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理财的发展怎么样?可以买吗?

光大银行理财产品血本无归是真的吗: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几大行在群众心目中有着极好的声誉,一般情况下老百姓还比较信任那些来自银行的投资理财经理,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借助银行内部平台,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或非本行授权和达成委托销售关系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被称为理财产品中的“飞单”。

  • 11月12日,交通银行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停止办理沃德薪金定投组合产品的公告》称,为落实监管要求,将于2019年11月20日起停止办理沃德薪金定投组合产品,并提前终止沃德薪金定投组合产品协议。 本月内,光大银行也将停止一项名为“活期宝”的理财服务,并在官网公告中称这是“为落实监管机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资料显示,“沃德薪金定投组合产品”由交行2014年推出,根据客户设定的“每月定投金额”和“每月扣款起始日”进行每月自动扣款,扣款款项存入一年期零存整取账户,一年期零存整取账户到期且本金累计满5万元后转投“得利宝·天添利-沃德薪金”人民币理财产品。而“活期宝”是光大银行推出的一款现金管理类人民币理财产品,起点金额为5万元,该产品为保证收益型,风险程度低。 这两款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为什么会被叫停?它们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的哪些要求呢?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认为,《意见》规定:“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而光大银行的“活期宝”理财属于预期收益型的保证收益类产品,显然不符合规定,交通银行的沃德薪金定投组合是一个存款和理财的组合产品,属于预期收益型的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也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自1991年中国出现第一只公募基金产品、2004年推出首只银行理财产品以来,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末,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总规模为124.03万亿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3.650,-0.01,-0.27%)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从2018年4月27日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到2020年底。 对此,刘银平表示,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在有序消化存量产品,保本理财在逐渐压降,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速度加快,但是目前市场占比仍然不高,根据银登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上半年)》,截至2019年6月末,净值型产品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35.56%。距离2020年底过渡期截止日仅剩下一年多一点的时间,接下来还会有更多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理财产品退出或转型

