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帮回答吗代收国际贸易欠款催账哪家比较专业?

当贵公司在跨境业务过程中,需采用T/T结算方式从境外收到或对外汇出货款、资本金、红利、佣金、各种费用等时,均可以选择工商银行的国际汇款服务。工商银行国际汇款服务内容主要有:全球快汇、汇款直通车、汇款特快直通车、台湾地区汇款直通车、全额到账、速汇款等。

工商银行的国际汇款服务具有高效、便捷、经济的优势。既能将外汇资金安全高效汇至收款人,又能有效节约您的汇款成本,减少中转费用,提升您在贸易伙伴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任何符合外汇管理政策的外汇跨境收付时均可办理。

为满足国家外汇管理要求,工商银行在为您办理国际汇款业务时需审查真实性资料,请在汇款的同时递交对应的资料。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当贵公司与出口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贸易款项时,可以选择工商银行的进口信用证业务。工商银行将根据您的申请,开立信用证给出口商,当工商银行收到出口商委托银行寄来的全套单据后,经审核单证相符,即对出口商或其指定人进行承兑或付款。

工商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具有速度快、接受程度高、种类丰富、延伸服务齐全等优点:

1、速度快:通过工商银行众多的海外分行及代理行网络,工商银行会为您精心选择最快捷的路线,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用证交;

2、接受程度高:信用证能否融资大多取决于开证银行的资信,工商银行凭借自身优良的资信,所开立的信用证为国际银行界所接受,因而方便出口商凭信用证进行融资;

3、种类丰富:工商银行可根据您的需要,开立包括可转让、背对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议付、买方远期信用证等不同种类的信用证,满足您个性化的贸易需要;

4、延伸服务齐全:工商银行可以提供进口押汇、买方远期信用证、信用证代付、提货担保、提单背书等配套产品,满足您的贸易及融资需求

您作为进口商,需以信用证方式与出口商进行结算,并须及时将信用证开到出口商手中。

1、贵公司应在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表内;

2、贵公司须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有授信额度;

3、贵公司须按工商银行规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开证金额与保证金差额部分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为使贵公司享受工商银行方便快捷的出口信用证业务,建议贵公司向进口商要求,进而要求开证行指定工商银行为信用证通知行,以便于工商银行能第一时间通知您信用证开立的情况。通过电开方式,工商银行可以实时收到信用证,并将信用证信息第一时间送达您阅览。

工商银行将委派单证处理中心经验丰富的国际结算专家人员,为您提供银行业务专家技术性指导服务,为您在货物出运后顺利收回货款奠定坚实的基础。

1、您作为出口商,在不甚了解进口商的资信情况时,需要对方客户提供银行信用的付款承诺;

2、您需要工商银行对信用证办理融资,如办理打包放款业务,或者预期需要工商银行提供诸如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福费廷等贸易融资服务;

3、您预期需要享受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方面的优惠(如提前退税、出口核销等)。

无论是贵公司从哪家银行获取通知的信用证,均可来工商银行办理业务。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工商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来的托收单据后,按托收行指示向贵公司提示付款/承兑,您付款/承兑后,便获得单据提取进口货物。工商银行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单据复印、通知、承兑、付款、与境外托收行及出口商的联络等。

工商银行可为您提供进口代收押汇业务以解决短期资金融通问题,尽早取得进口货物安排加工或销售,提高您的资金营运效率。

当您按照合同约定按照跟单托收业务办理时。

贵公司应在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表内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贵公司在货物出运后,可将进出口合同要求的所有单据提交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立即对单据进行审核,并将单据寄往您指定的进口地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如果您在单证业务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致电工商银行咨询,工商银行将热情为贵公司解答各种疑难,帮助您避免或减少贸易纠纷。

