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将赢二百五好不好?

两三好友聚在一起打麻将的现象也是很常见的,但是最近有一桌在打麻将的时候发现牌友连赢12把然后报警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打麻将所说的天胡是什么意思?

打麻将连续12把天胡牌友报警

近日,在湖北天门,一男子与牌友相约打麻将。没想到的是,牌友竟然连续12把天胡。男子感觉不对劲,然后报了警。经过侦查发现,男子都装了作弊器,牌桌上面安装有监控摄像头,然后由小程序连接到手机上,目前牌友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男子和牌友该当何罪呢?

首先老洋想说,这个男子的心也真够大的,牌友连续12把天胡后才发现不对劲,要是老洋,连赢两把就报警了。牌友通过安装作弊器的方式玩博,这种行为已经诈骗罪,本案中的牌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麻将桌内安装作弊器,后参与玩博活动,提高自己的胜率,骗取他人玩资,已经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其他牌友也参与这种行为,那么会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即使其他牌友没有参与诈骗,但是四人一起玩博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玩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玩博玩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总之,玩博行为本就是违法行为,利用作弊器参与玩博活动更是错上加错,可能涉嫌诈骗犯罪,本案中的男子和牌友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1、天胡,是麻将中的一种和牌形式,指的是庄家利用最初摸到的14张牌和牌的情况,只有庄家能够达成,是相当少见的和牌方式,据计算概率约为30万分之一;

2、在日本麻将中如果是利用最初的14张牌出暗杠之后岭上开花的话,天胡不成立;但是在台湾麻将中,只要暗杠没往外打牌,可以承认天胡,因此台湾开发的麻将游戏即便使用日本麻将的规则也承认杠上开花之后的天胡;

3、在国标麻将中没有“天胡”这种牌型,因此即便庄家最初摸到的14张牌达成和牌条件时只计4番的不求人,也就是说其它牌型相加不足4番依旧不能和牌。

麻将是中国的国粹,中国人总是爱以搓八圈或是以桌上游泳来称呼,麻将不但展现了中国人的智慧,也表现了中国人的文化特征,所以说它是国粹之一。

明朝郑和下西洋时,船上没有什么娱乐用的设备,船上的将士只能以投掷骰子玩博作为消遣。但是在长久的航海中,将士们厌倦了,经常有将士想家,甚至有试图谋反的,试图杀了郑和他们,为了稳定军心,郑和发明了一种娱乐工具。

郑和以纸牌,牙牌,牌九等为基础,以100多块小木片为牌子,以舰队编制,分别刻了1-9“条”,然后又以船上装淡水桶的数量,分别刻了1-9“桶”(筒)。

然后又根据风向,刻了“东西南北”四个风向。又以吸引人的金钱刻了1-9“万”。然后以“大中华耀兵异域”的口号。刻了红色的“中”,然后根据一年四季刻了四个花牌,最后有一块牌不知道刻什么好,就不刻任何东西,这个就是“白板”。

第一次玩的时候是郑和、副帅、大将军、郑和的夫人(太监也可以娶妻)四个人一起玩,最后确定了游戏规则后,全船开始都玩此游戏,船上有一个姓麻的将军,他玩这个游戏得心应手,于是郑和给这个游戏命名“麻大将军牌”,即是后人的“麻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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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奥律师,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安徽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

张超敏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团队副主任

引言:网上赌博输了100万,钱能要回来吗?报警会不会被关起来?

最近多地警方查获有人利用“闲聊App”在线上组织赌博活动,群主通过在App内建立赌博闲聊群,邀集人员入群,以打麻将形式进行赌博。赌博群参赌者均要在手机下载打麻将软件,并在软件内创建虚拟房间。在将该虚拟房间链接发送到赌博群后,参赌人员在群内便可开赌,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参赌者必须先购买“开房钻石”(房卡)才能在软件内创建房间,“钻石”由群主出售。游戏结束,系统会自动弹出输赢情况。

赢家将收款二维码发至群内后,输家扫码支付赌资,八局时长12分钟至15分钟。群主不仅建立赌博群供他人赌博,同时注册了该打麻将软件后台的代理。以“代理”身份低价购买虚拟钻石,后翻倍高价出售,从中赚取差价。

在“闲聊APP”这条赌博产业链上有4个角色:玩家、群主、社交软件、游戏公司、群主,大家各司其职。下面对这四方的法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玩家——群聊参赌者

根据玩家参与赌博的不同情况,可能会面临不同的处罚:

1、如果仅是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可能会被行政处罚,最高可行政拘留十五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如果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至此,回答引言的问题:网上赌博输了100万,钱能要回来吗?报警会不会被关起来?