  • 在银行里购买理财产品为何血本无归?相信这是很多人没有弄明白的事。市民石先生说:“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是银行内部产品,我想又是在银行大堂进行,本子也是从他们柜台里拿的,我就相信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了。”“怎么现在就和银行没关系了呢?”   在银行里买的理财产品,却和银行没有关系?这怎么看好像都解释不通。而这和银行理财经理是有很大利害关系的。近年来,一线城市,不少银行理财经理利用银行渠道做私单已不是个别现象。   这就对理财投资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如何甄别银行里良莠不齐的理财产品?银行里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理财投资者怎样区分是不是理财经理在为自己揽私活?对此,理财师教大家几个甄选小技巧:   方法一:登录银行官网查阅理财产品清单,就会一目了然。   方法二:购买理财产品前,不仅要了解清楚产品的风险等级,还要清楚可能导致的最大投资损失。   通常,产品收益越高,风险越大。理财投资过程中,理财者不能片面追求高收益,忽视潜在的风险。理财风险无法规避,但我们可以规避或降低。   方法三:签订理财合同时,投资者还要查看公章。   不管理财经理如何花言巧语,能说善辩,理财投资者都要以合同上的公章为据。嘉丰瑞德理财师表示,公章代表了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即使日后有任何不妥,理财投资者都有证可查,有理可依。   方法四:在产品购买过程中,投资者要配合并支持银行进行录像,录像是对投资者的保护。鉴于银行对理财经理的行业约束,录像可以避免理财经理对投资者进行诱导性购买,这是对理财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方法五:货比三家。 不仅是各个银行间进行对比,还需要与理财机构的产品进行比较,优中选优,绿化贷理财平台,国资控股,资金银行存管,10元起投,平台往期年化收益7—13%,期限3-6个月为主,。此外,绿化贷新用户实名注册后即可获得668元现金红包,注册30天内首次投资绿化贷直投项目更可在原有收益上享受5%新手额外加息,能实现财富的稳步增长。     常言道,富贵险中求。真正能在险中求得富贵的人都是懂得如何把握风险的能者。很多投资者不愿意将存款放在银行吃利息,转为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所以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关键是我们要学会通过降低投资风险,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 通融苹苹QQ:中信银行再曝理财诈骗上百人4000万血本无归2013年04月16日11:59中国网   中国网4月16日讯(记者月野)近日,就在银监会因“华夏银行(10.09,-0.07,-0.69%)上海分行理财产品事件”而祭出重拳、大力整治银行理财业务的时候,又一桩银行员工私卖“理财产品”涉嫌犯罪的事件浮出了水面。   从2011年起,中信银行(4.26,0.01,0.24%)郑州黄河路支行支行前副行长郭文雅等人以超过银行同期利率数十倍的高额回报,向多位中信银行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数千万元,再将吸纳到的资金通过“发放高利贷”牟利,最终资金链断裂。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共有110多名银行客户的4000万元无法追回。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称涉事副行长郭文雅早已经辞职,同时该产品也并非中信银行正规发售的理财产品,客户是与借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与中信银行没有关系。   然而据多位受害人提供的资料显示:郭文雅的这份以钱生钱的“生意”从始至终都是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营业大厅和办公室里完成的;郭文雅对所有受害客户一直公开称该“理财产品”是中信银行的“联合理财项目”;除郭文雅外,还有多名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员工“参与项目”。而以上的一系列违规操作持续时间长达数月,该行内部居然“无人察觉”,银行应有的内控可称“失控”。   截至目前,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坚持不承认在此事件中负有过失;多位“理财产品”受害人则两次结伴前往支行,在银行门口拉起“讨要血汗钱”的横幅。受害人与中信银行之间的协商陷入僵局。 http://***.*****.***/cj/cr/.jpg受害人曾两次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门口拉横幅“讨要血汗钱”。(图片来源:中国网)   收益高过银行利率10倍的“理财产品”   2011年6月,家住河南郑州的刘先生到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营业大厅办理业务,该支行工作人员随即向他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称每天按1.3‰付息结算,三个月到期。当刘先生询问项目资金的具体投放标的,以及为何会有如此高的收益率时,该支行副行长郭文雅告知他:这款产品为银行发售的联合理财项目,届时银行将把筹集的资金投向企业贷款、汇票等领域,并明确保证了该“理财项目”的安全性和高收益性。   随后,在郭文雅的办公室里,刘先生签下了“理财合同”,并通过POS机支付了110万元。   刘先生注意到,他所持有的“理财合同”上的公章并非中信银行,而是一家名为“郑州润泽服装有限公司”的企业,整个合同中也没有出现“中信银行”字样。然而郭文雅及多位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工作人员信誓旦旦的向他保证“银行的项目绝对没问题”,另外还提供了一家本地“投资公司”(实为担保公司)的担保书,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刘先生最终打消了疑虑。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刘先生投入的首期110万元均能如期还本付息,在高收益率的诱惑下,刘先生加大了投资金额,先后共投入230万元。   2011年11月8日,在约定的新一个还本付息日,刘先生未能按约收到本金及利息。当他向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工作人员询问情况时,却意外得知这款“理财产品”已无法兑付,而经办的副行长郭文雅已经辞职。更让刘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当他拿着理财合同去找中信银行时,该行负责人却告知他:这款产品不是中信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合同上并非中信银行的公章,刘先生的损失与中信银行没有关系。   “我当时赶紧给郭文雅打电话,但是已经找不到她了”。刘先生回忆道。   记者获悉,中信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涉事“理财产品”的主要发售期是在2011年6月至11月间,初步统计受害的银行客户有110多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2012年初,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按“个人诈骗”对此事立案,并对主要涉案人员郭文雅进行了批捕。