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存在广东银行人在香港钱不能用

  今年1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与广东省三家台资企业签订了贷款意向书。而此前国台办主任陈云林与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签署的《关于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的合作协议》,为台商提供了300亿元开发性贷款,获得了刚刚在北京参加完首届两岸经贸论坛的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大力肯定。
  开发行这一石破天惊的300亿元贷款,迅速唤起了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的放贷活力,纷纷加大了对台资的放贷力度。

  据透露,今年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计划向广东省台资企业提供20亿元贷款。

  早在今年1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就与广东省三家台资企业签订了贷款意向书。这是继《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公布以来,内地台商首次正式与开发银行签订贷款意向。至此,内地政府部门对内地投资台商信贷政策的鼓励与开放正式拉开了序幕。

  那么,距离《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公布和贷款正式启动已经过去了3个月,各地台商对此的反响如何呢?

  “绿色通道”破解台商融资瓶颈

  作为内地最早开放也是台商聚集最多省份之一的广东省,自改革开放之始迎来第一批台商以来,目前,广东的台资企业已由最初的几家、几十家增加到了2005年的19574家,合同利用台资已达404.4亿美元、实际投资总额313.04亿美元,粤台贸易占整个广东省贸易总额的30%至40%。面对着如此庞大的数目,我们不禁想问,在近20年的发展中,广东与台商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呢?

  “在近20年的发展中,台资企业为广东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和税收贡献以及先进的生产、管理理念,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与经济腾飞起到了很好的模范与带动作用,是广东省改革开放的大功臣。”广东省台办张科副主任说。

  据张科副主任介绍,由于台湾当局对台商投资内地设置了严格的额度限制,使得两岸金融合作开展得并不理想,导致很多资讯无法传递,内地银行对台资企业的资信状况无法了解。所以,近20年来,广东的台资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运转发展。这种完全依靠自有资金运转的做法在企业创业初期尚可,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规模产能扩大、机器更新、产业升级、资金流量加大等一系列实际问题。目前,广东的台资企业就面临着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化的现状,如果此时还是纯粹依靠自有资金支持,将无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必须要有强大的资金作为后援支持。因此,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广东台资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

  “在台湾,台商们有自己的资产,因此可以到银行借贷。但到内地来了之后,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拿出来的,从台湾本地调度资金支持在内地的企业麻烦很多,而且有很多产业还要经过第三地。台湾的各大银行到现在还是不允许登陆为台商服务,人民币不能在台湾直接兑换,甚至连小额度的款项也无法自由汇兑,因此融资压力非常大。”这是台商聚在一起时常说起的苦衷。

  “目前,台商在内地的投资很多都是以设备作价,然后租用土地投资,这种模式银行很难放款。而且台资企业数量多,又极为分散,增加了银行的放贷成本,从而影响了银行的放贷积极性。” 上海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盛九元教授指出。

  “商场如战场,竞争激烈、商机稍纵即逝,一旦卡在周转不灵、融资困难、资金迟迟不到位上,生意立刻便会被别人抢去。数月甚至数日之内,市场就可能被对手完全抢走!”广东省中山市首任台商会长陈信兴对记者感叹。

  “这个贷款公布的意义及影响力将十分深远。开发行的300亿元贷款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虽然数目不大、对于需求巨大的台商融资市场仅是杯水车薪,但却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台商在内地融资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张科副主任说。

  300亿元贷款的消息乍一出台,便立刻在广东引起了强烈反响,闻风而动的台商忙着打听贷款申报程序。广东各市台办和台商协会也纷纷行动起来,为台商申请贷款提供无偿援助。很快,广东省台办就陆续收到了20多份台资企业的贷款申请。

  据广东省台办副主任张科介绍,此次签订意向的是台资宏仁集团、东莞富华鞋业有限公司和新高电子(中山)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分别代表了广东的大中小型企业,还有经营传统行业的企业。

  继三家企业首开先河之后,广东省台办、市属各台办又陆续收到了几十家台资企业的贷款申请。

  “这300亿元的贷款政策真是雪中送炭,是体现政府对台商关心与爱护的一项德政,这项政策在整个台湾岛都引起了轰动,更让来内地投资的台商欢欣鼓舞。虽然钱不算多,但政府有这个意向就很不错了,所以不管台湾当局采取何种限制政策,但任何阻挡社会发展的手法都是行不通的。当初台商借旅游探亲等名义绕过第三方都要来内地投资,如今台湾当局的政策更是难以阻挡台商来内地投资的大趋势。”陈信兴会长对记者说。

  陈会长是中山市台商协会的创始人,见证了内地的改革开放,也见证了中山市台资企业的发展壮大,他谈起自己来内地投资的感受时感慨万千。

  陈会长说,自己1988年到广东中山市投资时,还是利用探亲之名悄悄来的,当时内地这边要创业条件还很艰苦。另一方面,对台湾当局要撒谎,想过内地来一趟都不容易,还要填写香港律师纸,盖章后才能进来,更别想调动岛内资金了,要想很多办法、非常辛苦。

  关于珠三角与长三角之争,陈会长称“各有优劣”,他自己感觉广东省的领导和老百姓都比较务实,他风趣地说:“我在广东与上海都开设有分厂,但我与中山市领导很熟,每年都有机会在一起聚会联谊。但我在上海投资近10年,还没有与当地领导吃过一次饭。”

