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还有没有购房资格

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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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城市市政府组织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的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国家保障住房的一项政策,不少符合条件的人都选择了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对于这些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来说有个困惑,那么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二类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有哪些?
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2、二类就是房屋类型属于绿化隔离带建房,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性质,就是的意思。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合同价的3% 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 3、二类经济适用房: 这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 4、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二类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以上就是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二类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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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经济适用房有没有个人产权啊?5年后能出售吗?为什么呢?
过去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购买5年后可以上市出售。因此,很多人千方百计购买经济适用房,甚至作为投资。5年后,把以极便宜的价钱买到的房屋出手,就可以获利不菲,这激发了很多人为牟利而造假。在这个内部讨论稿中,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问题,规定将由出资的地方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出资比例主要根据土地使用和建筑及安装费用比例确定,5年后,这样的共有产权房屋也可以上市出售,出售后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这样,将大大压缩以经济适用房牟利者的利润空间,让经济适用房惠及真正需要保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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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购买5年后可以上市出售。因此,很多人千方百计购买经济适用房,甚至作为投资。5年后,把以极便宜的价钱买到的房屋出手,就可以获利不菲,这激发了很多人为牟利而造假。在这个内部讨论稿中,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问题,规定将由出资的地方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出资比例主要根据土地使用和建筑及安装费用比例确定,5年后,这样的共有产权房屋也可以上市出售,出售后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这样,将大大压缩以经济适用房牟利者的利润空间,让经济适用房惠及真正需要保障的人。
保障性住房分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和现价房购买五年后才可以买卖,具有产权,但是需要取得产权证后5年以后,并且满5年后由政府优先回购,政府不能回购的,需要你把当时优惠的土地出让金先交,就可以上市交易了另两类没有产权。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之所以解释什么是经济适用房是想让读者明白,您目前产生争议的房子是不是经济适用房,如果是,请继续读下去,我将为您解答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的疑问。如果不是,也可以在本站搜索您需要的答案。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END&二、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归谁?&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END&三、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未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一方能得到多少补偿?&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割难点就在认定房产的价值上,按照市价则违背政府的优惠政策;按照原价,对另一方则有失公允。因此,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一直是公众争议的热点,也是司法的难点。作为普通公众法律已经很难懂,再参和点政策则是难上加难,所以,还是求助律师比较省事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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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可否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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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在北京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可否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胡文友律师二手房买卖法律实务之五十一:在北京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可否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作者:胡文友律师手机:,网站:北京房产法律事务中心(网址:www.fc110.net),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一:北京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想交易,只能由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按照原价回购,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二: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起算时间一是以地税局发的契税票上的时间起算,一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时间起算,哪个时间在前以哪个时间点起算是否满五年;三: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北京法院一般认定个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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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房地产资深律师,搜狐焦点房产、新浪乐居和搜房网在线律师,十年以上房地产法律服务经验,经验丰富,成功解决了很多房地产法律纠纷!相信专业就是力量,因为专业所以卓越,胡文友律师法律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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