截止案发时,仍有4000万元左右的客户资金无法追回。   涉事人员提取20%的好处费   随着受害客户的追讨及警方的加入调查,以郭文雅为首的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部分员工的“资金腾挪术”逐渐现形。   据了解,案发前郭文雅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分管贷款业务,她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该行部分员工以银行理财、承兑汇票、定单等名义高息揽储,再以月息3分乃至更高的利率,将客户资金通过担保公司投向急需贷款的企业,息差收益除部分支付客户外,大部分被郭文雅等人瓜分。如漯河广东瑞诚制衣厂向其借款501万元,实际仅支付411万元,差额90万元被郭文雅及其他涉案人员以“提前计息”为名扣留。   而受害者所持的“理财项目合同”更为彻头彻尾的骗局:合同上所写的借款公司并非真实的借款公司,如前文刘先生“理财合同”上的郑州润泽服装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姚先生就表示“从未取得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任何贷款”,仅与该支行有过融资意向的接触。而郭文雅正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从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前期接触中获得了它们的营业执照等各种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再以这些公司的名义炮制“理财合同”,骗取客户资金“放高利贷”。   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术因缺乏对借款企业实力考察的风控环节,而显得极为脆弱。在这数千万元的资金循环路径中,因贷给漯河广东瑞诚制衣厂等三家企业的近4000万元无法如期收回,资金链最终断裂。   骗局曝光后,众多受害客户极为愤慨:银行副行长亲自发售的“理财产品”竟是彻头彻尾的骗术!   据多位受害者事后回忆,郭文雅、贾芳芳(另一涉案中信银行员工)等人平日出手阔绰,出入均是奔驰、途锐等豪车。据警方的调查,贾芳芳还以其丈夫的名义在湖北宜昌长江边上的黄金地段购买了别墅豪宅,并投资800余万元购地建厂。而贾芳芳则向警方供述称:“每笔借款,郭文雅都会从中提取20%的合作费”。   失控的内控   郭文雅的骗局曝光后,中信银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成为受害者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面对中国网财经记者的询问,中信银行涉事支行员工矢口否认“存在失察过失”,当记者追问客户资金是否进入银行系统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但业内人士对上述说法持不同意见。   宁夏颢振德律师事务所景亚楠表示,银行是否担责,要看员工的违规操作在多大程度上让客户或受害人相信“理财产品”是银行发售的产品或者与其他机构合作的产品,“比如银行员工在与客户签署的文件上用了银行的公章,又或者银行员工在银行办公场所、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了销售过程。”   部分受害客户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他们事后反思,是短期逐利心理使他们忽视了其中风险;但郭文雅“银行副行长”的“权威”身份也是他们最终上当受骗的重要因素。“如果不是中信银行(支行)副行长的信誉保证,我们决不会这样轻信。我们差不多都是在郭文雅的办公室里谈利息、签合同的。”受害人杨先生表示。   据了解,上述案件受害者均有类似的遭遇: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办理其它业务时,被告知有高回报“理财产品”发售;在该行营业大厅或郭文雅的副行长办公室签订理财合同;整个业务过程中均有该行工作人员陪同、操作;在郭文雅办公室刷POS完成支付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上述合同上的公章分别是借款企业和担保公司的,最后合同签名处的签名却都是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工作人员。   据知情人透露,中信银行的上述“理财乱象”与该行长期以来的管理混乱有着极大的关系。   “除了郭文雅之外,其他几位涉案人员其实都不是中信银行的正式工作人员。”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一位老客户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如贾芳芳,从进入中信银行工作以来,从未领取过工资,却一直穿着中信银行员工的工作服、以郭文雅的工号进行揽储和理财工作。警方的资料显示,另一位名叫刘雯雯的涉案员工,也是在2011年7月中旬被招募来做理财业务的“临时工”,未经任何考核便上岗工作了。   银行买单还是个人行为?   郭文雅骗局并非个案。   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大发展,一些银行员工非法吸存、私售非银行投资产品、非法集资案件频频被曝出。仅以中信银行为例,短短两年内,前有海南分行前职员邓倩娴以“过桥业务”诈骗公众资金3.5亿,后有温州分行高某违规挪用客户2000万资金投向高利贷。   而事发后银行的处理路径也如出一辙:先开除或免职涉事员工,随后对外宣称“其个人行为与银行没有关系”——银行员工以银行的名义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最后却要投资者独自咽下苦果。   银行在其员工的这种“职务违规”或“职务犯罪”中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   “银行是否担责关键要看违法的员工与银行之间是否构成了表见代理的关系。”刘俊海教授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   刘俊海教授称,如果员工得到了银行的授权委托,在银行授予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从事银行业务,其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均应由银行承担。如果该员工没有得到银行进行某项业务的授权委托,客观上他是没有任职资格的,但按照合同法的表见代理制度,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规或犯罪虽是个人行为,但能够让客户或是受害者相信他就是代表银行的,那么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银行就该承担直接责任。   刘俊海教授同时指出,就目前频频发生的理财纠纷,商业银行应该加强管理,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客户被个别违法银行员工欺骗,往往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出现问题后,如果银行全部推到员工个人头上,拒不承担应有的管理责任,最终损害的是银行在全社会的公信力。”刘俊海教授表示。

