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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肇庆市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202098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肇庆市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截至202011月底,《报告》中反映的189项问题,已整改到位152项,整改完成率为80%。通过整改,已上缴市、县两级财政资金1676.6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986.15万元,已调账处理资金40768.25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58609.18万元,推动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84项。尚余37项问题未能整改到位,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作出了整改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强化整改跟踪力度,预计2020年年底整改到位170项,整改完成率达到90%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肇庆市根治审计屡审屡犯问题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肇庆市屡审屡犯问题整改问责试行办法》,督促各单位“一把手”重视审计、强化整改,并及时部署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人大财经工委多次调研督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给予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指导和监督,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一)政府积极落实主导责任。进一步加大整改问责追责力度,定期专题研究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等重大项目审计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难度较大的审计整改事项,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倒逼问题整改质效。116日,吕玉印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通报2019审计年度我市审计整改总体情况,并对落实审计整改作出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持问题目标进度导向,在问题整改的措施上、整改的效率上、整改的质量上狠下功夫,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同时要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闭环,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等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找准问题“病灶”,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间表,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深入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根源性的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破除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整改彻底。

(三)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认真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并建立部门间整改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做好举一反三、牵头研究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如市扶贫办与对口帮扶粤桂的4个区(市)研究制定《肇庆市对口粤桂扶贫协作工作经费管理细则》,规范扶贫协作工作经费使用;市财政局针对绩效指标设置类的问题,对申报系统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从源头上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住建局联合市府办(市府督查室)、市环境局督导调研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推动各地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四)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市审计局持续拓宽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创建起“发函告知、清单管理、专人指导”的审计整改新模式,实行整改事项台账及“挂销号”制度,采取实地检查、现场了解、审阅书面材料等方式持续动态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成效,逐项销号,并加强整改指导,发挥专业特长主动为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取得实效。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未细化和欠精准问题。2021年起,市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将按要求细化批复部门预算并下达指标,严格执行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相挂钩制度。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从2020年起已细化批复部门预算。

2)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问题。一是肇庆新区2019年、2020年已完成一般性支出年度决算压减任务,今后将坚持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市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财政部门目前已消化2019年无预算、超预算支出15076.13万元,尚余74281.04万元将结合财力实际分5年逐步清理消化。三是市财政局、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2020年已按规定设置预备费,并严格控制预备费使用范围。四是2019年市直、肇庆高新区应收未收的非税收入46.53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3)关于财政资金滞拨闲置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统筹做好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及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工作,确保资金及时下达拨付使用。目前,全市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已兑付5568.51万元,尚余2031.63万元因县(区)财力不足将陆续兑付到相关企业;肇庆高新区中心幼儿园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额3500万元,预计2020年年底可投入使用。

4)关于预算管理改革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对于未按要求推进项目库建设,项目库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已对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补录了相关单位项目说明和绩效内容,肇庆新区2020年建立了本级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储备。2021年我市将上线全省“数字财政”,今后将按统一规范标准管理项目库。二是市工信局针对入库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制定了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评审论证、审批公示等程序,2020年起入选项目库的项目已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三是市财政局2021年预算编制,将按战略领域、财政事权、政策任务三层结构编制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并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下放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四是肇庆高新区已于20206月印发了本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

5)关于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已加强非税收入系统管理工作,督促系统开发运维公司核对修正非税缴款相关数据,并与非税收入代收银行重新对账,2020年起进一步强化预算指标管理;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已与相关执行单位核实收入数据;肇庆高新区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财政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水平,提升完善有关功能,确保各预算单位能通过系统及时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二是肇庆高新区已于20206月将应缴未缴国库的预算收入20001.97万元全额上缴国库,市财政局及时补充完整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内容。三是肇庆新区已按审计要求更新修订现行的集体决策制度和财政资金拨款管理办法等文件,将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6)关于社保基金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市社保局今后编报社保基金预算,将提高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合理性,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二是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将2019年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159.98万元全额上缴省财政厅,全市已追回重复发放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21.61万元,尚余1人因经济困难将按月退还失业保险金1.9万元,预计2021年全部追回。三是市财政局已会商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制定了2020年社保基金定期存款转存计划;肇庆高新区财政局正结合实际制定区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管理暂行办法。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关于预决算编制和执行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管,严控无预算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公开的有关规定,全面、完整、准确公开单位预算。市财政局加大对代编项目资金的监控力度,目前已收回4个项目预算指标额度合计12373.22万元,核减2个项目2020年度预算经费;市直19个单位34个项目已支出3288.75万元,尚余3个单位7个项目503.9万元因项目正办理结算评审等手续,将按项目进度拨付。

