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查出来是脑梗,再去买深圳重大疾病险查询保险能不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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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尊享世家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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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尊享世家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官方公共微信||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 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
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 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
1个回答|skuvr|
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 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重大疾病险的保费一般在每年4000元左右,人们交这么多钱,就是希望在身患重大疾病时获得“雪中送炭”般的理赔款,但保险公司的答复却常常是拒赔。《科学投资》通过对数位医学专家和业内人士的采访,揭开了重大疾病保险的七宗罪。  在很多家庭的理财规划中,健康险特别是重大疾病险都是必不可少的险种,人们都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前为自己添一份保障。但是,保险产品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权责条款专业性极强,价格构成复杂,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对于理赔的认定上有许多专业的医学术语,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读懂。而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却利用这一点,把重大疾病险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死亡险”。也就是说,除非投保人死亡,否则根据报单中的免赔条款,保险公司根本不可能对患者进行赔偿。  《科学投资》通过对数位医学专家和业内人士的采访,揭开了重大疾病保险的数宗罪,希望投保人在弄清以下问题后再投保,以免掉入保险公司的免赔陷阱。  大病险第一宗罪:  按身故而不按大病赔偿  太原市民董国柱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他的妻子王绒线2003年4月患脑干出血送到医院当天就去世了。悲伤之余,让董国柱略感欣慰的是,他的妻子2000年就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太原分公司购买了一份长健医疗保险。妻子去世后,经过向医生咨询,董国柱了解到,脑干出血属于脑中风的一种,而脑中风恰恰就是保险合同中列出的12种重大疾病之一,按照他的理解,这就意味着对于妻子的病逝,保险公司要按重大疾病来给予赔偿金。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重大疾病赔付的保险金额应为3万元。  但是,当董国柱去领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支付6000元的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合同条款中对脑中风有明确的定义,脑中风是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脑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6个月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脑神经专科认定,仍遗留下列障碍者:1、植物人状态;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生活无法自理。也就是说,要想按脑中风理赔,必须同时满足这3个条件,并且要达到指定的6个月时间,而被保险人王绒线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脑中风的条件。因而不属于重大疾病,按照合同的规定,只能按身故给付保险金6000元。  在很多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赔付金额规定上,多数公司都规定按照保险金额赔付,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身故保险金”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享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身故”一项,这对投保人来说,明显属于不公平条款。  大病险第二宗罪:  手术方式不符合现行情况  日,董宏思打了一年的官司终于胜诉,并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拿到了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2005年1月,42岁的董宏思患上“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在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接受了“插管引流”手术,花去治疗费3万多元。出院后,董宏思想起自己两年前曾购买了人寿保险公司的“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费每年5010元,保额为10万元。而他得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正是保险上约定的21种重大疾病之一。于是他就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  对董宏思的质疑,保险公司的解释是:“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关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给付标准为:诊断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需进行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手术治疗。被保险人此次出险未做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手术治疗,尚未达到条款中的给付条件,建议暂不予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而董宏思的主治医生则表示,目前临床上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的治疗有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两种方式。