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保单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特点 (一)送达难,审判周期长。 金融借款诉讼案件最先面对的问题就是送达问题,由于涉及被告人数越来越多,除了债务人,还可能有众多的保证人。企业债务人资金链断裂,对外负债累累,负责人常常下落不明,企业更换办公场所甚至人去楼空。而对于向自然人送达诉讼文书更难度不小,不少自然人早就更换了当初在银行留下的手机号码,或者虽然接电话但迟迟不去法院签收传票,有意拖延案件进展程序,由于法院的诉讼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导致大量案件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案件审理周期自然被拉长,严重影响了后续程序的开展。 (二)案件普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金融机构胜诉率高。 金融机构对外贷款都会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留完整的书面资料并做好档案的收归与管理,在诉讼中掌握着主动权。对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的,一般对借款的事实都会表示认可,但是由于没有还款能力希望银行方面给予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利息。此外由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公告送达率较高,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居多,法院直接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证据材料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 (三)判决生效后,案件普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债权实现率低。 案件不论最终以判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负有还款义务的当事人很少在规定期限内能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不少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拒绝接电话,采取回避的态度,因此绝大多数案件最后还是要进入执行程序,但是由于不少金融借款借款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抵押房产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导致执行程序不得不暂时搁置,“执行难”也是法院面临的普遍性难题,再者房地产市场近几年的低迷,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低于原先评估价值的情况居多,导致金融机构债权受偿率低。

您好,逾期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您与贷款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分期付款,如被起诉的,建议积极应诉

若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授权机构查询征信,个人申请网贷后就会生成信用记录显示在征信报告中,到期未还款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若网贷平台未接入征信系统,机构无法调取申请人的逾期记录因此不会出现在征信报告中,故不影响个人征信。

}

一般是录入资料-初审-面签/银行上门-审批-放款,你可以去微信小程序青驴上看看,不同的产品流程也不尽相同。


}

原标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大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8日。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毕本

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取得成都市国资委批复的公

7.6报告期末主要股东相关情况
7.6.1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一)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3日,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1480号高新孵化园,注册资本为
100亿元。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范围包括: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
会经济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方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561013。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规定向本公司申报关联方,其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
董事,该公司所持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根据马来西亚苏天明及纳斯娜律师楼出具的《关于丰隆银行的存续情况的法律意见
书》,丰隆银行是一家在马来西亚设立于
26日并有效存续的经许可的有限责
任商业银行,已取得并保持马来西亚财政部颁发的银行业经营许可证。其商业注册号码为
97141—X,其注册地为

丰隆银行已按监管规定向本公司申报关联方,其控股股东为
Berhad,实际控制人为
Berhad。丰隆银行向公司
提名董事,该公司所持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三)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30日,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和
12.02亿元,经营范围为:资产经营、资本运
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经营、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
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法定代表人为董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规定向本公司申报关联方,其控股股东为成
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产业资本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董事,该公司所持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7.6.2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一)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8日,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
213.38亿元,经营范围为:能源项目投资、开发
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姜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监管规定向本公司申报关联方,其控股股东为北京国
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向公司提名监事,该公司所持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11日,住所为成都市锦江区金石
12.34亿元,经营范围为:图书、报纸、期刊、电子
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录音带
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以许
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
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教育辅助服务;
餐饮业;票务代理(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份
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64357,法定代表人罗勇。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规定向本公司申报关联方,其控股股东为四
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董事,该公司所持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

(三)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8日,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
2亿元,股东包括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天
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并管理
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受托管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及从事其他有关
政府部门核准的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法定代表人吴士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78241。渤海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入股本公司的资金来自于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不存在控股股东,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规定向本公
司申报关联方。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董事,该公司所持股
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8.1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见附件)
8.2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见附件)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二、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公允地反映了本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四、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 – 3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4 – 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6 – 7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8 – 9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10 – 11
财务报表附注12 – 95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1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2

