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疫情影响农贸市场收费标准?

  2022年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的退税减税支持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 10:43 来源:甘肃省税务局

  2022 年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的退税减税支持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第一章新出台的退税减税支持政策

  一、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

  二、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第二章延续实施的退税减税政策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

  二、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四、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优惠政策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六、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七、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八、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九、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十、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第一章新出台的退税减税支持政策

  一、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

  具体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适用条件: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二、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具体政策: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适用范围: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

  2022 年2 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2022 年3 月3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 号)

  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具体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范围:公共交通运输

  适用条件: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36 号印发)执行。

  在公告发布(2022 年3 月3 日)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 号)

  四、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

  具体政策:中小微企业在2022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月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 年、5 年、10 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 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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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博罗县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惠州市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景区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市场和冷链防控专班牵头抓总作用,综合分析研判属地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完善各项防控管理制度,确保应急指挥机制有效运转。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理。要及时掌握重点场所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底数,实行动态管理。督促落实每日健康扫码,落实在岗人员完成全程接种疫苗,新入职人员打完疫苗方可上岗,持续推进满足条件从业人员开展加强免疫工作。

       (二)落实人员流动管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的部署,按照“两限制两避免”原则引导相关人员落实出行管理要求。

要加大摸查力度,重点排查餐饮单位、自建冷库、进口水果经营单位,严查黑冷库。对排查发现的涉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含经营进口水果)的经营主体,按照要求及时纳入冷库通管理,全面提升冷库通运用的覆盖面。要规范冷库通信息录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按要求规范操作系统,及时准确上传出入库数据。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追溯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要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专人驻场”制度、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强化每日巡查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人员进场管控、扫场所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落实农贸市场清洁消毒每日全覆盖。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终端倒查,提升发现问题能力,要严查进口冷冻食品“四证一码”和进口冷藏食品“两证一码”。 元旦春节期间,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原料中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具备“四证一码”,对发现无合法来源、无法提供“四证一码”、拒不履行《通告》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要持续强化其他经营此类产品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 企业、商场超市等场所直接接触人员、产品和环境在原有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加倍监测,保持核酸检测的敏感度,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按规定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动态调整每批次采样量。要加强对第三方核酸检测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核酸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

要结合《广东省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指引》“新五查”“十必须”等规范要求,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加强对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各环节问题隐患,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漏洞。

       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节假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确保双节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运转,防控机制不停摆。发生检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阳性事件或者收到外流入我景区涉阳产品通报,第一时间上报专班,落实逢阳即报、逢阳必报。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迅速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严格信息发布管理,未经省专班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涉疫冷链食品追溯相关信息,重大疫情防控信息要按规定 由指定部门和渠道进行统一发布。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 2022 年 3 月 15 日。本方案的措施基于当前全景区总体平稳的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形势,后续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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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8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板桥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我县周边地区出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我县发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我县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五)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镇党委政府成立板桥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镇长担任总指挥,镇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指挥,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办,镇卫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镇指挥部是板桥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应对准备阶段,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一级应急响应阶段,各相关部门按照镇指挥部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二级、三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镇指挥部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等6个工作组,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集中办公。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综合组。由镇卫计办牵头,镇党政办、镇经发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2.流动人口防控组。由镇派出所牵头,各村(居)组成。负责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3.医疗防疫组。由镇卫生院牵头,双门分院以及各村卫生室组成,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以及环境质量监测、监督,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4.保障组。由镇财政分局牵头,镇经发办、镇民政所、镇派出所、镇卫计办、镇市场监管所、镇人社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组织开展检测技术和防治技术研究;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5.宣传组。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各村(居)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涉寿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6.社会治安组。由镇派出所牵头,镇学管中心、镇经发办、镇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组成。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一)抗病毒药物准备

  镇卫生院根据需要好抗病毒药物及原料的应急、储备、调运等工作方案准备。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镇经发办和镇市场监管所按照需求建议,梳理核对现有抗病毒药物的储备情况,做好调运准备,并负责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

