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贷款流程信用贷款在成都的所需资料大都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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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条件?

一、公司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设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合法住所。

企业法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二、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并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般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单一股东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原则上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入股股东实行实名制,严禁股东集合自然人资金入股。

三、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合格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业务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人。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经济金融知识,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金融工作5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

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程序?

一、筹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由其主要发起人组成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向县(区)政府金融办提出筹建申请。由县(区)政府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初审把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政府金融办,复审合格后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二、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后,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凭省政府金融办出具的筹建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期为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4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筹建的即取消筹建资格。

4.什么是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5.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6.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提交哪些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或集合资金入股,并主动声明股东关联关系等。

(六)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法人股东原则上应有三年以上的盈利记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交上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股东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交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团队人员构成情况说明。

(八)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九)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十)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7.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程序?

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程序相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保险当事双方协商同意,也可采取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生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9.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与退保损失?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长期人身保险保单在提存责任准备金时产生的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当投保人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解约退保时,保险人即以保单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投保时均设有犹豫期,即“投保人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10日内的期间”。在此期间内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只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退还其余保险费。犹豫期结束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的,保险人将收取退保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支付“解约退还金”。所以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后退保,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10.什么是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保险赔偿工作的统称,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被保险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以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人身受到伤害等情况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理赔工作做得好,人们才会更信任与依赖保险,积极投保。

11.什么是保险赔偿 ?

主要针对财产保险,即保险标的出险后,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或发生的费用,与保险金额之间的比例计算赔偿(补偿)支付给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赔偿,及时恢复保险标的的使用价值与被保险人的正常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定。

12.什么是保险给付?

主要针对人身保险,按照给付条件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后,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二是未发生风险事故,当被保险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或保险责任期满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给付为定额制,保额多少就给付多少,与所发生的费用无关。

13.什么是保险赔付率?

保险赔付率即保险费收入与赔款的比率。主要是针对财产保险与一年期及以内的短期人身保险业务。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不能计算赔付率。保险赔付率又分简单赔付率、综合赔付率与满期赔付率三个指标。

14.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15.什么是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

16.什么是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疾病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与具体医疗费用支出没有直接关系。

重大疾病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17.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这种类型的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18.什么是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19.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最常见的有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对于其他人身保险产品而言,意外伤害保险一般费率比较低,保障金额比较高,购买手续简便。

20.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有哪些种类?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是相对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而言的,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

21.什么是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详细记载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交纳、保险金申请、合同解除、争议处理等事项。

22.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入时告知,即投保人应将其知道的与被保险人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需要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一般会在投保单上列出,投保人需如实回答投保单上所提的问题。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3.什么是保单贷款?它有什么作用?

保单贷款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功能,是指投保人在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对于在财务上需要短期周转资金的投保人,保单贷款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照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此外,保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会收取利息,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保单现金价值正常的保值增值。

24.如果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了,是否可以恢复?

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即“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5.个人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原则上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

26.个人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凭证);5、需要有抵押物才能贷款的,必须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

27.企业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8.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28.企业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名称、营业地址(省、市、县);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税务证正、副本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的工作履历(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

7.法人任职证明、法人简历,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股权结构(股东姓名、股东占比)、企业注册资本、成立时间、企业净资产、总资产(万元);

9.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介绍(主要说明业务开展方式,结算方式,产品在技术质量上的竞争力);

10.验资报告复印件,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完整的附注),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11.房产面积、购入价值(万元)、房产位置(省、市、县区);12.最主要设备名称、最主要设备数量、最主要存货名称、最主要存货数量;

13.应收账款(万元);

14.银行借款总额(万元)、其他借款总额(万元);

15.本次贷款总额(万元)、用途及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16.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住宅抵押、商铺抵押、工业厂房、企业保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的权属证明),或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8.企业决定申请贷款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9.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0.基本账户开户行。

29.小额扶贫信贷需要那些条件?

