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B都办理金牛区公寓抵押贷款都有什么样的还款方式?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工作职责提要:组织落实并负责放款过程中授信业务资料法律审查、授信额度使用和控制、授信业务档案管理、配合贷后监控等工作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工作职责 其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有关放款业务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2)组织落实并负责放款过程中授信业务资料法律审查、授信额度使用和控制、授信业务档案管理、配合贷后监控等工作;

(3)负责对授信业务发放前授信文本资料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最终审批;

(4)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

(5)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

放款中心(岗)负责放款前审查贷款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和表面真实性以及支付方式的审核。

(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查借款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资格合法性、行为合法性,以及贷款手续的合法性。

1.借款申请人和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3.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的法律文件及相关的登记、批准手续是否合法、齐备。

4.放款前的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

(二)合规性审查:根据联社贷款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审查贷款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三)完整性审查:审查贷款手续及其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法律文件及有关办理程序是否完备、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四)有效性审查:审查贷款档案中各类文件要素是否一致。主要内容包括:

1.授信申请人和担保人名称;

2.贷款额度的币种、金额及构成;

5.抵(质)押品描述;

6.签署人、预留银行印鉴章、签署合同日期。

(五)表面真实性审查:审查贷款档案中各类文件是否有明显造假、违反基本常识情况存在。

(六)支付方式的审查: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是否符合规定的支付方式,并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并做好台账的登记。

1、所有新增公司类信贷业务由联社营业部统一入账,因此公司业务部在确定受理客户新增业务时,须提前提醒客户在营业部开立存款基本(一般)帐户。

2、由公司业务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抵质押)合同,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与客户一并现场办理抵质押登记。同时,签订合同时确定采取何种支付方式(自主支付、受托支付),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3、客户提出提款申请(签订《流动资金贷款提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并提交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放款中心负责审核合同签订的有效性、抵质押物是否办理抵质押登记、提款申请是否与贷款约定用途一致。认真核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是否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应审核提交的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是否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金额等要素相符;审核提款申请书、借据中所列金额、支付对象是否与贷款用途证明材料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提款申请书、用款计划或用款清单所列用款事项是否符合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允许借款人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4、录入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对符合放款条件的,放款中心人员在《提款申请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后,按照公司部填写的数据采集表,录入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系统审批后打印放款凭证(授权通知)。

5、办理入账手续。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审批后,持《提款申请书》(一式两联)、放款凭证(授权通知)到营

1业柜台办理入账手续。营业柜员对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核心业务系统,打印贷转存凭证(一式四联),第一联记账凭证,由营业柜员作入账传票;第二联业务部门留存,由公司业务部保存;第三联借款人回单,退回借款人;第四联收款人收账通知,退回借款人交易对象。对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的当天,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确因客观原因在贷款发放当天不能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贷款人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支付给约定的支付对象。

6、贷后维护和资料保管。对办理完毕的信贷业务,信贷资料和借款、担保合同退还公司业务部,由公司业务部留存,并负责做好贷后检查工作。放款中心仅留存信贷合同复印件。

一、在已获信贷审批部门审批同意的各类授信业务的实际发放前,前台经营部门客户经理根据客户提出的授信业务支用需求,在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CLPM)中发起合同支用申请,并提交至放款中心审查岗,同时将有关申请放款的纸质文件材料送交放款中心,具体文件材料如下:

(一)客户基础信息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3.贷款卡/贷款证 4.税务登记证书 5.公司章程 6.董事签字样本

7.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担保单位基础资料(如有) 9.其它资料

信贷经营部门应审查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贷款证、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通过了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在有效期以内等。

(二)客户授信信息资料: 1.额度授信申报书 2.额度授信审批批复

3.变更额度授信申报书(如有) 4.变更授信审批批复(如有) 5.客户评级报告 6.客户评级审批批复 7.客户评级报告综合结论表 8.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9.其他资料

内多次办理放款业务且客户基础信息和客户授信信息无变化的,相关资料文件只需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供。

(三)客户授信支用信息资料: 1.授信业务放款支用申请书 2.授信业务支用审批批复

4.担保合同书(包含各类保证金质押/保证/抵押/质押合同) 5.抵质押权利凭证 6.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董事会决议 8.核准通知书(如有) 9.贷款价格优惠审批表(如有) 10.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 11.授信业务审批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 13.其他资料

(四)放款中心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信贷经营部门应对所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有责任、有义务向放款中心及时提供最新的文件资料。