  (二)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镇经发办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镇级物资储备的建议。镇市场监管所、镇财政分局、镇卫计办适时调整镇级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镇经发办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案。镇财政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资金保障方案,安排落实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所必需的资金。镇卫计办会同镇民政所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

  镇民政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一)监测点设立:板桥医院、双门分院以及各村卫生室均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点。

  (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肢下体温>38℃);

  ②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三)镇卫生院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医疗机构发现有来自疫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五、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转诊至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县卫健委和县疾控中心。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县医院和县中医院。

  六、疫情的分级反应

  (一)发生一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二)发生二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镇卫计办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镇卫计办与镇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配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三)发生三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接到镇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相关部门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八、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一)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二)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社区、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三)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居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文化程度和流行规律,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对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物资设备供应

  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二)通讯信息保障

  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三)经费车辆保障

  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

  为全面响应全国2022年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措施,结合双沟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报告

  1.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包括个体开业医生、检疫人员、检验检疫机构的业务人员)各村居。

  2.疫情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镇辖区各村居、机构和个人发现疑似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医务人员对疑似情况进行初步检测,每日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如实上报。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举报相关村居、机构不履行相关应急处理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反应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高中风险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各居委会、农场要建立新型冠状肩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居委会)干部、基层医疗机构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居)、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让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讲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习惯。如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住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就近医务室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高中风险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居委会要发布告示,要求从高中风险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自行隔离14天,村居卫生室医生进行每天两次测量体温,村居委员把好疫情管控工作,派出所做好维稳工作。所有高中风险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也应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村居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体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各单位、村居及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医务室医生、村居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按照规范集中观察场所。居家隔离者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杀:居委会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

  (三)村居传播疫情

  采取“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描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居委会,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居委会辖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卫计中心: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对各村居开展的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向领导小组提出进一步预防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参加现场应急处理的各类工作人员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病媒控制工作,指导有关单位组织消杀队伍落实环境消毒。

  财政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经费保障工作。

  镇纪委:负责做好各村居和卫计部门防控职责落实和相关信息上报情况的督查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宣传办:负责指导卫计中心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配合卫计中心加强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好舆情监控及引导,做好重要舆情信息的报告工作。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范工作,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及时发布旅游卫生安全提示,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加强电影院、文化馆、旅游景区等场所管控。

  派出所:负责开展情报研判预警,及时发现重点区域流入的人员;监测网络舆情,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舆情动态,配合宣传办封堵、删除有害帖文,对发布虚假信息、恶意造谣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处理;协助卫计中心、医疗单位、村居依法开展查找、封锁、控制、隔离等措施;加强社会面整体管控,做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市监分局:依法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负责疫情防控所需药械的质量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实验学校:负责学校疫情防范工作,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农路办:配合上级交通部门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工具和车站等场所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检测等要求。

  应急办:协助做好疫情引发的其它突发情况的协调应对工作。

  劳保所:负责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病群众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民政办: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组织和动员居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工作。

  兽医站:做好畜禽养殖中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测和检疫工作;开展对人兽共患病的监测和防疫监管工作。

  园区办: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监测,指导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加强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和城市综合体减少公众聚集性促销活动;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各居委会、农场:负责成立本居委会疫情防控工作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居委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中高风险地区来洪人员的'排查、登记、跟踪监测和信息上报等工作,配合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洪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和医学观察;加强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做好“六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进行整治,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其他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指挥长村第一书记副指挥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组员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团支部书记、村妇联主席、村扶贫信息员、屯队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组长成员各屯队长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组长成员各屯队长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组长成员各屯队长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

  为落实以村级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村级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村级动员能力,落实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具体措施,及早发现病例,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控制疫情传播。

  二、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村里未发现病例。采取“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里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村干部和村级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组、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村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5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发生的交织叠加态势,全球新冠疫情依然高位流行,而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村(社区)换届领字[20xx]2号)和县换届办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环节,全方位做到疫情防控全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防控举措,在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辖区内各县直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日钦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

  (一)加强参加换届选举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

  加强返乡选民健康管理。各村(社区)要对从区内、区外、境外返乡的党员、选民进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或境外返乡的,要按要求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规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只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现场选举。

