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商电商创新创业大赛作品范例?

  2016年2月25日至3月21日,第三届广州青年创业大赛各专项赛初赛评审活动成功举行。经对参赛团队创业规划书的严格评审,最终评选出来自第一批专项赛(互联网、电子商务、高新技术(生物医药)、涉农创业类(花都区分赛场)、广州青年创业公益帮扶行动(青霖计划)选拔赛、教育及其他类、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分赛场、从化区分赛场等8个专项赛及分赛场)的“爱沐电影”等291个项目初创组的项目团队及“极视角计算机视觉PaaS云平台”等74个企业成长组的项目团队共365个参赛项目晋级各专项赛复赛。现将晋级互联网专项赛复赛的项目及团队名单公布如下:

一、互联网专项赛晋级复赛名单

广州市爱沐餐饮有限公司

虚拟&现实互动智能玩具《口袋飞车》

广州布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碧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路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红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比呀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博为讯通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爱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海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巨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房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好司机”驾驶培训信息服务平台

广州球圈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易回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使启睿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宜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笑翠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凌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俏马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领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指针智能社区门铃呼叫系统

珠海市指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食品B2B2C供应链平台

佛山质子云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融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诺亚大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房小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优泊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趣拼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舒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找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平面交互式输入屏幕的电子身份笔(君剑笔)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云养殖的观赏鱼平台

广州市逗你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艾翠诗服饰有限公司

“当地人在线”网络平台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佛山市森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融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基于移动物联网及云计算的线缆检测安防系统

基于艺术设计专业的数字化立体教学展示平台

极视角计算机视觉PaaS云平台

MY-AR平台(展览展示行业增强现实技术应用)

广州蜃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移动互联网为节能减排、智慧出行插上翅膀

广州华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双缓冲驱动层加密的文档安全管理系统

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有意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R网络主播虚拟魔术盒

广州大眼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州悦动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乐群work兼职金融项目

福州乐群沃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五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十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M21真人实景商业游戏

广州惟为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广州速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瞬间互联网产品线下体验

广州一瞬间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外语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Codrim:全球领先的流量聚合交易平台

氪金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广州市聚本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广州市聚本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广州优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微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健康公共直饮水广告机

广州市正森一辰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卓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HTML5高端网站智能建设平台——极站网

广州市新蜀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宅印”校园网上打印平台

广州七梦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友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友电科技有限公司

招牌猫实体广告营销场景智能化实用新型系列应用

广州位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欧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公示时间为期3天(自2016年3月22日至24日),凡对上述复赛入围项目有任何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互联网专项赛复赛评审初定于3月29日举行,采用5分钟路演+5分钟答辩,请各晋级参赛团队3月26日17:30前路演PPT(03版本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组委会联系人:苏老师,陈老师,刘老师  ,

第三届广州青年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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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青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构建完善的农村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落实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 号)、《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务联发〔2021109)精神和资金使用方向,总结前期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青田县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推进共同富裕为引擎,引导农村商贸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为依托,加快构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商贸流通和电商带动创业就业等四大体系,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形成农村电商青田新模式

2022年底基本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全县网络零售额95亿元2023年底,实现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总体目标,全县建成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企业及个人,农村电子商务在便民公共服务、农村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电商带动创业就业、市场化运营农村商贸数字化提升具有显著成效。实现全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18%以上。

(一)打造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配备不少于10人的运营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协调能力强,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经验;以项目典型案例、项目成果、品牌宣传、特产特色、风土人情等内容为素材,拍摄1套宣传片,分别剪辑成1分钟、3分钟、5分钟的视频;项目典型案例、品牌推广等文案、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投放不少于20次;每月组织电商沙龙或创客风暴不少于1次、组织线上或线下促销活动不少于6次公益活动关爱老人、关爱低收入群体等每年不少于1打造全流程溯源基地4农产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10次;培育数字化产业镇(村)4个,举办不限于热门IP活动、品牌日、特色展等活动每年2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树立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做好电商进农村的宣传,搭建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公共服务中心平台。

(二)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重点进行产业电商培训和创业培训,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带动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电商相关产业链就地创业就业,实现创收增收,培育电商致富带头人或电商从业者不少于50人,打造本地化特色“网红”主播不少于5举办电商创新创业大赛2场,组织优秀电商致富带头人经验分享会或优秀电商人才经验交流会每季度1场,组织电商人才创业就业资源交流会每半年1场

)构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引领传统商贸企业人、货、场云化改造,搭建全体系智慧新零售管理平台,试点引导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4家;搭建掌上小程序终端1个;公用品牌改造视觉体系提升1套,公用品牌产品电商化开发20款,建立线上线下品牌馆1套,引导传统企业品牌电商化提升2家,引导企业营销数字化转型升级(网红实践合作基地)10家。

(四)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建设,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共同配送,物流效率明显提高,快递物流费用明显降低,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站(点)30个,并打造8个镇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电子商务聚集区,推进农村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提高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效率。

(一)项目总体投资及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预算1000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以上,针对县域农村电商的扶持发展另行奖补政策,不列入招投标。

