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医保卡就医记录异地就医在哪里办手续

异地看病医保如何办理_百度知道
异地看病医保如何办理
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你老家(参保地)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1、住院病历2、费用清单3、住院发票4,出院小结4、疾病诊断书5、身份证、户口本6、合作医疗本(或证、卡)7、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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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省医保局发布《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指南》
办异地居住后医保卡本地不能用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03:12
  日前,省医保局发布《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指南》,涉及门诊特殊治疗、异地居住、急诊、外地转诊、门诊特殊疾病等多个方面。其中,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参保人员,其医保卡在省直定点医院和药店将不能使用。
  门诊特殊治疗 先登记再就医
  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和免疫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用药治疗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到省医保局办理门诊特殊治疗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门诊特殊治疗就医手册》,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患者本人持《门诊特殊治疗就医手册》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特殊治疗。
  门诊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唯一定点透析医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无需个人现金垫付,只需交纳自付部分费用,直接由省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其他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费用,需要全额个人垫付,由参保单位代办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
异地居住 申请后医保卡在本地无效
  参保单位中退休或离岗休养人员在异地生活(不含港、澳台地区及国外)1年以上,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居住人员每年3月须完整填报《异地居住申请表》,并提供异地常驻户口或暂住证(复印件)、可以选定3家当地医院(级别不限)为就诊医院,到省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
  异地居住待遇自核准之日的次月起生效,每年3月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已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医疗保险卡在省直定点医院、药店不能使用。
  发生急诊
48小时内须进行备案
  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到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应在急诊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由单位代办员或家属通知省医保局办理登记急诊手续(电话:,限工作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急诊登记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异地转诊 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
  对因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治疗手段等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就医诊治的参保人员,由各具有转诊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附属第四医院)开具的《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经过省医保局登记备案后,方可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所在参保单位代办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
  转诊审批日期之前及未经批准转往外地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外地转诊时间的审批有效期最长为1个月,未在有效期内就诊的,须到省医保局办理延期手续。如在异地医院确诊后,原转出医院可以治疗的,应转回原医院治疗,恢复期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1.登记
  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到所在单位登记,由单位代办员随时到省医保局登记。
  2.申请
  省医保局通知后由单位代办员在规定日期携带参保人员病历统一到省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
  3.打印
  省医保局打印《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体检表》(以下简称《认定体检表》),参保单位及时将《认定体检表》发给参保人员。
  4.体检
  参保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本人病历、《认定体检表》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认定体检。
  5.查询
  参加认定体检后20个工作日以后,由单位代办员统一到省医保局查询结果。
  门诊特殊疾病
  重症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风心病、高血压合并症、肺原性心脏病、肝硬化、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合并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癫痫、帕金森病(PD)、慢性(重度)病毒型肝炎、肺结核(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
  特别提醒
  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医院往诊服务。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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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医保办致全区城乡居民的一封信,这个必须转!
【新朋友】请点击左上角的蓝字“在高淳”关注。【老朋友】请点击右上角,转发分享到朋友圈。广大城乡居民: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平稳健康运行。一是广覆盖,全区参保人数达33.48万人,比2014年新增7000人。二是广受益,1-9月份报销133.29万人次,报销金额1.7亿元。三是高保障,住院平均实际补偿比达55.62%,位居全市前列。明年报销政策将更加惠民,稳中有升:一是进一步提供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二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 根据宁卫基妇【2014】20号《关于明确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标准的通知》之规定,2015年,我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75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180元/人,政府补助570元/人(比2014年增加100元)。 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工作开始了,为做好2015年新农合资金筹措工作,我区仍将在每个村(居委会)定地点、定时间开展缴费参保。从2014年11月10日起,凡本区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学生、2014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均可到所在村委(居委会)所设的交费点办理2015年度新农合参保手续。同时也友情提醒:交费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医疗卡,便于核对相关信息。已参加城镇职工的人员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 2015年板块医保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人员,2015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由本人负责。 各位居民朋友,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区委、区政府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家庭美满,请你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户籍在乡镇的人员到所在村委会或指定地点,城镇居民到所在居委会)登记参保或续保。 祝身体健康 加微信&zaigaochun& 明天一样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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