2)关于财政资金收支及管理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1462.93万元,包括非税收入209.51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235.41万元和退回多发放的节日补贴等18.01万元,清理挂账款项23.39万元,收回相关单位借款105万元,调整账务处理22.36万元。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星湖管理局已于20206月将应移交未移交的24宗国有资产全部移交市国资委管理,现正组织梳理债权债务和长期投资,待取得合法依据后再报批作账务核销处理。市人社局、市妇联和市儿童福利会3个单位已补充办理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入账手续。市红十字会对目前拥有的房屋产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以实际取得产权证明文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依据。对于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且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现已提交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工程结算评审,待审定后即办理竣工结算并登记固定资产账;市星湖服务社已形成创5A工程项目划分方式及移交资产管理单位相关方案报星湖管理局审定。

4)关于“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问题。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等3个单位已对单位所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单车核算。相关单位针对超范围列支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手续不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核算不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反映经济业务,公务接待方面现已严格按照接待审批程序执行,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5)关于财务管理问题。相关单位已严肃结算纪律,规范资金结算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和支付处理,减少现金使用量,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单位财务审批管理,依法依规执行政府采购。鉴于大部分未清理的长期挂账属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单位将组织对单位往来款项进行一次性盘点清理。目前,有5个单位已清理挂账款项204.57万元,22个单位已按照审计要求调整会计账务处理、补充完善了支出发票、原始凭证审批签名等手续,涉及金额3838.33万元。

(二)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问题。一是截至目前,2017201912笔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支付4064.29万元,尚余6055.80万元因项目实施进度偏慢资金暂未拨付使用。二是市一医院进一步提升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益,将医疗设备使用效益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设备绩效审计,及时向管理层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严格控制物资库存,加强流程管控,强化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和采购情况的分析。从2020年起,省药品交易平台资金月末余额清零,无滞留资金;医院物流智能化管理(SPD)项目已进场实施,实行零库存管理。

2.关于未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问题。一是市财政局补充制定了《2020年市直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使用计划表》,肇庆高新区财政局于20209月完成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回收工作(含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财政存量资金),肇庆新区拟于2020年年底对收回的存量资金再次清理,从2021年起每半年收回存量资金,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优先用于清理暂付款挂账。二是市财政局已于2019年年底收回市军休所关于省财政2017年军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22.9万元;肇庆新区2019年收回的各部门工作经费已累计拨付671.48万元,余下239.47万元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3.关于市一医院未有效控制医院运营成本问题。20187月起,市一医院先后停止发放午餐补贴和便民点收支结余奖等,切实加强职工食堂支出监控;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持续优化医院收入结构,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规范维修维护项目采购流程,努力降低运营成本。目前,市一医院20206月引入的HERP医院综合运营系统已完成功能性验收,医院将逐步实现会计、预算、成本、物流、固定资产、薪酬发放等经济运行管理业务的整合,基本建立财务业务综合运营管理模式,推动成本控制和挖掘效益增长点。

4.关于绩效评价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市财政局于20203月起开展2019年度市直重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目前项目评价等级为“中”的7个单位均已报送整改报告,将作为市财政局以后审核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另市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在项目绩效自评表上增设了评价指标,通过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市工信局加强对2019年事后奖补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尚有2031.63万元奖补资金因个别县(区)财力不足未拨付到位。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涉农资金牵头部门、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已对2019年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四是市一医院加大对医用耗材采购情况和外聘专家劳务情况的绩效评价力度,将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执行及使用情况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评价体系,作为临床科室绩效考核指标;拟成立评价小组每年定期对柔性引进人才涉及项目进行评估。

(三)重大政策跟踪和重点民生领域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截至目前,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共清理拖欠账款716.38万元,依法依规对长期挂账并无法联系的企业欠款10.56万元进行了账务处理,并完善了清偿账款跟踪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2.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降费减负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199月按要求取消耐火材料生产许可事项,重新梳理、编制了《肇庆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公示。鉴于省市场监管局暂未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条件,暂未形成广东省考试机构备选库,该局将依法依规通过竞价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已于201910月起实行“考培分离”。