安永华明(2021) 专字第 号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股份有限公司(“贵行”)及其子公司(统称“贵集团”)的中
期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上述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
是贵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一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
限于询问贵集团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
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一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师宇轩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旭明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经重述) (经重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3.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60 1,883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股)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2月批准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注册成立,本行成立时的名称为成都城市合作银行,由成都市财政
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税务局、成都市技术改造投资公司等22家企业以及成都市城市
信用联社及下设的7个办事处和成都市36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发起设立。

1998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批准,本行更名为成都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8月,经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2018年更名为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本行更名为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经银保监会批准持
有B01 号金融许可证, 并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
42770A号营业执照,注册办公地点为成都市西御街16号。

本行成立时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826万元。1999年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510万元。2002
年实收资本变更为43,956万元。2003年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5,103万元。2007年实收资本变
更为人民币162,353万元。2008年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25,103万元。本行股本的变动由具有
验资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018年1月,本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361,225,1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本行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
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
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二、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
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32号一中期财务报告》的
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本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中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除已在附注四中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作出会计估计的实质和假设与编制2020年度财
务报表所作会计估计的实质和假设保持一致。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行于2021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新租赁准则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
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21年1
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对于新租赁准则转换,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
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采用多项简化处理,包括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对于
低价值资产或将于首次执行日12 个月内结束的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式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在首次执行日计量使用权资产时不包括初始直接费
用,以及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
期,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期间是否合理确定行使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估计等。

对于2020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集团按2021年1月1日本
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21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
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993,598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付款额( 51,142)
加:未在2020年12月31日确认但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导致
的租赁付款额的增加及其他39,931
减: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影响( 89,091)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3%-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 其中: 金融服务收入的适用税率为
6%),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的5%-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的2%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本行投资额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 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开始营业,于2011年度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2) 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开始营业,于2013年度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2) 本集团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他限定性存款,这些款项不能用于
日常业务。于2021年6月30日,本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为10%(2020年12月31
日:10%),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为7%(2020年12月31日:5%)。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 衍生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负债
本集团以交易、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目的而叙做与汇率、利率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

资产负债表日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仅提供了一个与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公允
价值的对比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也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
临的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相关的外汇汇率和市场利率的波动,衍
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可能产生对银行有利(资产)或不利(负债)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在不同期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5 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2021 年1-6 月本集团调整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及客户评级,阶段一转至阶段二及阶段三的贷款本
金人民币8.07 亿元;阶段二转至阶段三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41 亿元;阶段二转至阶段一的贷款
本金人民币2.06 亿元;阶段三转至阶段二和阶段一的贷款本金人民币0.24 亿元。2021 年1-6
月,本集团核销及处置不良贷款本金人民币0.57 亿元。

2020 年度本集团调整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及客户评级,阶段一转至阶段二及阶段三的贷款本
金人民币8.00 亿元;阶段二转至阶段三的贷款本金人民币3.66 亿元;阶段二转至阶段一的贷款
本金人民币3.29 亿元;阶段三转至阶段二和阶段一的贷款本金人民币0.18 亿元。2020 年度,本
集团核销及处置不良贷款本金人民币6.32 亿元。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 对子公司的投资情况参见附注六
(2)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1)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注册成
立,主营业务为金融业。本行出资人民币1.632亿元,持股比例51%。2018年10月,锦
程消费金融公司引入新的投资者,增加实收资本至人民币4.2亿元,本行的出资比例从
51%稀释至38.86%。本行是锦程消费金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且派驻两名董事,对其具
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2)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银行”)于2011年12月30日注册成立,并于2012年5月
开始营业,主营业务为金融业。本行出资人民币1.5亿元,持股比例10%。2014年12月,
西藏银行引入新的投资者,增加股本至人民币30.1785亿元,本行的出资比例从10%稀释
至5.3018%。2018年9月,西藏银行将资本公积人民币3.01785亿元转增股本,股本增至
人民币33.19635亿元,本行出资比例不变。本行派驻一名非执行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
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元)的固定资产已经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