(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打造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一)打造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升级

充分发挥青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核心职能作用,强化市场化运作水平,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区域性、专业性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设电商运营管理中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电商直播中心、电商数据采集和分析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培训中心(农村电商学院)等,统一“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标识;以重运营轻资产为理念,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适当采购必要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及耗材、直播等相关设施设备。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实施主体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组建10人以上的专业团队负责项目运营,确保服务中心机构健全、架构合理、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充分发挥该团队的服务职能,引导传统企业转型,负责电商服务站点的运营,每月组织电商沙龙或创客风暴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线上线下结合的促销活动不少于6次。

1)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重点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求,提供电商孵化、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企业孵化、美工策划、产品展销、数据采集、统计分拣等服务功能,为本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和个人开展孵化支撑,提供人员管理咨询、店铺诊断、品牌推广等技术指导。

2)建立电商数据统计系统,对全县网络零售数据和农产品网络零售数据进行统计,定期生成数据分析报告。

3)积极与本地企业、农户和商户建立双赢合作关系,引导本地农产品、工业品、生态游、便民服务等商品进入相应平台开店销售,并提供培训、代运营等配套服务。

4)开展新媒体内容营销,搭建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公共服务中心自媒体平台,公共服务中心自媒体平台以内容营销为抓手,挖掘优秀题材剧本,创作热门短视频,构建自媒体宣传矩阵。

5)以项目典型案例、项目成果、品牌宣传、特产特色、风土人情等内容为素材,拍摄2套宣传片,分别剪辑成 1分钟、3分钟、5分钟的视频。项目典型案例、品牌推广等文案、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投放不少于20次。

6)负责统一设计物流配送中心、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门头、管理制度KT板、背景墙、标识牌等;负责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的业务培训、电商技能培训、智慧乡村APP的应用培训;负责物流配送中心、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台账模板的设计印刷、填写培训、台账收集归档,验收材料的整理编写、奖补政策材料的整理归档等;不定期组织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人员电商专业技能培训,创业沙龙等活动;每年组织1次电商服务站点创业大赛,制定大赛方案细则。

3.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与流通质量控制、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使生产流通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质量有保证、产品有标准。通过二维码、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整合已有的农业物联网监控体系,充分考虑可扩充、可识别、可追溯功能,建立基于二维码的追溯体系和大数据监管系统,并给每一个参与主体设立一个追溯识别码,且进行备案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打造全流程溯源基地4家,农产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10次,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高效、安全、健康

4.打造数字化产业共同富裕示范村镇(电商专业村暨直播服务站)

以乡村振兴为纲要,共同富裕为根本,以本地产业为支撑,创新产品开发,推进产业与电商发展相融合,指导出台电商具体扶持政策,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产品进行网络销售、社区直供,帮助农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通过实地考察、选品大会,完成全县农产品梳理,构建数字化产业共同富裕示范村镇(电商专业村镇暨直播服务站)不低于4个, 重点进行产业村品牌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电商化开发、建立线上线下品牌馆、产业数字化氛围打造、产业村新媒体内容营销培育等

(二)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重点进行产业电商培训和创业培训,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带动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电商相关产业链就地创业就业,实现创收增收,培育电商致富带头人或电商从业者不少于50人,打造本地化特色“网红”主播不少于5人,举办电商创新创业大赛2场,组织优秀电商致富带头人经验分享会或优秀电商人才经验交流会每季度1场,组织电商人才创业就业资源交流会每半年1场。

1.农村电商普及专题培训

开展县、乡(镇)、村各级党政干部的培训,举办以党政干部为主的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班,培训方向为农村电商知识普及、电商政策宣讲和电商应用能力提升等内容,提高其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决策和指导能力。

举办针对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青年、低收入农户及其子女、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乡镇工作人员等对象的培训,培训方向为电商基本知识、发展趋势、PC电商和移动电商、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网商(微商)营销等内容,提高各类主体的电商应用能力。

1)对具有农产品电商发展潜力的企业及个体开展深层次的电商孵化、培育,着力提升该类企业的产品品牌价值和电商运营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互联网+”、农村电商、新媒体内容营销、直播运营、精益创新和创业、农产品品牌建设、企业品牌运营系统搭建等。

2)培育孵化本地电商从业主体50个,打造有一定粉丝量的本地化主播5人以上。

以农村电商培训孵化学员、电商从业者等策划电商直播大赛不少于2场。

1)组织优秀电商致富带头人经验分享会或优秀电商人才经验交流会每季度1场。

2)组织电商人才创业就业资源交流会每半年1场。

(三)构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引领传统商贸企业人、货、场云化改造,搭建全体系智慧新零售管理平台,试点引导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4家;搭建掌上小程序终端1个;公用品牌改造视觉体系提升1套,公用品牌产品电商化开发20款,建立线上线下品牌馆1套,引导传统企业品牌电商化提升2家,引导企业营销数字化转型升级(网红实践合作基地)10家。

(四)构建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以奖代补)

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建设,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共同配送,物流效率明显提高,快递物流费用明显降低,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站(点)30个,并打造8个镇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电子商务聚集区,推进农村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提高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效率。