1.贷款对象: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良好信用、有产业发展项目、有就业创业潜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2.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发展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农特产品销售和物流运输、“巴食巴适”电子商务、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项目。

30.小额扶贫信贷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贷款项目资料及信用凭证等,向贷款发放银行自愿提出申请。2.受理和调查。贷款发放银行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贷款项目等内容进行自主审查,及时落实信贷人员进行调查,其中对经调查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贷款需求的,会及时反馈给借款申请人。3.审批和放贷。贷款发放银行根据审查、调查情况,按贷款程序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贷款。4.还贷。借款人按照贷款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1.小额扶贫信贷有什么优惠政策?

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信贷进行贴息:1.贴息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5%的年利率贴息,贷款期限小于1年的实行全额贴息。2.贴息方式: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扶贫移民和财政部门再将贴息资金分期拨付给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期限小于1年的,在建卡贫困户还本付息后发放贴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按期付息的前提下,在满一年期后发放当年的贴息,剩余贴息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本付息后全额发放。对贷款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3.贴息申报方式:贴息资金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村委、乡(镇)初审汇总,县(区)扶贫移民局和承贷银行审核确认,县(区)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复核后,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将贴息资金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

32.什么是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和消费者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记录,以及有关评价其信用价值的各项信息。一个信用主体的信用可分解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主要指主体的信用观念和守信的意愿,客观方面涉及主体的守信能力,主要包括主体的履约能力、经营能力、资本和资产等。目前评定信用主体主观信用因素的方法主要是依据信用主体以往的信用记录。

1、信用记录,是企业的“第二身份证”,整体信用状况的动态记录,是信用经济时代企业获得商业信任、实现交易的基础,是政策扶持、行政执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银行信贷、民间赊销、投资融资、大众消费、商业合作、人才招聘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2、信用记录良好,提升客户信任度,创造无限商机;信用记录不良,失去客户信任,葬送合作机会。信用公示档案中的每一条信用信息,对企业的销售、合作、招聘、融资、信贷、投标等商务活动能否成功起关键作用,时刻影响着企业的发展。3、信用记录是大众消费、就业、信贷、交易等行为的重要依据,是企业销售、合作、融资、招聘、投标等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是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政策扶持等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信用记录不良、不完善或未被纳入中国征信系统,对企业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33.个人征信报告是什么?

个人征信报告里记录了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是否有银行贷款、是否有逾期、信用卡透支记录等)、非银行信息(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缴费信息、欠税情况、民事判决等)。这些信息将影响到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比如办理个人房贷时,银行都需要看征信报告,如果信用状况好的可能得到优惠,而有过逾期记录的可能就要提价,甚至是无法获得贷款。可以说,个人征信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34.公民办理信用卡需要那些资料?

1、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若办卡人使用的是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军人需提供军人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可以是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请写明具体的公司名称、部门、岗位及收入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3、财力证明:可以是银行代发工资记录,或所得税扣缴凭证,或房、车、存款和投资市值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定期存单的复印件)等能证明办卡人财力水平的资料。其他可供参考的文件还包括:近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水、煤气账单、他行信用卡账单等。

35.银行类理财产品有风险吗?

理财产品是投资行为,有投资自然就会有风险。银行会推出一些定期存款的理财类产品,与股票,基金相关的理财产品,也有黄金等交易,也有一些货币基金国债等。理论上,定期存款类的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相对较低,但不代表没有风险,普通老百姓在选择银行类理财产品时要认真评估风险水平,理性选择产品品种,做到不用救命钱、治病钱、生活费购买理财产品。

36.巴中对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有哪些扶持政策?

我市出台了《巴中市拟上市(挂牌)企业扶持办法》(巴府办发〔2016〕26号)文件,对我市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川藏板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300万的补助资金,具体可以登陆巴中金融信息网或到各县(区)金融办了解咨询。

37.巴中的企业可以到哪些交易场所上市(挂牌)?

现在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川藏板挂牌上市,其中我市符合“四板”挂牌条件的企业只能在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不能在其他“四板”市场挂牌。

38.什么是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四板)?

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川藏两省、(区)政府共建,目前全国唯一一家跨省(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四板”平台),交易中心设于四川省成都市,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设有分支机构。

39.川藏股权交易中心现在可以融资吗?