帮助贵公司解答相关跟单托收方面的专业性问题,让您在最快的时间内顺利回笼货款。

贵公司出运货物后,并备齐进出口合同要求的单据。

贵公司应在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表内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当贵公司在信用证或代收项下需要对外付汇时,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工商银行能为您提供进口押汇融资,以及时对外付汇,并获得货运单据,尽早提取货物安排加工或销售。

工商银行办理的进口押汇业务具有手续简便、还款期限灵活、与信用证占用同一个授信额度等优点。可以满足您的资金周转需求,及时对外履行付款义务,提升您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当您办理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付款业务,需要工商银行代您先行对外支付时。

1、非全套物权单据项下或空运单据等非物权单据项下办理进口押汇业务,贵公司须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或复印件;

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一般须与您的贸易周期相匹配;

3、进口押汇可为信用证项下押汇或进口代收项下。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须为我行开立信用证下融资。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工商银行办理的进口T/T融资业务具有还款期限灵活、价格优等优点。可以满足您的资金周转需求,及时对外履行付款义务,提升您的对外谈判议价及盈利能力。

工商银行办理的进口T/T融资业务具有还款期限灵活、价格优等优点。可以满足您的资金周转需求,及时对外履行付款义务,提升您的对外谈判议价及盈利能力。

当您办理进口货到付款业务,需要工商银行代您先行对外支付时。

1、贵公司须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有授信额度;

2、贵公司须按工商银行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贵公司凭借有效订单或贸易合同向工商银行提出申请,我行以该订单或合同项下的预期应收帐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为贵公司提供短期融资。

贵公司仅需凭借出口商单方面提供的国外采购商的订单,即可向工商银行申请融资,在出货前提前获得融资款项,帮助您及时按照贸易订单合同规定发货收款,缓解您的流动资金压力。

在非信用证方式下,贵公司货物生产和出运前。

办理此项业务时,贵公司与贸易伙伴应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至少保持两年的合作记录并履约情况良好。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贵公司和进口商约定以赊销的方式进行结算,备货出运后,如需融资,可将商业发票以及其他商业单据提交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据此为贵公司提供出口发票融资。

1、提前收款,加速资金周转;

2、提前办理外汇结汇,锁定汇率风险。

贵公司需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有授信额度。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如果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因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而产生了资金缺口,您可凭信用证正本向工商银行申请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在货物装运后,您到工商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收汇后再归还打包贷款。

贵公司可以通过打包贷款扩大业务规模,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

贵公司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时。

1、贵公司需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定授信额度;

2、打包贷款的货币一般以人民币为主,用于支付与出口货物相关的用途,如果贵公司需要境外采购,工商银行可以为贵公司发放外币贷款。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出口押汇:贵公司办理交单后,如需要资金融通,工商银行可以凭贵公司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作质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您办理出口信用证押汇融资。

出口贴现:贵公司办理交单后,收到开证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报文,如需要资金融通,工商银行可以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您办理出口信用证贴现融资。

1、突破评级授信的限制,提前收款,加速资金周转;

2、提前办理外汇结汇,锁定汇率风险;

3、融资比例可达单据金额的100%。

1、出口押汇:贵公司出运货物并提交单据后。

2、出口贴现:贵公司收到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的报文后。

贵公司需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有授信额度;或境外开证行(保兑行/承兑行)在我行的代理行额度充足。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贵公司在远期信用证项下交单后,收到开证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报文,如需要资金融通,工商银行可以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贵公司提供无追索权的福费廷融资。

办理福费廷业务可为您带来以下裨益:

1、剔除远期收汇所可能带来的政治、商业、利率及汇率风险;

2、改善现金流转,提前结汇退税;

3、可考虑原先认为高风险的贸易地区,从而增加贸易机会;

4、无追索融资修饰资产负债表,以现金收入取代应收账款。

贵公司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收到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的报文后。

办理该项业务时,贵公司在工商银行无需评级授信。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即期结售汇是指我行为对公客户提供的,以约定汇率买卖人民币和外汇,并在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含)完成资金交割的业务。其中,即期结汇是客户向我行卖出外汇买入人民币;即期售汇是客户向我行买入外汇卖出人民币。