信贷经营部门在自身审查范围内对授信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合同审查、落实贷前条件审查后,向放款中心提出对公授信业务发放的申请。

信贷经营部门客户经理与放款中心审查岗人员办理授信业务文件资料、合同资料等交接手续,同时附加申请材料收妥单(一式两份),放款中心审查岗人员检验文件材料的齐全性后签收,并由客户经理带回一份留底。放款中心审查人员不对信贷经营部门送审业务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放款中心审查岗按照审查要求对授信业务条件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CLPM)中审查经办行客户经理录入的CLPM系统数据的正确性,在符合放款要求的前提下完成CLPM系统放款审查环节的工作。

四、放款中心复核岗主要根据授信业务资料和合同资料,对审查岗提交的初步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在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CLPM)中处理放款复核环节的工作。

五、符合放款条件的,审查人员在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和授信业务审查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中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同时在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CLPM)中完成合格审查操作流程后,将相关授信文件材料和签字后的纸质审查意见表移交给市分行信贷档案中心。

六、经审查认定有关授信业务不符合放款条件的,审查人员在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和授信业务审查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中签署审查不合格意见,并列明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具体内容,签署书面或电子文件退回客户经理,并在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系统(CLPM)中完成退回操作流程,待其完备有关手续后再送审。

七、对于贸易融资、贴现、保理业务的放款流程

(一)经办行将贸易融资业务的放款资料交国际业务部审核后,将放款资料送放款

中心审核,放款中心在接到债项审批批复且支用条件已落实并在收到国际业务部提交的《国际业务审核意见单》后,由放款中心在CLPM系统中处理并提交至各支行。

(二)贴现和保理业务按照现行审批规定和流程在票据业务系统(BDB系统)、保理业务系统进行集中操作。

八、各类授信业务具体申报明细 1.固定资产贷款

(1)固定资产贷款申报书

(2)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报告及附件 (3)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如有)

(4)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及批准文件 (5)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如有) (6)担保意向书

(7)信贷担保评价报告(非信用授信业务须提供) (8)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书(如有) (9)项目其它资金及自筹资金证明 (10)开工报告及批复

(11)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12)信贷准入的书面意见(如需) (13)其他相关资料 2.房地产开发贷款

(1)房地产开发贷款申报书

(2)房地产开发贷款申报书项目评估报告及附件 (3)信贷担保评价报告(非信用授信业务须提供)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使用权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9)开工许可证 (10)土地款支付凭证

(11)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12)信贷准入的书面意见(如需) (13)其他相关资料

3.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业务

(1)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业务申报书 (2)信贷担保评价报告(非信用授信业务须提供) (3)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相关资料 4.流动资金贷款

(1)经营周转类信贷业务申报书

(2)信贷担保评价报告(非信用授信业务须提供) (3)客户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4)已还款凭证(流动资金贷款回收再贷须提供) (5)其他相关资料 5.银行承兑汇票

(1)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申请书 (2)银行承兑协议 (3)商品交易合同 (4)前手交易增值税票 (5)保证金缴存凭证 (6)对公授信业务审批表 (7)债项审批批复(如有)

(8)贷款条件落实情况审核意见书(如有) (9)经营周转类信贷业务审批书(如有) (10)贷款条件落实情况审批意见书(如有) (11)承诺费减免审批表(如有) (12)低信用风险业务申报书 (13)其他相关资料

6.非融资类保证与信贷证明业务 (1)非融资类保证业务申报书

(2)信贷担保评价报告(非信用授信业务须提供) (3)法律性文件审核表(非我行标准格式须提供) (4)客户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5)其他相关资料 7.土地储备

(1)政府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2)拟收购土地的选址意见书 (3)其他相关资料

8.贸易融资业务 A.进口开证业务: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开证申请书(修改申请书),印鉴审核须符合相关要求。 (3)进口贸易合同

(4)信托收据(主要适用于非全额保证金的远期及即期无物权的业务),要求要素填写正确,并签字及签章。

(5)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要求银行留存联,主要适用于不在付汇名录、异地付汇等情况)。

(6)上级行核准批复(如需,主要适用于超期限审核、特殊条款审核等情况): (7)进口业务联系单,开具进口信用证和涉外保函需提供,加盖支行公章,注明贸易融资交易编号、业务编号、收费帐号及其他备注事项。

