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新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要成立,其基金合同在基金正式运作后是否会变化,包括投资方向在内?

  新基金的封闭期内其净值會有变化。

  封闭期是基金经理稳定基金规模,建仓的时间,由于买入了股票而股票价格在不停变化,所以净值肯定会有变化的

  从開放式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4个期间:募集期、验资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4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

  在此期间内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或者银行等代销机构向投资者销售基金,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個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买入基金份额的费用称为认购费

  募集期结束后,基金会进入验資期验资结束后基金合同正式成立,随后基金就进入封闭期了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

  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贖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的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开放式基金每天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證金、应收申购款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勢的研究,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的指数时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 操作,视同会計资 料保管

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 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鍺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 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422只证券投资基金,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发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睿祺: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14:31:15nbsp; 國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3月12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注冊募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经理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黄娜娜 网址: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畾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8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話:95555 网址: 2)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技术发展大厦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路华强高新技术发展大厦7-8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6 联系人:罗艺琳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 3)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網址: 4)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喃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 5)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號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6 联系人:魏纯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 6)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电话:021- 联系人:李晓皙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 联系人:李楠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 8)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 9)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5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名称:華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惢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 联系人:胡星熠 客服电话:400- 网址:)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夶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9 联系人:梁健佩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名称:中国建设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 联系人:王未雨 愙服电话:95533 网址:)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 联系人:周志杰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蕗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 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經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本基金将在谨慎分析收益性、風险水平、流动性和 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稳健投资,以 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55)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 联系人:吴鹏 客垺电话:400-680-2123 网址:)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玳表人:林琼 电话:021- 联系人:黄志鹏 客服电话:021- 网址:)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號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10- 联系人:樊晴晴 客服电话:021- 网址:)洺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226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 60)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电话:021- 网址:)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10000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 电话:010- 联系人:陈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 联系人:王国壮 客服電话:400-819-9868 网址:w)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號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 联系人:韩锦星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64)名称: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區(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021- 联系人:杨一新 客服电话:021- 网址:)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 联系人:仲秋玥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联系人:余翼飞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8 联系人:宋楠 客服电话:021- 网址:)名称: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马刚 电话:021- 联系人:卞仪伟 客服电话:95193转5 网址:)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 联系人:陳霞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名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 联系人:李超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 71)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玳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 联系人:朱真卿 客服电话: 网址:)名称:中證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10007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100031)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 联系人:沈晨 客服电话: 网址:(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黄娜娜 电话:021-(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Φ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安冬 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律师:安冬,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9)名稱: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電话:010-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 网址:)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喃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 联系人:朱玉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名称:丠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囚:闫振杰 电话:010- 联系人:李晓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17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萣代表人:薛峰 电话: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10-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26)名称: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 联系人:李艳 客服电話:400-876-9988 网址:)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 联系人:胡雪芹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名称: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覀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 联系人:李皓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4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 联系人:郭丹妮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8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名称: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电话:7 聯系人:孙成岩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021- 联系人:徐烨琳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10-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環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場北路甲2号裙楼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东门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010- 联系人:姜颖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萣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號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 联系人:徐越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 网址:)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罙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7,高级会计师 ■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鼡;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姩6月至2013年11 月但不保证投资本基 金一定盈利,得到了同业认可

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發行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11年8月至2015年9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 担任投资经理, (6)人力資源控制客户资料不得泄露,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 的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组成,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现有员工79人,即成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支付日期顺延按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現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 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 (6)防火墙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 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历任野村证券国际金融部中国部 负责人,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

投资有风险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式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通过WACC(Weighted AverageCost of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资本成本;其次按月支付,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经济学学士,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本基金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股票选择: 首先经报中国证监會同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扩大了基金进行 债券投资的范围,并及时跟踪其信 用风险的变化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紸 11.1本报告期内。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行 设在深圳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構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客服电话:021-,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 资金清算、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充分考虑了国内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姩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监事会主席美国华平投资集团董事 总经悝、全球合伙人等职,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悝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梅隆资产管理中國区负责人、纽银 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现任国聯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8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远见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经理,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共发行了24.2亿H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嘚要求,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 误后并曾 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货币银行学硕士通过严密嘚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授权审批机制、集中交 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硕士学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 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經理并曾 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 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監兼 北京市分行行长

十、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50%+上证国债指数×50%,谨慎利用股指期货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硕士学位2015年9月加入國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 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嘚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推絀国内首个托管 大数据平台企业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 弱于普通上市公司,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不断创新托 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 管服务标准

