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好不好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年版)到期后是否可以支取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年版)到期后是否可以支取

您好,平安北京分公司客户经理胡大华,很高兴为您和家人服务。

您很有保险意识,也很有责任感。保险的需求需要合理的规划,如果您想选择保险,建议您说下您的详细情况,为您设计适合您的险种和保障额度。

平安  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祝您和家人平安幸福

你好,我是平安保险公司的随时欢迎你致电

这款产品是终身型保障产品,要么是发生重大疾病理赔,要么是身故理赔,所以不存在是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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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这款保险那么好,你自己买了没有?”以前在线下做保险时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

  在还不普及的时候,客户了解保险的渠道非常有限,最常见的就是代理人的推销。

  大家的想法也很简单,产品好不好就看代理人买不买,代理人自己都买了,那肯定很不错呀!他总不至于连自己都坑吧?

  同样地,最近也有很多小伙伴问越越,“越越,你自己都买了哪些保险呀?”

  所以,是时候放大招了,跟大家聊聊越越那几千万的保险单!

  在晒保单之前,先简单说下我自己的情况哈,因为不以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就乱买保险的行为都是耍流氓!

  本人今年三十出头,单身狗一枚,家中独女,父母双亲都已退休,暂时无需我照顾。大学毕业就进入保险行业,已经干了七年时间。

  从刚进入()买第一份康宁终身重疾开始,到上周加保定期寿险爱相随,已经有十几份保单了,几千万的保额了。

  因为我一直在保险行业,无论是在中国人寿做保险销售还是现在做文字编辑给大家传递保险知识,都没有什么风险,职业类别不超过3类。

  在保障方面,公司有交社保,所以在商业医疗险的时候,可以选择有社保的,能少交不少钱。

  关于家庭责任,单身狗一枚,也没想着去买房,还不会开车。家里老人有社保,基本用不着我管,目前好像还真没什么压力。

  唯一的压力,就是老爹老妈的唠叨了,整天催催催。。。

  下来到了正式晒保险的时候了:

  保额总计300w,均为20年缴费,保障至60岁,产品分别是:中信保诚祯爱优选,华贵人寿大麦定寿,三峡人寿爱相随定期寿险。

  既然没有什么负担,为什么还买定期寿险呢?

  因为我是独生子女,如果真的发生那种不好的事情,我希望父母未来的生活质量依然很高。

  保额总计90w,均为20年缴费,保障至终身,产品分别是: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华夏人寿树、复星联合康乐一生C。

  这三份保单是最能体现保险市场风云变幻的,下面会跟大家详细聊到。

  没有买小额医疗险,因为1w以下的医疗风险,我自己完全负担得起。

  两份一年期的百万医疗险,产品分别为:众安尊享e生(旗舰版)、安联臻爱医疗(感恩版)。

  两份医疗险时间间隔半年,至于为什么这样做,之前跟大家聊过,极端情况下,假设我在A保险停售前一天住院了,它负担到期后30天内的医疗费用。30天以后的医疗费用我再找B保险报销。

  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百万医疗便宜,买两份也没几个钱。

  总共三份,都是1年期的,保额200w,其中产品包括:上海人寿小蜜蜂、微医保护身福意外险

  意外险到处都是便宜货,怎么买都可以,只要注意下职业类别就可以了。

  除了以上那些正规的产品之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东,不起主要保障作用,算是“配菜”吧。

  比如支付宝的相互宝、京东的京东互保,易安的家财险、中美大都会的航意险、平安财险的团意险等等。

  大致算了算,越越的保险保额加起来快5000w(包括3000w航意险)了。所以路上遇见我,大家最好躲着点,碰坏了你可赔不起哦!

  在保险行业干久了,对越越来说,一张保单就是一个时代呀!

  第一张保单: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这份保险是越越刚进保险公司没多久就给自己买的,但是给刚推出不久,非常火爆。

  越越的保单是:保障期终身,保额20w,缴费期20年,年缴保费4860元。

  40种重大疾病,保额赔付,赔1次;

  10种轻症,保额20%赔付,赔1次,带轻症豁免,轻症赔付后,再得了重症时需要理赔时,要先扣除轻症已经赔过的部分;

  身故、全残按照保额赔付。

  站在现在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保险简直。。。嗯,你懂得!但是已经交了那么多年保费了,划不来退,留着做个纪念!