(8)付汇承兑委托书(承兑付汇环节提供,要求银行统计联,需加盖客户预留印鉴,支行加盖业务用公章及双人验印章)

(9)进口单据通知书客户签收联(承兑付汇环节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签收日期)

B.提货担保/提单背书 (1)国际业务部审查意见单 (2)提货担保/提单背书申请书;

(3)信托收据(开证时已提交信托收据的或100%保证金不必另行提交); (4)承诺书(承诺接受单据不符点)

(5)一次性提交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的提单、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等单据的复印件。 (6)上级行核准批复(如需,主要适用于超期限审核等情况) C.信托收据贷款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信托收据贷款申请书

(3)信托收据(开证时已提交的不必再次提交),要求填写完整,要素齐全,有效签章。

(4)国内生产、加工及销售计划说明,并附相应销售计划证明文件,如内贸合同等; (5)客户已提交同意付款的《付汇承兑委托书》 (6)上级行核准批复(如需,适用于超期限审核等情况) D.海外代付

(1)国际业务部审查意见单 (2)《海外代付业务申请书》;

(3)《信托收据》(AAA级客户可不提供,开证时已提交的不需提供

(4)进口合同、代理进口合同(如需)、正本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正本发票(如有);

(5)国内生产、加工及销售计划说明,并附相应销售计划证明文件,如内贸合同等; (6)如为信用证项下海外代付需有经我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发票、运输单据等);如为进口代收项下海外代付需有经我行通知的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包括正式运输单据,保税区贸易除外);如为进口T/T项下海外代付还需提供发票正本、进口报关单正本(须经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验证真实性);

(7)客户已提交同意付款的《付汇承兑委托书》。

(8)上级行核准批复(如需,适用于超期限及占用外债额度审核等情况) E.打包贷款业务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信用证及修改(正本由国际业务部留做结算档案,复印件交放款中心留档,需加盖已办理打包贷款印章)

(3)打包贷款申请书 (4)出口贸易合同 (5)原材料采购合同 F.出口议付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信用证及修改(正本由国际业务部留做结算档案,复印件交放款中心留档) (3)出口信用证议付申请书

(4)出单面函、发票及运输单据复印件

(5)开证行确认接受不符点有效电文(单证不符占用金融机构额度需提供) (6)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申请表及批复(适用于等值20万美元以上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提供)

G.汇票贴现/应收款买入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应收款买入申请书》

(3)正本信用证及修改(正本由国际业务部留做结算档案,复印件交放款中心留档) (4)承兑电文或承诺付款电文 (5)出单面函、发票及运输单据复印件

(6)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申请表及批复(适用于等值20万美元以上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提供)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3)福费廷业务转让书

(4)信用证及修改(正本由国际业务部留做结算档案,复印件交放款中心留档) (5)承兑电文或承诺付款电文 (6)出单面函、发票及运输单据复印件

(7)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申请表及批复(适用于等值20万美元以上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提供)

I.出口托收贷款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出口托收贷款申请书 (3)出口贸易合同

(4)出单面函、发票及运输单据复印件 J.商业发票融资

(1)国际业务部审核意见单 (2)《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申请书》

(3)出口商业发票:需注明我行汇款路线(隐蔽型)或以我行为收款人(公开型) (4)交易合同和能够证明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一般货物贸易必须包括正本报关单或已经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收汇后退还客户)。(如果客户暂时无法及时提供正本报关单,经办行应了解其具体原因,并要求客户提供报关单的传真件和海关IC卡,在当地海关协助下,通过海关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电子底账并打印,客户盖章确认后留存)

(5)视情况要求提供货运单据、装箱单、保险单或者保险证明、质检单、原产地证明等履约证明文件的原件、副本或复印件

(2)出口信用保险保单正本及保单明细表(该保单项下首次办理时提供正本,放款中心审核后退客户,复印件留档)

(3)贷款申请书 (4)全套出口合同

(5)《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

(6)《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 (7)《出口申报单》

(8)提前签署的赔款转让索赔用相关文本 L.国际保理

(1)国际业务审查意见单 (2)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

(3)进口商(应收帐款债务人)基本情况表

(4)应收帐款债权证明文件:出口订单、合同或意向书,商业发票、商业汇票、货运单据、装箱单、保险单、质检单、预付款或定金证明等

(5)应收帐款转让申请书 (6)应收帐款转让清单 (7)应收帐款受让通知书及回执 (8)应收帐款受让清单.

