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催收不报公司名称坏账公司性质怎么填

公司业务员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工作总结(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

第1篇: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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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一种双赢策略,企业必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首先是客户的资信程度。企业要在对客户的资信程度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判定客户的信用等级,然后以此决定是否给予信用优惠。其次,企业要分析客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周期、负债结构、产权比率,以此作为赊销额度、赊销期限的判定依据。再次,企业还要考虑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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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足额回款”这一宗旨而展开工作,这些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直接影响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果。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客户经营情况的跟进了解。赊销业务发生以后,企业不可以坐等账期结束时收款,而有必要对应收账款的运行过程进行跟踪。必须密切了解客户的经营管理状况,对客户的信用品质、偿付能力进行持续的深入调查,分析客户的现金持有量与调剂能力能否满足偿还债务的要求。尤其要将那些挂账金额较大、信用品质较差的欠款客户作为重点考察对象,一旦发现客户出现财务周转方面的问题,则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2)对账手续。一方面,企业应完善财务的内部核查制度,避免因为会计核算的错漏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及时而完善的对账函必不可少,这不仅可以消除购销双方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误差,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为今后可能发生的应收账款纠纷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所以,赊销企业应将与客户的财务对账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并同时完善相关的书面对账凭据。

(3)应收账款信息的内部通报。由于管理职能的细化,在企业管理序列中,没有哪一个部门的职能可以覆盖全局,而应收账款管理恰恰是关系企业全局的大问题,所以,企业要建立一个信息统计反 催天下 让失信人寸步难行

馈体系,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销售变动情况、应收账款变动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通报,以及时把握应收账款动态,纠正错误苗头,避免管理漏洞。

(4)应收账款考核。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的数额越大,其难以回收、成为呆滞应收款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另一方面,客户逾期和拖欠的时间越长,发生呆坏账的可能性也随之加大。为了有效避免这种应收账款风险,建立一套严格而切实可行的应收账款考核系统也就变得十分的必要。

以上就是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的介绍,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账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应该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可以委托催天下平台追讨应收账款,催天下催天下平台有大数据催收工具,提供机器人催款,律师催款,律师函追讨欠款,催收公司追讨欠款,避免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直接接触,合法合规的为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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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明确应收账款管理职责、规范应收账款管理流程、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总量控制、过程管理的原则

(四)边界管控、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应收账款管理职责分工:

(一)集团负责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大额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审批。

(二)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审定预算边界管控目标,审批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额度,负责组织开展应收账款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审议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三)市场开发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信用管理及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拟定企业年度客户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客户信用评估,执行客户信用政策,持续跟踪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并及时调整信用政策。负责应收账款与客户的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清账。对销售合同支付条款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账龄核对。

(四)财务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风险防范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制订年度预算边界管控目标。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订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负责应收账款的预警提示、分析评价。督促销售部门及时清账、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及时处理对账差异。

(五)企业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审核销售合同,处理应收账款相关法律事务。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定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参与重大销售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核准重大合同信用政策。

负责起草制订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收账款的控制结果提出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六)审计监察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及风险防范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第五条根据年度销售业务预算,结合市场、行业特点和应收账款情况,制定应收账款年度预算目标。

第六条制定年度预算控制目标时,应按照产品种类、性质进行细化,区分军民品、民品要细化种类,分产品、分户管控。

第七条 以年度预算确定的边界管控目标作为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确立和调整、应收账款分析、评价、预警及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制定明确的年度信用管理制度。制度应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责与权限、客户资信调查、信用档案建立、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信用额度确定、结算方式、信用政策调整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对各环节实行全面监督和控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与控制机制。

第九条销售部门建立健全客户的信用档案,主要包括:

(一)客户的基本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关联方情况、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等;

(二)客户的业务状况:包括经营情况、产品市场占有率、竞争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规模、经营政策和理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等;

(三)客户的财务情况:包括资产状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及趋势等;

(四)客户的诚信情况:包括客户的履约能力、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情况,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单位的合作关系等。客户信用资料应作为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档案由指定人员负责保存,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可查阅、修改档案资料。

第九条 依据客户以下方面情况,指定客户信用评定标准:

(一)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

(六)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七)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决定是否给予信用额度及信用额度的大小、信用期限。依据信用额度对赊销业务实行授权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追加信用额度的,按相应的审批权限办理客户信用额度的调整。对于赊销业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署合同。

第十一条定期或在用户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调整授信额度,设置应收账款警戒线,明确允许用户最高应收账款额度。

(一)在到达预警线时,销售部门在停止发货的同时与用户沟通货款清收事宜,如再行发货需向公司主管领导请示核准。

(二)子公司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不畅,阶段性为公司囤货时,经请示主管领导,允许超过警戒线,应收账款额度由本部与子公司协商报主管领导核准后允许发货。

每年结合年度预算确定总体授信额度,并对客户逐户评定信用等级并确定信用额度、赊销期限、附加条件、结算政策(现款现货、先款后货、现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如为商业承兑汇票视同应收账款管理、现金折扣等),并根据客户经营状况及产品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况,及时对信用政策进行调整。逐户确定信用额度时,应重点关注集团类客户或关联方客户信用总额的管控,防范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客户多头取得信用额度形成的风险。

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总会计师参加,销售、财务、法律、考核等部门组成的客户信用管理会议,通报分析信用额度执行情况,沟通协调信用政策执行中的管理问题,研究信用政策的临时调整事项,协调解决信用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收账款法律风险应对措施等事项。第十四条 应当持续跟踪客户信用状况,建立客户信用应急反应机制,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突发不利事件时,应及时评估应收账款风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和应收账款损失的形成。

第十五条 通过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业务执行过程的控制,使合同签订与执行、发货、收款等环节与信用信息有效衔接,确保应收账款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有效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过程中,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以及法律部门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销售部门应当结合信用管理制度、客户信用信息制定合同相应执行条款,并根据本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客户信用信息,审核收款条件是否满足财务政策要求;法律部门应对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等提出相应意见。

第十七条 确定赊销合同条款应重点关注但不局限于:收款方式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机构的选择。各单位对赊销合同应逐步推行格式文本,体现信用政策要求,固化风险防范措施,规避因合同文本不严谨带来的风险。

(一)约定明确的货款清收时间和逾期处罚办法;

(二)约定明确的发货方式,分户具体实施。对新用户、小用户和信用等级低的用户一律款到发货;对部分信用较好用户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控制,对极少数资信好用量大的用户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按约定账期发货;

(三)在合同中对数量、金额,特别是液体产品计量缺失进行明确规定。第十八条 在签订重大销售合同前,应组织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应对。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合同订单、发货通知单、出库单等信息进行核对,据以开据发票并记录、反馈应收账款;发货部门应根据发货通知单、信用评估结果编制出库单,并及时反馈至财务管理部门、销售部门。

第二十条建立应收账款管理业务台账,完整记录合同信息、出库信息、发票开具、债权确认、款项回收等相关信息,并逐步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实现应收账款管理各环节的信息集成共享,确保业务台账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规范应收账款对账管理,明确对账管理职责,细化对账管理流程

(一)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与客户进行对账,财务管理部门配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对账;并取得经对方业务及财务部门确认无误并签章的对账单,作为双方对账的依据;

(二)销售部门应当定期将对账结果及时与财务部门、负责信用管理的部门进行沟通,作为应收账款管理的基础资料。应收账款对账函可采取函证、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应收账款对账信息资料应定期汇总成册,存档管理,并将客户回函情况及时反馈给信用评价的部门,客户对账结果将作为信用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对于无法对账的客户,销售部门应采取措施渠道具备法律效力的对账依据。

第二十二条建立应收账款定期分析评价及风险预警机制。每月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销售部门、法律部门、考核部门参加的应收账款分析会议,分析应收账款预算执行情况,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额度控制情况,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要对客户赊销金额、应收账款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作为销售及信用管理部门评估、调整赊销客户的信用额度依据。同时结合客户基本信息、客户经营状况、应收账款逾期原因、逾期程度、法律手续完备程度等因素,及时分析、查找、反馈应收账款管控中的异常状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根据风险程度,督促相应业务部门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第二十三条应收账款分类实施针对性管控措施,军品应收账款重点关注预算总额管控、按合同履约,确保交货进度和产品质量;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军品货款内部结算管理办法,由军品总装单位按照军品分类确定的付款方式、周期,为配套单位办理军品货款结算,不得拖欠配套单位军品货款。民品应收账款重点关注预算总额管控、民品客户经营状况的变化、客户信用政策及风险管理。民品应当严格执行信用管理政策,严控赊销行为,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通过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保险、质押、债务重组、拍卖等业务,盘活存量资金。

第二十五条审计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应收账款专项审计,对应收账款总额控制及风险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管理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条 应收账款处置管理是指为维护企业权益,降低应收账款损失,对已发生明显的减值迹象或已具备坏账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开展清理、清收和核销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对于已发生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日常货款回收措施以外的专项清收手段开展应收账款催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清收,法律部门参与清收,法律诉讼清收、拍卖等方式。发生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主要包括:

(一)逾期一年以上无正当理由拖欠的应收账款;

(二)存在合同纠纷,销售部门多次清收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三)客户存在恶意拖欠或资产转移迹象,采取日常清收措施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

(四)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且停止经营。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在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后,按坏账核销处理,具体条件如下:

(一)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收账款,具备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二)属于诉讼案件的应收账款,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收账款,具备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四)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收账款,具备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债务人个人死亡、失踪证明;

(五)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具备债务单位出具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六)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出具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七)逾期三年以上,已采取专项清收手段仍无法收回,预计清收成本大于应收金额的应收账款。

第二十九条 对于已作为坏账损失核销的应收账款,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辅助台账逐笔登记,保留追索权,按“账销案存”应收账款进行后续管理,并由销售部门负责继续清收。

第八章 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逾期应收账款处理情况等,以强化应收账款管理,落实责任部门,注重考核引导。

第三十一条对于已认定形成坏账的应收账款,应逐笔分析坏账形成原因,认定坏账损失,确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为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应收账款风险防范责任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因履职不到位造成的坏账损失,应当根据坏账的性质及金额,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辖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明确应收账款催讨责任,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坏账损失,保证现金流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包括应收关联方账款及应收非关联方账款。第二章 事前管理 第三条 销售部门、技策中心在工程项目投标前,对客户的财务及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方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落实工程是否列入当年政府财政预算或企业计划,了解工程资金落实情况,确定是国家投资还是地方财政投资抑或企业自筹资金,以及资金的到位程度,并据此决定是否承担该工程;对需要垫资的项目必须充分调查了解建设方的资信情况,评估在建项目的效益和风险,对投资不落实,资金有严重缺口的项目不予承接。第四条 销售部投标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经济法规,在合同签定时,对于合同条款必须考虑周全,明确验工计价的时间、方式以及工程款不能按时结算的违约责任,做到合同条款完备,含义明确,防止发生合同纠纷和工程款的拖欠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五条 应收账款的确认计量严格按照经济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与协议,下同)规定的监理、业主确认条款确认,不得为任何目的背离经济合同或会计准则造假,虚列应收账款。第六条 应收账款的账龄起始日计算。工程项目以工程结算日为起始日,无工程结算日以工程验收日为起始日,无工程结算日和验收日以工程竣工日为起始日;商品交易以商品交付日为起始日;劳务作业以服务完成日为起始日。第七条 项目部在按照承包合同完成工程进度的同时,要按合同要求及时

