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账户开户哪家的费率低证券帐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安信恒鑫增强债券型(以下简称“本”)的募集申请于2022年5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6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fund)和本公司网站()上的《安信恒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恒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免长途话费)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本于证券市场,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低于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和C类份额,其中A类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人民币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1)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账户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0),并电话确认(0)。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26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3、 第三方平台销售机构: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E 座 18 层

(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6) 上海好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7)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9)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10)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北塔33楼

客户服务电话:020-

(11)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1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

(1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1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6 号物资控股大厦 8 楼

(16)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17)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9)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20) 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21)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22)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23)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24)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 楼 806

(25)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2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客户服务电话:400-

(27)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

(28)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12层

(29)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嘉盛中心30层

(30)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31)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

(32)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33)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邓雯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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