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外汇账户的公司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及其他境外法人驻华机构,以及在境外依法注册并由我行代理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人民币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境外金融机构类客户。

1.即期结售汇是最基础的外汇与人民币兑换工具,交易结构简单清晰,易于理解。

2.即期结售汇简便、快捷,交易完成后,资金可及时到账。

1.工商银行是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做市商之一,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交易风险的对冲,为客户提供较为优惠的价格。

2.工商银行对公结售汇办理渠道包括营业网点、网上银行。

3.工商银行是业内结售汇币种最丰富、办理渠道最多的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良好的结售汇服务体验。

1、客户具有真实的需求背景。

2、客户应为境内企事业、机关、社会团体或驻华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3、客户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或外汇账户。

4、如客户通过企业网银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还应注册我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版,且在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评级为A类。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远期结售汇,是指客户与工行签订远期结汇或售汇合约,约定在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不含)以上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该产品适用于具有自身需求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以及在境外依法注册并由我行代理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人民币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类境外法人。

1.远期结售汇是最基础的汇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简单清晰,易于理解。

2.远期结售汇是较为成熟的产品,客户可以根据未来的外汇收支状况和对汇率市场的预期规避汇率风险。

3.远期结售汇易于与其他产品进行组合,客户可凭此提高收益或者降低财务成本。

工行具有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设计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远期汇率风险对冲工具,包括固定期限远期、择期、平价远期、超远期等多种远期结售汇产品和组合产品,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

工行远期结售汇支持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丹麦克朗、新加坡元和卢布等十一个币种,支持各类期限的远期结售汇,同时,客户可以办理提前交割、展期、部分交割和分批交割等特殊交割处理,从而匹配客户的经营性现金流需求。

工行远期结售汇产品可以定期提供交易的评估报告,结合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提供后续动态管理服务。

工行远期结售汇授信机制灵活,满足准入条件的客户可自主选择占用衍生专项授信或交纳保证金。

客户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收支,以及需偿还银行自营外汇贷款、需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等类型的资本与金融项目下外汇收支,均可申请办理。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人民币外汇掉期,是指工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交割汇率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包括即期对远期和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适用于自身本外币资金管理需求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法人,在境外依法注册并由我行代理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人民币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类境外法人。

1.人民币外汇掉期属于基础汇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简单清晰,易于理解。

2.人民币外汇掉期是较为成熟的产品,客户可以根据当前及未来的外汇收支状况和对汇率市场的预期规避汇率风险。

3.人民币外汇掉期易于与其他产品进行组合,客户可凭此提高收益或者降低财务成本

工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支持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丹麦克朗、新加坡元和卢布等十一个币种,支持各类期限的掉期,同时,客户可以办理展期、提前交割、到期前展期、部分交割和分批交割等特殊交割处理,从而满足客户个性化的经营需求。

2.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工行是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做市商之一,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交易风险的对冲,从而为客户提供较为优惠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价格。

工行人民币外汇掉期授信机制灵活,满足准入条件的客户可自主选择占用衍生专项授信或交纳保证金。

1.客户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可向工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2.客户下列范围的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可向工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偿还银行自营外汇贷款;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人民币外汇期权,指中国工商银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外汇期权合约,合约的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拥有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按约定的执行价格向合约的卖方购买或出售约定数量的美元或其他指定外汇权利的业务。

工行人民币外汇期权分为外汇看涨期权和外汇看跌期权,期权类型为普通欧式期权。

适用于有自身需求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在境外依法注册并由我行代理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人民币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类境外法人。

1.人民币外汇期权属于基础汇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简单清晰,可贴合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

2.人民币外汇期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规避和套期保值风险管控工具,买入人民币外汇期权具有风险有限而收益无限的特点,能够帮助客户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3.客户可以通过买入人民币外汇期权进行套期保值,把外汇风险的最大损失额度控制在期权费用之内,还保留了可从有利的汇率波动中获取利益的机会。