  不知道你注意没有,里面有一项:轻症赔付后,再得了重症需要理赔时,要先扣除轻症已经赔过的部分。

  当康瑞保的条款推出同一种疾病,轻症或中症赔了,重症再赔时,需要扣除以前赔过的部分,结果被骂成狗了,已经买过康宁终身的越越笑而不语。

  第一张退保单:中国人寿如意随行两全保险

  中国人保推出了一款百万身价之后,市场反响很不错(好忽悠),这类“坑爹货”便被各家公司纷纷抄了去,中国人寿也不例外。

  当时公司要求,所有主管当月必须开一单这货,越越实在不忍心给别人推,就自己买了一单,交了一年就退了  。

  在越越看来,百万身价类保险就是个坑,对业务员来说,好处就是好忽悠,容易成交,对客户没什么好处,这个观点我一直没变过,以后也不会变。

  至于怎么坑,有兴趣的小伙伴翻看越越以前的文章《惊了,这款产品年化收益竟然有25%……》。

  第一张飞单:华夏保险常青树终身重疾

  保监会有要求,代理人只能在一家公司任职,不能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那看到别家的保险确实很好,想给客户推荐怎么办呢?那就“飞单”咯。

  举个栗子,A公司的代理人想给客户推荐B公司的产品,就在B公司找个业务员,让客户把保单签在B公司的业务员名下,后期的服务还是自己做。

  我给自己买的第二份保单就是华夏的一款产品重疾,叫做常青树。保33种轻症,77种重症,轻症赔了之后,重症再赔时也不用扣轻症赔过的部分,身故/全残也是按照保额赔付。

  此外,还有疾病终末期保障,即经过医生诊断,这个疾病(不在疾病范围也可以)以目前的医疗水平治不好了,且存活期不超过半年,保险公司此时就按照保额赔付,这笔钱就当做是临终前慰问,彰显人性关怀。

  最重要的是,保障这么好,保费还便宜,其它跟中国人寿的康宁一样,我只花了3760元,要知道康宁可是花了4860元,再一比责任,差别就更明显了!

  当时这个保险一推出,几乎在市场上所向披靡,当然了,我说的责任方面,销量还是人家××福最牛。

  这一盛景直至的康惠保出现,市场才被彻底改变。

  第一张网销单:众安保险尊享e生

  在百万医疗保险这块,越越是尊享e生的忠实拥趸。

  之前跟大家聊过,在没有百万医疗的时候,解决重大疾病只能通过重疾险。

  重疾险的好处是,符合理赔条件直接给钱,怎么看病,甚至看不看病,自己说了算。缺点是,太贵,相比较医疗险来。

  是百万医疗第一次把客户可能面临的上百万的医疗费,用两三百块保费给解决了。

  所以从尊享e生出第一款到现在,我一直都在续保。

  这几张保单是最能代表保险市场变化的几张,所以越越就以这几张保单为例唠唠保险市场的风云变幻。

  站在现在的角度来审视这些保险,有的确实比较坑,所以说,买保险犹如人穿衣,不但要保得全,保额足,还得根据时间和收入的变化不断地做动态调整。

  本来还想再写点,时间关系,以后再聊。

  关于在现在市场条件下,买哪些保险最划算,我们以后有时间再给大家做个汇总。

  加越越私信,一起聊聊保险那些事儿~~~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越女说险。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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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障重磅升级,病种扩充呵护加倍

承保病种扩充至100种重大疾病、7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和50种特定疾病,涵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重大疾病,承保病种全面丰富,加倍呵护客户健康。

重大疾病赔付重塑,优化产品贴心客户

符合合同约定,等待期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和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优化产品重塑结构,贴心客户健康保障,疾病赔付历久弥香。

增设特定重大疾病,男女少儿额外保障

特别增设7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首次发生并经确诊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除按约定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50%的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转换年金尊享权益,领取模式个性选择

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可自由选取一次领取或转换成年金领取,领取模式个性选择。

终身守护投保宽泛,身故责任双重关照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保险产品组合投保范围为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一次投保终身保障。主险、附加险均有身故保险责任,实现双重关照。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二、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国人寿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四、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中国人寿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中国人寿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或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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