(9)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申请表(国际业务部出具) (10)保理业务电文(国际业务部提供)

(11)结算类金融机构额度申请表及批复(适用于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提供)

(1)加盖客户公章的保函英文文本 (2)国外保函业务合规申请表 (3)国外保函业务合规合法审查表 (4)相应的贸易合同或招投标合同

(5)客户资质文件(如工程类保函需提供承接业务的资质证明)

(6)进口业务联系单,注明贸易融资交易编号、业务编号、收费帐号及其他备注事项。 以上资料除贸易合同及商业单据可提供复印件外,其余材料都需提供正本。 9.不良资产重组业务

(1)资产保全业务申报书(不良债权重组类)

(2)信贷担保评价报告及其附件材料(非信用授信业务须提供) (3)债务人最近一次五级分类认定材料 (4)债务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1、下列有关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E) A、客户甲在我行获得授信1000万(敞口700万),授信项下抵押了一处价值1000万的房产给我行。因此,该房产应买700万的保险。

B、某房产购买保险,保险价值(即保险标的的价值)为2000万,保险金额(投保的金额)为800万,若授信期间,房产遭遇火灾,实际发生损失600万,则我行可获得赔偿数额为600万。

C、某客户在我行叙做担保提货,授信金额1000万,敞口700万,则该客户需购买1000万的保险。

D、某客户在我行叙做担保提货,授信金额1000万,敞口700万,则该客户需购买700万的保险。

E、某客户在我行叙做先票后货,授信金额1000万,敞口700万,则该客户需购买1000万的保险。

2、甲公司向我行申请授信,由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甲公司在乙公司中占60%的股份。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A 、由于甲公司为乙公司控股股东,只需由甲公司同意既可。

B、 若乙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可决定担保事项,则出具董事会既可。 C、乙公司既可出股东会决议,又可出董事会决议,视情况而定。

D、乙公司只能出具股东会决议,且甲公司不参加表决,由乙公司其他有表决权的过半数股东决议通过既为有效。

3、某客户(在金牛区工商局注册)向我行申请“先票后货”业务,以钢材作浮动抵押(钢材存放于武侯区),则客户、我行申请办理浮动抵押登记时的登记机关是(B )

A、武侯区工商局 B、金牛区工商局 C、成都市工商局 D、四川省工商局

4、某客户向我行申请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批复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批复出来一周后客户经理到该客户处签订合同,则我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中授信期限应填写为: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2月30日。

B、该客户因各种原因未能在2012年6月30日前首笔出账,则该额度作废,客户经理应重新上报授信进行审批。

C、该客户申请在2012年4月1日出账,在其他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则主办客户经理应出具说明,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审批中心及信贷执行官同意后方能出账。 D、该客户可以在2012年12月29日开立到期日为2013年6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

5、关于开立低风险保函,下以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应尽量使用我行格式,以防范法律风险。

B、分行可审批保证期间在三年内的全额保证金保函。

C、尽量提供由授信人、受益人共同出具的保函到期确认书,以维护我行权益。 D、保函原件一式二份,受益人一份,我行放款中心一份。

6、关于贴现,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B ) A、我行不接受“回头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B、贴现时若能提供发票证实其真实性,可不另行提供购销合同。

C、贴现时应先经分行运营部门对所贴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向承兑行查询该票是否被止付、冻结。

D、代理贴现时,向我行申请贴现低风险额度的申请人应为被代理人。

7、关于委托贷款,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委托贷款应遵循“我行不承担风险、不垫款”的原则。 B、委托贷款展期应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C、委托贷款的利率由委托人和借款人自行商定即可。

D、委托贷款逾期的,我行应先将委托资金偿还给委托人,再由我行取得追偿权,对借款人进行追索。

8、我行关于单笔业务使用期限的具体规定为:单笔业务必须在授信审批有效期内发放,到期日最迟不得超过授信审批有效期满(D)个月(保函等特殊业务品种除外,终审意见中应明确保函等特殊业务品种使用的最长期限)。 A、3 B、4 C、5 D、6

1、授信放款手续资料分为必备性手续资料和一般性手续资料。对于授信放款中缺少必备性资料的,不适用放款承诺,不得办理放款。必备性资料包括:(ABC) A、确立授信方式、授信条件、保护性措施等方面的手续和资料。如缺少,会对我行授信风险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的落实、保证金的足额到位等。

