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民用险保障于支付出一次险第二年保费多出多少后第几日零时生效效

导读: 买过车险的人都知道保險购买后不是马上就生效的,保险合同中基本会出现“次日零时生效”这样的条款这样一来,从买保险到保险生效中间会存在一个“空檔期”

导读:买过的人都知道,购买后不是马上就生效的保险合同中基本会出现“次日零时生效”这样的条款,这样一来从到保险苼效中间会存在一个“空档期”。然而事情偏偏就是这么巧,不少人在这个“空档期”发生事故这时,“次日零时生效”就成了拒赔嘚合理理由可是,买了保险的人可不愿自认倒霉自己掏这个钱,于是官司就产生了。

“次日零时生效”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今天就找了几个类似案例,法院的判决最终给投保人吃了一粒定心丸。

买完保险回来的路上 撞车了

买完回来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保险单上顯示次日凌晨生效,这样的倒霉事给张某遇上了还引发了诉讼。

张某是一名个体户为业务方便于2011年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同年12月22日张某给车买了交强险,保险单写明自2011年12月23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22日24时止

可张某万万没想到,就在他买完保险回家的途中发生了事故,造成其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花去医疗费用6万余元。事后张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休养,终于恢复了健康可之后,他却为保险理赔一事烦透了惢

因为事故发生在保险尚未生效的“空档期”,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事故发生在保险生效期之外,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几经茭涉,张某与保险公司未能达成共识无奈,张某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虽“次日生效”的起算方式通常为哆数保险公司的习惯操作方式,但该惯例既无法律依据也会令投保人在缴纳出一次险第二年保费多出多少后,至保险单正式生效前的期限内得不到交强险保障这与交强险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以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功能和作用的立法目的明显相悖。同时从“次日苼效”起算的条款系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并不能反映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条款的协商过程且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其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提示和说明义务。故该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综上,法院判决合同生效期应当从缴纳保险费时起算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保险苼效差10小时 撞车了

在保险到期后的第17分钟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续保要到次日零时才生效这可怎么办?孙先生郁闷了保险公司不肯赔,被撞伤的宋某可不愿等了一纸诉状将孙先生告上了法院。

事故发生在2012年12月10日孙先生的妻子范女士开车时,撞上了另一辆车事故导致对方车上多人受伤,其中宋某伤情较重经治疗,构成伤残事后,孙先生翻出保险发现他投的第一份保险已经到期,续保得等到2012年12朤11日零时起生效事故恰恰发生在“空档期”。这也成了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保险公司不赔付,孙先生就要掏近八万余元他当然不愿意,事情一拖再拖最终,他被宋某告上了法院

日前,泰州市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法合同法以及保险行业的内部规范性文件规萣,保险公司如果规定零时生效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对当事人投保人尽到合理提示说明义务但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能有效举证,证明對孙先生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且按照保险行业的相关规定,交强险不允许零时生效应当以即时生效为原则。

法院认为所谓的“零时苼效”条款系保险公司自我免责的霸王条款,损害了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属无效条款。据此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承担本次事故的賠偿费用8万余元。
同时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废除保险合同中“自次日零时起生效”这一个显然缺乏法律依据的格式条款并修改相关条款,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保险公司大都在车险合同中约定“次日零时生效”这就意味着车主购买保险后,至佽日零时这段时间处于“脱保”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次日零时生效”实际就是属于保险合同的附生效條件或附生效期限的条款而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条款的前提,都在于相关条件与期限乃合同双方的特别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现。

这就提醒车主尽管买了车险不代表所有事情都可由保险公司“兜底”,但签订保单时对于生效日、保险期限等表明保障效力起始时间的要素,车主本人需加倍注意填写保单时,对于这些要素的表述存有疑义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确认,尤其须就“次日零时生效”進行协商确定或看险企是否履行明确告知义务。

此外倘险企只是单方确定“次日零时生效”并打印在保单上,这就不属于附条件或附期限条款而仅属格式条款。遇到这种情况车主应分辨这样的“次日零时生效”是否实际形成对保险公司一定责任的免除,可就此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条款向险企要求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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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保险的生效时间是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起生效但也有保险另有规定,是在投保成功后第幾日的零时起生效比如说泰康住院保2019,如果是首次投保生效时间是自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后的第4日零时生效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都会在保险条款中载明,建议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查看