结算工程进度款。对于因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而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需要收集书面证据,其损失要及时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应在甲方出具有效签证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办理工程决算,结算时间要求按沪航建设人〔2007〕29号文件执行,即疏浚工程在一个月之内、吹填和填筑工程在二个月之内完成决算。若建设单位有意拖延或无理拒付,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滞纳金,或行使留置权,不予交付完工工程。第八条 项目部是应收账款催收的主要责任部门,并实行终身负责制,应收账款催收具体管理的责任划分:(一)经济合同签订之后,合同规定的预收款由经营部门负责催收,由项目部协助。(二)工程开工后,合同规定的进度款、结算款由项目部负责催讨,必要时经营部、工程部、财务部协助。(三)工程结束,项目部解散时,该项目如有未清的应收账款(包括业主违反合同迟付的进度款、结算余款和合同规定的保修多),项目部经理、施工工程师、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及时归集、整理债权确认资料、档案;在项目经理部解散后,无论法律部门是否介入,原项目部的上述人员仍为主要催收责任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催讨工作。(四)非工程类经营性应收账款根据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应收账款催讨的责任单位、催讨部门、催讨责任人。第九条 企划部会同财务部和经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设立应收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个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第十条 企划部会同财务部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债权记录并动态更新,形成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债权档案,防止企业债权流失,并随时向企业决策层提供工程项目的债权信息。第十一条 债权档案的主要内容和记录部门:(一)企划部是债权档案的管理部门,各部门将各自负责的债权档案整理、记录后交企划部管理;(二)合同、会议纪要、工程概预算、投标书由经营部负责整理、记录;(三)工程进度表、工程进度完成确认单、竣工验收书、竣工决算书由工程部负责整理、记录;(四)收款收据复印件(包括发票、银行进账单等)、对账单、甲供材料结算书、与业主核对确认无误的应收工程欠款书面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办理、整理、记录;(五)与甲方签定的还款计划、催款信函由企划部办理、整理、记录。第十二条 每年年终,企划部会同财务部必须全面清查由本部门管理的各项应收账款,与债务人核对余额并取得书面证据,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编制应收款项清查表。余额经核对不相符,应及时与债务人核对账簿记录,找出原因并据以调整,直至相符为止,如仍找不出原因,或无法核对,应报请公司领导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应收账款催讨的奖惩措施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中的2.5条款执行。第四章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应收账款清收小组: 组 长:王柏欢 副组长:陈伟里 董江平 李晓昌 小组成员:沈国华 周国柱 吕志芳 陈正荣 陈雷 仇鑫波 日常工作由财务部会同企划部负责。第十五条 清收小组应把应收账款的清收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个人,或由若干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应收账款的每次催收行为,责任部门和人员应保留债务人签收或盖章、签字确认的催收行为书面凭据。第十六条 对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清收责任人应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已到期或已逾期的应收账款,应积极采取各种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催收;对重大的逾期应收账款,应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客户履行合同及生产经营的情况将应收账款划分

为:能按照合同及时支付的应收账款;因临时性资金紧张而不能及时支付的应收账款;经营极度困难且扭转无望,无法支付的应收账款;恶意拖欠的应收账款等几大类。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每年年末应对客户进行重新评级,重新确定应收账款类别。第十八条 催收账款的程序为: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遇以下几种情况可不起诉:诉讼费用超过债务求偿额;客户抵押品折现可冲销债务;客户的债款额不大,起诉可能使企业运行受到损害;起诉后收回账款的可能性有限。第十九条 当应收账款受到拖欠或拒付时,应区分以下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1、对于恶意欠款、信用品质很差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不承接该客户的新项目,并加紧催收欠款,必要时向法院提请诉讼。

2、对于客户处于财务困境的,企业可通过一定的程序与债务人达成以下债务重组方案,减少坏账损失: ⑴ 接受欠款户按市价以低于债务额的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 ⑵ 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一个合理利率,同意客户制定书面分期偿债计划; ⑶ 如客户已达到破产界限的情况,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期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清偿。对减少偿还总额的债务重组方案应报XX公司审批,并报XX股份公司备案;对减少债务500万元及以上的债务重组方案还必须报XX公司股份公司批准。

3、对于信用良好的客户,由于资金暂时周转不灵不能按时付款的,要求客户制定书面偿债计划。

4、对于超过信用期较长的客户,在去电发函基础上,再派人与之沟通,协商一致,争取早日收回欠款。第二十条 公司在追索逾期应收账款过程中,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支付给专门收账的机构或人员的劳务费用、诉讼费用,可凭合法、有效的票据在本单位的当期费用列支,不得挂账。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应收账款逾期的责任人员,可在公司内以恰当方式予以

警示;对造成应收账款沦为坏账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第二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及时、不积极催收到期或逾期的应收款项,可予以警告、警示,或给予其他处分。第五章 坏账核销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账款,在取得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证据、履行规定的程序并获得批准后,应及时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依据税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第二十四条 坏账损失应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账款,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三)涉诉的应收账款,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本方败诉的,或者本方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应在取得相关的判决书、裁定书后,作为坏账损失;(四)逾期3 年的应收账款,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 3 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五)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剩余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抵偿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在取得灾害、事故发生及造成损失的书面证据后,作为坏账损失;(六)XX公司股份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应收账款,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签订书面协议并报经XX公司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批准,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第二十五条 清查出来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财务部会同企划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二)公司审计经过追查责任,提出结案意见;(三)涉及诉讼的损失,应委托该案的代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四)本单位财务部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确认的坏账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并提交公司领导审定。第二十六条 已处理的坏账损失属于逾期3 年应收账款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无限期、不间断追索。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对逾期应收账款按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的,凭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和公司领导的书面批准,可以将折扣部分作为资产损失处理。处理的全部坏账损失,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第二十七条 在应收账款的发生或管理当中,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由下列人员承担经济责任或其他责任:

(一)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应收账款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应承担责任;

(二)随意核销应收账款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核销手续的部门或人员应承担责任;

(三)在资产重组中,放弃或逃避应收账款追讨责任导致公司资产流失的,公司经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四)在生产经营中,因恶意经营导致坏账损失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应承担责任;

(五)在生产经营中,因责任人或经办人的过失或放任导致坏账损失的,责任人或经办人应承担责任,其他人员对造成坏账有放任、误导或加剧等行为,也应承担责任。

(六)在应收账款催收中,因责任人没有保存有关催收的资料或作好记录,致使已沦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没有取得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证据而无法核销,公司位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第六章 分析与评价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会同企划部每季度应编制账龄分析表,利用比率、比较、趋势、结构等分析方法,进行账龄分析,检查应收账款的实际占用天数,区分工程进度欠款、工程质保金和长期拖欠的工程款,全面掌握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以便准时催收应收账款,同时将单个工程项目的拖欠率与公司整体拖欠率相比较,确定风险项目与非风险项目。对风险项目应分析出现风险的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有针对性制订收款政策、折扣或监控措施,并及时向公司决策层提出收账建议。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会同企划部对欠款金额较大或信用品质差的客户应进行追踪分析,重点关注其经营情况、偿付能力,及时了解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应将挂账金额大、挂账时间长、经营状况差的客户的欠款作为考察的重点,以防患于未然。必要时可采取一些措施,如要求这些客户提供担保等来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XX公司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5篇: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总结

2009年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总结

分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成立应收账款催收领导小组,10月8日各部门、各项目部进入了实质性的收款阶段。在分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在春节前分公司共收回工程款5116万,其中武广客专、广州地铁、海南东环、大准铁路等项目都超额完成既定目标,深圳地铁项目工程款回收取得突破性进展。09年的工程款催收工作基本完成预定的收款目标,保证了分公司施工生产的正常运转,保证了春节前民工工费和设备材料供应商货款的支付。2010年分公司面临更繁重的施工生产任务,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更加紧迫,工程款回收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分公司要进一步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工程项目效益,减轻资金周转压力。2009年分公司工程款回收工作已告一段落,但工程款回收工作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各部门、各项目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心,继续高效、有序地推进工程款回收工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6篇:公司财务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财务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公司销售部应收款能够及时回笼,法务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步,催收前期准备工作

一)由销售内勤对公司目前的销售状况、客户基本资料、应收账款情况、逾期情况、催收情况、信用等级分析等进行汇总。

二)销售内勤将以上信息汇总后,与公司销售财务进行客户应收账款数据进行核对,以确保向客户电话传达或催告函所涉及的还款时间/账款数据都相符。

三)销售内勤将全部销售合同信息资料进行电子台账录入及合同档案归整(合同档案目录),将合同原件复印两份(销售部和财务备各存一份)交由业务相关部门备存;合同规整完后统一将合同原件及合同档案目录、电子台账表单交由行政部存档。

第二步,销售部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根据客户还款特点、付款时间及金额、客服关系程度、信誉等级程度制定初期催收方案。之后,由销售部内审员负责统计催收情况及督促业务主管(或业务员)对客户信息跟踪及电话催收。

2)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每周五将本周客户还款情况及逾期客户名单、逾期金额、逾期天数、催收措施等情况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将信息汇总到销售部内勤处,销售内勤及时将催收信息汇总后送至销售部经理审批及公司销售财务核对。

3)销售内勤根据还款信息报表情况,协助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一般性欠款催收,具体工作如下:

1、销售内勤首先与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沟通,确定电话/函件催收对象;2、合理安排电话催收日程,邮寄或传真对帐单。邮寄或传真对帐单过程中,一定要求客户给予书面回复;销售内勤每日将函件/电话催收情况登记造/ 3

册。3、在电话催款过程中,以书面表单形式记录客户承诺地还款时间、还款金额,以便安排财务及时查收;

4如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如遇到推委、拖延、拒付或恶意等情况客户,应将催收情况记录好,并及时将信息汇总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处。

5.如遇以设备质量或欠款金额不符等问题拖延付款,尽可能与客户进行沟通,同时尽可能避免与客户发生矛盾,耐心做好说服工作,以达到货款及时回笼款目的4)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及时将信誉极差地客户进行筛选、统计,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及法务部,法务部根据客户欠款情况制定相应催收措施。

第三步、定期xx催收工作方案

1、销售内勤针对电话催收过程中所了解的客户情况,进行合理筛选,确定走访客户名单,及时将《定期上门催收客户名单》送交销售部经理审核;

2、根据客户还款特点制订走访时间、地点、客户人数、公司走访人员、工作车辆等实施方案(需准备的材料有:客户对帐单和合同催款函、律师函、到访回执单等;参与人员有:销售部经理或业务主管、售后技术员1名、法务部),并将上门催收工作方案交由常务副总审批。

3、在现场与客户进行沟通,做好客户思想工作,告知不及时还款的严重性及产生的后果。

沟通好后,与客户一起协商下部还款意向,并要求客户书面承诺或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

4走访客户完毕后,及时把走访客户信息归总,向主管领导汇报走访情况,并把信誉度极差的客户筛选出来,以便主管领导进行决策。

第四步、法务部催收实施工作方案 1)针对信誉度极差客户催款工作计划。/ 3

1.根据上门走访情况,以及主管领导对客户走访情况的批示,制定对信誉度极差的客户工作计划;

2.归纳、汇总逾期客户基本资料、欠款时间、欠款金额、违约金额、利息、催收情况等;

3.根据客户汇总资料,筛选后期需暂时停止售后服务客户名单及起诉客户名单;

4.针对一些客户拖欠货款时间较长且金额较大的客户,应在事前准备在近期签收的催告文书或对帐单,防止诉讼失效。起草好起诉法律文书,便于后期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5.做好需起诉客户统计工作,将情况用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对此进行批示。

2)强制性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法务部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的《强制性催收客户名单》与法律顾问一起协商诉讼或强制阶段工作方案,配合律师办理立案手续,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协助律师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2.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查扣或冻结客户财产; 3.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协调客户还款事项。

4.统计办理个案办案费用,向主管领导汇报办案情况及审核签销费用凭据。3)降低催款费用工作计划内容。1.主要从控制外出催款次数;

2.尽可能将费用所发生摊在客户案件上; 3.尽量将给各项费用及开支控制到最低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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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六十一条【保理合同定义】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二条【保理合同内容和形式】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六十三条【虚构应收账款的法律后果】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第七百六十四条【保理人表明身份义务】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应当表明保理人身份并附有必要凭证。

  第七百六十五条【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行为对保理人的效力】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七百六十九条【适用债权转让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第六章债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

  (一)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二)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三)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四)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

  (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

  (三)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

  (四)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

  (五)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是指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服务。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终155号 

1.转让应收账款是保理合同区别于金融借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合同的核心特征。

2.应收账款债务人在保理合同订立时向保理人确认应收账款真实存在,在保理人向其主张债权时又以不存在真实应收账款为由进行抗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1513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沪民终477号

【裁判摘要】商业保理业务是以应收账款的转让、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民法典施行之前商业保理合同虽然属于无名合同,但因其引发的纠纷应当根据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审理。

【裁判要旨】保理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应当适用债权转让相关法律进行规制,虽然银行就保理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登记于央行登记系统,但登记并不能免除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定义务。在债务人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下,保理合同项下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案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黔高民商终字第26号