B、各类授信合同和相关法律手续、文本资料。如缺少,会对我行债权保护可以产生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提供的申请书、决议书(股东/董事会)、已填妥并签署的各类授信合同、协议、函件及抵/质押登记证明等。

C、对我行授信放款风险识别与管控可以产生重大影响的手续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终审时对放款前必须落实的限制性要求,及客户经理、支行/经营单位、放款审查人员对放款发起和审核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2、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BC)

A、批复中追加的抵质押物是对授信的一个补充,可不用买保险。 B、批复中追加的担保不用再进行授信前法审。

C、审批中要求企业追加提供的资料未盖企业章,则出账时也不用盖企业章。

E、某个客户的某个非格式文本去年做了法审,今年新批复(和去年基本一样)出了后也需重新做法审。

3、某集团客户甲在我行贷款,甲公司项下有两家子公司乙、丙,乙为控制子公司,丙为全资子公司,现乙、丙各自以其拥有的房产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则该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可以怎样选择(A、F) A、我行 B、集团甲 C、子公司乙 D、子公司丙

E、子公司乙和丙共同作为被保险人

4、下面关于保理代付业务正确的是(ACD)

A、保理代付业务的应收账款转让阶段与普通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相同 B、保理代付业务中需根据具体的授信品种填写相应的业务合同。 C、保理代付业务中只能做预支价金或流贷。

D、保理代付业务项下做预支价金不再填写预支价金凭证,而需提供“保理代付申请书(代协议)”和“保理代付业务审批表”

5、下列对预支价金和流贷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ABCD) A、预支价金和流贷类似,都是直接把钱给客户。 B、预支价金不用签贷款合同,而流贷要签贷款合同。 C、预支价金到期日=发票到期日+赊销宽限期+融资宽限期,而流贷的到期日由双方确认(但小于1年)

D、预支价金所约定的利率水平、调整方式、结息方式等是在保理合同中已约定好的。

E、预支价金做买方付款(也叫买方还款)时,回款资金将部分或全部进入保证金做质押。

6、以下关于房地产企业的特殊规定正确的是(ACD) A、不能发放任何形式的流贷。 B、可以开敞口的银承。 C、可以开低风险银承。

D、必须提供贸易合同对应项目的“四证”。

7、根据现行法律,下列哪些情况必须出具股东(大)会决议,且必须由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AC) A、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B、股东为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C、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D、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8、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BC)

A、三级档案只含审批中资料,不含出账时产生的资料。 B、押品复印件不是三级档案。

C、工作证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D、非自动续存的个人存单到期日不能早于业务到期日。

9、根据我行最新规定,在申请授信时,我行对于上报的授信资料的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BCD) A、所有上报的授信资料如为复印件,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人为单位时,多页的资料还应加盖骑缝公章)。

B、授信资料为个人提供的复印件时,应由资料提供人签名。

C、授信资料为复印件时,客户经理在资料上签注“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双签。 D、若授信资料涉及真实性的,客户经理应在该资料背后双人面签确认其真实性(公证的资料除外)。

10、根据我行最新规定,关于在审批中法审审查完毕后或首笔出账后,变更、追加担保方式或担保人(拟变更的担保均为法人担保)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D)

A、因审批中法审已审查完毕,不应提交审批中法审查,应在出账时直接交由出账法律审查岗进行审查,以节省时间,提交效率。

B、若已出具终审意见,由出账法审审查;若还未出具终审意见,由审批中法审审查。

C、无论是否已终审,因涉及主体资格及法律关系的有效性,还是应重新提交审批中法审审查。

D、鉴于变更、追加担保人或担保方式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效率,因此在申报授信时应全面考虑,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担保方案并先行与审批人员进行沟通。

11、根据我行最新规定,一笔先票后货业务在终审后上游厂商要求修改《三方合作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 A、由于涉及修改标准格式合同,应按流程提交审查。

B、应首先由主办客户经理发起,填写我行非标格式合同法律审查表,由业务部门审查后提交法律合规部进行审查。

C、在审查过程中各部门应各负其责。客户经理应在审查表中描述签订背景、签订理由及草拟具体的签订草案或修订草案;业务部门就该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我行业务规定进行审查;法律合规部就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D、可直接由出账法审审查后就可以签订,不用按前述流程提交审查。

12、关于流动资金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D)

A、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企业正常经营周转,也可用于企业购置固定资产。 B、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开立贷款专用存款账户。