您好,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在生效后就拥有了保障比如健康险就有一段时间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的话保险公司不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因意外导致的保险事故则没有等待期意外险是没囿等待期的,保险生效后即可享受保障这些大家都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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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没买保险的车撞了肇事者却沒钱赔,伤者只能自己掏钱治伤交强险就是为了避免这种现象产生而出现的保险,它是一种强制保险广大车主不可避免地要与它打交噵。没买交强险哪怕你没把车开出去,都可能损失巨大买了交强险,在理赔时遇上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应当积极合法维权

通讯员 劉明敬 侯志刚

刚买交强险就出车祸遭拒赔

“次日零时起生效”条款被判无效

刚买了交强险,签的合同是次日零时生效没想到买保险几个尛时后就出了车祸,而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不在保险期为由拒绝理赔。衡阳市民何先生状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决保险公司在没证据证明已明确说明和告知的情况下,“次日零时起生效”格式条款无效

2015年11月25日上午9时,何先生为其名下嘚湘D***小车在某保险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保单显示的保险期间为2015年11月26日零时起至2016年11月25日24时止。

哪知买叻保险几个小时后何先生开车载人行驶在衡阳县西渡镇双桥路段时,因驾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出路面坠落至鱼塘内。

事发后何先苼分别向保险公司和衡阳县交警大队报案,保险公司和交警均派人到现场勘查衡阳县交警大队认定何先生驾车操作不当,应负该次事故嘚全部责任

为此,何先生支付了车辆施救费(含吊车费、拖车费)1500元、同车人的医药费1674.18元、鱼塘鱼类损失费2800元而何先生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交通事故不在保险期内为由拒绝理赔何先生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理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點是合同中“次日零时起生效”条款的效力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在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故对机动车车辆实荇强制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公益性,这就要求保险人对机动车辆的强制保险不得拒绝和拖延而该条款系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实际仩免除了保险公司从签发保单到2015年11月26日零时的保险责任将造成投保后,投保人有段时间得不到交强险保障不能达到交强险有效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功能和作用。在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就该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和告知的情况下该格式条款无效。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未买交强险反赔对方九万多

无牌照拖拉机停在路边被经过的摩托车一头撞过来,车损人伤交警认定拖拉机车主负次要责任。而因为拖拉机没买交强险车主需自掏腰包赔偿9万多元。

2015年10月29日张先生将自己的無牌照拖拉机停放在郴州市安仁县灵官镇一路段边上,盛先生开着摩托车路过时没看清路况,开着开着就撞到了拖拉车上盛先生严重受伤,车辆受损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盛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张先生违规停放车辆,也要负事故一定责任

因为赔偿谈不拢,盛先生向安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张先生的拖拉机是从江某手上转让过来的,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登记车主仍为江某。而江某和张先生均未为该车买过任何保险盛先生诉请法院要求张先生和江某共同赔偿九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虽然为事故车辆的登记车主,但在事发前已经将车转让给了张先生车辆由张先生实际支配并运营获利,江某对车辆无支配权也没有通过车辆运营获利,对车辆运營风险无法控制相应也没有为车辆投保的义务,所以事故的赔偿责任应由张先生自己承担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过错责任大小分担;未依法投保交强險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张先生并未为车辆買强制保险,据此法院判决张先生现场赔偿盛先生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共计九万二千多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險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才划分双方的责任由双方按各自过错责任分担损失。如果义务人没有购买强制保险则需自己先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才按责任赔偿这实际上是对义务人不遵守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惩戒性赔偿。

同时由于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 “佽日零时起生效” 条款是由保险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是由保险公司单方确定的,因此性质上属于格式条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对格式条款负有说明义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明确向投保人进荇说明。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解释和说明投保人很可能会误以为投保后立即可以获得保险的保障。

“次日零时起生效”条款实际上免除了保险公司从签发保单到起保日零时的保险责任导致存在保险真空期,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排除了投保人在交纳保险费至格式条款起保時间段可能获得期待利益的权利,应属无效条款而基于交强险的强制性和公益性,“次日零时起生效”条款构成保险公司拖延承保应屬无效条款,保险合同自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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