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已在使用但尚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管理层认为上述情况并不影响本集团对
这些固定资产的正常占有和使用,不会对本集团的正常经营运作造成重大影响。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只有在本集团及本行有权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进行合法互抵,且递延
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时才可以互抵。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 应付职工薪酬(续)
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0年12月31日,因上述精算假设变动引起的年金和退休福利计划负债变动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上述应付债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1) 应付二级资本债券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于2019 年8 月20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面值为
人民币105 亿元的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债券代码:1920049),年利率为4.55%,
起息日为2019 年8 月22 日,按年支付利息。经银保监会批准,本行可以选择在债券第5 个计
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面值全部赎回该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从第6 个计息年度开
始,票面利率仍为发行利率,并在剩余年限内保持不变。

2021 年1-6 月,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人民币同业存单人民币948.60 亿元,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为人民币694.40 亿元,面值均为人民币100 元,均为贴现
发行,期限范围为30 天至368 天。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于2019 年12 月12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面值为
人民币5 亿元的3 年期固定利率双创金融债券(债券代码:1920083),年利率为3.45%,起
息日为2019 年12 月16 日,按年支付利息。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021 年1-6 月,本行的其他权益工具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1 月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1)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本行于2020年11月24日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60亿元人民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于2020年11月
26日发行完毕。该债券的单位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4.80%,每5年调整
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次债券的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在满足赎回先决条件且
得到银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当满足减记
触发条件时,本行有权在报银保监会并获同意、但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
时已发行且存续的上述债券按照票面总金额部分或全部减记。本次债券本金的清偿顺序在存
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本次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本行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
之前;本次债券与本行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本次债券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本行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取消该债券的派息,且不构成
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派息的本次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但直至恢复
派发全额利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进行收益分配。

本行上述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
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0. 其他综合收益(续)
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发生额:
根据公司法,本行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本行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行注册
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
用于弥补本行亏损或者转增本行资本。在运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
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可自行决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
准,本行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或转增本行的资本。

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要求一般准备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
资产年末余额的1.5%。于2021年6月30日,本行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人民币8,559,195千元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661,636千元。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21
年5月28日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

基本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本期净利润
本行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全部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主要为买断式卖出回购交易中作为担保物交付给交易对手的债
券,此种交易下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债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
但同时需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按协定回购价格将上述债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对于上述交
易,本集团认为保留了相关债券的大部分风险和报酬,故未对其进行终止确认。

下表为已转让给第三方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及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9. 金融资产转移(续)
完全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主要为证券借出交易中借出的证券,此种交易下交易对手在本
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需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
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绝大
部分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2021年1-6月,本集团在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
资产的累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18.30亿元(2020年度:人民币35.40亿元)。于2021年6月30
日,本集团上述完全未终止确认的证券借出交易余额为人民币4.40亿元(2020年12月31日: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的信托向投资者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作为该特殊目的信托的贷款服务机构,对转让予特殊目的信托的信贷
资产进行管理,并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收取相应手续费收入。本集团在该等业务中亦持有部分资
产支持证券,从而对所转让信贷资产保留了部分风险和报酬。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
度,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信贷资产控制的,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2021年1-6月,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
投资对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涉入,已转让的信贷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4.93
亿元(2020年度:人民币9.97亿元)。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确认的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
入负债为人民币3.71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47亿元)。

委托理财业务是指本集团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以客户支付的本金进行投资和
资产管理,投资相关的风险由客户承担。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i.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信息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信息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
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
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信息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为
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赚取管理费收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余额为人民币577.23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
民币528.14亿元)。2021年1-6月,本集团在非保本理财业务相关的管理费收入为人民币

理财产品出于资产负债管理目的,向银行同业提出短期融资需求。本集团无合同义务为其提供
融资。2021年1-6月及2020年度,本集团未向未合并理财产品提供过融资支持。