【裁判要旨】保理法律关系中,保理融资和债权转让系属两种法律关系。就保理融资款的返还而言,债权转让具有以让与担保的形式担保债权的性质,但债权人返还保理融资款系属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的融资关系,并不消灭债务人应负的债务。

——保理债权转让中转让通知的效力及形式

【裁判要旨】保理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国内保理合同首先应适用债权转让相关法律进行规制。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及效力,银行仅在央行应收账款质押系统进行保理债权转让登记,不能免除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债务人未收到明确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下,保理合同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裁判规则】保理债权登记不免除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义务。

【案号】一审:(2012)青民二(商)初字第331号 二审:(2012)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147号

(借款合同与保理合同的界定)

【裁判要旨】名为保理实为借款关系中,应收账款质押质押权效力——当事人签订保理合同,但未通知债务人,保理银行在约定的融资期满亦未受领应收账款,亦未按保理合同中回购条款约定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主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固定在融资关系双方,应认定保理合同已变更为事实上借款合同。

【判决书字号】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07)南民二初字第500号民事判决书

【要旨】当事人签订保理合同,但未通知债务人,保理银行在约定的融资期满亦未受领应收账款,亦未按保理合同中回购条款约定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主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固定在融资关系双方,应认定保理合同已变更为事实上的借款合同。

【案例】江苏无锡南长区法院(2007)南民二初字第500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诉江阴中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等借款案(借款合同与保理合同的界定)》

【要旨】对于国内贸易纠纷,鉴于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保理合同无明确规定,应依《合同法》第79条规定认定债务人就禁止让与的应收账款对保理商享有抗辩权,但债务人实际履行中以明示行为表示同意转让的除外。

【案例】江苏高院(2008)苏民二终字第0333号《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诉韦翔塑胶(昆山)有限公司、苏州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要旨】国内保理合同首先应适用《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银行仅在央行应收账款质押系统进行保理债权登记,不免除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债务人未收到明确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下,保理合同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案例】上海二中院(2012)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14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与上海康虹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等债务纠纷案——保理债权转让中转让通知的效力及形式》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二终字第5号

【裁判要旨】基于买卖合同成立的保理合同应根据保理合同确定管辖法院——金融机构为买卖合同当事人提供融资借款所签订的保理服务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相互独立,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主从关系。因保理引发的纠纷,应根据争议的对象即保理业务合同而非买卖合同相关要素确定管辖法院。

【实务要点】金融机构为买卖合同当事人提供融资借款所签订的保理服务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相互独立,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主从关系。因保理引发的纠纷,应根据争议的对象即保理业务合同而非买卖合同相关要素确定管辖法院。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二终字第 5 号《柳州钢铁公司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132号

【裁判摘要】因主体不符合法定保理商的规定,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不属于保理合同——关于案涉《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性质如何认定的问题。上诉人主张案涉合同系商业保理合同,根据2012年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2019年10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商业保理合同系从2012年开始试点,并着重完善从事保理业务的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在法律上尚无特殊规定。同时,本案各方在签订案涉合同之时并未表明保理行为的意思表示,即使案涉《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内容有保理合同的特征和倾向,因双方主体以及意思表示的因素,也不应认定该合同性质为商业保理合同。

【案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沪民申2374号

【裁判摘要】地方规范文件规定了商业保理是的设立标准和经营范围,对自贸区内商事主体及从事商业保理行为具有约束力,可以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商业保理合同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2月21日发布的《管理办法》第二条对商业保理的界定,因与目前国际商业活动中通行的商业保理国际惯例及相应国际公约规定基本一致,且涉案业务发生于《管理办法》有效期内,卡得万利公司又系登记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故二审法院将《管理办法》作为认定商业保理关系成立与否的综合判断因素之一,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二审法院结合民法基本原理及商业惯例等因素,综合认定系争《商业保理申请及协议书》约定之未来应收账款不具有合理可期待性及确定性,故其不具可转让性,佳兴农业公司与卡得万利保理公司之间不能成立商业保理法律关系,并无不当,本院亦予确认。

【解读】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具有合理可期待性及确定性)的未来应收账款债权不能成立商业保理法律关系——二审法院认为,……前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商业保理为非银行机构的保理商与供应商通过签订保理协议,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从而获取融资,或取得保理商提供的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服务。”据此规定,可认定该自由贸易区内的商业保理活动系非银行机构的当事人以转让现在或将来应收账款为对价,从而获取融资或服务的商业活动。该规定对商业保理所做界定与目前国际商业活动中通行的商业保理国际惯例及相应国际公约规定基本一致,可作为本案认定依据之一,据此可认定该自由贸易区内的商业保理系以债权转让及获取融资或服务为核心的商业活动。而纵观前述国际规则、现行商业惯例及商业保理之发展轨迹,亦均系以债权转让作为商业保理法律关系成立之前提,故相应债权是否具备可转让性系构成商业保理法律关系的首要基础。…….就本案而言,依照系争《商业保理申请及协议书》之约定,佳兴农业公司将其“pos机上形成的所有应收账款及其收款权利”转让予卡得万利保理公司,并据此从卡得万利保理公司处获取资金。……故在现有证据条件下,难以认定本案所涉将来债权已相对确定,据此亦无法认为,本案所涉将来债权具备合理期待利益,可对外转让。……综上,系争《商业保理申请及协议书》约定之未来应收账款不具有合理可期待性及确定性,故其不具可转让性,且佳兴农业公司、卡得万利保理公司合同权利义务亦与商业保理法律关系不符,故本院认为,佳兴农业公司与卡得万利保理公司间依据系争《商业保理申请及协议书》不能成立商业保理法律关系。佳兴农业公司与卡得万利保理公司间既非商业保理法律关系,则应依照双方间实际权利义务确定其法律关系性质。……故应认定佳兴农业公司与卡得万利保理公司间实际系构成借款法律关系。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2394号

【裁判摘要】保理合同是一种兼有债权转让性质和商业惯例特定的合同,既有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又有商业运作惯例的行业特征。保理合同法律关系是基于多个合同关系形成一个新的法律关系,不能将一般合同相对性原则简单理解和套用在保理合同纠纷中——|一般认为,保理合同是一种有着突出商业惯例特点的债权转让性质的合同,从保理业务的运作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来看,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支付融资款作为对价,并明确告知债务人将应收账款支付给保理商,保理商对债务承担信用风险责任,有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又有商业运作惯例的特征,保理商在未受偿的情况下,以债务人和供应商为被告,行使追索权。保理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形成一个新的符合商业运作惯例的法律关系,不能将一般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简单地理解和套用在保理合同的纠纷中。本案中,西北公司自认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应收账款余额确认书》上加盖印章并出具债权确认书,在与建机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基础上,确立了向工行迎宾路支行融资的权利义务关系。工行迎宾路支行以西北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西北公司在一、二审中均应诉,且并未因此提出异议。二审判决西北公司承担全部的偿还责任,建机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基于西北公司为案涉款项的实际受益人、资金使用人的考量,公平合理,既符合保理合同运作惯例,也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

【案号】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渝02民终1066号

【裁判摘要】保理业务由应收账款转让和保理融资两部分组成,保理法律关系不同于借贷法律关系,也不同于债权转让关系——保理合同以基础合同的债权转让为前提,构成保理法律关系,应当同时具备4个基本条件:1、保理商必须是依照国家规定、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公司;2、保理法律关系应当以债权转让为前提;3、保理商与债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保理合同;4、保理商应当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保理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借款法律关系。保理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债务人支付应收账款,而非债权人直接归还保理融资款。保理法律关系也不同于债权转让法律关系,保理商接受债务人依基础合同(债权转让)支付的应收账款,在扣除保理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应将余额返还债权人。

【案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津03民终888号

【裁判要旨】商业保理业务以真实的基础交易为背景,若保理商提供的商业保理合同、保理融资凭证之间缺乏关联性且前后存在矛盾,不能据此认定发生了真实的基础交易,不成立商业保理法律关系。

【解读】保理商无法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商业保理合同关系不成立——(1)保理合同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以债权转让为前提,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基础交易合同关系并基于此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2)根据保理行业惯例,商业保理业务离不开真实交易背景以及应收账款的有效转让,缺少上述要素将难以认定商业保理法律关系。

【案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京0108民初49433号

【裁判摘要】判断保理合同是否成立应当从债权可转让行和基础合同(对应未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无法确定应收账款谁发生则不成立商业保理法律关系——商业保理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法律关系的成立与否应当以债权的转让为前提,且该债权应是合法有效、客观存在的债权,包括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保理法律关系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保理商三方主体,涵盖基础合同关系、保理合同关系两种法律关系,基础合同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关系到保理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因此,本案应从债权的可转让性和基础合同是否真实存在两方面分析进而判断保理合同是否成立。首先,根据江山保理公司与深海八百米公司签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深海八百米公司将2016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28日所享有的未来所有营业收入及相关权益(统称应收账款)无条件转让给江山保理公司,江山保理公司为深海八百米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转让债权为“未来所有营业收入"及“相关权益"。债权具体金额不明确,债务人未知,产生债权的基础事实并未实际发生,与传统意义上“应收账款"性质不符,且江山保理公司在庭审中也未进一步对该笔债权的可转让性予以证明,故该笔债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并不明确,因此不符合保理合同中“债权的转让"前提。其次,本案基础合同对应事实是未来饭店的经营,经营事实在签订保理合同时尚未发生,未来营业收入情况是否存在未知,该基础合同将来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无法明确认定保理合同对应的基础合同真实存在。故,虽然深海八百米公司与江山保理公司签订合同名为《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但并不符合商业保理法律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江山保理公司与深海八百米公司签订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应认定为有效。

【案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京03民初96号

【裁判摘要】保理合同与借贷合同区别——保理合同与借贷合同虽然都具有融资功能,但二者构成要件不同。借贷是直接的融资方式,保理则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工具的融资方式。本案中,嘉茂通公司与武汉绿能公司之间存在应收账款转让的合意及事实,双方之间的合同符合保理合同的特点,体现在:其一,有真实有效的基础合同。庭审中,武汉绿能公司与长春中天公司均认可自愿签某《天然气采购合同》,故《保理合同》中涉及的应收账款有合理依据。其二,对应收账款转让进行了登记。武汉绿能公司与嘉茂通公司就涉案应收账款的转让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登记,嘉茂通公司有理由相信应收账款的真实存在。其三,将应收账款转让情况告知了债务人。武汉绿能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将上述应收账款转让情况告知了债务人长春中天公司,长春中天公司对此并未提出过异议。其四,长春中天公司作为《天然气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为《保理合同》即应收账款的转让提供了担保。青岛中天公司作为长春中天公司的关联公司,邓天洲作为青岛中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作为长春中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宁某某作为黄某的配偶,也均为《保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担保。上述这些事实均符合保理合同权利义务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保理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案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琼民终341号

【裁判摘要】保理融资业务是一种以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为核心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2015年7月21日,中边公司与汇金公司签订《有追索权保理合同》,约定汇金公司受让中边公司在涉案《产品购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对于汇金公司所受让的《产品购销合同》项下的债权,该《产品购销合同》有签订双方中丝海南公司和中边公司的签章,中丝海南公司也在所购产品的《提货单(客户联)》上盖章确认。而且,《有追索权保理合同》签订后,中边公司、汇金公司共同向中丝海南公司出具《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中丝海南公司收到该通知书后,即回复《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确认书》,确认上述《产品购销合同》项下的4994万元应收账款的转让对其发生效力,同意向汇金公司承担和履行该债务,即已以书面形式确认了其对中边公司存在4994万元的债务,并同意向该债权受让人汇金公司负偿还义务。(中丝海南公司上诉称本案不具有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的债权不合法,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案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京民终322号

【裁判摘要1】保理商向外出借款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中安融金公司作为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发放贷款业务。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关于金融监管的要求,开展金融业务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中安融金公司在本案中认可案涉出借款项来源于爱投资P2P平台的线上投资人,并非其自有资金。同时,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中安融金公司多次对外出借资金,涉及多宗诉讼案件,借款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因此,中安融金公司向外出借款项的行为属于超越经营范围从事了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其行为扩大了借贷风险、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故本案《借款及保证协议》中关于借款合同部分的约定应认定无效。