网上赌博,轻则被治安拘留,重则可被判三年有期徒刑。输的100万属于赌资,依法会被追缴。报警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你企图的一夜暴富或许只会让你一夜回到解放前。网络赌博十赌十输,不赌为赢。

二、社交软件——闲聊APP

闲聊APP系深圳小水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以下简称小水滴公司)。舟山网警巡查执法2019年12月24日发布的案情通报,认为小水滴公司通过闲聊APP主动为网络赌博人员提供帮助条件,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笔者认为根据闲聊APP提供帮助行为的不同,可能同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开设赌场罪。

1、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开设赌场或者赌博的犯罪行为,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涉嫌开设赌场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804号萧俊伟开设赌场案的裁判摘要:对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便利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因此闲聊APP既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最高以开设赌场罪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1、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3、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4、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三、游戏公司——打麻将软件

游戏公司开发棋牌游戏,可以是下象棋、打麻将、炸金花,玩家们打完每一局会有积分计算输赢。游戏每局启动都需要特定的房卡,赌博群参赌者要先购买“开房钻石”才能在软件内创建房间。“开房钻石”由游戏公司的代理“闲聊APP”群主出售。开一间虚拟房间能玩八局,八局结束系统根据自摸次数、接炮次数、点炮次数、暗杠次数、明杠次数自动弹出输赢情况。不管游戏公司本身是赌博网站还是为赌博网站提供软件开发,均涉嫌开设赌场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闲聊群主——游戏公司代理商

打麻将游戏每局启动都需要特定的房卡,游戏公司和群主之间通过房卡收益分成盈利。二者就像是批发和零售的关系,比如一张房卡原价1块钱,游戏公司以批发价格5毛一张卖给群主,再由群主加价出售给玩家们。

群主要负责的不只代售房卡,还要监督管理赌博群的运营,包括制订“游戏分数和现金的兑换比例”、“房卡钱由赢家出还是AA”,以及保证群里不会有人输了耍赖。

因此,群主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最高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行文至此,很多人会问,游戏公司和群主都只是收取固定的房卡费,并没有抽头渔利,也构成开设赌场罪吗?答案是构成。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抽头渔利不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必要条件。

游戏公司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或者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或者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即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且情节严重,即构成开设赌场罪。

群主作为游戏公司的代理商,与游戏公司对房卡收益分成,属于上述意见第一条规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

作者:黄奥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安徽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商事和毒品犯罪辩护业务部主任。主攻涉黑犯罪、商事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辩护。师从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亚林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安徽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阜阳农行行长19亿元集资诈骗案、黄山市建市以来涉毒数量最大的贩毒案(案发时),安徽省建国以来(案发时)涉毒数量最大贩毒案,合肥美少女被毁容案,“2吨”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六安“3·11”网吧持枪绑架案,“e租宝”案,“三农资本”21亿元集资诈骗案、全案金额455亿传销案件。 

作者:张超敏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校外实践导师,安徽金亚太知识产权部副主任。执业以来主要从事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及互联网侵权等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刑事辩护相关的诉讼业务和广告合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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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 聚众赌博会拘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或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对吸毒行为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聚众赌博的罪名是赌博罪,聚众赌博是犯罪行为。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塌糊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开设赌场吸引未成人参与赌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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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1、参加赌博一般情况下是违法行为,有时候可能涉嫌犯罪。 2、赌博犯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出于获取金钱和财物的目的,一般表现为以钱财作赌注,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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