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盛典版)怎么样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特定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p><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根据投保可选保险责任以及被保险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的情况而终止或继续有效,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的限制。</p><p>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p><p>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p><p>
<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p><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的限制。</p><p> </p><p>合同的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每种轻度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达到六次时,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p>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于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少儿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少儿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少儿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附加合同的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和少儿疾病豁免保险费,保险公司仅承担一项。
身体高度残疾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确认日起,于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
<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p><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的限制。</p><p> </p><p>若保险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p>
<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少儿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少儿疾病保险金。</p><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确诊患合同所指的少儿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p><p>
<p>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p><p>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p><p>2.合同现金价值。</p><p>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p><p>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p><p>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p><p>
}

有几个客户购买过他们的重疾产品,我帮忙做过分析,可以参考文章:

下面是其中一个大概分析,具体内容还请看看上面的文章

此保单总共六个合同,其实就是终身寿险,重疾险和医疗险三个险种。被保险人人是41岁男性。

1,2,3,4可以看成重疾保障部分,但是主险是寿险不是重疾险。

5,6属于百万医疗险部分。百万医疗526+43=569,贵那么一点,比如有一款覆盖了5,6所有责任473元。

  • 绑定合同的坑:交两份钱,只赔付一个。主险是寿险,不是重疾险;重大疾病和寿险赔付,只赔付一次,共享保额。比如给客户的配置,寿险和重疾单独配置,各赔付各的,没这么贵,而且杠杆更高。
  • 重大疾病保险:单次赔付产品
  • 关于轻症:赔付比例低,20%,现在市场上主流产品基本赔付30%以上。
  • 没有中症:市场主流产品,中症赔付比例在50%左右
  • 关于豁免:轻症没有豁免重疾险保费?
  • 第4个保费豁免合同,感觉交了钱,用不上呢?因为合同里说了重大疾病和寿险的身故责任只赔付其中一种,重疾险出险赔付,主险寿险也结束,那买这份豁免是豁免主险寿险的钱,合同都结束了,豁免什么呢?
  • 保费贵,寿险即使能赔付保额也很低,作用不大;重疾险保障也不行。保费还贵.
}

买保险的时候,各人需求可能不尽相同,但是总的来说大家最关注的除了保障范围就是购买这款保险的保费。那么作款颇受关注的产品,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保险(盛典版)贵不贵?一年多少钱呢?

1、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盛典版)一年多少钱?

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盛典版)的价格情况如下:

参考保费:5900元/年

缴费期限:19年交/月交

注意:以上保险的价格信息仅供参考,不同年龄等条件下保费有所差异。

2、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盛典版)投保注意事项

投保年龄:28天-17岁

投保要求:符合投保条件者

3、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盛典版)理赔流程

发生保险事故后,可参考以下流程申请理赔:

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中国人寿客服电话或通过线上渠道)向保险公司报案。

填写理赔申请单,并提供其它所需理赔材料。针对不同险种,理赔材料要求不同。

保险公司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最晚30天通知客户理赔或拒赔,对于存疑的案件将进行协谈和调查。

如确定理赔,在通知下达的10日内理赔金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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