  加强党员和选民个人防护。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参与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换届选举有关会议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存在咳嗽、流感等症状的党员、选民,一般不参加现场选举投票,尽量劝说其采取委托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严格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防护。换届选举期间,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码绿码参加选举服务工作,并要每天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参与相关工作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一般不得参加。会议开始前,进入会场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高于37.3°C或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境外(含港澳台)入灵参会人员,要执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方可参加。

  (二)健全完善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在区外就读学生返乡情况,减少聚集性、现场性、接触性的宣传动员,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以及乡村小喇叭、乡村小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公开信、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开展换届工作宣传,确保换届选举人人知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

  做好会议期间的防控。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卫生消杀等工作。换届选举期间,要增加室内会议场地的通风、消毒等频次,引导减少会场内人员走动和聚集。会议期间,一般不安排聚餐;确实需要安排用餐的,一律采取盒饭方式就餐,不得集体集中用餐。

  疫情防控换届期间场所要求。

  (1)参会会人员座位应保持间隔位(或80厘米以上距离)。参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会议,尽可能采用户外场地。

  (2)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要求会议场所入口安装现场体温检测设备或配备手持测温仪。

  (3)隔离区设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在选举场所设置隔离点。

  (4)选举场所消毒,会议前对会议场所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重点对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电梯、卫生间、固定话筒和移动话筒等人员经常接触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选举场所自然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5)配备防疫用品,在选举场所配备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特别是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6)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设置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等。

  (7)场所出入及登记管理。场所指定出入口,所有人员必须由指定出入口进出,其他出入口不得通行。

  (8)医护人员配备。换届选举期间,选举场所均需按照防疫要求配备一组医护人员待命,以应对突发情况。

  (9)防疫用品更换及清理。及时对选举场所配备的免洗手消毒液、备用口罩进行检查、补充或更换,清理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

  (10)突发情况应对。如出现可疑疫情,会议立即中止,并按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一)配合医务工作组。场所配备一组医务工作组,并对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活动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二)做好疫情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可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三)做好会场卫生监督。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加大会场及户外活动场所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力度,并做好相关清洗消毒记录。

  (四)做好会场健康宣教。积极做好有关人员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普及防疫知识,告知所有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6

  切实做好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突发与流行,对我街道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与谐构建,人民身体健康农民脱贫致富,畜牧业安全生产,有着十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根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与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街道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事处主任同志任指挥长,同志任副指挥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固定电话,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时处理疑似重大疫病的接报、上报等工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所有成员与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通力协作,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科学地、有序地防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其主要工作是:

  1、兽医站卫生防疫人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做控制扑灭前期工作。

  2、加大对疫情的监测,确定疫点,疫区范围面积,准确掌握疫点、疫区易感动物数量与已感动物数量。

  3、及时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染动物实行紧急疫苗接种。

  4、监督指导疫区已感染动物的捕杀与无害化处理及消毒灭源工作。

  5、开展对疫区内外的群众进行科普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疫区与高危人群的医学监测与预防工作。

  2、发现有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感染的患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协同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对疫点、疫区内人群易感染的场所进行消毒灭源工作。

  1、安排一定资金做好消毒药品、防护器械、紧急疫苗接种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前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拨足够的应急防控经费,为快速控制疫情,消灭疫情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1、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内感染动物的捕杀与强制检疫、消毒、隔离等工作。

  2、加强疫点、疫区内社会治安工作。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与救灾工作。

  应急分队由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与各行政村(居)干部组成。服从上一级与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调度。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应急队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扑灭疫情的前期工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及疫区村(居)干部要及时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动员群众积极协助配合兽医卫生防疫人员尽早、尽快的控制疫情、扑灭疫情,绝不允许私藏感染病畜,遗留后患,如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1、各单位要把做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要严肃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确保人员不感染。

  3、根据“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免疫要求,各行政村、兽医卫生防疫人员要真正做到动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工作,不漏村(居)、组、户,不漏一畜一禽,确保我街道动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密谋达标,动物免疫抗体达标,力争我街道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村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7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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