4.客户可以通过卖出人民币外汇期权获取期权费收入,在承担一定程度市场波动的基础上,改善结售汇成本。

1.有竞争力的市场报价

国内同业中首家建立专业的量化分析团队,实现了在衍生产品自主定价与风险管理的量化分析技术方面的突破性进展,具备自主定价能力和较强的同业竞争力;加之工行是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做市商,交易量连续多年保持市场领先地位,能够为客户提供较有竞争力的产品报价。

工行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可根据客户个性化避险保值需求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方案设计。同时,客户可以申请宽限期交割及反向平仓等特殊处理,从而满足客户个性化的经营需求。

3.优质持续的销售服务

工行将为客户提供持续的动态管理,及时向客户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按月向客户提供存续交易的市值评估结果,并在到期日前一工作日通知客户行权。

工行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外汇交易员队伍,同时还具备市场营销、系统维护与开发、业务管理和产品研发等业务支撑团队,共同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1.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

2.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客户可办理的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仅限于普通欧式期权,包括为客户办理买入外汇看涨期权、买入外汇看跌期权、卖出外汇看涨期权以及卖出外汇看跌期权。

3.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客户可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的主要风险特征应与客户真实需求背景具有合理的相关度,期权合约行权所产生的客户外汇收支,不得超出客户真实需求背景所支持的实际规模。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买卖,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不同外汇之间买卖的交易产品。

本产品适用于在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驻华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1.交易币种多样:工商银行可供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等,满足客户不同交易需求。

2.优惠的价格:工商银行是国际银行间外汇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参与者之一,和多家国际一流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报价。

已在工商银行开立相应币种的结算账户。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远期外汇买卖,是指客户与工行签订远期外汇买卖合约,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日根据预先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进行资金清算。

该产品是一款较为成熟的金融产品,具有结构简单易懂,且不存在期权费、手续费等交易费用的特点。该产品可帮助客户提前确定未来某日的外汇买卖汇率、锁定汇率风险,规避由于未来汇率变动给客户带来的潜在损失。

适用于以套期保值或投资为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或外商投资企业等法人客户。

1.卓越的定价能力:工行拥有国际先进的Dealing3000等多种交易系统,可以通过国际银行间外汇市场和国际一流的外汇做市商进行交易,为客户争取到较优的价格。同时,工行还拥有专业的外汇交易人员,能够通过模型为客户计算远期价格。

1.卓越的定价能力:工行拥有国际先进的Dealing3000等多种交易系统,可以通过国际银行间外汇市场和国际一流的外汇做市商进行交易,为客户争取到较优的价格。同时,工行还拥有专业的外汇交易人员,能够通过模型为客户计算远期价格。

2.个性化的产品设计:工行产品支持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加拿大元、新西兰元等多币种,同时支持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等各种期限的远期外汇买卖。并可以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产品设计。

1.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2.有真实的需求背景;

3.具备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资格或授权;

4.理解衍生产品交易风险并愿意承担潜在损失;

5.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记录;

6.在工行已核定衍生产品交易专项授信额度;

7.在工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对于提供全额保证金或其他低风险担保方式的客户,可放宽上述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的限制。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七、无本金交割型外汇远期

中国工商银行无本金交割型外汇远期,指中国工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以远期汇率与定盘汇率轧差计算损益并以美元交割的外汇远期产品。

本产品适用于除金融机构以外,在境内依法注册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金融衍生业务客户评估的公司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客户。