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板和交易板具有融资功能和相应融资工具。

40.什么是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分板机制?

川藏股权交易中心首创的分板机制包括展示板、融资板、交易板,以企业不同需求为分板依据,实现挂牌门槛层次化,让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挂牌板块,让更多企业有机会进入资本市场享受红利。具体各板块挂牌相关信息可登陆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查询了解。

41.什么是川藏股权交易中心“2+N”产品模式?

“2+N”产品模式为挂牌企业提供多重直接融资渠道。“2”即定向增资和私募债券两种成熟融资产品,分别通过股权和债权两种不同方式融得资金。“N”即多元定制产品,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定制融资产品,通过专业设计,拓宽资金来源。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发展状况、财务情况等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

42.省外区域性交易场所可以跨区域开展业务吗?

区域性市场不得跨区域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 不得接受跨区域公司挂牌。

43.在“川藏板”挂牌企业可以实现转板吗?

“川藏板”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可以实现转板,具体的转板信息可以登陆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参照业务规则栏中企业挂牌业务规定执行。

44.企业在川藏板挂牌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在展示板挂牌的企业,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二)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在融资板挂牌的企业,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经营且存续满一年;(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股权或权益份额明晰,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四)经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由该会员履行督导责任;(五)有明确的融资方案或股权转让计划;(六)取得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七)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在交易板挂牌的企业,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合法规范经营且存续满两年;(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四)股权明晰,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五)经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会员推荐并由该会员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七)取得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八)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可登陆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参照业务规则栏中企业挂牌业务规则执行。

45.什么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又称“新三板”)定位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

46.什么是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有“小额、公开、大众”的特征。由于股权众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试点方案尚未出台,因此目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

47.可以建立地方交易所吗?

不能,目前国家对建地方交易所审批收紧。

48.现货原油(白银)投资内盘和外盘有什么区别?

外盘指的是国外的平台,包括香港在内的平台统称为外盘.而内盘指的是国内即大陆的平台,我国尚未正式开展外盘代理业务。

49.炒外盘原油合法吗?

目前国内尚未正式开展外盘交易代理业务,那些所谓的伦敦或纽约期货原油的交易代理或经纪商均属非法代理。国内投资者参与这些所谓的境外代理商的地下原油或白银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产生纠纷也很难维权。

50.炒外盘白银合法吗?

国内尚未正式开展外盘交易代理业务,那些所谓的伦敦银或纽约期货白银的交易代理或经纪商均属非法代理,炒外盘白银是非法的。

51.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特征?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公开宣传,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重要区别。

52.民间理财类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民间理财类公司系普通工商类企业,不属于受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企业,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其经营范围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投资项目管理、财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信息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等。此类公司属于信息中介服务企业,职能从事中介服务,不得直接吸收资金或以借款人委托方式吸收资金,其规范的经营活动应是向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在促成双方产生借贷关系后,收取合理居间服务费。这类民间理财类公司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的行为,但不能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或宣传误导、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业务。超范围经营的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等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对从事非法集资涉嫌犯罪的行为,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群众通过民间理财类公司中介进行投资遭受损失后,如何挽回损失?

群众在投资遭受损失后,应由民间理财类公司和用款企业进行赔偿。1.对于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对于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民间理财类公司涉及非法集资类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追回的资产如何返还给受害群众?

公安机关在对民间理财类公司涉及非法集资类犯罪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会依法对涉案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尽最大努力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案件侦查终结时,查封、扣押、冻结资产会按照诉讼程序随案移交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最后由人民法院对该部分资产作出判决,并依法处置。

55.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

一是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咨询或举报。依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二是对因民间借贷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三是对于非法集资活动涉嫌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四是可以向我市各县(区)金融办、处非办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咨询或举报。

56.民间借贷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1.合法的民间借贷、民间投资业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民间方式);

2.无法协商一致的,申请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民事诉讼);

3.发现违规经营,依法向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行政处置);

4.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报案线索和证据(刑事诉讼)。

(二)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处置程序

1.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控制涉案资产和犯罪人员;

2.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3.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判决,并督促涉案单位按照判决结果清理清退涉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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