【裁判摘要2】名为保理实为借贷案件,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当认定担保人存在过错并在不能清偿部分的1/3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本案所涉《借款及保证协议》中关于保证合同的约定,因主合同无效而保证合同无效,但中安融金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关法律规定等内容均为公示材料,黄××、大连承运公司、大连春神公司、天宝冰淇淋公司应当知晓中安融金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放贷业务,其仍对本案债务提供担保,从而使债权人产生信赖与债务人订立借款合同,故黄××、大连承运公司、大连春神公司、天宝冰淇淋公司对于案涉借贷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其应当就天宝绿色食品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115民初1422号

【裁判摘要】保理融资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应收账款转让,性质上应属借贷法律关系,双方约定的保理手续费、保理融资利息,均应视为借款利息——保理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是否具有真实的应收账款转让关系,是判断构成保理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被告陆通公司虽与原告签订《有追索权保理合同》,但双方并未具体约定所转让应收账款的金额、付款期限等要素,原告亦未向本院提交应收账款的交易合同、发票、货运证明等证明应收账款真实存在的相关证据。保理合同签订后,双方未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各到期融资款亦始终由被告陆通公司负责归还。综合上述情况,原告给予被告陆通公司的融资,目的在于出借资金后获得固定收益,性质上应属借贷法律关系,双方约定的保理手续费、保理融资利息,均应视为借款利息。原告认同其与被告陆通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据此调整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率,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故被告陆通公司应向原告归还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23,370,261.77元、截至2019年2月22日的利息447,562.54元、逾期利息817,336.52元以及自2019年2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原告与被告林××、刘××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各方理应依约履行,故被告林××、被告刘××应在最高债权限额5,50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陆通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陆通公司与原告签订了《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承诺为其与原告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500万元,并对抵押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上述约定合法有效,相关抵押权依法设立。现被告陆通公司未能依约还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陆通公司在最高债权限额5,5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案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鲁01民终6431号

【裁判摘要1】保理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签订的,约定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出租资产等基础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债权人提供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等至少一项服务的合同。构成保理法律关系,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保理商必须是依照国家规定、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商业保理公司;(2)保理法律关系应当以债权转让为前提;(3)保理商与债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保理合同;(4)保理商应当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公开型保理又称明保理,是指在签订保理合同或在保理合同项下每单发票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时立即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该事实即对债务人产生约束力。

【裁判摘要2】公开型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保理商与债务人达成调解协议不影响保理商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获得双重受偿——涉案保理合同为公开型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涉案合同约定“中恒公司保证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在每笔保理预付款到期(含提前到期)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保理顶付款本息及全部应付款项。中恒公司同意,在易通保理公司向中恒公司反转让应收款之前、易通保理公司有权作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向买方进行追索,且易通保理公司向买方追索不影响、削弱易通保理公司向中恒公司追索的权利,易通保理公司有权同时向中恒公司与买方进行追索,中恒公司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按照涉案保理合同的性质及双方上述合同约定,易通保理公司有权向中恒公司、枣庄骏源公司主张权利。一审法院以易通保理公司已与枣庄骏源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再次起诉主张权利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驳回易通保理公司的起诉不当,应予以纠正。

【案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渝民申253号

【裁判摘要】保理商应当对基础交易及应收账款真实性负有注意、审查义务——以上系列合同行为证明在恒诺亿公司与达生公司签订《保理融资合同》前,中联公司清楚地知晓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并且通过签署《货权转移证明》《结算单》表明已经收到达生公司按照《煤炭购销合同》的约定交付的煤炭。中联公司签署《回执》的行为再次表明对应收账款转让事实的确认及应付款金额的确认。正是基于中联公司对以上系列合同及相关手续的签署,使恒诺亿公司相信达生公司已向中联公司交付煤炭,达生公司拥有对中联公司的应收账款。在此情况下,恒诺亿公司与达生公司签订《保理融资合同》无需再对煤炭是否交付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其审查义务已经完成。中联公司申请再审称达生公司并未实际交付煤炭,该申请再审理由与《货权转移证明》中表明的货物及相关的一切权利移交给中联公司的内容相矛盾,该申请再审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案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民申2895号

【裁判摘要】保理商向征信征信进行审查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重复登记、错误登记等情形尽到了审查、注意义务——2016年8月1日瑞力公司与畅富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后,畅富公司即向中铁公司发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中铁公司于8月6日出具回执,确认该通知书及其列明的合同编号、发票号、应收账款金额等应收账款的信息,同时表示未收到任何冲突性的通知或与通知书指示不一致的通知,并承诺最迟不晚于2017年2月1日支付。8月9日,瑞力公司将本案应收账款转让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了登记,并未发现涉案应收账款转让存在重复登记的情况。故瑞力公司在办理涉案保理业务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审慎的注意义务。在中铁公司对应收账款真实性向瑞力公司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瑞力公司对此产生合理信赖,该信赖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中铁公司事后以系争应收账款已转让给案外人为由否认对瑞力公司的还款承诺,既缺乏诚信亦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4103号

【裁判摘要】商业保理业务奉行商业外观主义原则,公司内部决策流程不影响保理合同效力——盛运重工、盛运环保、开××辩称盛运重工转让债权(应收账款)无效,理由是该转让未经公司决策机关讨论通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交易效率,商事活动中通常奉行外观主义原则。交易一方内部的决策流程如何,作为外部交易对方通常没有审查与注意义务,除非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基于此,在本案中,亚美斯通公司无需审查交易对方盛运重工的转让行为是否经过了其内部的决策流程。而且,从证据角度,盛运重工、盛运环保、开××亦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盛运重工转让应收账款的行为系违反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故盛运重工、盛运环保、开××的此项辩称纯属为抗辩而抗辩,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不予采纳。

【案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28510号

【裁判摘要】保理商应当对基础交易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包括对基础交易主体是否关联企业、基础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负有注意、审查义务|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该案查明的事实结合当事人当庭陈述,可以认定该案保理业务并无真实基础交易,且穗银保理公司对此应当明知。首先,该案基础交易仅为一份框架采购合同,并未明确具体的采购产品名称、数量、价格、金额及交货等条件。根据该采购合同约定,完整的合同应当包括索菱实业公司发出的有效采购订单。在无采购订单、发票、送货单据等相关可佐证买卖合同关系真实存在的情况下,仅凭一份采购框架协议无法认定案涉基础交易关系真实存在。其次,案涉基础交易的双方为关联公司,肖×亦作为索菱科技公司的独资股东和索菱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代表两公司签署案涉保理合同为有利益冲突的利害关系人,穗银保理公司对此应当明知。此种情况下,穗银保理公司作为专业的保理公司应当对案涉基础交易是否真实尽到更为严格审慎的审查注意义务。第三,穗银保理公司对案涉基础交易是否真实存在并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应当认定其对案涉交易并非真实交易具有明确认知。穗银保理公司在索菱科技公司仅提供一份关联公司之间的采购框架性协议的情况下同意审批保理业务,且无证据显示穗银保理公司有催促其补充相关基础交易的证明材料。因此,穗银保理公司对案涉基础交易并未尽到一般合理审查义务,如前所述,穗银保理公司在负有更为严格审慎审查义务的情况,应当其对案涉交易并非真实具有明知。因案涉保理合同约定转让的应收账款并非真实存在,且穗银保理公司对此明知,此种情况下,应认定穗银保理公司与索菱科技公司之间系以保理合同之名行借贷之实,二者之间系借贷法律关系。因索菱实业公司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收讫函”部分盖章,确认收到穗银保理公司与索菱科技公司共同发出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知悉并同意函件中所述的全部内容,并承诺按照上述函件的要求支付款项。穗银保理公司因索菱科技公司与索菱实业公司共同对应收账款的确认,最终发放了案涉融资款,因此,索菱实业公司应当对索菱科技公司之间的债务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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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催收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公司于20xx年9月25日成立应收账款催收领导小组,10月8日各部门、各项目部进入了实质性的收款阶段。在分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在春节前分公司共收回工程款5116万,其中武广客专、广州地铁、海南东环、大准铁路等项目都超额完成既定目标,深圳地铁项目工程款回收取得突破性进展。09年的工程款催收工作基本完成预定的收款目标,保证了分公司施工生产的正常运转,保证了春节前民工工费和设备材料供应商货款的支付。20xx年分公司面临更繁重的施工生产任务,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更加紧迫,工程款回收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分公司要进一步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工程项目效益,减轻资金周转压力。20xx年分公司工程款回收工作已告一段落,但工程款回收工作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各部门、各项目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心,继续高效、有序地推进工程款回收工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自20xx年7月6日华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以来,在嘉峪关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大力协助下,在公司领导、公司各位股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工作目标,共同努力取得了令人较为满意的经营业绩,在短时间内为公司业务稳定、高效、良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回顾和总结20xx年的工作,现将20xx年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学习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贷款政策及贷款利息政策等。良好的制度是管理x个公司的基础,是公司持续发展、稳定发展、长久发展的保障,是公司的软实力,它确保我公司业务的长久有序发展。在公司成立初期,我公司就组织制定了《华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进公司的初期,我认真学习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了应该干什么,明确了工作分工,为我在公司的循章办事奠定了基础,从而保障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2、半年来,经过公司上下x心,x致努力,我公司业务经营取得了令人相对满意的经营业绩―业务发展平稳,经营效益实现稳定。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华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发生

  业务40笔,累计发放贷款3081万元,累计利息收入94.9917万元,已收利息47.0017万元,应收未收利息47.9900万元。到期贷款收回率90%以上,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经营效益较为可观。在此过程中,我积极配合公司做好贷款相关工作,遇到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客户,陪同客户到房管局做好他项权登记手续以及后期他项权证的领取等。

  3、强化风险防范,实现经营资金的良性循环。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风险防范,对每笔贷款,我和公司业务人员裴萌舒x起做好贷前调查工作,亲自到客户的工作地点询问贷款客户的真实情况,工资情况,有无负债等,尽量多了解客户信息,作好调查后回公司将客户信息如实汇报给上级领导,以便上级对贷款客户作以初步了解。在贷款中期做好贷款资料,在贷款后期做好对贷款客户的跟踪及催收利息等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1、部分贷款客户在还本付息上严重逾期。自开业以来,大部分客户保证了每月20号以前交清利息,到期还本付息,但是同时也出现个别客户严重逾期,例如,贷款客户康英贷款壹拾万元,自次月起没有及时交利息,我公司联系客户时发现客户预留的联系方式x直联系不到本人及其家人,此后多次联系未果,公司也进行了家访,针对此类类似贷款客户,我们需进x步加强风险防范,做好贷前调查,摸清客户的真实负债及偿还能力;贷中审查;贷后监查,做好对贷款客户的跟踪。对在库的客户,也要加强管理,筛选出信用度良好的客户,以便后期二次贷款的操作。

  2、业务模式相对单x,可运营的资金仅限于注册资本及贷款利息收入,x旦资金都贷出去,公司的业务基本就属于停滞状态,担保贷款发展不成熟,信用贷款公司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需积极开拓嘉酒市场,发展担保贷款。

  3、贷款资金量过于集中。我公司年末统计贷款资金大部分集中在大客户群体上,大客户资金运用量大,周转资金量也大,公司资金有限,集中在大客户群体上放贷的话,就没办法开展小额分散业务,我们需按相关要求拓展“小额分散业务”。

  4、我们与同行交流较少,小额公司在发展的业务的过程中难免遇到有客户无款可贷或资金空置,我们应与同行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互通信息,合理利用好资金。

  对于20xx年存在的问题,将予以高度的重视改进并改正,好的方面继续发扬。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迎接20xx年的到来,据此作出20xx年年度的工作计划:

  1、做好前厅接待、保持接待厅卫生干净整洁。

  2、做好对贷款客户的前期调查,如实了解客户信息并做以反馈、同时做好对贷款客户的跟踪服务等后期工作。

  3、尽力完成上级领导下发的任务,并做好x些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20xx年即将过去,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同在的20xx年正向我们走来。新的x年,万象更新,我们公司的每位员工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实现公司20xx年度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如水光阴如梭,本人自20xx年3月份担任催收员工作至今,已经有快一年时间。一年中,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记得当初面试的时候,自己连什么是催收,外方是做什么的都不清楚。所以,当我被单位录用以后,如何去认识、了解并熟悉自己所从事的催收行业,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

  一、理论学习使我对催收行业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信用卡催收员隶属于信用控制部门,主要负责过期欠款的提醒和催收。一般来说,根据负责的欠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几个等级(front-end,mid-end,和back-end),工资也因而有不同。要求反应灵敏,有一定心理承受能力,能在压力下工作,部分要求有较强英语对话能力。平时工作主要是根据数据库里显示的欠款客户名单打电话去提醒及催交。

  二、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直以来学习各种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

  这年工作业务方面,可以说是变革的一年。对于我个人来讲确实大大小小也经历一些思想的风暴:(1)三月底分期还款规则的变更,造成业务难度迅猛提升,工作强度大大增长;(2)七八月份前排部分催收员整组转岗中排支援;(3)以及近期优秀录音、转坐席评分等问题;(4)更重要的是我从一名普通员工晋升为带职人,工作重点的转变,这期间是经历了一段不短的思想挣扎期。

  作为一名优秀的催收员工,我仅需要有质有量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到零投诉零质检,每天都有新进步;当我升为带教干部时,在做好优秀催收工作的同时,要身兼带教的责任,把自己的技能,工作心得,沟通诀窍毫无保留的教授给同事,并成为团队里的影响力带动其共同成长!

