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只能在一个银行开一张储蓄卡?

不花一分钱,只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开办一张储蓄卡就可以赚50元左右的“劳务费”,这样的兼职听起来是个轻松的“美差”,其中却陷阱重重,不小心就会涉嫌犯罪。近日,天河法院对一名“卡贩子”进行了一审宣判,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用自己的身份证到不同的银行办理银行卡,不需要存钱进卡、连开卡的费用都可以报销,只需要将密码和预留号码设置按要求设定,再将银行卡交回,就可以获得每张30-50元的报酬。”——这是一则诱人的“兼职信息”,对于应聘者来说,没有任何门槛,也不需要自己承担任何费用,只要携带身份证到各大银行填写几张表格就能轻轻松松赚得50元,何乐而不为?

发布这则信息的是天河区何某,他不是什么“老板”,而是个“卡贩子”——专门收购银行卡后转卖给“上家”赚取利润。何某的要求很简单:“兼职”人员用他们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开办一张储蓄卡,密码和手机号码由何某事先告知,同时开通相应账号的网上银行和取得“U盾”。事成之后,何某用“高价”买回银行卡和“U盾”,再转手卖给“上家”。

据何某供述,他长期在QQ群上发布招人开卡的“兼职信息”,而与他联系并从事这种兼职的多数是在校学生。他以每张30-50元的价钱向学生支付报酬,再以每张60-100元的价格卖给“上家”,截至被抓获时,他已经收买并转卖了三四十张银行卡。

代人办卡或涉嫌“洗钱”

何某声称,学生办卡用的手机号码和电话卡都是由“上家”一应提供的,他只是中间转手交给学生,而且他也不清楚“上家”收买大量银行卡的用途为何。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为何代他人办理一张银行卡就犯罪了呢?本案办案法官表示,“代人开卡”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但影响了信用卡管理秩序,而且这些银行卡极有可能流入犯罪分子手中,成为诈骗、毒品、洗钱等下游犯罪的资金转移渠道,开卡人分分钟成为这些犯罪链条上的帮凶。

同时,对于开卡人而言,这些银行卡一旦为不法分子所利用,轻则泄露了自己的个人真实信息,可能影响个人的银行征信记录,更甚者可能因此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羊城晚报 记者化麦子、通讯员黄思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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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卡都嫌多了,一个工行的工资卡,一个建行的交医保用,一个中行的换外汇(一般不用),一个农商行ETC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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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入职了一家单位,工资卡用的是民生银行的储蓄卡,估计是公司和民生银行有合作。根据以往的经验,大概十分钟就能办好。那天我进了民生银行,工作人员便问我是办理什么业务的,我说办个储蓄卡,工作人员居然问我办储蓄卡的用途,我回他储蓄卡除了存钱消费以外还有别的用途吗?她居然让我提供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工作证明……我连入职程序都还没走完,哪来的工作证明。我跟人事反馈了这个情况,她让我换个支行办理,后来我又去了另一个网点。进门的时候工作人员还是老样子很热情的过来问我办理什么业务,我说办理工资卡,她问我公司名称,我告诉她以后她说你们公司和我们银行没有合作不能办理,让你们公司带上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过来备案……我又换了个支行,这回我直接和她说办卡存钱用,他们问的问题变得越来越搞笑了,这回她问的是:“你存钱为什么不选四大行,要选民生银行?”我也是服了,和人事说明了情况,人事小姐姐告诉我有个员工已经开好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遇到这种情况,让我去那个员工办卡的支行试试,我又跑了40公里过去。工作人员还是问我要居住证加社保缴费记录加工作证明,真的有点莫名其妙……我开始有点窝火了,打电话给银监的一个朋友帮我找了一段关系,最后提供了入职通知书和身份证加中国联通app实名登记页面的截图打印出来才搞定……我的天,这辈子怎么也想不到我居然通过要走后门去办一张银行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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