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可以考自媒体需要记者证吗吗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便捷,人们对信息的渴望也日益强烈。随着美国五角大楼文件案、维基解密事件、斯诺登事件的发生,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统一问题便渐渐被提上日程。

本文将首先阐述新闻出版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论证保护新闻出版的必要性。之后会提出关于维护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统一的意见,以期更好的维护我国的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统一。

关键词:新闻出版;国家安全;媒体;政府

保证正常新闻出版,既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又能加强对政府的监督,防止政府决策失误,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维护国家安全更是一个重中之重的任务,唯有国家稳定强大,才能保障人民的生活幸福。如何既保证新闻出版又不损害国家安全便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强调了维护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统一的重要性的有《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自由与公共安全:从“圆形监狱”到“棱镜计划”》,《新闻自由在中国》等。

指出在维护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方面,政府与媒体的矛盾的有《自由与安全——美国媒体与政府之矛盾》,该文阐述了维护二者统一的种种困难。

介绍美国历史上关于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冲突的事件的有《国家安全问题对新闻自由的限制研究——以美国新闻法判例为例》,《中美新闻自由比较研究——以维护国家安全为例》等。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只有了解关于与此类事件的经验教训,才能使今天的决策更加理智、正确。

提出加强立法,通过法律手段保证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统一的有《从“斯诺登事件”看新闻自由和保护国家秘密》《分析“维基解密”事件看新闻自由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后者还提出了“利益衡量原则”,以此来界定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界限。此外,《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浅谈》也强调了加强立法的重要性,并且提出了加强政府的内部监督以及媒体自律的重要性。不过笔者以为,还应加强政府与媒体之间的沟通,对此,笔者会在后面的内容中详细阐述。

在新闻出版自由与国家安全方面更强调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性的有《美国新闻出版自由与国家安全——以1971年五角大楼文件案的研究为中心》,《从维基解密看美国的新闻自由和国家安全》,《维基解密与西方新闻自由》,《从美国的战时新闻政策看美国国家安全面前新闻自由的限度》等。他们认为美国过度保护国家机密,隐瞒了本应透露给公众的信息。但笔者以为,在新闻出版自由与国家安全不得不发生冲突时,应该首先保证国家安全。因为如果一个国家不再稳定,任人宰割,别说新闻出版自由,连人民的生命安全都会岌岌可危。

综上所述,大部分研究都认可了本选题的研究价值以及维护这二者统一的重重困难,并强调了加强立法的重要性。但是所有的意见都是一个方向性的引导,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建议去解决这个问题。而且部分研究者更强调了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性,不过笔者以为,新闻自由固然重要,但当新闻出版自由与国家安全不得不发生冲突且无法解决时,应该首先保证国家安全。

(一)新闻出版的含义。新闻出版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言论、出版权利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运用。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语言形式自由发表意见和交流信息的权利。出版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创办印刷媒体或电子媒体并通过它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表意见、交流信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宪法条文也确认了我国公民享有通过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交流信息的权利。

(二)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新闻出版思想。在十九世纪末,马克思和恩格斯极力通过报刊等媒体宣扬社会主义思想,他们十分重视对新闻出版的保护。马克思曾写道:“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恩格斯也曾与1844年对新闻出版做过一个准确而完整的解释:“每一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也就是出版自由。”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强调了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性,而且他们所主张的新闻出版自由思想是民主主义的,不是精英主义的。

(三)新闻出版与政府、媒体的公信力。透明才能获得信任,隐瞒终会引来猜忌。眼下,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日益强烈,对于信息透明化的要求也更加迫切。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事件发生后,不待媒体的报道与政府的声明公诸于世,公众就能通过网络等渠道得到一些真实的或者虚假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开诚布公,加强沟通。若是继续隐瞒,只会使得真相被谣言所覆盖。到那个时候,政府或媒体再站出来辟谣,或者很难再次取得公众的信任,或者得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平息谣言。这对于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四)新闻出版与舆论监督。不论是对政府还是对企业,或是其他社会组织,媒体都有着独一无二的监督职能,它就像是达摩克利斯之剑,警示着所有人。只有充分发挥它的监督职能,有关部门、企业或是一些组织机构才不敢为所欲为,才能努力地尽到它们的社会责任。这亦是对国家安全的另一种维护方式。