  信用卡是银行定位于个人的一种消费信贷工具,它与银行其它信贷产品相比,有其显著的特点:

  1.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和财产抵押,完全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

  2.信贷金额相对较小,主要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因此需要规模化经营;

  3.信用额度一次授信,可以在不确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或部分使用,在按约定归还贷款之后,信用额度自动恢复即可再用,又称“循环信用”。

  由于信用卡从业务性质上来看,在被持卡人使用后,如果没有遵守协议,到期或逾期未能归还贷款款项,从而形成不良贷款,它与公司机构信贷业务、一般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所形成的不良贷款一样,均属于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的范畴。因此无论是针对因经济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归还的贷款款项,还是针对企图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款项而形成的不良贷款的催收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国内信用卡风险增长的原因

  随着近年来国内信用卡市场爆发式的发展,很多发卡机构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份额,通过“跑马圈地”的方式,不断降低发卡门槛以吸引客户申请信用卡,从根源上造成了大量“风险卡”的出现。

  其一、“重复授信”现象严重。银行为了争夺客户,参考持卡人持有的他行信用卡办理本行信用卡的“以卡办卡”方式向持卡人重复发卡,造成一人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而形成了“重复授信”、“累加授信”的现象极其普遍。一旦持卡人的经济状况出现不良波动的时候,就会因为使用的信用额度超过了收入能力很容易形成信用风险;

  其二、盲目发卡蕴含潜在风险。为了卡量的增加,发卡银行降低信审标准,对于申请人的工作条件以及偿还能力的评估标准也随之降低,动辄就会给予数万元的授信额度,丝毫不顾忌申请人潜在的信用风险。

  其三、信用卡成为融资工具。持卡人通过信用卡套取现金的手段,可用于个人股票投资,偿还房贷月供,甚至演变为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将信用风险之外的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周期因素引致信用卡产品中,这意味着信用卡业务形成了比一般商业贷款更高的信用风险。

  其四、信用卡犯罪所引发的欺诈风险呈明显上升趋势。

  从表面上看,信用风险的膨胀是由于持卡人不成熟的消费心理,甚至是不健康的消费文化所造成的。然而从本质上分析,则是由于发卡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利益驱动下,只从自身经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会更多地宣传办信用卡、用信用卡给持卡人带来的所谓“好处”,并且采取多种刺激手段来吸引申请和使用,却几乎没有提及用卡所需要注意的问题所在,更不会触及过度信贷消费的危害性。鼓励办卡、鼓励信贷消费的信息更是如潮水一般涌向持卡人,办卡积分/礼品奖励、消费积分、分期付款、优惠购物等等信息,可以说是每时每刻地对部分缺乏自制力的持卡人都会产生一定的诱惑,很容易造成冲动性消费,而逐渐滑向了“卡奴”,

  其中一部分因为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就会逐渐形成信用卡“坏账”。正是这一系列的原因,为信用卡不良贷款率的迅速增加埋下了伏笔。

  二、国内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的背景

  随着信用卡的发卡量不断地攀升,信用卡逾期不良贷款的风险也日趋加大。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xx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显示: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不断增加,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比例略有上升。第一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49.70亿元,同比增加133.1%,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的3.0%,占比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央行还首次在相关报告中提醒发卡银行“在大力推进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应警惕信用卡逾期未偿金额持续上升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与公司、个人消费信贷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催收相比,信用卡的不良贷款金额较低、数量较多、持卡人分布范围广,且无任何担保、抵押、质押品可以弥补所欠账款等特点。发卡银行针对信用卡逾期不良贷款的催收压力由此可见一斑,各家发卡银行通常根据信用卡欠款逾期时间的长短,采取客服提醒持卡人还款方式,以及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提醒、协商和诉讼等合法手段向债务人进行催收欠款。

  由于银行和律师事务所的催收能力逐渐无法适应信用卡逾期账款日益增长的速度,发卡银行出于加快逾期账款回收期限,以及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借鉴国际通行手段,将包括信用卡在内的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房屋贷款、小额信贷为主)的逾期债权催收业务外包给一些第三方催收公司,目前绝大多数的发卡银行都隐隐藏藏地采用了催收外包的模式进行催收。然而,由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过对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以及“讨债行为”的禁止性文件,而这类第三方催收公司大多数都是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讨债公司”,既没有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牌照,又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管理,从这几年的情况中来看,催收外包业务造成了很多社会矛盾,还出现过催收公司员工打伤持卡用户的恶性案件。20xx年5月8日的《广州日报》刊登了《信用卡追欠业务外包监管难》一文,该文披露了信用卡催收外包公司所采用的种种恶劣手段。最近几年在各类报刊上刊登的类似文章已经屡见不鲜。

  这种催收外包模式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成本压力,加快了催收回款的速度,但是由于催收外包公司与银行是按催收回款金额进行佣金结算,催收外包公司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向欠款人催收;同时由于银行无法直接管理催收外包公司,也就对催收外包公司的行为难以控制;第三,催收外包公司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违法违规的催收手段经常发生,发卡银行因自身利益关系,只要不引发客户投诉,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有纵容之嫌。实际上,催收外包业务一旦开展不慎,将会给银行的声誉,乃至于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发卡银行在采取催收外包业务时一定要谨慎。

  三、目前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现状

  从目前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

  1.催收外包公司是否具有合法性

  信用卡催收外包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是否拥有合法性一直引发社会的质疑。信用卡用户透支后,银行与用户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有权要求用户还款。对此,银行可以自己行使权利,也可以委托他人行使。但是在委托他人行使这种权利时,应该予以书面授权并要求他人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催收。然而目前除了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都具有银行正式授权外,银行出于对催收外包公司行使不法催收手段可能引发的对银行声誉影响的顾忌,一般都不与催收外包公司进行正规的书面授权。催收外包公司在向信用卡用户催收时,由于用户因透支逾期本来就理亏,也不会主动要求催收外包公司出示银行的书面授权,这也为催收外包公司的“非法性”进行了掩盖。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的行为,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银行难以规避非法催收带来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催收外包公司所能行使的权力只能是提醒信用卡欠款用户还款服务,无论是采用电话还是上门面谈方式,都不具有行使除提醒之外的任何手段进行催收。但是目前的催收外包公司采用了包括骚扰、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多种干扰欠款用户正常生活的手段,甚至出现了危害欠款用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比如在给欠款人的函件信封上明确标明“欠债催收”的字样;晚上到欠款人家中入户催收;使用电话骚扰方式进行催收;将欠款人的欠款情况随意在其公司内部公开等等。有的催收外包公司就是介于“黑白两道”的基础上进行催收业务。尽管上述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很明显地存在着违法及侵犯欠款人人身权利的可能。

  非法催收可能会产生几个后果:还款协议无效;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银行方面虽然可以通过与催收外包公司签订有关文件中要求对方作出有关承诺尽量避免将银行牵涉其中的条款,甚至避免是作为银行的授权方去催收。但从实际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这种“规避”几乎是徒劳的。一旦催收外包公司在催收过程中发生不当行为,除非银行明确表示反对,法律后果依旧由银行承担;如果银行认为催收外包公司存在违反委托合同内容的行为,应另行追究外包商的违约责任。

  实际上无论银行是否予以催收外包公司书面授权,都无法规避催收外包公司不当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一方面会导致银行的市场声誉受损,另一方面用户可以就非法催收而向银行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3.银行授权催收外包公司涉嫌对客户信息的泄露

  银行授权催收外包公司进行催收业务中需要提交相关客户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以及信用卡卡号等,这就存在银行客户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一旦不法催收外包公司利用银行在发行信用卡环节的漏洞,盗用这些信息申请信用卡,就有可能为银行,乃至所盗用信息的用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四、美国和台湾的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状况

  1.美国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状况

  美国作为现代信用卡的发源地,其产业化程度非常高,对信用卡产业监管的力度也是非常大。早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就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构建了美国信用卡产业良性发展的法律环境。

act)》于1977年制订,在1978年开始生效。法律用于规范专门替债权人进行催账和追账活动的任何第三方,它们通常都是专业商账追收类公司。法律对债务催收人做出了定义,催账的范围仅包括专事对消费者个人进行催账的专业商账追收机构,不适用于债权人对企业进行商账追收的情况。也就是说,这是一项专门针对专业商账追收机构对自然人性质的消费者个人进行催账活动而制订的法律。

  这项法律对于催收时间、地点、方式、对象等等都做出了极为细致的规定,比如针对拨打催收电话时间的规定:要求不得在债务人不方便的时间拨打催收电话,特别是在晚间9时至早晨8时之间;如果债务人所服务的单位的雇主不允许在工作时间打此类电话,商账追收机构不得在债务人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打电话催账等。针对在催账过程中,对债权人或受委托的商账追收机构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的禁止条款也是极其细致。

  2.中国台湾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状况

  中国台湾的信用卡产业化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的迅猛的发展,信用卡产业化非常成熟。20xx年颁布实行了《金融机构办理应收债权催收作业委外处理要点》,20xx年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行了修订。

  该法规对于受委托方的资格、作业要求、禁止事项,以及从业管理、处罚措施等都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为促进从业者加强催收手段自律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台湾“金管会”还成立了非法催收检举专线,一旦持卡用户发现银行或受委托催收公司,有以暴力、恐吓、胁迫或其他不法方式催收,可向“金管会”检举,如经查证属实,“金管会”将依规严格惩处将该应收债权委外的金融机构,其情节严重涉有刑事责任的催收外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浏览一下台湾部分银行的网站,包括台新银行、庆丰银行等都将所委托的催收外包公司名单标示出来,而且还可以搜索到台湾“金管会”对某信用卡因未依规定,私自新增4家债权催收外包公司而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处罚200万元新台币的新闻。由此可见,这些管理措施,对于台湾催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国内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发展前景

  国内信用卡业务的盲目发展,也造成了相关行业的无序发展,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混乱,正是这种无序发展结出的恶果。迄今为止,国内对于信用卡业务都没有一部法律性文件,仅有的一个法规性文件――《信用卡管理办法》还是在1999年制订颁布的,早已与当前的信用卡市场不相适应。这个通知出台正逢其时,特别是在当前国内信用卡市场由于盲目发展,信用卡危机正向国内金融市场逼来,即便是美国在奥巴马总统上台伊始就立刻颁布限制信用卡业务的法令,已经足以说明信用卡风险对美国经济的危害性之大。

  在本文即将完稿之际,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其中第十三、十四条对金融机构的催收外包业务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这也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针对银行债权催收外包业务的法规性文件。其中明确了银行的风险管理责任,即: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同时要求银行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的选用标准,还应确保催收外包机构照章行事,否则银行将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接受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协调,仅有一个《通知》是远远不够的。更应该赋予相应的法律地位,用法律来对行业进行约束,同时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及管理制度,明确行业监管主体和建立行业自律体系,这是规范债务催收行业和债务催收市场的重要保障。只有这样,那些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导致的行业发展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才会得到有效遏制,使得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不再游离于法律边缘之外。

  然而,对于信用卡业务而言,各发卡银行在加大信用卡催收力度的同时,加强信用卡申请风险的控制,从源头控制信用风险,从片面追求市场扩张向提高发卡质量转变,才是信用卡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之路。