C、流动资金贷款采取受托支付的,在授信客户提供相应资料后由我行直接划付至收款人账户。 D、流动资金贷款采取受托支付的,客户经理应准备《流动资金贷款支付审批表》、

《提款申请书》(运营格式,客户盖章确认)、证明交易背景的购销合同等,经信贷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对外支付。

13、关于不动产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同一土地上的房屋与土地在抵押上的关系是: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权人对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均有优先受偿权(抵押后新增加的房屋除外);仅办理房屋抵押时,抵押权人仅对该房屋及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B、在授信是以光地作为担保时,客户经理应关注该土地的状况,防止土地因闲置超过2年被政府部门收回给我行授信带来风险。

C、若抵押的房屋为自然人婚后取得的,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取得其配偶单独出具的同意抵押的声明。

D、不动产抵押给我行后,额度内申请放款时,应到登记部门核实我行抵押物是否被查封,若被查封,我行在查封后发放的授信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1、货押业务购买保险时,保单上应加注:“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非经第一受益人书面认可,保单不得更改”。( 对 )

2、贴现、贷款属于“表内”业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属于“表外”业务。( 对 )

3、某客户在我行叙做票据池业务,批复是低风险额度,则只要是四大国有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都可以入池。(错)

4、我行应收账款类融资期限原则上小于1年,且预支价金到期日小于等于应收到款到期日。(错)

5、预支价金可以在保理业务(单笔)项下发生,也可以在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池)项下发生。(错)

6、凡合同或其他法律文本中涉及到保证金条款的,须在保证金条款后或者“其他约定”中增加类似约定:“办理业务过程中乙方追加保证金的,视为对本合同保证金条款的自动修改,无需双方另行确认。” 但是,若我行格式版本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承兑合同》、《开立保函合同》等文本中已有类规定,则可不再另行约定。(对)

1、某客户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池),目前有效应收账款120万,保证融资比率70%,目前保理项下只有100万的银承尚未到期,银承保证金30%,若现在应收账款回款30万,通过保理系统做买房付款,则有多少万进入保证金账户,有多少万进入结算账户。请列出简要计算过程。

答:设进入保证金为X万,

2、A公司在我行获批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200万元(全敞口),以A、B两处房产做抵押担保,认定价值分别为4000万元、2000万元,且A的抵押率为60%,

B的抵押率为40%,该两处房产至少应购买多少保险?如分别购买保险,至少分别购买多少?

1、经计算+=3200万,验证满足要求。

2、所以A抵押物对应敞口=2400万,B抵押物对应敞口=800万。

3、所以A抵押物购买保险=2640万,B抵押物购买保险800*1.1=880万。

2、 直接把房款转交业主的,须要求填写“客户收款签收单”。

代收房款的,开具收据后,并要求客户填写“委托转付房款通知书”及提醒客户小心保存我公司发出的收款收据,日后房款交接清楚后须退回有关收据,如遇遗失者须填写“遗失收据证明书”。

3、 完成收款程序后,营业员须即时填写“收款报告表”经各方签署后,即时传真予总部财务部,并电话确认已收妥。

4、 外出收款时填写“发票/收据借出申请单”,发票/收据上须写明相关资料,不能写白条。收到款后按第九条第3项程序执行。

5、 遇收款须事先提供发票以作请款的。填写“书面证明”(开具发票书面证明书),并紧密地跟进,要求尽快收到有关款项。收到后按上述程序执行。

※ 非办公时间,由主管按上述流程操作,附加以电邮形式把相关资料向上级主管及财务部上报。

需要与其它中介公司或经办人合作业务及涉及对外分佣时,须事先填写“中介费用申请表”,得到签批方予执行。

凡予合约应收款期内未能收到的佣金,须填写《迟收佣金解释表》交由主管加签后,向财务部呈交后,提出要求发出“催缴佣金通知书”及有关其他相应行动。

出现客户挞定,业主不买/不租及私下成交等违约行为,如属经双方达成违约协议的,填写《客户违约报告》呈交上报,但如属未经协商的单方违约情况,则须即时上报主管,并向财务部提出要求发出“催收佣金通知书”及有关其他相应行动。

五. 事后减佣/取消交易/坏账

遇特殊情况出现,事后减佣/取消交易/坏账等情况,须填写有关报表上报。

4.如意向金转佣金,则将原意向金收据收回并在上面注明意向金转佣金,再开出佣金收据,并将发票复印件粘贴于佣金收据第一联后。客户凭分店开出的佣金收据到财务部换取发票。如客户未拿回意向金收据,分店秘书不得开具佣金收据,财务部开出发票后将发票复印件粘贴于原意向金收据第一联后,客户可直接凭意向金收据换取发票。