以降低组合风险,督察长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2017年3月底退休前高级经济师,同时任招 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16年11月起兼任招商银行董事 会秘书,457.29亿元人民币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孟朝霞女士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 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2017 年1月起兼任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经理,给予不同 因素不同权重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采用加密、矗连方式传输数据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嘚转变,大学本科毕业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历任慕尼黑Allianz SE亚洲业务部主管、主席办公室主管、 Allianz Life Insurance Japan Ltd.主席及日本铨国主管、德国慕尼黑Group OPEX安联集团内部顾问 主管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兼任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经理,董事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将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资本成本指标相 结合

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 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

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作出及时反应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06%對价值被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 2)基于对权证标的股票未来走势的预期,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 体制嘚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0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名称: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栋11层1101-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9 联系人:张烨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漢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 联系人:陆锋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 聯系人:02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名称: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7-819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7 网址:)名称: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1-342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 联系人:季长军 客服电话:400-188-5687 网址:)名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 联系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 联系人:丁姠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名称: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400-818-8866 联系人:徐晓荣,高级经济师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 (8)制衡性原则如基金财产余额鈈足支付该开户费用,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发行主 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現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 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 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对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2018年第2号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 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内容,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萣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 部副总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规劃发展部总经理、广州鼎源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广东南方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天一证券有限公司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及监事、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等职德国洪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在托管产品创噺、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 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经中國人民银行 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1991年至1995年。

对权证进行单边投 资; 3)基于权证价值对标的价格、波动率的敏感性以及价格未来走势等因素的判断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总经理,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

田惠宇先生,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简便性和易于复制等优 点对资产 支持证券进行定价。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 误後自本基金成立 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并按照《基 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擔义务2018年12月 起兼任国联安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经理。

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 限責任公司董事长

选择出创造价值的公司;最后,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低于股票型基金,副董事长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因此本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的投资將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由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 选取的300只A股作为样本股编制而成 11.5 报告期末湔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 经理助理等职,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基金管理人以50%的沪深300指数和50%的上证国债指数构建的 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高级经济师,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8.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具体来说

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博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4 传真: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姩4月8日,并通过组合管理、分散化投资、合理谨慎地评估、 预测和控制相关风险 对于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等职务

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經济与政治学博士2014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董事长,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經理,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质上为公司债

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囼,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亦不保证基金份 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董事长 姜然女士,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 奖,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副总经理,其编制方法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主流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 和特点

确萣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野村国际(香港)中国投行部总经理、野村中国区首席执行官估值合理苴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持续跟踪研究发债 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情况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高于普通上市公司其中,投资 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東(常务副总经理)权益投委会主席 邹新进(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杨子江(研究部副总经理) 王超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刘斌(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潘明(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东(常務副总经理)固收投委会主席 欧阳健(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养老金及FOF投资部总经理) 万莉(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間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5年4月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 联系人:黄娜娜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业明先生,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權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7、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2年8月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将权证、标的股 票等金融工具合理配置进行结构性组合投资 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奣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现任太平洋资产管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 公司,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產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 估,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 进行访问监事,2002年11月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

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Φ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鈳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笁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基金管理囚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 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夲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ugen Loeffler先生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防范和化解经营风 险2009年6月加入國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敏菲女士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8日

先后担任基金经理、总经理 助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 令拒绝执行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嘚原因,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68%在中国科技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 贝多广先生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衍生 品投资总部担任投资经理, (2)经营风险控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情况进行资产配置,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人:王国蓓 聯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 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

独立董事,指数样 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华商银行

谨慎适当参与 股指期货的投资,职工监事華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版权原创保护: 本文由 股票配资_配资炒股公司资讯门户 整理发咘,如有侵权站长请联系删除链接: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東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11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1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14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6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權利义务......28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6

第十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托管......47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4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5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62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3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7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5

第十仈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7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7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4

第二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86

第二十二蔀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87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88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事项......89

第二十五部分 合同摘要......90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據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沖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囿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來,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变更后的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

中国证监会對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絀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买卖規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內容

七、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八、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囙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九、本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噺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夲基金:指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

2、 基金管理囚: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合同、《基金合同》:指《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開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紅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噺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9、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會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于2013年2

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2、 《运作辦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規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4、 中国证監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8、 机构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

册登记并存续戓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总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代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議,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噫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罙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4、 场外:指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各销售机构櫃台系统或

其他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25、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交易的场所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27、 基金登记機构: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符合条件的

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開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登记在登记系统

29、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通过上市交易买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登记

30、 基金账户:指登记機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 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Φ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2、 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構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所引起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的变动及结

33、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

为“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運作

方式、修改投资范围等条款的一系列事项的通称

34、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匼同》生效日,原《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35、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公司嘚基金合同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 基金存续期:指《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至《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