  每当在电视上看见播放人民警察的画面就让我非常敬佩,仰慕。警察,代表着正义和善良。能有机会加入公安队伍,成为一名警务辅助人员,让我感到非常荣幸。

  三个月以来的工作经历,让我对公安工作由完全不懂到逐步熟悉,每天做好通知签收、报表统计上报、案宗上传等工作。虽然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会失去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与朋友相聚的机会,但是,能够用这些时间为人民群众多做实事、多做好事,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通过这段时间的历练,我觉得要想做一名称职的辅警,必须要熟练掌握整体公安业务工作,精通群众工作,而这都需要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自己。

  首先要提高协助执法能力。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参与协助办案,在各类案件发生后,要主动配合做好辅助工作。同时,要善于思考问题,发挥自身特长,学会举一反三,尽最大努力为办案民警提供帮助。

  其次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我们从事的是协助民警日常接处警、执法办案及走访群众等工作,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考虑问题尽可能周到全面,说话办事尽量适当得体,特别是对待群众纠纷、救助,一定要有平和心。

  再则要提高事物处理能力。辅警是基层公安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具备解决纠纷、处理事情的能力尤为重要。因此要向身边各位前辈看齐,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努力提升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这就需要我们对辖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彻底分析的正确把握上,然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向领导和其他民警同志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决策做好服务,更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参加辅警工作以来的一点点心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坚信无论在工作或其它方面遇见难题,只要怀有一颗不畏艰难的心,面对挫折与困难,迎难而上,用心工作,定会使自己的从警之路更加完美。

  细节铸就出路,坚持决定成败伴随着“猎豹行动20xx”的深入开展,上海营销二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了“四个要”的催收方案:即向自身要回款、向交叉要回款、向公安要回款、向外包要回款。在此方针政策指引下,将分中心伪冒、盗办件进行了梳理,果然又有了新的突破。持卡人xx,女,x岁,欠款金额60000元,逾期期数32期。卡人称从未收到过我行信用卡,卡是被人盗用,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报案并出示了接报回执单。通常面对这类情况,大家都会放弃对该账户的催收。可是在对卡人及其家属询问的过程中,卡人丈夫徐某总是言词闪烁,前后矛盾。经验告诉我们,这当中有猫腻,绝不能放弃对该账户的跟进。既然有了猜测就一定要去验证。于是找寻当年消费的签购单就成了重中之重。根据该信用卡的消费明细,催收员判断其中的一笔老庙黄金4286元的消费或能成为突破口。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催收员一早便赶去库房,在老庙黄金员工的陪同下进行地毯式的翻查。1个小时、2个小时、3个小时过去了,就当我们要继续查下去时,老庙黄金员工回忆说xx由于库房发大水,这张签购单很有可能已经被损毁,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接二连三的挫折并不能打击到我们催收员坚持到底的决心。

  由于受诸多历史原因影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复杂,且有笔数多、金额小、清收难度大等特点。笔者认为清收不良贷款应综合分析,全盘考虑,因地、因时、因人而异,不拘泥于某种定式,采取多种灵活措施,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清收效果。现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归纳清收不良贷款八法,供参考。

  一是定期筛滤法。根据信用社辖区内不良贷款实际,按自然村分区划片,每年或每季度对所有贷款户进行上门催收,既起到延续不良贷款诉讼时效,又可了解贷户新的经营情况、经济动向。有偿还能力或意愿的,适时收回,确有困难的,制定分期偿还计划。

  二是重点突破法。根据借款户经济情况,对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金额大,占比高的某几户不良贷款大户做为清收工作重点进行攻坚,多次上门,反复催收,对贷款户形成一定压力,促其还款。

  三是交叉清收法。原来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往往采取信贷员清收本辖区借款的方式,贷户可能对信用社人员老面孔已习以为常,对催收工作百般拖延、无动于衷。针对这种情况,县级联社可采取异地交叉清收法,对全辖所有信贷员进行统一调配,交换清收区片,每一区片由一名熟悉情况的人员带队集体清收,对贷户形成一定震慑作用。

  四是旁敲侧击法。对借款人本人故意拖延,没有归还意愿的,可另辟蹊径,对借款人相关近亲属做工作,讲明信用社清收政策,动员其为借款人偿还沉欠。

  五是依法起诉法。对借款人确有经济实力,但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钉子户,要与联社资产保全部门、法院等紧密配合,依法对其进行起诉,同时做到起诉快、送达快、判决快、执行快,必须保证起诉一户,执行一户,清收一户,这样才能达到震慑一片的效果。

  六是借力打力法。对党政公职人员欠款,要及时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取得对方积极配合,对欠款人员采取停职、停薪、通报批评、纪律警告等行政处分,并成立专门机构督促还款进度。

  七是穿针引线法。信用社有不少企业贷款由政策因素原企业关、停、并、转而形成不良,对此信用社应当及时了解企业最新动向信息,必要时可帮助企业联系新股东或新的客户,并从中斡旋达成合作协议,令企业走出生产经营困境,从而有效盘活或清收不良贷款。

  八是有效激励法。对信用社不良贷款可采取谁清收奖励谁的政策,并适当提高清收奖励标准,鼓励全员运用各种关系渠道,采用各种灵活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同时要注意奖励办法及时兑现,以激发清收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清非的局面。

  1-9月份期间我的岗位是客服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我从10月份至今被调到供热抢修队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xx-xx年供热期大用户热费的催收工作:

  1.编写xx年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材料,通过热费统计分析发现,趸售用户欠费占欠费总额的87.25%,厂部领导安排由我负责趸售用户的清欠回收工作,在厂部和供热公司领导的支持下,于xx年8月22日趸售热费全部回收。

  2.完成了职业学院xx-xx年供热期陈欠605.75万元热费,预收xx-xx年供热期热费375.46万元。

  3.属于锡市财政局陈欠的直供热费和趸售热费补贴款,曾多次与锡市政府、锡市财政局和锡市供热办的领导沟通,并发文《关于拨付锡林热电厂供热趸售热价补贴的请示》截止到10月底累计回收直供欠费234.91万元,趸售热费补贴款500万元。

  4.热费回收率偏低,已严重地影响到全厂的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成立了《关于成立锡林热电厂热费清欠工作组的通知》,按照分工我主要负责趸售和大用户的催费任务,在xx年10月24日完成了全部催费任务。

  二、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认真贯彻公司下发的《供热营销管理制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锡林浩特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厂的供热实际情况,利用近1.5个月的业余时间完成了《锡林热电厂供热营销管理制度》的修编工作。

  三、微信缴费方案是在xx年就已经确定,但是受到西三矿财务的制约,于xx年热源厂全员回归锡林热电厂后,在供热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重新与收费软件厂家和厂财务部对接,为了保证收费软件服务器的安全性,联系厂家加装了防火墙和前置服务器,于xx年7月1日顺利地实现了微信收费业务。

  四、鑫晨公司在xx年度预交趸售热费474.1442万元,一直在西三矿财务挂账不予退还,然而鑫晨公司欠锡林热电厂热费,有我负责组织编写鑫晨公司、西三矿和锡林热电厂《三方调帐协议》,解决了三方财务长期存在的账务问题。

  五、在xx年4月份,组织报装、统计和稽查专业对所有欠费用户的用热情况统计汇总,最终确定xx-xx年供热期热费的发行(即给财务确定热力收入提供依据)。

  六、供热公司是在xx年12月份回归锡林热电厂,其中xx-xx年供热期的10-11月份热费在西三矿发行,该供热期回收的热费未及时转到锡林热电厂,热费回收率是公司营销部检查的重点,供热公司安排我负责西三矿和锡林热电厂财务的对账工作,经过认真梳理顺利地通过了公司营销部的检查。

  七、在xx年7月1日前,新供热期热费生成之前,由我负责组织报装人员和收费软件厂家,分别对新录入的用户信息逐条核实,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收费软件热费生成后如期实现了用户享受预交优惠的政策。

  八、xx年按照锡市政府安排,由蒙东锗热电厂切改我厂供热的学府佳园和铁路三期小区用户预交热费161万元,一直未移交我厂,厂里授权为原告代理人对该厂提起法律诉讼。

  九、xx年3月份,按照厂部和供热公司领导决定将香榭丽舍广场的1387户分户收费,有我组织报装人员和软件厂家仅有4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用户信息的录入生成热费,实现用户在3月5日能够正常缴费。

  十、在10月1日前完成了xx-xx年供热期45个新增入网用户报装审查工作。

  十一、参与编制与趸售用户(鑫晨新能源公司和北方公司)签订了《供用热力合同》,重点对我厂总的供热能力,合理分配趸售用户供热参数方案的制定。

  十二、自xx年9月1日至xx年10月15日期间,组织办理报停用户3552户,其中锡林热电厂20xx户,切改北车报停1514户。

  十三、开拓供热市场方面,在郭书记的带领下,对所属新建小区和平房拆改的两个小区(北郡府邸小区和尊岳城小区)负责人接洽,xx年意向接入我厂供热,按照供热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与供热办和规划局联系。

  时光荏苒,回首已经在中心就职两年有余,在这期间收获颇丰感受良多。作为一名资产保全人,我深切感受到自己的责任。信用卡催收电话业务同样是一种展示我们交行良好系统服务的“窗口”,所以我们每天都以饱满的激情,用心的服务,真诚的沟通,以切实为客户利益角度而着想赢得客户的信任。

  催收电话业务也许是繁忙而机械单调的,然而面对各类客户,我们的要求是不仅仅做到账款回收,同时又要有耐心专业、良好沟通技巧、真诚的倾听、熟练解答客户的疑难的态度,用点点滴滴的服务让客户真正理解我们是这样一种友善友情提示的电话工作岗位。

  在即将跨越的这一年中,可以说是变革的一年。对于我个人来讲确实大大小小也经历一些思想的风暴:

  (1)三月底分期还款规则的变更,造成业务难度迅猛提升,工作强度大大增长;

  (2)七八月份前排部分催收员整组转岗中排支援;

  (3)以及近期优秀录音、转坐席评分等问题;

  (4)更重要的是我从一名普通员工晋升为带职人,工作重点的转变,这期间是经历了一段不短的思想挣扎期。

  作为一名优秀的电话催收员工,我仅需要有质有量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到零投诉零质检,每天都有新进步;当我升为带教干部时,在做好优秀电话催收工作的同时,要身兼带教的责任,把自己的技能,工作心得,电话沟通诀窍毫无保留的教授给同事,并成为团队里的影响力带动其共同成长;目前我是一名带职人,进行管理代班的工作。

  M0时段:就是最后缴款日的第二天到下一个账单日。该时间段银行记录几乎不损,但是会收取滞纳金与全额的利息。该时段银行一般不催收,只会通过短信平台提示超过还款期!

  M1时段:是M0时段的延续,即在未还款的第二个账单日到第二次账单的最后缴款日之间,信用记录会有影响,但只进入过一次M1时段不会影响问题,但到购房贷款之类的问题,但同样会收取滞纳金,如果是在第二个缴款日之前则只会收取到一次滞纳金,否则收取到2次,利息同样是按全额收取!该时段银行一般采取提醒式催收,也就是有信用卡中心的催收室的催收员打电话提醒还款!也有的银行在该时段不进行催收,目的是想多赚取滞纳金和利息。

  M2时段:是M1的延续,即在未还款的第三个账单日到第三次账单的最后缴款日之间,信用记录有较大影响,在银行业征信记录中会存在污点,对以后的贷款,以及在较大型企业找工作有很大影响。会收取滞纳金,如果是在第三个缴款日之前则会收取到2次滞纳金,否则三次,利息按全额利息收取。该时段银行一般采取引导式还款,有相关的催收员打电话告知信用记录的影响,等等不还款的后果,而且在该时段会联系欠款人亲属,朋友,协助提醒欠款人还款。有些银行催收强硬的,甚至会有催收员伪装成相关律师给欠款人施压,但有些银行催收力度轻的在该时段也只是进行提醒式催收!

  M3时段:是M2的延续,即在未还款的第四个账单日到第四次账单的最后缴款日之间,信用记录有非常大的影响,在银行征信系统中会存在较大污点,会直接影响到在银行贷款,而且进不了对征信记录很严格的企业。会收取滞纳金,如果是在第四个缴款日之前则会收取到3次滞纳金,否则四次,利息按全额利息收取。该时段银行一般采取强压式还款,有资深的催收员会通过电话,短信,以及律师函要求欠款人还款,而且律师函会寄往户籍地以及申请信用卡时所填写的单位地址,但在该阶段还不会向公安局报案,一般都是需要向法院部门起诉才可以经由公安部门介入,但该阶段法院不会受理信用卡类起诉!