2020年7月,监管部门宣布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期延长至
2021年末,本集团根据监管要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存量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加快理财产品向净

(2)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构化主
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信托计划、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产支
持证券。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i.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信息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续)
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ii.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由于本集团对此类结构化主体
拥有权力,通过参与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
报,因此本集团对此类结构化主体存在控制。2021 年1-6 月及2020 年度,本集团未向纳入合
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过财务支持。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并以此进行管理。具
公司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类贷
款、存款业务、贸易融资、对公理财业务及各类公司中间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
款业务、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及各类个人中间业务。

资金营运业务分部涵盖本集团的同业、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业务、理财业务以及其他投融资业
务,该分部主要是管理本集团的流动性以及满足其它经营分部的资金需求。

此分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某个分部和未能合理分配的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

管理层对上述分部的经营成果进行监控,并据此作出向分部分配资源的决策和评价分部的业
绩。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及利润,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计量。所得税在公司层面进行
管理,不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由于分部收入主要来自于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管
理层主要依赖利息净收入,而非利息收入总额和利息支出总额的数据。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资金转让。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资金平均成本确定的,并且已于
每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内部收入/(支出)”指经营分部间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和支出净额,该内部收入及支出于合并经营业绩时抵销。另外,“外部收入/(支出)”指从第三方
取得的利息收入或支付给第三方的利息支出,各经营分部确认的外部收入及支出合计数与利润
表中的利息净收入金额一致。

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的项目,以及可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

(2) 包括业务及管理费和税金及附加。

(2) 包括业务及管理费和税金及附加。

于2021年6月30日,以本集团为被告和第三人的重大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预计负债)。该等诉讼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本集团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部分国债。该等国债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持有的国
债,而本集团亦有义务履行兑付责任,财政部对提前兑付的该等国债不会即时兑付,但会在其到
期时一次性兑付本金和利息。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国债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04亿元(2020年12月
31日:人民币19.95亿元)。管理层认为在该等国债到期日前,本集团所需提前兑付的金额并不

本集团部分债券被用作卖出回购等交易的抵质押物,该等交易按相关业务的常规及惯常条款进
行。具体金额列示如下:
本集团在与同业进行的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的债券作为抵质押物。截
至2021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未持有上述作为担保物的债券(2020 年12 月31 日:无),亦无
将上述债券在卖出回购协议下再次作为担保物的情况(2020 年12 月31 日:无)。本集团负有
将债券返还至交易对手的义务。如果持有的担保物价值下跌,本集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

1. 其他持有本行5%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999995%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原“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800000%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国资委”)间接持
有本行1,084,673,111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30.027620%,其中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19.999995%、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800000%、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持股3.719398%(含100 万股无偿划转取得的股份,该等股份已取得成都市国资委批复,
尚未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508227%。成都市国资委授
权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行履行部分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管理权限和责任包括关键
管理岗位及相关董事推荐等。

本行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六。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本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参见附注七、8。

其他关联方包括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

九、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二) 关联方交易(续)
1. 与持股有本行5%及5%以上股份股东的主要交易(续)
(8) 融资工具承销服务费收入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 31
(9)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0,000 -
(10)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82 -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0,000 -
(12)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63 1,230
(13)非保本理财资金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44

九、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二) 关联方交易(续)
2. 与子公司的主要交易
(1) 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53 7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985 2,831
(2) 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139 210
3. 与联营企业的主要交易
(1)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3,25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1,912 3,004

九、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二) 关联方交易(续)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
在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及交易余额不重大。

本集团与本集团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

注:1)关联交易余额均不含应计利息。

2)本集团上述关联方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

本集团主要的风险管理描述与分析如下:
本集团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关联交
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监事会及其下设的监督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高级管理层以及本集团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等内部控制执行、监督部
门,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
况,对本集团风险及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集团风险管理和