  • 光大银行遵循资管新规的相关要求,日前正式推出“阳光金日添利1号”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据悉,“阳光金日添利1号”为行业内首只全面符合资管新规的净值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延续了光大银行在固定收益类投资方面的传统优势,投资范围为境内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阳光金旗下按照产品投向和特性进一步分为三个子系列,即“添利”“增利”和“丰利”系列,分别对应纯债型、偏债增强型和封闭式三大核心固定收益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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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首家股份行成立的理财子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理财”)在青岛开业之后一直备受市场期待。实际上,国内首款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就是出自其母行光大银行,其“七彩阳光”系列产品在市场认知度颇高,且在银行理财的开发、设计、交易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国内理财业务的多个第一。

时值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一周年,如何看待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未来发展?如何在理财产品的创新和风险中寻求平衡?如何突破行业的同质化?

“产品的创新并不代表着风险的提升,而是通过产品的创新设计,真正实现风险可识别、可计量、可承受,使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当前,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已成趋势,理财产品在设计研发上也更加多样化、定制化。”光大理财总经理潘东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对于未来发展,希望理财公司能够在纳入养老三大支柱体系、加快理财产品线上销售等方面取得进展。

突破同质化 提升权益类产品规模

《中国经营报》:光大理财从去年9月26日成立至今,都做了哪些工作?

潘东:光大理财是股份制银行中首批获准筹建、首家获准开业、首家成立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来,光大理财在集团和总行的支持下,积极从产品转型、投资拓展、风险管理、金融科技、公司治理、团队建设等方面重点推进工作,目前整体经营有序良好。

在产品市场方面,光大理财突出“多、快、好、省”的产品体系和产品特色。例如,提前布局养老理财等关键业务,推出了光大理财首款养老主题产品——阳光金养老 1 号;降低了阳光金日添利、月添利等产品的个人投资者起售金额等等。

在投研支持方面,光大理财确定了在新基建、新技术、新价值链等方向和优质现金流企业类别的战略配置,扩大标准化投资占比;非标投资则主动筛选目标行业和客户,推广朱雀、凤凰等五个非标投资品牌,建立企业主办资管机构的概念,通过资管投行的理念,形成企业融资方式的接力转换。

对于风控合规,光大理财在“组合+分散”原则的基础上,从宏观、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模式四个层次优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管控,坚守合规底线。

同时,光大理财不断夯实科技基础,按照“一体化、智能化、敏捷化”原则规划科技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从客户服务、产品、风控、投研、运营、管理的全流程的数字化支持。

《中国经营报》:去年包括光大理财在内的各家理财子公司推出的产品总数上已超过400只。会不会存在同质化问题?

潘东:银行理财子公司都脱胎于银行系统,在对信用风险的理解等方面确实有优势、存在相似性。

与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相比,光大理财能够依托光大集团全金融牌照、产融结合、陆港两地的优势,依托光大银行建设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布局,积极探索财富管理和科技输出相融合的模式,加强科技赋能,着力实现前沿金融科技的领先突破,持续优化客群和产品组合,积极拓展养老业务和海外市场,发挥优势,创新优化,在资管业务市场竞争中实现领航。

在产品体系建设上,光大理财以“品牌鲜明、客户认同、市场领先”为创新标准,于 2018 年资管新规后布局推出“七彩阳光”净值型理财产品体系。该体系分别以阳光“红橙金碧青蓝紫”七种色彩为特征,覆盖股票类、混合策略类、固定收益类、现金管理类、另类资产、私募股权类、结构化投融资类七类资产,具有品类齐全、属性明确、风险等级清晰等同业独特优势,深受光大理财投资者的青睐。

在产品受众上,为体现普惠初心,光大理财发行了阳光金18M添利 1 号,降低管理费率,让利于百姓;将阳光金日添利等产品个人投资者的起投金额调整至1元,正式上线“阳光碧乐活1号”,实现业内首款理财产品起投金额 1 分起,正式迈入“零钱理财时代”,让更多老百姓从中受益。这些都是与母行发行的产品的不同之处。

《中国经营报》:光大理财在权益类投资领域如何进行布局?风险评估如何?

潘东:在权益类产品布局方面,光大理财将打造权益类产品工具化特色体系,在近期重点推进抗疫、定增主题产品基础上,加快指数类等产品布局,满足投资者对权益类资产的多元配置需求,实现权益类理财产品规模的快速提升。5 月 15 日,光大理财创新发行了首款直投股票的公募理财产品——阳光红卫生安全主题精选,直接定位于“权益类”产品,这也顺应了国家监管部门关于为资本市场增加更多资金来源、推动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权益投资活跃度的要求。

力拓线上化 养老第三支柱“缺位”

《中国经营报》:在今年疫情冲击下,目前光大理财如何应对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压力?

