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要涨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费,需要全体业主投票通过吗

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一业主花费5年时间拍了数百张照片起诉物业,要求其返还多交的物业费,却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在日常生活中,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拒交物业费一直是物业纠纷的焦点。面对该业主的起诉被法院驳回的结局,作为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该如何有效维权呢?为此,《法律名人谈》就网友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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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如果业主对于现在的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首先,要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
  其次,我建议业主多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
  第三,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

我们看到本案中的褚女士花了5年时间拍了百余张照片维权却被法院驳回。那平日里我们如何收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的证据?

看了褚女士案件的相关报道,其中谈到褚女士提供百余张照片,最后被驳回诉讼请求,可能令很多业主陷入了误区,在法庭举证中,拍照这种方式不管用吗?
  我认为问题不是出在照片是否真实或者说拍摄照片这种取证方式是否合法的问题上,而是照片所能够反应的事实与证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存在违约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发生了问题。大家都知道,证据需要有三性:一是真实性,即证据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伪造的;二是合法性,即是符合法律规定,由法定的主体经过法定的程序取得的证据;三是关联性,即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褚女士所提供的大量照片,并非不真实,也不是非法拍摄,但恰恰不能反应出物业公司是否不管理、不作为,其拍摄的乱停车的状态只是一种事实状态,也正如案件报道中物业公司辩称,地面停车场的产权属开发商,已委托给某停车公司管理,他们曾发整改单给开发商,已尽相关责任。因此,我认为褚女士采取拍照的方式并没有错误,只是欠缺其他证据辅助证明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当然,褚女士这个案件中,停车管理的责任主体有特殊性,败诉的原因不是今天我们讨论的范围。
  提示业主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认为应当由物业公司履职尽责的情况,除现场拍照外还要尽量固定好自己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的证据,例如投诉信、督促函、报修记录、维修确认单等等,以便在诉讼中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证据来说明物业公司违约行为的存在。

很多网友咨询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有什么法律依据?

前面已经提到,针对物业公司服务中存在的违约情况,如果业主能够有理有据地讲出来,物业公司明知理亏一般不会强硬拒绝。但是否减免,需要双方协商、共同认可,减免物业费本身并不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当然是可以的。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最终走入法律程序,只要业主能够证明在此前的协商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合理且对方的违约行为存在,也会得到法官的支持的。

对于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物业公司也使出了杀手锏停水停电。我们知道这是不合适的,此时业主该怎么维权呢?

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是一种侵犯行为。如果业主遇到此类情况,一是可以书面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并保留证据,二是业主要尽量团结起来,以集体的方式谈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三是向行政机关投诉并向媒体曝光。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物业公司私自断水断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服务是否到位每个人的评定标准不一样。如果某几位业主觉得服务不到位而拒交物业费,此时物业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权益?

正如前面我说的,众口难调,要求物业服务达到所有业主的一致满意是不太现实的。如果有个别的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我认为物业公司也应主动与业主沟通,了解产生问题的原因,如果协商不成或业主的理由不成立,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处理或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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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在西园路边的严家地小区的网友称,物业有和没有基本没区别,除了找人打扫卫生。此外,安全也不管,停车也不管,物业公司已通过律师向100多小区住户催收物业费,涉及金额约10万元。业主如一味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到法院后,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除了要补交物业费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前几天,网友“nami5231”发了个“纠结帖”,称收到律师事务所打来的电话,催缴物业费,不知该如何处理,“如果去交费的话太不甘心,物业有和没有基本没区别,除了找人打扫卫生。此外,安全也不管,停车也不管。”这位网友住在西园路边的严家地小区,物业公司已通过律师向100多小区住户催收物业费,涉及金额约10万元。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里虽然有人打扫保洁,但地上仍留有垃圾,特别是一堵围墙边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一楼餐馆围墙边,地上污水横流,气味呛鼻。多个单元楼道内都贴有小广告。一位住在二楼的业主说,小区里有老鼠出没,平时要是忘记关窗,老鼠会跑到家里。业主们反映,他们已经找物业反映过,但未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来监督。

