投资领域。资金来源地主要为周边国家。中国、越南、泰国分别为老挝前三大投资国。

老挝对外国投资给予税收、制度、措施、提供信息服务及便利方面的优惠政策。

【老挝鼓励外国投资的行业】

② 农林、农林加工和手工业;

③ 加工、使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研究科学和发展、生态环境和生物保护;

④ 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者素质提髙、医疗保健;

⑥ 重要工业用原料及设备生产;

①进口用于在老挝国内销售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可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即:进口经有关部门证明并批准的原材料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营业税;进口老挝国内有但数量不足的半成品5年内可按最高正常税率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营业税;进口经有关部门证明并批准的老挝国内有但数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的配件可按照东盟统一关税目录中的税率征收配件关税及消费税。

②进口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在加工后销往国外的,可免征进口和出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③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批准进口的设备、机器配件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④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或相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老挝国内没有或有但不达标的固定资产可免征第一次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⑤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或相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车辆(如载重车、推土机、货车、35座以上客车及某些专业车辆等)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老挝吸引外资较多的省(市)有万象市、万象省、甘蒙省、沙湾拿吉省等,琅勃拉邦省、乌多姆赛省、华潘省、波利坎赛省、沙拉湾省、阿速坡省、占巴色省等也有较大潜力吸引外资,主要引资行业有农业、农产品加工、贸易、能源、矿产、旅游业等。

老挝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投资优惠政策:①一类地区,指没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髙原和平原,免征7年利润税,7年后按10%征收利润税。②二类地区,指有部分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5年利润税,之后3年按7.5%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15%征收利润税。③三类地区,指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2年利润税,之后2年按10%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20%征收利润税。免征利润税时间按企业开始投资经营之日起算;如果是林木种植项目,从企业获得利润之曰起算。

此外,企业还可以获得如下4项优惠:①在免征或减征利润税期间,企业还可以获得免征最低税的优惠;②利润用于拓展获批业务者,将获得免征年度利润税;③对直接用于生产车辆配件、设备,老挝国内没有或不足的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的半成品等进口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赋税;④出口产品免征关税。

对用来进口替代的加工或组装的进口原料及半成品可以获得减征关税和赋税的优惠;经济特区、工业区、边境贸易区以及某些特殊经济区等按照各区的专门法律法规执行。

(4)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2011年底,老挝政府颁布《2011年至2020年在老挝开发经济特区和专业经济区战略规划》,规划到2015年建立14个经济特区和专业经济区。目前,老挝批准设立了10个经济开发区,占地13564公顷,其中有2个经济特区及8个专业经济区,即:沙湾-色诺经济特区、金三角经济特区、磨丁丽城专业经济区、万象嫩通工业贸易园、赛色塔综合开发区、东坡西专业经济区、万象隆天专业经济区、普乔专业经济区、塔銮湖专业经济区、他曲专业经济区等。

老挝《投资促进法》规定,经济特区及专业经济区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99年,如对老挝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在获得老挝政府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经营期限。

老挝开展BOT的行业主要有水电、矿产、地产等,特许经营年限水电行业一般为25年,矿产业为30年。在老挝开展BOT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中国、越南、泰国。中资企业在老挝建成的以BOT形式开发的水电站有南立1-2水电站和南俄5水电站。

老挝贸易主管部门为老挝工业与贸易部(下设省市工业与贸易厅、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订、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发展与各国、地区及世界的经济贸易联系与合作,管麵出口、边贸及过境贸易,管理市场、商品及价格,对商会或经济咨询机构进行指导以及企业与产品原产地证明管理等。

老挝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投资促进管理法》、《关税法》、《企业法》、《进出口管理令》、《进口关税统一与税率制度商品目录条例》等。

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老挝所有经济实体享有经营对外经济贸易的同等权利,除少数商品受禁止和许可证限制外,其余商品均可进出口。

枪支、弹药、战争用武器及车辆;鸦片、大麻;危险性杀虫剂;不良性游戏;淫秽刊物等5类商品禁止进口。

枪支、弹药、战争用武器及车辆;鸦片、大麻;法律禁止出口的动物及其制品;原木、锯材、自然林出产的沉香木;自然采摘的石斛花和龙血树;藤条;硝石;古董、佛像、古代圣物等9类商品禁止出口。