1.无本金交割型外汇远期能够帮助客户提前确定未来日期的外汇买卖汇率,锁定汇率风险,规避由于未来汇率变动给客户带来的潜在损失。

2.无本金交割型外汇远期是针对外汇市场非自由兑换货币的远期产品,到期交割方式为差额交割,参考结算汇率为交易币种定盘汇率,结算货币为美元。

1.卓越的定价能力。工行拥有国际市场上通用的Dealing3000、FXALL等多种交易系统,可以通过国际银行间外汇市场和国际一流的外汇做市商进行交易,为客户争取到最优的价格。同时,工行还拥有专业的外汇交易人员,能够通过模型为客户计算远期价格。

2.个性化的产品设计。工行无本金交割型外汇远期支持印尼卢比、巴西雷亚尔、阿根廷比索、埃及镑等60余个新兴市场币货币,支持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等各种标准期限和非标准期限的NDF远期。并可以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产品设计。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办理需要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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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2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

现将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以下回复中所用简称或名称,如无特别说明,与《2021年年度报告》的释义相同。

问题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9.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19亿元,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77.38%。

请你公司:(1)分业务类型说明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结合相关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行业发展形势、客户合作情况、融资渠道情况、2022年一季度经营情况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收入下滑趋势是否仍将持续,以及你公司为改善经营业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

  在托收的中,在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引入了一个中介——银行,但按照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跟汇付方式一样属于性质。但是托收的实际操作中,进口商也往往利用银行的来满足资金的需求。这就是进出口项下的托收押汇融资。

  托收押汇可以分为和托收出口押汇。

  托收进口押汇,又称为,它是给予进口商凭(trust receipt)提货便利的一种进口商的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商装运后填写委托书凭借全套与合同要求相符的单据通过代收行交进口商。根据托收的性质,进口商或者。代收行可以根据的押汇申请,开立托收,先行对外垫款,待提货加工、销售或转卖后将收回的货款归还银行。这种做法纯粹是代收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和一样银行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一般只对资信较好的进口商进行,同时还要求进口商提供足够的担保和。

collection)。是指根据出口商(即押汇申请人)的要求,以申请人开立的以进口商为的以及随附的全套商业单据为质押,将票款扣除利息及费用后,按规定及客户要求,原币付给申请人或按押汇日的折成付给出口商,银行保留迫索权,并通过代收行向进口商收款,以归还出口托收押汇的一种融资业务。其基本操作是,按照合同规定装运后,制作一整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开立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到托收银行交单,要求托收银行叙做。经托收行同买人,按照汇票金额扣除自付款日即托收行买人跟单汇单日期到预计收到票款日期的利息和手续费,将约定的款项交给出口商。待收汇票款后,再归还所借的款项。

  方式下的进出口押汇可以为经营的进出口商在进出口商品流通期间提供融资,该种服务是进出口商以代表货物的单据作,由银行叙做的一种。

  托收押汇是在没有信用证的背景下操作的,其融资服务都是立足于托收结算服务。该种融资服务,为进出口商借助托收结算的贸易交易提供资金上的需求。当然,该种融资服务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服务性作用,但由于银行只不过是的关系,没有改变商业信用的实质。因此,在托收情况下的也是有一定困难的托收押汇的特征

  托收押汇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托收押汇是以托收为基础的融资。从法律关系的本质来看,它还是一种融资,即的托收银行,借款人是利用托收作为的商。但是这种融资关系的独特性在于,它必须以托收为纽带,因此在上它注定了与信用证无缘。托收押汇与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一个是无的,一个是必须借助的。

  第二,从押汇对进出口的影响来看,托收押汇项下的进出口是普通,即使进口商或者出口商能够从银行融到资金,但是该资金能否用于进出口交易项下的付款,也完全取决于付款方的商业信用,而不是;信用证项下进出口押汇则不同,是依赖于信用证项下银行的付款信用。