家住小区D栋3单元的林阿姨说,这里的饭馆一般营业到晚上10点,油烟很大。“特别是冬天,很多人都喜欢吃火锅,油烟更大。很多食客喝酒划拳,一直吵到夜里。好不容易餐馆关门了,烧烤摊又出来了,营业到凌晨四五点,根本没办法好好休息!”林阿姨叫苦不堪。

陈奶奶家在餐馆通风口附近,她说老伴有冠心病,受油烟影响,身体情况一直不乐观,家里养在阳台上的植物大都被油烟熏死了。“为了健康,准备搬家了。”

D栋4单元一住户说:“以前门口的楼梯是可以走的,下了楼梯走几步就到马路,很方便。但为了把一楼租给商户,这里被物业封了,还建了一个厕所,味道难闻。”

“下水道堵了要自己找人来清理,单元楼的门要住户自己出钱装,安好没多久就坏了也没人管。”“平时进出单元楼都是靠电子锁,一旦停电楼里的人出不来,楼外的人进不去。”“三四年前物业费从0.21元一平方米涨到0.45元一平方米。”这些都是业主们不愿意交物业费的原因。

一位没交物业费的业主表示,她家楼上住户漏水严重,漏水的地方还有煤气管道和电线,安全隐患很大,她多次找过物业,物业都说没办法,只能让她自己找楼上住户协商。

昆明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家地小区负责人刘主任表示,这是他们公司2007年入驻该小区以来,首次向如此多的业主通过律师催收物业费,共涉及业主100多户,金额约10万元。“有些住户四五年没交物业费,以前都是通过停车费来弥补亏损,处理比较人性化,但长期不交费已给公司造成损失。物业的人也需要吃饭,如果再收不上费用,我们也考虑撤出小区了。”

刘主任称,物业公司已安排专人打扫小区,定期保洁,但一些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情况确实存在。至于乱贴小广告的问题,几年前已在社区帮助下安装了监控探头,这一问题有所减轻,另外也加强了巡防,发现乱贴小广告者移交给派出所。“但毕竟是开放式小区,无法做到封闭管理,难以杜绝小广告乱贴。”至于餐馆扰民问题,由于是老小区,建筑格局无法改变,且商铺产权已售出,加上餐馆营业者手续齐全,物业只能尽量协调。

对于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现象,盘龙法院一法官表示,司法实践中,多数业主将拒交物业费归结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如安保缺位、随意铺设管道、无法提供车位、私用维修基金、卫生环境脏乱差、电梯等公共设施缺乏维修等。“但物业服务有瑕疵并非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法官说,业主们以拒交物业费作为维权手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懂法。

云南某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表示:业主对物业不满,可向业委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不能不交物业费。若收到律师催费信息还不交费,物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业主败诉的可能性较大,要承担诉讼费、补交物业费,对于业主来说负担很重。云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律师说,物业费的交与不交不能和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挂钩,除非当初业主和物业公司间有明文规定。业主如一味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到法院后,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除了要补交物业费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律师费用则不一定由业主承担,主要看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承担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谁聘请谁承担。此外,律师费用的多少目前主要由市场调节,律师费用金额多于业主欠缴的物业费也是可能的,具体由法院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发票金额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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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文二西路兰桂花园,是上过好几次报纸的明星小区,因为和一般的小区相比,这里业主的福利好得让人羡慕。业委会将小区共有部分的部分经营性收入以物业费补贴、节假日福利等形式返回给了小区业主。

  但拿到这些福利,也是有条件的——根据小区自己的管理规约,拒付物业费的业主将不能享受经营收益,甚至投票权、业主大会的表决权也将受到限制。

  今年5月,一位之前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蔡女士将小区业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业委会对其不能享受福利和投票权的决定。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女士胜诉,并判业委会支付物业费补贴给该业主。

  “不交物管费为何还能享受小区福利?”兰桂花园小区业委会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案子开庭。

  交不交物管费,能不能与业主福利、投票权相挂钩?