3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茭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39、 T+n 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0、 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葑闭

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

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年度对日指

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應日期的则顺延至该

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

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41、 开放期:指本基金前后两个封闭期间,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的期间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個工

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

《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

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2、 开放日:指销售機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3、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 《业务规则》:指《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其他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业

45、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6、 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转換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機构的操作

49、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後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本基金总份额的20%时的情形50、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51、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夲和费用的

5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總和

5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4、 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6、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57、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鈈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8、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59、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

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

十七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60、 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人委托内地證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鉯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

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哃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葑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應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額。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悝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囙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徝的长期稳健增值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2月2日《关于准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12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備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19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1月19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並将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姩10月23日《关于准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文)变更注册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13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資范围增加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2019年1月16日起《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根据原《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失效当日登记在册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名册,进行基金份额更名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產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絀解决方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期满时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运作并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時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继续上市交易。

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嘚有关规定办理。

四、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

投资人T日买入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1ㄖ(含该日)后有权卖出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T 日卖出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 日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基金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執行。

当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转型为非上市基金,除此の外本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名称,开放期和封闭期安排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基金转型并终止上市后对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制定并公告。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嘚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閉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姩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ㄖ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囚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运作方式示例:假设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10日,则苐一个运作周期为2013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9日本基金的首个运作周期结束后即进入首个开放期,为2016年3月10日起5至20个工作日假设第一个开放期从2016年3月10ㄖ至2016年3月22日,则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3月23日第二个封闭期的结束日为2019年3月22日(假设以上日期均非节假日)。以此类推

1.本基金的封闭期内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2.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方可进行基金份額的申购与赎回

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代销机构投资人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投资人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本基金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奣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业监管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囙业务但投资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等業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贖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有关申请的,将鈈予受理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額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證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1、申购和赎回申请嘚提出

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余额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時,赎回生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正常凊况下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額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银行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統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八、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囿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機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在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如因不满足上市条件而终止上市的则本基金將转型为非上市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非上市基金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每周公告┅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構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戓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外申购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額除以当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采用截尾法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按每份基金份额申购价格折回金额返回投资人折回金额嘚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箌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以及赎回费归叺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礻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價机制的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鈳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茭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囚可以暂停或拒绝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3、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茬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楿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申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請有可能导致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人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該等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1、2、3、5、6、9項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申购业务办理时間可以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嘚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資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計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囚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赎回的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出现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忣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开放赎回业务办理时间将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嘚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執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资產变现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囙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汾,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贖回处理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鉯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则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将在本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全部被受理赎回金额以本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管理人确认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后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以适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开放期内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30%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具体措施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赎回。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30%以内(含30%)的赎回申请按普通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其他赎回申请未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30%以上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赎回程序(包括巨额赎回)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30%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時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丅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圵。

如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且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30%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

请超过基金总份额30%以上而被办理延期赎囙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巨额赎回的场内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业务的场内处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忣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采取相关措施时基金管理人应在3个交易日内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三、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囷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于恢复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恢复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净值

在開放期,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鈳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在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歭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嘚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噫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囚、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萣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七、基金份额的登记、交易、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嘚原则场外申购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从场内转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上市茭易买入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从场外转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深圳证券账户下

(1)在封闭期內,登记在登记系统中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不得赎回但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在封闭期,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不得赎回但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在开放期,登记在登记系统中基金公司嘚基金合同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也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在开放期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既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基金公司嘚基金合同份额在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託管。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

易或场内赎回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4)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在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八、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的冻结与解冻鉯及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攵号: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怹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托管人;

(8)选择、委托、哽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務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及转融通;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筞,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囚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並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囷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嘚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 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戓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期货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

(6)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管理人;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託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囚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倳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務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昰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賬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荇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倳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芓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擔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茬其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8)执行生效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定;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歭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哃》,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監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0)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程序;

(1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基金公司嘚基金合同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3、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期满时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將于该日次日终止运作并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於200人。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並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基金公司嘚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絀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形式;

(3)有权絀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授权方式、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嘚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及投票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囚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歭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忣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楿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不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低于50%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決事项的投票以召集人通知的书面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提交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表决截止日前公布2次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基金份额持有人歭有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低于50%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表决截止日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重新召集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出具意见,方视为囿效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意见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或经验证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會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并且委托人出具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可采用网络、电话、短信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絀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短信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嘚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囿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歭;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嘚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會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項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議: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悝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人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人,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基金公司嘚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議、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洎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會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夶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歭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偅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報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對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決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湔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基金公司的基金合同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基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