潘东:在疫情期间,光大理财线下业务受到较大的影响,线上业务却展示出更强的抗冲击力和恢复速度。光大理财坚定推动作业方式的线上化转化,积极拓展线上渠道,在微信公众号开通面向银行理财经理和客户的线上直播,形成特色直播品牌“阳光理财思想汇”,介绍我司产品体系和投资策略,今年已经累计开展线上直播 15 场,覆盖 5 万余人次,有力缓解了疫情带来的负债端压力。

在资产端,在低利率、流动性宽裕的宏观环境下,“资产荒”问题越发凸显。为缓释压力,光大理财坚持以搭建全天候、多策略投资平台为目标,以固定收益投资能力为基础,积极提升大类资产配置能力,聚焦新基建、新技术、新价值链等战略方向。截至目前新增投资超过600亿元,充分发挥了理财业务专业力量,既缓解了疫情期间在资产端的压力,又践行了守护客户财富的承诺,肩负起金融企业社会责任。

《中国经营报》: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已满一周年,光大理财也开业半年多,在经营中有没有一些建议?

潘东:自成立以来,光大理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认真学习监管最新政策规定,主动创新、谋求突破,在业务运营中,也希望监管部门在将理财公司纳入养老三大支柱体系、加快理财产品线上销售、统一理财公司与基金公司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的三支柱发展存在结构失衡总量不足等问题。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压力加大,第二支柱覆盖面小,第三支柱刚刚起步。建议将理财公司纳入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即基本养老和企业年金体系,成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理财公司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具有丰富的固定收益和权益投资的经验,且风格稳健,符合养老资金的特性。为培育第三支柱,建议建立个人税延投资账户,养老第三支柱由产品制改为账户制,将理财产品纳入个人投资账户投资范围,同时提高账户税收优惠幅度和方式,打通理财渠道、养老金资金和一二级权益市场的关键环节,鼓励个人投资账户向股权投资和资本市场注入长期、稳定的资金,为科创行业和实体经济提供长钱,助力我国经济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在后疫情时代,我国广大居民对通过互联网和线上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需求非常急迫,并将成为长期的习惯和趋势。建议监管部门尽快出台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扩大代销牌照范围,研究增加非银金融机构、独立销售机构、头部互联网机构的准入;参考公募基金较为成熟的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模式,在严格界定金融营销宣传边界的前提下,将互联网技术服务合作(引流)模式纳入准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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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光大银行理财怎么看有没有达到收益

    银行的理财就算有收益也是负增长,还是推荐P2P模式。安全的同时保证收益,这里推荐e元贷。他们在这一块做的比较好

    Q2:光大银行季季盈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

    光大银行季季盈理财产品单一投资期到期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本期实际持有天数/365。
    举例:以3个月周期产品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为例,假设投资人在2012年10月27日购买,2013年1月27日到期,假设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率为)公告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同时,提前预约盈系列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须按实际购买之日银行公告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进行计算。由于收益率经常调整,产品说明书仅显示产品发行当时的收益率,在存续期间其他的收益调整均以公告为准。

    Q3:光大银行的理财到期了,在哪里看利息

    查看明细表,应该有一笔利息存入到你的。

    Q4:如何查询在光大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记录?

    查询理财产品的购买记录分为两种情况:
    1、查询未到期的产品持有信息,可以登录个人网银,在投资理财-理财产品-“我的理财产品”中查询;或手机银行“首页”栏位,选择“全部”-投资理财-理财-“我的理财”中查询。
    2、查询已到期的理财,可通过个人网银投资理财-理财产品-“理财交易记录”中选择历史委托查询;或手机银行“首页”栏位,选择“全部”-投资理财-理财-我的理财-“交易记录”中查询。每次查询的起始日期与结束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个月。仅支持产品编号为EB开头的理财产品哦~

    Q5:活期理财赎回了,为什么收益没到呢?

    你好,光银A本质上属于货币基金,如部分赎回,赎回部分的投资收益将保留在剩余的基金份额中继续投资。全部赎回时自动将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份额一起支付给投资者。

    Q6:光大A赎回后,收益何时到账?

    工作日内赎回,一个工作日到账,非工作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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