本集团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风险防范监测体系的建立,不断完善授权授信管理机制,对全行风险
控制指标和资产质量进行监测,提出改善资产质量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监测
结果。本集团稽核审计部通过开展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后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
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及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监事会及
高级管理层进行汇报,以促进本集团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带来损失的风险。操作失误导致本集团作出未获授
权或不恰当的垫款、资金承诺或投资,也会产生信用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源于本集
团的贷款,资金业务和表外业务等也可能带来信用风险。

本集团主要从以下方面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
在控制流程及管理体系方面,本集团通过调整部门设置、优化部门职能分工、重新修订客户授信
管理办法及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信贷审批制度及流程等,规范贷审会组织框架和审批规则,明确
全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前、中、后台的分离,从而确保了授信决策的客观性、公
正性、科学性以及全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 完善现有信贷管理系统;
. 建立了日常监测与重点行业监测相结合的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 重点行业限额控制机制;
. 实施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制度;
. 完善信贷从业人员考核与培训机制等。

如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

(1)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减值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以发生违约的概率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本
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区分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
.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纳入阶段一,按照该金融工具
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纳入阶段
二,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纳入阶段三,按照该金融工具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对于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减值准
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反映了:
. 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金额;
. 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
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并不需要识别每一可能发生的情形。然而,本集团考虑信用损失发
生的风险或概率已反映信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不会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即使发生信用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
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例如,客户违约
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判断、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 违约及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本集团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使用了多个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
情况和债务人的信用状况(例如,债务人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本集团对于2021 年
6 月30 日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 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程度,本集团根据相关监管政策
和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对部分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债务人债务做出延期还款付息安排,但不
会将该延期还款付息安排作为自动触发债务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 受到新冠疫情冲击的特定行业风险;
. 结合新冠疫情等因素对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对关键宏观经济指标进行前瞻性预测。

综上,2021 年6 月30 日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结果综合反映了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情况及管理
层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期情况。

(2)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
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
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
能力、贷款合同条款、资产价格、市场利率、还款行为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
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
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
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
. 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 风险分类为关注级别;
. 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信贷业务逾期30 天以上,则应视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本集团依政府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的存量客户提供纾困
方案。对于申请贷款纾困政策的客户,本集团审慎评估该等客户的还款能力,对于满足政策
标准的客户采用延期还息、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予以纾困,同时评估该等客户信用风险是否

(3) 违约及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一般来讲,金融资产逾期
超过90 天则被认定为违约。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
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
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集团违约定义已被一致地应用于本集团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中对违约概率、违约风险
敞口及违约损失率的模型建立。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

(4)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
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预期信用损失是各种经济情景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
违约风险敞口三者的乘积加权平均值折现后的结果。相关定义如下:
. 违约概率是指考虑前瞻性信息后,客户及其项下资产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
性,其中违约的定义参见本附注前段;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
型、授信产品的不同,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预期违约时的表内和表外风险暴露总额,违约风险敞口根据还款计划
安排进行确定,不同类型的产品将有所不同。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
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并进行了前瞻性调整,如国内生产总值
(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M2,生产价格指数(PPI)等。

本集团结合宏观数据分析及专家判断结果确定乐观、基准、悲观的情景及其权重,从而计算
本集团加权平均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多情景权重采取基准情景为主,其余场景为辅的原
则,结合专家判断设置,本集团2021 年6 月30 日基准情景权重高于其他情景权重之和。于
2021 年1-6 月,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经济发展趋
势的影响,对宏观经济指标进行了前瞻性预测。其中: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国内生产总
值(GDP)同比增长率各情景下的范围值为4.7%-8.8%。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
程中应用了统计模型和专家判断相结合的方式,在统计模型测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专家判
断的结果,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
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除了提供基准经济情景外,本集团结合统计模型及专家判断结果
来确定其他可能的情景及其权重。本集团以加权的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加权
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及阶段三)计量相关的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前瞻性信息所使用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于2021 年6 月30 日,当主要
经济指标预测值变动10%,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不超过当前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5%。

