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
11、电子信箱: dd@)上披露外,并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0 月 28 日证
监许可[ 号文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正式生效,
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年 5 月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1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1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3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以及对前述文件的不时修订或更新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并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2 月 17 日修订通过、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2015 年 12 月 17 日颁布,2016 年 2
月 1 日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由基金管理人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5、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6、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57、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日结转份额方式将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5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2A 层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联系人:詹全鑫、张扬眉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
客服电话:96588(青岛)、(全国)
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10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8 号
11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
限公司 拥翠路 2 号
12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1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14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
办事处建华南路 2 号 A 座
1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16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17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 197 号
18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1 号
19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宇
20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
21 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23 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
26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2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
限公司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
2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3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
31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
32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层
33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8 号新金桥
34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 座 28
3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
球财讯中心 D 座 4 层
36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3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3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3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40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4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42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 603 室
43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海
德三道交汇处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44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99 号丁香国
45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46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老太平弄 88 号 A、B 单
47 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
48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49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
5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 1 号楼
5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5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5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5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5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
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5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5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
5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6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6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
6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6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64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
6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14 层
6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
6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68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69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7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7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7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
7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74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
司 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7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
7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平安财
7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7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
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79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32 号
司 法定代表人:单宏杰
80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层
81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
83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
司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2A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张兰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周祎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周祎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0 月 28 日证监许可[ 号
(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
1、基金的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八)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资料。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网上直销交易业务。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1、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传真:(01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含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开披露。
序号 临时报告名称 披露时间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21 年 5 月 29 日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21 年 7 月 23 日
3 关于新增嘉实活期宝货币基金经理的公告 2021 年 7 月 24 日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在网上直销开展 2021 年 9 月 28 日
基金认购、申购、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银行借记卡持 2021 年 12 月 3 日
卡人开通网上直销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告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 12 月 3 日
借记卡持卡人开通网上直销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告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持续完善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2、《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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