  第三,从银行与融资者的关系来看,托收押汇项下的完全取决于进口商或出口商的经营作风和而定,在这里只有一家融资的银行,而缺乏另一家提供的银行;而信用证项下进出口押汇则是银行风险,只要制作的单据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付款银行保证按照约定付款。在项下的押汇,既有融资银行也有,融资银行的可以得到信用证付款银行的还款保障。因为信用证是建立在银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的基础上,如果单单相符、,即使不付款,也必须履行对外付款的义务。如果剔除和利息两个因素,信用证进出押汇并没有给开证行带来更大的风险。而进口托收则属于,无论进口商是否付款,代收行都没有责任。但如果为进口商叙做进口托收押汇,进口商无疑将原本给予出口商的商业信用转给了代收行,从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风险。作为代收行,应当根据进口商的资信情况、业务情况、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其核定一个押汇额度,供其周转使用,做到拓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的有机结合。

  第四,托收押汇的付款性质比较特殊。托收押汇项下的付款人的依据是商业信用,(D/P)方式下押汇行能拥有对货物和收款的,但是(D/A)方式下,代收行凭借进口商对汇票的承兑即可放单,到期进口商不能付款不负责任。项下的付款性质则是基于信用证的单据要求及相关的。


  第五,托收押汇的法律适用不同与信用证项下进出口押汇。托收押汇是基于托收法律关系而建立的借贷法律关系,银行和进出口商的一方面要受制于托收规则——通常是国际商会,另一方面也要适用双方借贷法律关系的一般法律;信用证项下押汇法律关系,则一方面要受制于信用证的统一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另一方面也要适用调整借贷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正因为托收押汇的上述特点,使得银行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更加谨慎,在押汇利率上也相对比较高,押汇的额度则相对比较低。

  从托收押汇的法律结构及其操作实践来看,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进出口商的商业风险

  托收押汇融资的还款主要依赖于进出口商的资信和能力。尽管相关的单据可以作为担保机制,但是单据的处理还是需要进出口商来实现,银行不是专业的进出口商,不善于也没有时间去做货物交易。

  由于托收押汇作担保的重要凭据是货物权利单据,单据的欺诈在中也时有发生,如果境外进出口商试图欺诈,则银行的融资风险非常大。特别是如果境内贸易商也参与欺诈,则银行更加难于防范相关的风险。

  银行办理托收押汇,需要认真履行代收行的义务,如果操作不谨慎或者履行义务不及时,可能遭到境外代收行或者委托人的控告。如果代收行在审核单据上存在瑕疵,则可能遭受境内委托人的控告。

  为了有效防范托收押汇的风险,作为代收银行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鉴于托收押汇本身是商业信用业务,所有于进出口商的资信状况。所以,银行给进出口商的押汇需要慎重掌握。进出口商的贸易履约直接影响到托收押汇银行的融资风险。银行必须认真审核融资人的资信状况、进出口交易的背景以及交易款项的偿还事项。严格审查押汇申请人以及担保人的信用和能力。这一措施是最终保证押汇担保机制固有缺陷的有效措施。从实践来看,一些押汇申请人恶意与担保人串通,恶意。银行尤其应注意关联公司之间的担保和交易,对托收押汇业务的影响。目前大多数的都交给其下属的贸易子公司进行。这种公司的一大特点就是资本金小,高负债经营,它本来就是由于基于的考虑而产生的,一旦出现问题还能弃车保帅,将损失减小到最低,这种战略也是中国目前信用机制极不健全的结果。实际上,诸如信托收据、抵押担保、的最终实现,都有赖于债务人的配合,因为银行的监控毕竟是有限度的。基于此,银行应该做好事前的信用和能力的审查。

  2.必须构建适当的担保机制防范融资风险。进口代收押汇依赖于“信托收据”,法律风险较高。国内现行法律制度对于“信托收据”的合法性尚没有明确的规范,司法实践的争议甚大,尤其是信托收据中银行对拥有合法权利问题颇有争议。因此过分依赖信托收据会增大的风险。《进口代收押汇协议》依托于“信托收据”,而没有其他相关的担保措施,会增大融资风险。