本集团需要取得的担保物金额及类型基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决定。对于不同类型担保物的
评估,本集团制订并实施了相关管理制度。

担保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 对于买入返售交易,担保物主要为票据、贷款或有价证券;
. 对于商业贷款,担保物主要为房地产和借款人的其他资产;
. 对于个人贷款,担保物主要为居民住宅。

管理层会定期监察担保物的市场价值,并在必要时根据相关协议要求追加担保物。

1.2 发放贷款和垫款
当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征,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此
外,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因此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的信用风险亦不相
同。本集团的主要业务集中在成都地区。

1.2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于2021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持有的已减值公司贷款和垫款对应的担保物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产、设备和其他。对上述已减值贷款,本集团通过预估未来与贷款相关的折现现金流,评估损失

如果条件允许,本集团将力求重组贷款而不是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这可能会涉及展期付款和达
成新的贷款条件。一旦对条款进行重新协商,贷款将不再被视为逾期。管理层继续对重组贷款进
行审阅,以确保其符合所有条件并且未来付款很可能发生。于2021 年6 月30 日及2020 年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重组贷款和垫款的金额不重大。

1.3 金融投资(续)
(2)金融资产投资三阶段风险敞口(续)
b、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不含应计利息)按五级分类及三阶段列示如下:

流动性风险是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
到期债务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因资产与负债的金额和到期日错配而产生。本集团按照监管要求
和审慎原则管理流动性风险,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对现金流进行日常监控,确保适量的流动

本集团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的全面管理职能,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与措施。

计划财务部牵头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管理,负责拟定各项管理政策和限额,计量与评估流动性风
险,对各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并定期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报告。

本集团主要通过流动性指标限额和缺口分析管理流动性,亦采用不同的情景分析,评估流动性风
险影响以及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在加强日常现金流管理,运用货币市场、公开市场等管理工具动
态调节短期流动性缺口的同时,以建立合理资产负债结构为前提,促进业务结构的持续改善,保
持相对分散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资产储备。

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工具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分析如下。未折现合同现
金流包括本金和利息,下表中的某些科目的金额不能直接与账面值相等。本集团对这些金融工具
预期的现金流量与下表中的分析可能有显著的差异,例如:活期客户存款在下表中被划分为即时
偿还,但活期客户存款中相当一部分将续存本集团,活期存款沉淀部分余额预期将保持一个稳定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等)的不利变动而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
险。本集团将业务分为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交易账簿是指银行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簿其他
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类头寸划入银行账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不利变动给本集团财务状况带来的风险。资产负债重定价期限的错
配是利率风险主要来源。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
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目前主要通过敏感性分析来评估所承受的利率和汇率风险,为调整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的
重新定价和期限结构提供参考。本集团对敏感性分析建立了上报制度,定期汇总敏感性分析结果
上报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

本集团不断加强和完善交易账簿风险计量和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目前采用敏感性分析、持仓分
析、损益分析、久期分析等多种方法对交易账簿的产品进行计量管理。本集团将进一步优化基于
交易组合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完善限额管理指标,依托现有资金管理系统实现风险限额的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到期日(固定利率)或合同重定价日(浮动利率)
的不匹配。本集团定期通过利率敏感性分析来管理该风险。目前本集团已正式运用内部资金转移
定价系统并在不断优化,逐步将全行利率风险集中至总行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提高管理和调控利

本集团动态监测和控制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缺口,通过收益分析法和经济价值分析法定期评估利
率波动对近期收益变动以及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潜在影响,结合市场利率趋势分析和判断,调整全
行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利率风险敞口。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净利息收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
下,对于可能发生的合理利率变动的敏感性。

3.1 利率风险(续)
净利息收入的敏感性是基于一定利率变动对于本期末持有的,预计未来一年内进行利率重定价的
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影响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的影响。