  M4时段,是M3的延续,即在未还款的第五个账单日到第五次账单的最后缴款日之间,信用记录有非常大的影响,在银行征信系统中会存在较大污点,会直接影响到在银行贷款,而且进不了对征信记录很严格的企业。会收取滞纳金,如果是在第五个缴款日之前则会收取到4次滞纳金,否的、则五次,利息按全额利息收取。该时段停止电话催收,银行会进行账户分类:第一种情况是金额较小的,银行可能委托给第三方外包公司,也就是专门替金融机构收债款的公司,一般这类公司以律师事务所居多,会上门,但该种情况下也会有银行的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催收,不过都是进行面谈还款。第二种情况,是涉嫌金额较大,且在电话催收中明确不还款的态度的,银行则会整理相关资料,作为证据,进行起诉,如银行胜诉,则欠款人还将承担一笔额外的罚金!

  M4+时段:超过M4时段的逾期账户称为M4+,该情况的账户多为银行无法联系到持卡人的,或者是存在伪冒卡及盗用卡的,但也有一部分是涉嫌金额过小,但当金额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滚叠,达到法院可以接受起诉的金额,银行会再次进行起诉!

  信用卡相关名词解释:

  1、滞纳金:就是对逾期账户的一种罚金,一般按最低还款未还款部分的百分之一收取,最低收取十元,但有的银行按百分之三收取,最低30元。

  2、利息:所有银行一样,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按月计算复息!

  3、超限费:按超过额度计算,不同银行收取百分比不同,最低几乎都是5元。

  从业务性质上看,信用卡恶意透支与公司机构信贷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均属于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范畴。与公司、个人消费信贷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催收相比,信用卡不良透支催收业务金额小、户数多、持卡人区域分散,因此适合采用电话催收方式,催收人员往往要经过多轮手机、单位电话和住宅电话的提醒,方可成功催款,具有相当难度。

  商业银行对信用卡设立专业机构,开展专业化经营时,信用卡不良透支催收业务隶属于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而发卡和促销用卡等业务则归口市场拓展部门。虽然发卡行内部职能分工不同,但对于持卡人而言,基于一张信用卡介质,所得到的应是发卡行作为整体提供的一揽子便利、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现、购物消费、转帐结算、汇兑、信用透支、促销奖励计划以及透支还款提醒等。

  在服务营销学中,对服务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种种服务称之为核心服务产品,将无形的服务产品有形化的介质称之为形式服务产品,它们二者构成了总的服务产品。因此从信用卡服务产品整体营销角度看,形式服务产品表现为持卡人籍以获取信用卡服务的有形权利凭证,即信用卡卡片;而不良透支催收业务属于核心服务产品,构成了信用卡整体营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国家为了“教育机会均等”,使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特别对于农村大学生可谓是雪中送炭,让怀揣大学梦想的贫困学生能得到均等的就学机会,以适应现代化的社会环境,从而拉近城乡距离,提高人民的素质。对于催缴大学生助学贷款也是一项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本着要把好事做好做实,对贷款学生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政府的支持,我校对xx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催收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xx年11月14日,在县教育局召开生源地助学贷款推进工作会议后,我校立即成立以校长李永书为组长,副校长朱家勇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并实行划分区域,分组承包,做到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

  我校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每周一晨会、板报、络、逢集宣传等形式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告知大学生、家长、社会对这一政策的了解。个人信用即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在同学们最困难的时候,政府和银行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同学们完成学业。同学们应该恪守诚信,在毕业后履行还款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也为个人积累信用财富。

  三、制定催收工作原则。

  1、坚决不允许与学生家长有所争辩和不礼貌行为。

  2、首先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必须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3、与贷款学生取得联系从多方面进行劝导,做到不时、不间断的沟通。帮助他们了解还款原因,还款时间和还款方法。

  四、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予的助学贷款催收工作。

  在做本次催收工作之前我校首先了解学生的现状和学生的家庭情况,从学生的父母进行说服,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大学生及其家长违约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详细讲解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和一次性还款时间及要求,同时不忘提醒还款人注意还款安全。由于我校通过联系学生本人、家长、亲戚、朋友,告知还款事宜。因为大部分的学生都是本村,毕竟相隔不远,有时可通过我校老教师沟通寻找关系来解决。如学生自身情况良好,我们则可从学生入手,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高级别知识分子,所以对于这种问题,很多学生是理解和支持的。对于贷款学生我们积极,不间断的联系,通过不断的催促,不断的劝导和谈话,从而建立关系。我片赵瑞联系方式不详,只有一个固定电话,我校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随后查找该生的家庭住址,李永书校长和副校长朱家勇亲自登门催要,谁知家长怀疑我二人是骗子,经过一番争论,家长锁门而去,我们也无奈返校。时隔几日,我校主动联系宫集村曹子玉书记,再次登门催收,经过耐心讲解,进一步和家长拉亲戚关系,家长才告知孩子具体的手机号码及工作单位,

  尔后才顺利完成此笔贷款。对于信用度偏低的学生,我们则实行“多谈,多做”的方式。有极少部分学生的信用度的不高,那么对于这样的学生我们则实行,首先建立联系,多次劝导和谈话,不仅从学生本人开始,学生家长开始。还通过社交关系,找熟人,找村领导,找教过该生的老师等。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程桥中心学校在全县范围内,率先圆满完成xx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xx年我片共有11笔贷款,本息合计约16万,现已还清本金3笔,利息11笔,合计约5万。

  近一个月的助学贷款催收工作中,有苦有乐,也有感谢之词,也有反感之音,甚至有指责与怀疑之意。但为了还款,为了国家的惠民政策的落实,我校想尽一切办法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善、做美。

  每个人都拥有美丽的青春,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三尺讲台,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雪山哨所,有的人把青春献给了救死扶伤......他们都是快乐而幸福的。而我,一个普通的派出所辅警,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路寻找着自己简单的快乐、平凡的幸福。

  20xx年的我,已经从学校毕业出来在社会上打拼了一年了。一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过我认为已经足以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社会有多现实。我认为我是被上天眷顾的人,就在20xx年3月30日,我到了翁堵派出所当一名辅警。这个我从小就向往的神秘单位,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偶尔看到电视里的那些警察叔叔阿姨的飒爽英姿,心里总是无比的神往。而如今,我也很荣幸的加入这个集体,这让我激动不已。

  20xx年4月1日,是我到派出所工作的第一天,跟所领导和同事认识过后,我被分到了派出所办证大厅,和一名同事学习一些常规工作的处理方法和来所办事群众的接待工作。当时,我怀着激动和期待投入到了工作当中。

  记得我出的第一个警也是在4月1日当天晚上。当时我跟同事们都在值班室值班,突然接到报警电话称:“在管粮寨出去一点的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还有一辆轿车翻到了车路下边,喊驾驶员没有回应,不知道里面情况怎么样了。”当晚,我怀着紧张的心情跟着同事们一起到了事故现场,看着同事们娴熟的处理着事故现场,我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转眼,我到派出所半年多的时间了,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跟着我们派出所的民警出了多少警,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夫妻矛盾、邻里纠纷等等。我也从什么也不会变成什么事情都可以处理一些。而每当我处理完毕一件事情,心里总会感觉很舒服,在群众的眼光中感觉很自豪。

  辅警,是公安机关以合同形式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他们没有独立的执法权。然而,这一系列造成了在一些人的心里辅警地位比较低的问题。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我也因此而经历了许多烦恼的事情。在处理事情的时候被质疑,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被群众以身份问题中伤。我也曾失落过,也曾消极怠工过,甚至我曾怀疑过自己来这里是不是进错了门。这里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真的很迷茫,想不通我做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甚至在这条路上萌生过退意。

  “红尘紫陌落清溪,紫竹自生情”。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是一首诗、一曲歌、一阕宋词,一片荡气回肠的故事,跌宕起伏。记得著名作家刘心武说过这样一句话:“不要指望麻雀会飞得很高,高处的天空,那是鹰的领地。麻雀如果摆正自己的位置,它照样会过得很幸福。”我不知道刘心武是个怎么样的人,不过我很喜欢他这句话。人各有异,想法也各有不同,不过摆正自己的位置,不管别人说什么,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我觉得这就够了。我学会了尽全力去做好任何一件事情,不管别人有什么想法、有什么看法,不管别人说什么好听或者难听的话,我都努力去把事情做好,把事情办得不失准则而又让群众满意。

  半年时光,说短不过转眼,说长却也是200多个日夜。经过半年多的学习,我渐渐的明白派出所日常工作的复杂多变是难以预料的。但是,经过多次的学习使得我积累更多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从了解到熟悉、从不会到会,从不懂到懂,这其中学习到的知识是书本所学不到的,这都是老同志用工作经验传导的,从而使得我在开展工作中游刃有余。现在,我也开始喜欢上了辅警这份工作了,我相信,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的带领下,我再不会像最初的茫然,我的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光阴如水岁月如梭,本人自20xx年x月份担任催收员工作至今,已经有快一年时间。一年中,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记得当初面试的时候,自己连什么是催收,外方是做什么的都不清楚。所以,当我被单位录用以后,如何去认识、了解并熟悉自己所从事的催收行业,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

  一、理论学习使我对催收行业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信用卡催收员隶属于信用控制部门,主要负责过期欠款的提醒和催收。一般来说,根据负责的欠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几个等级(front―end,mid―end,和back―end),工资也因而有不同。要求反应灵敏,有一定心理承受能力,能在压力下工作,部分要求有较强英语对话能力。平时工作主要是根据数据库里显示的欠款客户名单打电话去提醒及催交。

  二、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各种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

  这年工作业务方面,可以说是变革的一年。对于我个人来讲确实大大小小也经历一些思想的风暴:

  (1)三月底分期还款规则的变更,造成业务难度迅猛提升,工作强度大大增长;

  (2)七八月份前排部分催收员整组转岗中排支援;

  (3)以及近期优秀录音、转坐席评分等问题;

  (4)更重要的是我从一名普通员工晋升为带职人,工作重点的转变,这期间是经历了一段不短的思想挣扎期。

  作为一名优秀的催收员工,我仅需要有质有量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到零投诉零质检,每天都有新进步;当我升为带教干部时,在做好优秀催收工作的同时,要身兼带教的责任,把自己的技能,工作心得,沟通诀窍毫无保留的教授给同事,并成为团队里的影响力带动其共同成长!