3.关于工业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实问题。一是鼎湖区、高要区、封开县已于20206月前制定了当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工作要点等配套文件。二是除高要区2020年度财政收支压力巨大,尚余1690万元暂未兑付完毕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以上奖励等奖补资金已兑付5384万元。三是鼎湖区已完成2019年市下达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目标年度任务,端州区有2家企业已通过审查,待市科技局审批。四是关于未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库、工业发展等政策的落实跟踪管理、统计和绩效评价机制的问题,市科技局已于201910月开发了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并启动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运行数据年度填报工作,目前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评审、认定等工作均实现了网络系统操作,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可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短板和差距,提高申报成功率。市工信局建立了专项数据台账,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最新情况。

4.关于推进落实“广东外资新十条”和利用外资问题。市商务局认真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次开展行政检查都派出2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检查人员,并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检查结果。2019年市商务局共抽查28家外商投资企业,抽查比例3.2%,已达到商务部抽查比例的要求。

5.关于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问题。一是市一医院通过制定完善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约谈、停用不配合网上采购的配送商,加强流程管控等方式提高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并进一步规范院内竞价及单一来源竞价的采购程序,明确可行性论证的必要性。目前,市一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已基本实现在省指定交易平台挂网完成。二是市一医院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手续,规范资产处置流程。201911PET-CT设备已取得配置许可证;现对报废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将委托相关机构依法依规拍卖处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目前HERP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模块已上线运行,实现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二级账与财务账一致,不再存在未达账现象。三是市一医院于2019年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了公务接待手续和因公出国(境)审批办理手续,从2020年起严格预算申报,单独编报因公出国(境)预算。

6.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对于2个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问题,昭平县凤凰村饮水工程(整改二期)项目涉及水源经监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无需安装净水设备;资源县烟竹村已对蓄水池的溢水口进行改造,净水设备现全面运行。肇庆市4个对口帮扶县(市、区)已于20203月前完成编制扶贫协作年度计划。市扶贫办已制定《肇庆市对口粤桂扶贫协作工作经费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明确了驻县工作组使用工作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和审批要求。

(四)“三大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截至目前,肇庆市2018年度扶贫济困日资金已支付使用1590.6万元,剩余怀集县2.21万元将统筹用于2020年非定向项目。封开县、广宁县已追回2个扶贫产业项目多发放的扶贫开发资金5万元,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封开县江口街道、南丰镇、广宁县赤坑镇规范了扶贫工作经费核算。

2)关于扶贫项目推进及绩效问题。一是蛭肽康(广东)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10月将挪用的扶贫开发资金27.44万元退回广宁县洲仔镇洲仔社区,有关人员接受了谈话提醒。二是对于4个扶贫产业项目因前期论证不足或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扶贫资金损失41.42万元问题,封开县及时止损,因地制宜调整了2个产业项目,目前已逐步产生利润;广宁县横山镇大良村通过法律途径收回了扶贫项目资金6.55万元;市扶贫办、广宁县洲仔镇以此为戒,分别印发了扶贫开发项目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扶贫项目监管。三是对7个扶贫项目未及时分红、拖欠项目收益金合计78.75万元问题,封开县相关镇村通过法院、仲裁已追回2个扶贫项目货款和违约金44.17万元,2个项目因合同期满已退回扶贫资金20.65万元,3个项目已将产生收益16.62万元分配到贫困户。四是除1个项目已终止外,广宁县、封开县3个扶贫产业项目已补充制定完善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贫困户利益得到保障。五是广宁县2个扶贫项目已重新签订项目补充协议,变更项目担保物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3)关于“三保障”、金融扶贫等惠民政策落实及脱贫成效问题。2019年底,广宁县2018年新增11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竣工验收,并将427.2万元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同时更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信息,结清收回25户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扶贫小额贷款本金和贴息资金3.33万元;鼎湖区、广宁县、封开县、怀集县分别与承贷银行签订了扶贫小额贷款补充协议,明确风险补偿金的放大倍数。截至20204月底,全市5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4)关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截至目前,肇庆市2018年新排查的29个镇级垃圾填埋场、“四好农村路”建设、7个县(市、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县级验收工作、农村公厕新建和改造任务均已全面完工;5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工作,95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污水治理工作;全市现有88个建制乡镇中,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已覆盖86个,覆盖率为98%,尚余2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设备安装阶段,2020年年底可实现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封开县、广宁县2个自然村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4个自然村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规范农村建设项目。