  业委会经营性收入越来越高

  业主的福利一年比一年多

  兰桂花园1999年交付,小区共有14幢别墅、14幢公寓,346户人家,居民1000多人,2000年曾获“全国示范小区”称号。

  官司的争论焦点之一,关于物业费补贴。

  从2011年开始,小区的业主都能获得一笔物业费补贴,补贴金额从2011年每户少交0.225元/月/平米,上涨至今年补贴物管费的60%。也就是你交了1000元物管费,能获得600元的物管费补贴。

  业主还能获得各种福利,诸如每年元旦,业主16岁以下孩子可以收到100元超市卡;六一儿童节,孩子们能收到100元超市卡买玩具;退休老人春游秋游;端午节咸鸭蛋和五芳斋粽子等福利。

  物管费补贴和福利经费来自哪里?

  周国柱从2005年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至今,今年65岁,他这样解释——

  经费全部来自小区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包括停车泊位费,一些配套但闲置的设备用房的挖潜再利用等,在这过程中,物业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物业服务保障。

  而2015年,除发给业主当年的物业费补贴外,还增发了2014年物业费增补补贴。有小户型的业主算了笔账,自己拿到手的物管费补贴加上各种福利的总和,甚至超过了缴纳的物管费总和。

  业委会:根据小区管理规约

  不交物业费不能享受补贴福利

  不过,业主蔡女士却一纸诉状将业委会告上法庭,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业委会支付2015年度发放的物管费补贴。

  为什么业主都有福利,蔡女士却要通过诉讼?

  周国柱告诉记者,蔡女士之前长期拒付物业费,后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诉讼、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蔡女士才于2015年12月1日缴纳了法院判决的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的物业费。2015年10月到12月的物业费,蔡女士在这次二审开庭前一天才缴纳,2016年的物管费至今也未缴纳。

  而2012年8月6日,兰桂花园小区全体业主通过了《杭州市兰桂花园管理规约》(简称《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规定:“业主拒付物业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扰乱业主委员会选举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可以限制其行使以下各项共同管理权:1、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2、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3、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分配权等。”

  业委会代理律师葛律师认为,《管理规约》是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其直接的规范性依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该指导规则第二十条规定:“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因此,在蔡女士拒付物业服务费,损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时,业委会根据《管理规约》限制蔡女士享有的共同管理权,包括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分配权,是有理有据的。葛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认为缴纳物业费只是业主个人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权益是不对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也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葛律师认为,根据该规定,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是以履行义务为前提,按时缴纳物管费就是义务之一。

  昨天,还有不少小区业主也来到中院进行了旁听。从1999年交付就入住至今的马阿姨也表示了自己的疑虑:“如果按照一审法院的结果,那会不会传递给大家这样的信息,不交物管费也可以获得经营性收益,会不会导致更多人不交物管费,那小区管理怎么办呢?”

  蔡女士:交不交物管费

  和分享经营性收益是两码事

  2015年12月17日,小区业委会发布了一则告示,告示说明“欠费业主不得享受福利和投票权”,名单里就包括了蔡女士。也就是因为这则告示,蔡女士将业委会告上了法庭。

  昨天,记者也联系上了蔡女士的女儿王女士。王女士表示:“我并没有故意拖欠物管费,事实上在2011年之前,我们一直都是按时缴纳物管费的。”事情的转折点就在2011年。王女士表示,2011年,小区物管费第一次上涨,“物管费上涨是人之常情,但我对业委会的一些做法并不认同,不交物管费是希望通过这一方法表达诉求。但,交不交物管费和我能不能分享经营性收益是两码事。”

  王女士认为,交不交物管费是自己与物业公司之间的问题,与业委会没有关系。而且根据法院判决也已经向物业公司全数缴纳了物业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另外王女士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事项上仅有监督权。

  “业委会取消了我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的权利和应得的小区共有部分经营性收益,又是另一件事。”王女士认为,“作为业主,对兰桂花园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的权利,这些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

  对于此案的一审判决,浙江腾飞金鹰律所房地产综合部负责人、浙江省直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钟律师认为,本案属于新类型案件,而原审法院对此案是以“业主撤销权纠纷”和“物业管理纠纷”2个案由做了区分处理。昨天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这场争论会如何发展,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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