  3.银行提供托收押汇服务,必须明确自己的代收银行地位。办理托收押汇必须以银行为合格的“代收行”为前提。银行不能简单地凭借单据持有而确立自己的代收行地位,还应该通过文字确认由进出口商向境外收款指示银行作代收行的指令,以确保银行“代收行”地位的合法性。银行代收地位合法,一方面有助于银行防范同境内融资人之间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可以防范托收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

  4.要借助明确书面的进出口托收押汇协议来规范银行与进出口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应该注意,不能简单照搬信用证项下进出口押汇协议。有的银行的托收押汇协议是在信用证项下进出口押汇协议的基础上改造而成,但是其信用证押汇的痕迹仍然十分明显,这种做法势必妨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明确。

  对于托收押汇协议,银行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押汇协议的内容应该包含: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期限;申请人的保证(在押汇到期日前归还本息,如申请人未能按期还款,无论何种原因银行均拥有下述权利:逾期欠款按押汇利率加收罚息,逾期计收罚息;授权银行从申请人在银行处开立任何账户中扣还欠款;授权银行从申请人各种中扣还欠款。);银行有权检查监督押汇业务项下货物的销售收款情况,应银行要求申请人必须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有关上述押汇业务项下货物的有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有关担保机制的规定等等。

  (2)在托收押汇协议中明确银行“不负有审核单据”义务。强调“银行对任何单据的格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其法律效力、或对在单据中载明或在其上附加的一般性或特殊性的条款不承担责任或对其负责;银行也不对任何单据所表示的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状况、、交货、或存在、或对货物的发运人、、运输行、收货人和或其他任何人的诚信或行为或疏忽、清偿力;业绩或信誉承担责任或对其负责”。

  (3)在托收押汇协议中要明确单据必须以银行收到时的形态向付款人提示,除非被授权贴附任何必需的印花、除非另有指示费用由向其发出托收的有关方支付以及被授权采取任何必要的背书或加盖橡皮戳记,或其他托收业务惯用的和必要的辨认记号或符号。如果是见单即付的单据,必须立即办理不得延误。银行必须确定它所收到的单据应与托收批示中所列表面相符,如果发现任何单据有短缺或非托收指示所列,银行必须以电讯方式,如电讯不可能时,以其他快捷的方式通知从其收到指示的一方,不得延误;银行对此没有更多的责任。

  托收押汇协议以及配套的担保协议文本必须用书面的形式来完成,并且应该有相关当事人的;盖章和签字。应该避免仅仅通过所谓的申请书来构建托收押汇法律关系。鉴于托收押汇的法律,各总行也有必要将托收押汇协议文的审定权收归总行,最好制定统一的格式文本。


  5.为了确保款项的安全,在办理托收项下押汇业务时,最好有融资人提供财产作质押(抵押、担保),或者由其有实力的关联公司或其他合格实体提供担保。要妥善处理好质押与信托收据之间的关系。质押是利用申请押汇人的货权单据的做质押品来担保银行的债权,而信托收据则是将货物的转移到银行,并通过信托的方式来解决银行对货物的控制权利。如果信托收据与并存,则导致质押的无效。因此,银行在选择担保形式,不能误认为这两种的缝合是双保险。要协调好抵押、质押与保证之间的关系。银行为了确保债权的安全,防止申请人不正当地处理货物及其价款,可以通过第三人作保证的方式来维护。银行应充分注意,这里有人保与物保的效力关系问题。如果银行放弃了物保(如将质押的货物或者单据交给了债务人,可能导致质押无效),则保证仅在物保的范围之外有效力。因此,为防止物保放弃对人保的损害,有必要要求保证人放弃这种。

  6.要加强放汇后管理。银行的有关应随时了解申请人的、行业状况、以及进口货物的销售、国际国内。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银行应加强对托收押汇的,原则上不允许对客户被动押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审批。托收押汇通常不宜办理展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展期,经押汇申请人申请,可展期一次,展期时间应严格控制。

    李金泽著.国际资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中信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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