1)关于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的建设和管理问题。一是2座新建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已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德庆县已超额完成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任务,高要区完成89%;德庆县、怀集县、高要区、广宁县分别完成新增镇级污水管网建设97%87%72%61%3项列入市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目标任务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工作预计2020年年底前均可完成。二是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98%2020年年底可实现全市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92019年底应完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因各地财政资金薄弱、前期重视力度不足,目前处于桩基础施工阶段,预计2020年年底前可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做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全力推进最大化实现雨污分流,不断提升进水COD浓度。如高要区启动了十镇纳污干管工程项目,广宁县采取扩网纳污范围、修复破旧管网及提升截污渠检查井高度、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建设内容等措施最大化实现雨污分流。四是全市已有28家污水厂进水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48家污水处理厂因资金问题暂未安装。鉴于目前未有强制性联网的规定和要求,现市环境局每月对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的27家污水处理厂进行手工监测进水口浓度。五是因前期工作周期较长,2016年至2019年省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已按照建设进度支出8906.66万元,支出率83%,剩余1792.2万元待财政评审后按程序支付。

2)关于危险废物综合管理问题。市环境局加快推进《肇庆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固废产业发展规划》印发实施;针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缺口和短板问题,合理布局,引导企业根据肇庆市实际调整处置规模,积极协调做好危险废物处置价格定价问题;大力推进完善肇庆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企业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目前全市共有6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已核准处理规模约76.49万吨/年,除个别种类外基本满足本地处理处置需要。肇庆高新区20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已于20204月前完成2020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关于2019年市直、肇庆新区8个项目新增债券资金支出缓慢,2019年市直1个新增专项债券工程项目未获得立项批准,债券资金未能发挥实效的问题。截至目前,市直、肇庆新区8个项目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支出48217.62万元,尚余1个项目258.38万元债券资金今年内可完成全部实际支出。2020年新增债券分配项目已严格按照规定优先选择已立项、开工、在建、续建的公益性资本项目,并及时调整年内无法开工或未能全部支出的项目,确保债券资金在当年形成支出。

2)关于市本级财政部门未建立债券管理配套制度,市财政局未与发改、资源等部门建立起债券项目入库协调工作机制的问题。市政府于201912月成立了肇庆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小组,并成立了肇庆市稳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管理债券项目。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债券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市财政局建立起新增债券支出进度每日一报、每月通报的定期通报机制,对支出进度慢的地方落实约谈问责机制。目前市财政局正起草制定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操作流程、债券资金分配审批规程和债券分配管理规程等相关配套制度文件,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有关政府债券的制度,规范债券资金项目确定、资金分配、项目调整等程序。

(五)公共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端州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首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多计经营期运维费和特许经营成本合计万元,市东调洪湖建设工程、市行政服务中心改扩建服务大厅项目和数字肇庆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共3个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不高的问题。市住建局、端州区政府拟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端州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首期)项目的补充协议,剔除多计经营期运维费和特许经营成本,消除目前存在的财政资金损失隐患,现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近期将报送市政府审议;市政数局召集代建单位和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共同讨论研究可研报告存在的问题,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相关项目责任单位表示,今后将加强立项阶段的审查,提高可研质量,真正发挥估算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

2)关于省道S264线高要乐城至禄步段工程预算中部分工程量计价依据不符合规定,少计项目预算42.7万元的问题。市公路局已督促市公路局高要分局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更正,认真审核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3)关于端州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首期)项目和肇庆大桥扩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投融资能力、施工和资信业绩等资格、技术、评分因素不合理,与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市住建局、市公路局认真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吸取经验教训,今后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1)关于市东调洪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土石方工程费用增加10629.07万元的问题。市代建局以此为鉴,今后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开展项目建设,杜绝“三边”工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效控制建设成本,确保投资效益。

2)关于端州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肇庆大桥扩建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未能如期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且增加建设成本合计10524.16万元的问题。市政府于201912月成立了肇庆市端州城区污水治理攻坚“战时”指挥部,全面统筹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设,20202月已完成了2019年建设任务;市公路局等相关项目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肇庆大桥项目监管力度,通过约谈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负责人、倒排工期制定总体施工计划、召开周期项目推进会商会、优化审批流程建设方案等措施,扎实推进各项目建设进度。肇庆大桥扩建工程已完工通车;东调洪湖建设工程项目正加快解决地质、征地拆迁问题,力求项目及早发挥效益。