  针对不少台商反映的目前该项贷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手续繁琐、利率不明确等诸多不足之处,陈会长希望开发行出台一些更有利于实际操作的细则。

  而另一位早在1984年就来广州市投资的台商许智综对贷款一事则非常感激。他说,这些年广州的发展速度惊人,特别是自己身处花都,感觉近几年像在“飞”一样。

  值得一提的是,开发行这一石破天惊的300亿元贷款,迅速唤起了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的放贷活力,各大商业银行都似乎注入了一针 “强心剂”,纷纷加大了对台资的放贷力度。

  据兴业银行花城支行一位副行长介绍,其实早在开发行公布此专项贷款前,广东部分商业银行就已在尝试为经营势头良好的台资企业贷款了。2005年,该银行经过综合考察、确保资金回收安全的情况下,一次性贷款5亿元给广东一家台资企业。“只要是企业经营势头良好、有一定资产保障、信贷诚信比较高的企业,我们都乐意放贷。”该行长表示。

  而另一位招商银行花城支行行长助理李富华先生则表示,由于部分台资企业本身的资金流向没有在企业报表上充分显示出来,导致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很难准确评估其实际还贷能力,因而对其申请贷款形成了一定阻碍。“但只要是诚信良好的企业,经过综合评估后符合放贷标准,我们都乐意放贷。”

  地方台办成为“秘密招商武器”

  与此同时,省市各级台办在加强对台商的服务过程中,也将台办作为政府的“秘密招商武器”纳入到新的政府工作规划中。

  这一重要信息的透露首先来源于广州市花都区台办主任丁岩。丁主任说,由于台办在为台商的服务工作中与台商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相互信任,所以台商有什么需求、想法都会第一时间跟台办说。台办可趁此机会开始转变政府职能,从而成为政府的核心招商部门。

  记者在与中山、江门等市台办的接触中也分别谈到了这一点。

  中山市目前有台资企业1148多家,合同利用台资3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超过26亿美元,在广东省的台资企业中排名第五位。该市台商事务局黄全权局长说,台办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均已悄然“荣升”为政府的招商单位。他将台办比喻为当地政府的一面镜子,为台商服务工作做得好,才能建立起长期的信任关系。台商之所以投资,除了劳动力、成本控制等因素外,很大一部分就取决于当地的综合社会环境和台办的服务质量。

  “当然,台办的服务质量只是一个点,台商投资其实着眼的是全面,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整体投资环境从台办服务质量的好坏便能看得出来。台商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赚钱,我们为台商提供优质服务也是帮助台商赚钱。来中山投资的台商,85%都是赚钱的,这个比例很高。”黄局长自信地说。

  针对中山市土地资源稀缺的现实问题,黄局长也透露,中山市招商引资目前已逐步向选资转变,尽量挑选少用地或零用地招商项目,吸引新的高品牌项目与原有项目进行合资。

  而江门市台办唐主任在谈到对台服务与招商时又是另一番感慨。他说,江门对台招商引资工作起步相对较晚,自2004年才开始进入招商引资快车道。特别是2005年在江门举办的粤台经贸交流会,档次较高,吸引了台湾岛内10家重点大型企业代表,王文洋、顾怜生、王进雄等都亲自前来参会。唐主任说,作为一个后发展地区,要想吸引更多台商来投资,除了利用本身的资源优势外,投资软环境建设也非常重要。目前,江门市正致力于打造投资软硬环境建设。他说,除了充裕的土地供应以及公路覆盖率占全省第一、全国第二等优势条件外,今年下半年,江门市即将动工兴建10万吨级的天然深水良港,这些都将为来此投资建厂的台商解决实际问题。

  唐主任说,目前江门市正面临着第二波发展机遇,因为东莞的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逐步走向萎缩,台资企业有向外转移的趋势。江门市应很好地把握这一机遇,充分发挥“洼地效应”和“榕树效应”,做好台资企业产业转移的承接工作。争取在不久的将来,将江门变成第二个东莞。

  唐主任说,目前江门市70%左右的台资企业投资信息都由台办提供。作为对台工作的窗口,台办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服务宣传推介江门的投资环境。

  “江门对台商的服务工作有三件法宝,一是上门服务、现场办公;二是市长向台商公布了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台商有问题可打市长热线,市长将随时随地倾听台商的意见及要求;三是市委、市政府刚刚出台一项新规定,江门有个投诉中心,专门接待台商投诉,只要投诉当事人涉及面广、事实成立,就要调离原工作岗位。” 唐主任自豪地对记者说。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内地就专门为台资企业安排了台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专项配套资金,为台资企业解决了30多亿元的资金需求;内地银行对台资企业的贷款融资一直给予积极支持,内地的A股市场也已向台资企业开放,台资企业可以利用内地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为了进一步满足台资企业的融资需求、更好地为台商服务,去年9月7日,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签署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的合作协议》,为台商提供了300亿元开发性贷款。

  去年12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台办正式公布了《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台资企业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不设上限,台商在内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台商投资区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可申请贷款。贷款按期限分为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按币种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政策执行。
  (来源:新闻周报  本报记者 何志明 官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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