对病情严重的病人要进行手术治疗,目前手术治疗主要采取的是引流。灌注加引流实际就是一种清除手术。但是这一解释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引流”和“坏死组织清除”是两种手术,依然拒绝赔偿。  虽然董宏思的官司胜诉了,但目前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中仍然充斥着类似条款,条款要求患者必须按条款要求的手术方法治疗,才可以得到赔付,但其中很多都是过时的治疗方式。比如,某外资保险公司大病险的条款有这样的规定,“癌症:……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但医生解释说,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样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也就是说  ,患者只能捱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否则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何先生投保了40万元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近8万元。两年后,左肾因患癌症被手术切除,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表示不能给付,理由很简单:条款约定的身体全残是指身体完全永久性残废。因左肾疾病导致的左肾缺失并不符合身体全残的范畴,两个肾都失去了才符合。但是如果两个肾都失去了,也就意味着被保险人死亡,重大疾病险也就失去了意义。  大病险第三宗罪:  虚假保险责任  很多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外还有额外责任,以此使投保人误以为额外责任越多买得越值,实际上其中很多额外责任并无实际意义。比如,有些保险公司把“大病后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算作“另一条保险责任”。而重大疾病理赔后,合同责任已经终止,保险公司不再负担任何保障,投保人也不再负有交保险费的义务,哪里用得着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呢?  此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将“全残责任”也列入“全额给付保险金”的范畴,对“全残”没有概念的客户一定会觉得这条责任很优惠。其实,在疾病保障种类超过17种的大病条款中,均已将全残责任拆解为“失聪、失明、失语、瘫痪”等等诸条,分散隐蔽于“n种大病”之中,在保险责任中,再单独提出“全残”赔付,纯属假慈悲了。  不过,重大疾病保险中也有一些有价值的额外责任。如生命尊严提前给付和自动垫缴保费条款的规定。生命尊严提前给付是指当投保人患有终末期疾病,存活期在一定期限以内时,可以按照保额给付保险金。也就是相当于将有限的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无限,不论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障的大病范围,只要医院证明此人“不久于人世”,就可以申领保险金。而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规定在投保人如果遇到出差等情况而不能及时交纳保费时,保险效力可延续到续缴保费时。  大病险第四宗罪:  种类虚增不全赔  现在各大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在重大疾病险包括的种类上大做文章,有10种的、有30种的、有40种的,最多的甚至宣称有500多种。投保者当然觉得保的疾病越多越好,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霍先生于2003年不幸身患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及时住院并进行了右肾切除手术。住院期间,龚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拒赔,理由是该病不在500多种病例之列。而另一家公司仅列有10种病例的明细中,只用“癌症”(原位癌除外,原位癌一般多指癌变仅限于粘膜或皮肤表皮的鳞状上皮内,尚未破坏基底膜的癌。原位癌属于早期癌,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完全康复)一词就已将包括“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在内的所有癌症都纳入了保障范围。由此可见,保险条款上列明所保的病种越多,未必就意味着保障范围越广。  在赔付额度上,各公司的规定也有不同。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保额或保额的倍数来赔付的。但也有保险公司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罹患“一类大病”赔付保额的80%,罹患“二类大病”赔付20%。也就是说,当投保人被诊断为大病后,在其他公司可以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赔付,而在这家公司只能获得16万元,其余的4万元要等投保人再患上另一种“二类大病”后才能赔付。  大病险第五宗罪:  诱导投保人买短期险  大病险有两种:消费型和累积型。消费型是指如果一年内不出意外,钱就算白花了;而累积型则是每年交一定金额,连续交很多年,保障也是连续的。通常到很高的年龄(比如88岁),如果这期间得了保险规定的大病,就按投保金额赔付,保险合同就中止了;如果到时没病,保险公司将返还投保人的保险金。  正因如此,消费型和累积型相比,保费要便宜不少。很多代理人会以此为由诱惑投保人投消费型大病险。虽然一年期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如果每年续保,由于大病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大病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  以保额20万元为例,薛女士34岁时续保,仅需保费1040元,44岁时再续保时,保费就已增至1780元,而在45岁续保,保费已激增至4220元。投保人如果长年累月地投保消费型重大疾病险,总的保费支出实际上要远高于购买累积型重大疾病险。仍以薛女士为例,如果她想要在50岁之前一直拥有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按短期型算,每5年续保一次,每次续保5年,共需缴纳保费9.5万元。而按长期型算,可在30岁时一次性投保,20年限缴,缴纳保费总额仅为5.2万元。  大病险第六宗罪:  附加大病险费用高  现在保险公司有时会推出作为附加险投保的大病保险,这些附加险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作为这种附加险对应的主险的责任却不一定是投保人需要的,而且这些主险与附加险的组合之间往往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所以算到最后,交费还要比单独做主险更高。  另外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分红型的重大疾病险,也要比不分红型费用高。而实际上,购买主险最好是买不分红的。