3)关于城市化道路改造工程、市东调洪湖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共72项设计变更手续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肇庆大桥扩建工程项目、市东调洪湖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资质要求派出管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的问题。市代建局等相关项目责任单位今后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督促参建单位规范设计变更资料管理;市代建局、市公路局高要分局已对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情况进行处理,不予退还监理单位履约保证金;市公路局肇庆大桥管理处制定了项目请假制度,不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及总监办人员的到岗情况。

3.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城市化道路改造工程超范围列支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审计期间市公路局已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务,归还原渠道资金12.52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支出各项建设费用,确保专款专用,准确核算项目建设成本。

2)关于市东调洪湖建设工程存在融资贷款资金没有设置项目专账核算,项目贷款利息、捐赠资金、土地征收费用等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代建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审计建议,完成东调洪湖项目的相关会计账务调整处理。今后将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规范财务审核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核算项目建设资金。

(六)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江电力公司)201821套商务用房购置未经市国资委审批的问题。贺江电力公司深刻反省问题产生的原因,今后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资委有关管理办法和程序,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同类事项的发生。

2.关于贺江电力公司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贺江电力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开展了全面性的报废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公示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现正办理公开转让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报废处理结果将向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3.关于贺江电力公司未及时调整企业董事和办理工商变更的问题。贺江电力公司已于2019126日调整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并于当年12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一)关于围绕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审议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审计机关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关于疫情防控审计的工作部署,迅速组建起市、县两级62人的审计团队,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见数不见面”的优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既帮忙又不添乱”。审计查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防疫物资生产保障等4方面的问题100条,涉及问题金额17727万元,涉及防疫物资29.79万件(个、套)。建立动态跟踪、边审边改边建工作机制,实时纠正问题和堵塞漏洞,截至目前上述审计查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有力推动了中央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动我市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审计保障。

(二)关于围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民生领域等,加强审计监督的审议意见

各级审计机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的根本目标,围绕各项民生大事、难事、急事,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各级党委、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预算支出安排、资金使用绩效、权力运行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重大民生项目和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增进民生福祉。2020年,扶贫审计方面,开展第三轮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跟踪审计,并派出审计组赴茂名市异地交叉审计,推动产业扶贫等项目落实到位和规范精准使用资金,促进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污染防治审计方面,重点关注全市河长制政策落实情况、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和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情况,进一步扫除资源环境污染治理的审计监督盲点,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全面实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方面,重点关注财政、政府债务、国企国资等领域存在影响经济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着力从制度、管理、执行、监管等不同层面揭示出债券管理制度不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切实维护经济安全;民生审计方面,重点关注市直医疗机构经营管理、资金管理及成效,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实施情况,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划拨和管理使用情况等,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程跟踪审计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确保“见账、见物、见人”,关注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时揭露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逐项逐条限时对账销号,促进财政资金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安全高效,推动新增财政资金更好地惠企利民。

五、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尚有部分问题未得到全面纠正,原因主要有:

(一)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统筹推进。如财政部门消化历史挂账、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文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根据财力实际综合协调各方面因素,分阶段推进才能有效解决。涉及污染防治的问题整改,短期内难以一步到位,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以解决;部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虽已制定行动计划及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但建设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进一步的跟进和“回头看”。

(二)问题涉及部门间沟通协调,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必要程序。如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由于牵涉到项目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多个环节;行业系统数据信息管理不够完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统筹合力推进,才能促使问题及早解决。

(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难度较大。如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消化的问题,部分往来款因形成时间较长,资料不够完善且经办人员更换,有些往来单位经查已不存在无法取得联系,核实清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已作出安排和承诺,将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涉及多部门协调、历史遗留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对需要逐步消化的历年挂账等问题,通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措施稳步推进整改;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全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肇庆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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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一家合伙企业对非上市公司投资,现协议退出投资,要求但创始人回购,但是创始人没钱,只能挂应收账款,对于此我报经营所得税时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是否要交税,我们没收到款就肯定不能分配呀,不能分配要交税吗?这钱以后估计收不回,如这样我如何处理账为好

同学你好 你们这个还没收到没法挂账 投资收益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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