以上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利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仅衡量一年内利率变化,
反映为一年内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对本集团损益的影响。基于以下假设:
(一)所有在三个月内及三个月后但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假设在有关期间中间
(二)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上浮或下浮100 个基点)而平行移动;
(三)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损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一定差

本集团主要经营人民币业务,部分交易涉及美元、港币、欧元、日元、澳元及英镑。外汇交易主
要为本集团的自营资金营运和代客平盘交易。对于自营外汇交易汇率风险管理,本集团采取确定
敞口限额、交易期限限额、基点价值限额、风险价值限额、损失限额以及估值损失预警值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管理。代客交易本集团实现全行统一报价、动态管理,通过国际结算系统和核心业务
系统的连接,向辖内营业网点发送牌价,并根据当日全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价格变
化进行实时更新,实现与外汇市场、分支行、客户之间外汇价格的有效衔接,及时在银行间市场
平仓,并对外汇平盘交易的损益进行测算以规避汇率风险。

本集团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资产负债的变化均反映在利润表中,不会直接影响到所有者权益,因
此下表仅针对本集团存在外汇风险敞口的主要币种,列示了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及预计未来
现金流对汇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其计算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
动对税前利润的影响。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利润,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利润。

下表中所披露的影响金额是建立在本集团本期末外汇敞口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因而并未考虑管理
层有可能采取的致力于消除外汇敞口对利润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以公开市场价格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分为以下三个层级。当无法获取公开市场报价时,本集团通过一些
估值技术或者询价来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 第一层级:采用本集团在报告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计量(未
经调整),包括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和部分政府债券。

. 第二层级:使用模型估值技术计量—直接或间接地全部使用除第一层级中的资产或负债的
市场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从价格提供商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网站上取得价格(包括中债估值和中债结算价)的债券。

. 第三层级:使用估值技术—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
值),包括有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股权和债权投资工具。

本集团政策为报告时段期末确认公允价值层级之间的转移。

当无法从公开活跃市场获取报价时,本集团通过一些估值技术或者询价来确定公允价值。对于
本集团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其模型估值技术使用的主要输入值包括债券价格、利率、汇率及其

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如果存在交易活跃的市场(例如经授权的证券交易所),市价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之最佳体现。

由于本集团所持有及发行之部分金融资产及负债并无可取得的市价,因此,对于该部分无市价可
依之金融工具,以如下所述之现值或其他估值方法来决定其公允价值。但是,运用此等方法所得
出的价值受未来现金流量数额、时间性假设以及所采用之折现率影响。

(1) 债权投资参考可获得的市价来决定其公允价值。如果无法获得可参考的市价,则按定价模
型或现金流折现法估算公允价值。

(2) 应付债券参考可获得的市价来决定其公允价值。如果无法获得可参考的市价,则按定价模
型或现金流折现法估算公允价值。

于2021年6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上述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层级为第二层级及第三层级。

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续)
由于下列金融工具期限较短或定期按市价重新定价等原因,其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向中央银行借款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除转贴现外) 吸收存款
其他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
以上各种假设及方法为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的计算提供了统一的基础。然而,由于其他机
构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方法及假设,因此,各金融机构所披露公允价值未必完全具有可比性。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银行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方法定期监控资本充足率,本集团及本行分别于每半
年及每季度向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所需信息。

201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

本集团对下列资本项目进行管理:
(1)核心一级资本,包括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

(2)其他一级资本,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溢价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二级资本,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已从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以符合监管资本要求。

表内风险加权资产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计量,风险权重在考虑资产和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及
质押保证后确定。对于表外风险敞口也采取了相似的处理方法,并针对其或有损失特性进行了适
当调整。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进行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进行计量。

为符合本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相关收入等个别比较数字的列示进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8月25日批准。

2.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本集团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执行。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寿保单借款到期只还利息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