5.每星期规定时间(将按照分店不同情况安排),分行秘书持收据到财务部对帐,财务部检查收据开具情况。收据的合计金额与财务部总账、存折相对,如不符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介部秘书、分店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掌管中原收据,此收据用来收取意向金、代办手续费、佣金。收取佣金时,在收据上加盖“请凭此收据换取发票”章。 1.所有款项必须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得存放分店或存入其他账户。 2.所有款项必须开具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正式收据,不得填开任何其他形式的收据。各分行必须在显要处悬挂告示,告知顾客只有公司规定形式并加盖财务部印章的收据才是唯一有效的收据。

3.收款地点如在地铺,由中介部秘书开出收据并收妥款项,当天17:00 前存入公司账户。

4.收款地点如在地铺以外,由秘书按照收款金额开好收据,由员工在

收据薄上签字领用,并由分行经理签字确认。地铺以外的收款必须在8个工作日 内交到公司账户,如未能收到款项,则必须将收据在8个工作时内交还给秘书。 公司的宗旨是:尽可能在地铺收款。

(一)在各分行操作的放款及补款 1.意向金的退还

向客户退还意向金时,由物业顾问填写“放款申请书”。签字顺序为申请人---分行主管----秘书,秘书在查核代收款账户确认该账户确实有款时,由秘书从备用

金账户中支付。支付时,由客户退回原开出的意向金收据。如果客户意向金收据已遗失,则由客户向公司开收据。 2.转交定金

如果为代客户交定金给业主,则物业顾问填写“放款申请表”,其确认和签字程序同以上1点。支付时,由业主向公司开具收据。

3.秘书在备用金不足时,将“已退款而收回作废的收据”或“业主收定金收据”和“放款申请表”传真给财务部,财务部审查有关单据后补款。

(二)在总部操作的放款 1.退楼款的处理

因为放楼款手续要求复杂,而且数额都比较大,所以在总部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分行物业顾问填写放款申请书。签字顺序为:申请人---分行主管----秘书。并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预约放款(遇到星期

六、星期天顺延)。 2)楼款原则上必须由业主亲自前来领取. 放款时,由业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房屋购销合同,并签收收据,财务部直接支付楼款给业主。其他业主特殊情况见第5点所述。

3) 如果业主因故不能亲自前来领取楼款,应出示委托收款书、业主身份证原件、代收楼款人身份证原件,财务部直接付款给代收楼款人。如被委托人为浙江中原员工,则此委托书必须经过分店经理以上级别同事的签字同意,方可代收楼款。如提供的身份证为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印指模,此指模必须与委托收款书上的指模一致。

4)如果业主是两个人,放款时需双方签收收据。如一方不能前来签收,则另一方要出示公正委托书或当分行经理面手写的委托书。(分行经理签字确认) 5)如果业主是公司,放款时款项需打入其法定代表人账户的,需提供公司法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上全部加盖公章。

四、分行员工代客户收取意向金的规定

如客户愿意让物业顾问或分行经理代为收取退还的意向金,由客户签署委托收款书,委托物业顾问或分行经理代为收取退还的意向金,并代客户签署收款收

据。人民币壹万元以下的代取由物业顾问执行,由分行经理签字同意;人民币壹万元以上(含壹万元)的代取必须由分行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执行,由中介部总监签字同意。分行经理和中介总监同意后有责任跟踪,确保客户已收到所退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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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二手房抵押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1)银行会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情况,假如购房人户籍在北京,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有1套房产,购房人名下也有1套房产,就超出了限购要求,银行将不予贷款。

(2)银行对借款人的收入也有明确要求,假如借款人名下还有其他贷款,那么月收入要求如下

月收入=(原有贷款还款月供+现申请此笔贷款还款月供)X2

(3)若购房人已经离婚,其离婚协议上的房屋地址与实际贷款房屋地址不一致,需要到小区所在物业开具证明,证明为同一套住房的地址。

(4)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是通常被容易借款人忽略,其实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多数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5年”。例如,某房屋竣工年代为1997年,那么目前的房龄为15年,所以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5)有抵押需要赎契或转按揭才能过户,有查封必需解封过能过户。

是指购房人以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办理贷款,可用于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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