  20xx年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20xx年过去了,在x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公积金领导、部门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x步的提高,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虚心的学习在公司的1年多时间里,公司的每x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他们的丰富经验和工作行为对于我来说就是x笔宝贵的财富。

  领导的关爱以及工作条件不断的改善给了我工作的动力,同事间的友情关怀以及协作互助给了我工作的舒畅感和踏实感,公司目前蒸蒸日上的业绩和在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以及领导关爱给了我工作的信心。在此,我要感谢公司各部门领导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二.努力的工作在这x年里我x直在担保部工作,主要做逾期催收和贷后管理及中心档案管理。

  这个岗位可以说是防控公司风险的很重要的x道关卡,必须保持坚持不懈的原则,多渠道,多方面的收集信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尽全力控制贷款逾期率,防止和控制不良贷款的发生。

  在不断学习充实各方面知识提高个人素养的同时时刻牢固自己的职业操守,不带个人感情进入工作领域。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x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x项任务,尽自己所能主动为同事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由于此业务是第x次在县区开展,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和交易中心进行协调,不断地去改进并完善。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支持和指导。

  在进入县区的三个月里,催回逾期贷款445人,金额346万元(),变更无效联系电话78人。去交易中心取件292件,整理中心档案356份。

  在工作中,我x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x项任务,有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县区虽然人少,件少,却包含了贷款担保的所有业务,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业务范围包括抵押资料的收取、担保费用的收取、抵押登记的办理、逾期报表的制作及催收等等。

  三.存在的问题通过1年多的实践,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

  1、不够了解贷款担保业务,还需加强学习与认识。

  2、对x些事情的处理方法欠妥。

  3、交流以及工作中的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

  4、业务知识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四.努力的方向20xx年,我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主要是:

  1、配合管理部完成上半年抵押登记收件、办理工作;

  2、完成20xx年抵押注销业务;

  3、做好20xx年逾期贷款催收业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虽然来公司的时候还不长,但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x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担保催收工作总结】

  年度资产保全部工作总结根据河南亿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紧紧围绕着稳步快速发展的这x中心。公司迅速占领市场,业务规模进x步扩大,随着借款客户增加、额度增大、风险提高,为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特成立保全部,负责借后的监管和催收还款工作。纵观半年的业务工作,我们看到经过努力所取得的成果,特别是我部由于成立不久,能在各项资料不全,人员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团结x致,克服困难,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催收还款、资产保全等工作有了不小的进展;另x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借后监管和催收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我部自成立以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摸清家底,完善不良借款管理机制。随着公司业务的进x步扩大,为保证催收监管工作有计划顺利进行,我部门先后建立融资台账,还款台账和借款档案管理机制,为监管、催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对项目进行跟进跟踪考察,认真分析项目运营情况,严控项目经营风险;到期积极催收,提前通知借款单位或个人做好还款准备;逾期还款即时书面通知债务单位或个人,加大催收还款力度;对有还款难度的单位或个人加以疏导,使其尽快偿还借款。截止目前,多数借款已按时如数偿还,遗留逾期借款也得到了良好的控制。

  在工作期间由于经验不足,给借后监管和催收工作造成了x定的难度。公司上半年业务发展迅速,项目监管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给后期的催收工作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公司经营投入的x些项目大多是1银行不愿意接受的项目,因此风险加大,为控制风险,必须使用比银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对涉及额度较大的,应派专人对其进行监管,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减少风险。在保证借款项目安全时,采用的抵押、质押、转让等措施x定要有可控性,在项目执行期间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做出反应对策;为增强控制风险能力,尽量要求借款客户提供易变现的抵押物。为保证企业或个人还款能力,在借款时应要求其提供具有还款能力的反担保人,逾期责令反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虽然我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未有依靠法律催收的经历,但加大诉讼执行力度,充分发挥依法催收的积极作用,对多次催讨未果,又有财产可执行的赖账户坚决予以催收,对保证公司利益有巨大的作用。

  为保证公司利益,提高保全部催收效率,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发展建议

  1、结合《民法通则》 、各种案例和银行催收工作经验,以求对公司的催收不良借款、落实债权债务、保全企业资产工作有所帮助。提出如下建议

  (1)不良借款催收x定要用书面形式,不能只通过借款人归还本金或利息来中断诉讼时效;

  (2)逾期借款催收通知书除要求借款人、反担保人签名盖章外,还应要求其盖上手印、写上签收日期;

  (3)应积极主张对担保人的追索权;

  (4)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要忘记对所有被告(含借款方、反担保方)的申请执行等。

  2、多管齐下,加大力度催收不良借款,要求相关各部门在艰巨的催收工作中,继续采取超常规的手段与办法,抓住机遇,努力寻找盘活不良资产的突破口。

  上下密切配合,在催收攻坚留下的硬骨头2中再逐笔分析,继续采取x户x策等有效手段,根据各户沉淀原因分别制定出催收盘活化险方案,并制定了20xx年催收不良借款考核奖励办法,按年兑现专项奖励等有关考核规定,加大呆账借款核销力度,化解不良资产风险。

  3、实行大额不良借款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制度,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协助保全部进行催收,并共同对有关借款、反担保单位进行催收及协商还款事宜。

  4、密切注意企业的动态,多方面了解有关社会信息和当地经济发展趋势,多方面了解该情况对我们的有利性及该债务的可收回性,以尽力挽回出借资金损失。

  5、为尽快使抵债资产得以处置与变现,应深入调查待处置抵债资产的实际情况,积极协助联系拍卖公司对待处置抵债资产进行拍卖处置。

  在总结上年工作的同时,我们将继续增强开拓创新意识,积极探索下年资产保全工作的新思路,继续对现有的不良借款(包括抵债资产)进行深入、全面、认真清理,根据成因、金额、催收难度等因素对不良借款再进行分类排队,分类施策,完善奖励机制,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同时着重建立整合优势,对待处置的资产进行有机的分类置换和组合,以便打包处置,从而降低处置成本,提高打包资产的整体价值等;以便进x步完善借款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努力做好资产保全工作,减少企业资产损失。

  上海松江骏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2月28日开业,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截止20xx年8月,我公司已累计放贷9039万元,贷款余额为7249万元,平均利率为17.30%,平均期限在8.83个月。开业至今我公司运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措施到位,已经显现了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基本作用,现就我公司基本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小额贷款公司对支持当地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松江区各类民营企业达三万多家,而真正得到银行支持的只有30%左右,大部分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是由于:

  (1)尚处在创业成长阶段不符合银行准入条件而无法获得贷款;

  (2)部分小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对金融产品缺乏了解,无法获得与其经营特点相对应信贷产品;

  (3)大部分小企业由于缺少符合银行条件的担保资源,从而无法获得贷款。

  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给他们带来了希望,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利率比较高,但相比民间高利贷和典当行业又低的多,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具有银行没有的优势,如:准入门槛低,担保措施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决策效率高等诸多特点,从而深受企业的欢迎。因此自开业以来客户络绎不绝,市场需求较大。

  2.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客户群体总量大且风险度高,由于大部分借款企业处在“种子期”,企业本身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较大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汇率风险等,企业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弱会直接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小额贷款公司,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创新贷款管理方法,要对这部分客户群体采取与银行目前操作有所不同的管理和操作办法,来控制风险,既要有效地支持微小企业资金的需求同时又能控制好小额贷款的风险。行业协会有必要广泛收集各小额贷款公司的良好经验,对经营中的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经营中存在的风险要及时提示。

  3.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成本高,收益差,x定程度上会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再度增资扩股的积极性,按照5000万注册资本测算年净资产收益率仅在3%左右,主要体现在无规模效益,而固定成本相对偏高,首先小额贷款公司是准金融机构,先期投入比较高,再次是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参照企业的税率征税,税负比例过高,x般在收入的25%左而小额贷款公司是依靠自有资本加政策规定的50%的融资进行放贷,这么高的税负明显增加企业负担,x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经营者的积极性。

  1.打造x支专家顾问式的业务团队

  按照高起点,长远发展的经营思路,我公司在员工队伍的投入上比较大,目前我们有正式员工20名,其中业务团队12人,后勤部门6人,风险控制部门2人。对业务人员除了参加市金融办组织的小额贷款业务培训外,公司每个星期花上两个小时进行内训,培训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公司贷款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办法等,同时对新进员工及时进行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企业文化教育。此外我们还邀请了合作银行的专家进行信贷产品培训和信贷风险方面的业务培训。近期公司还为了提高营销团队的营销能力,将引进外培机构有针对性的进行顾问式营销的专业培训。以进x步提升业务水平,加大营销力度,拓展市场。将客户服务层次从仅仅提供短期和阶段性的小额贷款支持,上升为成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值得信赖的金融顾问,长期地为企业提供金融咨询服务。

  2.建立针对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评价体系

  我们在借鉴浙江等地小贷公司对小企业风险控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商业银行对小企业分类评级办法,自行研究出台了适合微型企业贷款准入的标准,对微型企业严格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筛选,具体表现在x重视经营者的品质,弱化经营规模。二重视产品品质和未来市场前景,弱化盈利规模。三重经营管理团队,弱化个人在企业中的作用。四重企业实际经营现金流量和下游客户分析,弱化小企业财务报表分析。通过x段时间的试运作基本具备x定的可操作性,对信用评级数据采集原来通过小企业提供的报表上采集,现改为通过核查后实际数据作参考。

  3.灵活多样的组合担保模式

  针对大部分企业和企业主缺少有效抵押物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如接受企业两次抵押并结合股东保证责任的方式,如采取联保的担保形式等等,这些担保方式的整合也x定程度上解决了担保难的问题,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基本上实现担保的实际有效性。

  4.高效快捷的贷款决策体系

  效率高,放贷快,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之x,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操作x笔贷款程序比较规范,但是决策效率高是我们优势,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做到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时间留给客户,每笔贷款操作都要有规定的时间节点,不能出现压单的情况。因为x般小企业用款都很急,在风险把握的前提下,尽快时间放款,这对小企业掌握时机扩大生产提高效益很有必要。

  5.适合微型企业经营特征的还本付息方式

  对微型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必须要了解微型企业的经营特点,还本付息方式也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对小企业还款要尽可能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企业的实际现金流结合起来,比如原来放x年的贷款,我放x年半时间,前半年我们按月只收息不还款,第七个月开始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这样的方式深受微型企业的欢迎。

  6.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我们所面临的小企业客户,向金融机构融资比较少,所以信用记录相对较少,所以我们在每笔贷款之前都会给他们作x些守信意识的教育和引导,信用对x个人和x个企业对外融资很重要,不要轻易认为破坏,生意可以有损失,但信用不能破坏,生意损失了x笔可以再做,但信用记录有污点,那影响x辈子的事业发展。经过信用引导和教育,所有的企业主都能明白信用的重要性,企业可能会面临资金困难,但是他们会积极去面对和妥善处理好。为了进x步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创建良好的小额贷款信用环境,经过x个阶段,我公司还将向企业发放诚信企业的称号,对这些企业除了精神鼓励外还将给与授信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小额贷款公司本身按照规定向银行融资存在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

  现在按照市政府39号文件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可向两家金融机构取得不超过资本金50%的银行融资,由于各大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接受程度不x致,表现为操作标准不统x,担保要求不统x,利率水平执行不x致,使得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无法及时取得优惠的银行贷款。

  同时,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50%的融资比率过于保守,x家小额贷款公司理想状态的规模应在注册资本2亿元,运行资金规模要达到5亿元,才能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于融资杠杆比例的放大问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政策上的放宽。

  2.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成本高,税负较高,净收益低。建议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采取补贴和税收优惠的政策来给予支持。从而保证小额贷款有必要的赢利能力,从而保证股东基本收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3.要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创新能力,尽快就行业间的资金拆借、资产管理、委托贷款等方面出台实施意见,以确保小贷公司长期、有续的发展。

  在国家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以后,如何才能盘活银行信贷资金对各家银行的赢利能力影响尤为至关重要,所以,有必要就本人在一线开展不良贷款收回工作中的经验与大家分享一下。具体有:

  一、心要诚。作为一名优秀的信贷工作者,必须要相信你的客户是明白事理的,这是有信心收回不良贷款的前提。其次,必须要学会换位思考,并拿准你的客户心理想的是什么。用“将心比心”的方法,用你真诚的心去与客户进行沟通,用你的亲和力让你的客户去相信你、信任你,这样通常能达到较好的效果。有的甚至在没钱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向左邻右舍借也会把利息还上。

  二、信息收集要准、全。针对目前我社不良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劳动力大量输出,导致无法找到借款人的情况,虽然某些农户内心是有还款意愿的,因身在异地而影响其归还时间;或是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身在异地,时间长了债务自然就消灭了,最终导致形成不良贷款。鉴于该种情况,我们不仅要通过各种途径取得该借款人的联系方式和近期收入情况,还要用真诚的心去打动其亲朋好友,让他们为我们当“说客”,这样的“说客”往往比我们的信贷人员更具有说服力。

  三、软硬兼施。针对某些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千万不要被他们的表面“强硬”所吓倒。其实在他们最“强硬”的时候,便是他们最心虚、最没底气的时候。这种情况除了让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士“协助”,充分对其进行思想“打击”外,我们也必须采取相应的强硬措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坚决予以收回。

  四、广结“高朋智士”。每个地方都会有几位德高望重、明白事理、办事公道的人。往往这样的人在当地说话都是比较有分量的,且其本人心胸也较为开阔,与之相处很轻松,好象总有说不完的话、讨论不完的问题。和这样的人结为朋友,不仅会使你的工作在当地能很好很快的展开,还能让你把这一地区不良贷款形成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便于贷后管理,对个人和工作都将受益无穷。

  综合以上四点,便是我从事外勤工作以来在同事那学习和自身实践经验的总结。个人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学会“沟通”,这是与人良好相处的前提,要再能懂点心理学方面的知识,那你的工作将更加如鱼得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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