(3)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

活动物、鱼、水生物;食用肉及其制品;奶制品;稻谷、大米;食用粮食、蔬菜及其制品;饮料、酒、醋;养殖伺料;水泥及其制品;燃油;天然气;损害臭氧层化学物品及其制品;生物化学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化肥;部分化妆品;杀虫剂、毒鼠药、细菌;锯材;原木及树苗;书籍、课本;未加工宝石;银块、金条;钢材;车辆及其配件(自行车及手扶犁田机除外);游戏机;爆炸物等25类商品进口需许可证。

(4)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

活动物(含鱼及水生物);稻谷、大米;虫胶、树脂、林产品;矿产品;木材及其制品;未加工宝石;金条、银块等7类商品出口需许可证。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老挝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有检疫要求,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根据老挝动物检疫规定,活动物、鲜冻肉及肉罐头等进口商须向农林部动物检疫司申请动物检疫许可证。商品入境时由驻口岸的动物检疫员查验产地国签发的动物检疫证和老挝农林部签发的检疫许可证。

老挝农林部负责植物检疫工作。进口植物及其产品须在老挝的边境口岸接受驻口岸检查员检查,并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

老挝政府于1994年12月颁布实施《统一制度和进口关税商品目录条令》,2005年5月颁布实施《关税法》及2001年10月颁布实施《商品进出口管理法令》等法律法规,对海关管理作了系列规定。其中《关税法》对进出口商品限制、禁止种类、报关、纳税、仓储、提货、出关、关税文件管理及报关复核等作了相麵定。

老挝关税分自主关税、协定关税、优惠关税、减让关税和零关税等5种不同的税率。详情可参看《统一制度和进口关税商品目录条令》及有关关税调整通知等文件。

货物进入仓库→过磅→做仓库临时报关单→打货物临时报关单→报海关审核→报海关领导签字→打税单上税→海关检验货物→付仓库费→海关作记录、进关。

老挝计划投资部批文、企业投资许可证、企业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和货物老文清单(含数量、价格、重量、规格等)。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老挝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外国企业和个人与老挝本国的企业和个人一样同等纳税。老挝共有6个税种,其中间接税含增值税和消费税2种,直接税含利润税、所得税、定额税、环境税、手续和服务费等5种。

老挝政府规定:燃油、酒(含酒精)类、软饮料、香烟、化妆品、烟花和扑克牌、车辆、机动船只、电器、游戏机(台)、娱乐场所服务、电信服务、彩票和博彩业服务等15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必须缴纳消费税,具体税率从10%-110%不等。

老挝政府规定:薪金、劳务费、动产和不动产所得、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所得等必须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以30万基普为起征点,30万-150万基普为5%、150万-400万基普为10%、400万-800万基普为15%、800万-1500万基普为20%、1500万基普以上为25%。外国人按总收入的10%计征。

按可收税利润(6000万基普以上)的35%计征。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同时需额外支付产品进项价格10%的增值税。

2.关于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老挝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地产市场的交易仅为土地使用权交易。老挝土地法根据老挝宪法的规定将土地国家所有权制度确立为国家唯一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即作为土地唯一所有者的国家对于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按照法律和规划统一管理全部土地,保证有目的和有成效地使用土地。

老挝《土地法》(1997年颁布)规定,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以下八个类型:农业用地、林业用地、建筑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文化用地、国防、治安用地和水域用地。关于各类土地范围划分权和程序方面,中央一级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分配和划分各类土地,然后向国会提议以便审议通过。地方政府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规定各类土地的范围,使之符合政府制定的土地类型范围的规定,然后向自己的上级政府提议以便审议通过。

老挝《土地法》规定,一旦认为有必要,可以把一种土地类型转向另一种类型,但在用作其他目标前,必须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并不得对自然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老挝《土地法》对本国人与外国人在土地使用形式上作了区分。本国个人、家庭及组织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权。而外国人、无国籍人仅仅享有土地租赁权。两者区别在于:土地租赁是从土地使用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财产权利。老挝《土地法》没有对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作出规定;土地使用权一般要求支付地租,但也可无偿。土地租赁为有偿形式,租金是必要条件;土地使用权具有流通性,可让与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设定权利抵押权。而土地租赁权一般不得让与,转租也受到限制或禁止。

外国人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只享有土地租赁权。其如果需要从老挝公民手中租赁已开发的土地,则应由土地所在地的省、市或特区政府向财政部建议审批。至于外国人及上述个人的组织,是由土地所在地的省、市或特区政府向财政部建议决定。根据外国人投资的项目、产业、规模、特性,其麵最高不得超过50年,但可按政府的决定视情形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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