三、维护新闻出版与国家安全的统一

(一)国家安全的含义。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国民安全。我国法律对于哪些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有详细的规定。其中与新闻出版有关的犯罪行为主要有“煽动罪”和“泄密罪”。

(二)在媒体与政府之间设立中间机构。这个机构的职责是对政府与媒体之间的争议事件进行裁决与协调,决定这个事件是否应该报道;或者是否可以通过协调,让双方各退一步。因此,这个中间机构的组成不能包含政府和媒体的工作人员,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社会人士组成,确保公平公正。并且通过立法,以法律赋予其足够的权威。具体实施方式如下:当政府与媒体就一个事件是否应该被报道发生争议时,可以将此事报告给该中间机构,由该中间机构作出判断。政府与媒体在为自己的立场争辩时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并且对该机构的决策绝对服从。当事件结束之后,若政府或媒体有一方认为当时的决策是错误的,可将对方连同此中间机构一起告上法庭,公开审理。通过法律的手段处理问题,并对相关失职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置。

(三)国家安全稍重于新闻出版。在国家安全与新闻出版自由不得不发生冲突时,应该优先考虑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国家局势动荡,连人民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哪里还有什么新闻出版自由。有研究表明,大众媒体已经成为了恐怖主义搜集情报的主要工具。美国国家安全局就曾表示“9·11 之前的媒体报道导致恐怖组织停止使用NSA 监控到的交流渠道。”而中央情报局(CIA)对员工进行间谍术培训的“第一课讲的不是如何使用某些秘密刺探的情报手段,而是如何搜集、利用公开资料,根本不需要冒险。”由此可见,若是不对新闻出版加以限制,必然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无法想象的损害。

更何况我国正处于一个发展的阶段,于国内形势,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地域问题等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几次发生的恶性袭击事件如昆明火车站事件,不仅对人民的生命造成损害,也对人民的精神造成伤害。于国际形势,敌对势力的制约与针对,恐怖主义的猖獗与恐吓,个别地区的战乱与冲突……也对我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影响。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更应谨慎对待每一件事。

(四)加强政府与媒体之间的沟通。政府与媒体,二者所处于立场稍有区别而又十分统一,所以一旦双方对对方的顾虑和思考问题的角度稍有偏差,彼此之间就可能发生误会。媒体会认为有关部门是在刻意隐瞒不该隐瞒的事情,而有关部门则会认为媒体是在故意挖猛料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进而损害国家安全。这种误会发生频率增加就会对国家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政府与媒体必须要加强沟通与合作,携手共进,促进国家的进步与发展。

(五)加强媒体自律,提高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媒体应该做到加强自律,以自己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为重,做真正的无冕之王。避免发生媒体为了经济利益或者提高媒体影响力的考虑,以维护新闻出版权利和秩序为由,对记者非法“挖料”、要挟企业等行为漠视和纵容。国内每年也会有记者因此被吊销记者证甚至被判。刑此外,一些媒体人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并不强,无法判断出哪些事会损害到国家安全。这就要求媒体人要通过学习,提高对于国家安全的认识,要能够准确的判断出将要报道的事件是否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首先要认可新闻出版的重要性,维护新闻出版既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保证,也是对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政府与媒体的开诚布公,还会获得人民的信任,利于政府与媒体公信力的塑造。而且,以上几点对维护国家安全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加强对政府的监督,防止滋生腐败,让政府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建设出力。人民信任政府和媒体,才会支持政府的作为,促进国家政策的推行;才会信任媒体的言论,促进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的发挥。进而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1.刘跃进.国家安全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陈力丹.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3.孙旭培.新闻自由在中国[M].香港:大世界出版公司,2013:294-313.

(作者单位:天津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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