因为分红型承诺的红利不是有保证的,只是预期,而且买大病险是为了买保障而不是投资,追求是用最小的花费得到最大的保障,所以多花钱没有必要。  大病险第七宗罪:  保险公司随意更改条款  不少健康险或大病险的格式条款中,均有对大病的范围或保险费率的调整规定。如某人寿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人进行保险金额、重大疾病和重大手术的定义及范围调整后,将按照新的保险金额、重大疾病和重大手术及范围承担保险责任。”  还有的公司条款中规定:“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这实际上是对客户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霸王条款。假设投保人以4000元/年的保费投保10万元保额的大病保险,第二年保险公司就告知:保费上调500元,若继续维持保单效力,就要按照4500元/年交费;而拒绝继续交费,则合同终止。这样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受损失的都是投保人。  事实上,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险费率问题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其进行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依照法律规定,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费率等做出调整前,已签订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在按新调整的规定进行变更时,应事先取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或协商一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针对调整后的范围或费率的条款做出是否接受的选择。因此,在投资重大疾病险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类似的条款,如果有,最好舍弃,以免自己的利益遭到侵害。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 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
A:北京对于五保户的药费是实报实销。就是现有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由国家来承担。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是一样的
A: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掀开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幕重大疾病险的保费一般在每年4000元左右,人们交这么多钱,就是希望在身患重大疾病时获得“雪中送炭”般的理赔款,但保险公司的答复却常常是拒赔。《科学投资》通过对数位医学专家
A:你好:我不知道我说的能不能帮助你,低保户有社保的患了重大疾病可以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近急诊,可按规定享受“+免交+减半五减免免交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等等。具体的去问问当地把、帮户求助站
A:当然不正常,重大疾病保险都是以确诊即先行赔付的,接近三个月了,还没有理赔到位,如果是等着这钱救命,岂不是早就完完了吗? 你有没有与保险公司联系过呢,是否还缺少资料呢?一般大的案子,也应该十天结案。如果还没理赔还没到位,肯定有它的理由,但不可能两家保险
A:首先更正一下,精神病人违法也是犯法的,但对不同的精神病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若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
A:正确答案:B,C 解析: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幕信息从事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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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二年前得过脑梗先无留下后遗症,能买太平的福禄双至吗
  专家分析
  老公得过脑梗。投保需要提供病案资料,如实告知。看保险公司的核保状况,通过就可以购买。通不过就非常遗憾不能购买。保险就是未雨绸缪,在不用的时候准备,等用的时候再购买已经来不及了。
  您老公二年前得过脑梗先无留下后遗症,能否买太平的福禄双至吗?这问题不是能简单回答:能买、或者不能买这能说先投保试试看,切记一切如实告知,让保险公司审核再能决定能买、或者不能买
  保险就是不用时买,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购买,你老公的身体已经买不上了,所以你要给自己上份保险,这是发生在你身上的风险故事
  一般来说,得过脑梗,那么肯定是在医院都留下过记录的,你需要把你的病历,诊断过程都如实告知,让保险公司做决定,一般有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直接拒保
  2&(体检后)正常承保
  3&加费承保
  4&除外责任
  5&体检后拒保
  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你如果想为你老公投保的话,必须拿上病历本到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由保险公司核保部审核,到医院做体检。最终结果就会告诉你:保或不保!
  保险就像:汽车上的备胎、雨中的雨伞、墙角的灭火器&。是未雨绸缪,提前来做准备的,等有了事情的时候,想用的话才开始准备就来不及了。尤其是健康方面,人吃五谷杂粮,有谁敢肯定自己一辈子不得病。保险就是防范风险的,所以要趁早买。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无论在哪方面,无论是为谁,早点做好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身边的人和自己的健康出现危机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迫切拥有保险的保障。首先感谢你对太平福禄双至这个重疾保障计划的了解,你真的很有眼光,这款产品是连续多年获得最佳健康保险大奖的一款重疾计划。根据你的情况,在投保的时候必须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对你的情况加以核保。核保会遇到几种情况:客户身体恢复良好通过核保,这样很好,果真这样我们祝贺你。其次会拒保,抑或可以保,但需要加费。另一种情况也常见的是这个病不保,其余照常。不管遇到何种情况,顺其自然,不过有一点用事实告诉了自己和身边的人,保险是只有在健康的时候投保,越早越好。在保费相对便宜的时候拥有,还会得到更长时间的保障。
  购买健康险的前提,必须是身体健康者,投保时需如实告知。如已得过病,无留后遗症,如实告知后,可能会要求体检证明或者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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