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或升级

1)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或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为基础推动物流整合:统筹商贸、邮政、供销合作、物流快递等资源,整合订单、数据、场地、车辆、人员、 包裹、线路等,开展共同配送,对县域物流资源进行实质整合。统一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装修门头等场所,统一设计制作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对符合建设标准的邮政快递企业,装修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

2)支持设备装备更新提升。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业“互联网+”向“智能+”升级。对于县内邮政快递企业2年内引进及更新应用自动化设备、冷链物流装备等生产设备,购置绿色物流装备,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设备购置款实际投入的15%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60万元。全面落实邮件快件过机安检要求,对2年内购置安检机的邮政快递企业,按设备购置款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已享受招商引资、县财政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的除外)

3)整合成效明显:物流快递成本明显降低,除边远地区外,应与省会城市持平,物流配送时效有效提升,县到村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充分利用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进行快递和包裹的收发;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

4)补贴企业数量1家,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以上3点要求,缺一不可享受补贴。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给予补助,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若全县快递物流企业均不能达到以上要求,该部分资金统筹调整)。

2.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

1)积极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推动扶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供销社、农村电商、农业主体合作,建立农产品同城配送平台。以奖代补方式降低农特产品物流成本,支持青田杨梅、石雕、休闲椅、红酒等青田特色产业发展。对本县通过全国直播基地、直销拍卖平台等电商渠道,协议客户年发出杨梅及其它农产品或以上同一特色产品达8万件且比上年增长达到15%的快递企业,每件奖励0.5元,超过8万件以上部分,每件奖励1元,每年以前一年发货量为基数,同一特色产品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本县通过全国直播基地、直销拍卖平台等电商渠道,协议客户年发出青田石雕达30万件且比上年增长达到15%的快递企业,每件奖励0.3元,超过30万件以上部分,每件奖励0.5元,每年以前一年发货量为基数,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发货量由快递企业提供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除外)

2)全面推进“快递进村”。开展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多方合作,发挥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到2023年底,初步建成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匹配、相融合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进村服务的品牌快递达到8个。对于县内每单邮快、快快、交快、快商合作对未覆盖的偏远行政村进行投递的快件下行,给予运营主体每单1元的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建设或升级

1)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县级以快递统仓共配中心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打造8个镇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门头标识设计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青田县XX乡(镇)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标识,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配置适当的设施设备,服务辐射周边乡村,满足基本的快递收发、便民服务外,重点要积极与本地企业、农户和商户建立双赢合作关系,引导本地农产品、工业品、生态游、便民服务等商品进入相应平台开店销售,并提供培训、代运营等配套服务、配合县级配送中心快递包裹收发与保存、收发快递数据统计及信息填报、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

2)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

4.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建设或升级要求

1)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县级以快递统仓共配中心为基础,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打造30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统一标识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青田县XX乡(镇)XX村电商服务站”标识,门头大小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测量安装,电商服务站,服务辐射周边乡村,满足基本的代销代购、收发快递、职业介绍、培训咨询、金融服务等内容,人员熟悉电商基本操作,收入能够保证自持运营,组织服务站人员进行电商知识和服务站运营培训,收发快递数据统计及信息填报,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

2)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建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

5.构建电子商务集聚区

1)支持场地改造升级,门头标识牌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青田县电子商务集聚仓”标识;集聚区支持简单隔断及氛围改造标识,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

2)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成本,促进农特产品上行,以集聚区为单位给予以奖代补的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每日发货量发货量达2000件,给予每单给予0.5元奖励,超过2000件以上的部分,每件给予1元奖励,累计补贴不超过40万元(发货量由集聚区运营服务商提供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除外),补贴期限为1年。

(一)按照项目进度分模块组织验收

服务商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按模块提供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方收到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对相应的模块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拨付对应模块的建设费用。

验收小组根据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要求、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国家与省级绩效评价指标及后续补充的相关评价指标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15—2021年10月)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我县各大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

2.情况摸底。一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我县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二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包括物流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本地网购情况以及基层服务网点大数据等。

3.考察招商。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赴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对接并引进一批电商企业和项目。

4.制定方案。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并上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成立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项目顶层设计,形成项目库,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示范项目清单需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有重大调整需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变更备案。

5.正式启动。召开青田“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动员大会,正式启动示范项目。

第二阶段: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10—202212月)

一是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面推进示范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农户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开展中期评估。做好中期自查,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12月-20235月)

一是开展自查。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邮管局、团县委等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省级部门开展评估考核。二是考核迎检。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三是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我县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235月-20243月)

绩效考评完成后,对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依托第二批国家资金进行优化完善,为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提供稳固支撑,全面推广、提升青田县农村电商实效。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局,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日常工作,并从相关部门抽调落实1-2名骨干同志专职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在有关乡镇和街道,同样设立负责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专项机构和岗位并列入工作考核。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在项目、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日常管理、工作推进、监督管理等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风险防控,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成立专门考核验收小组,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综合示范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加强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承担购买服务的协会、企业、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

(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建立完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改进监管方式,由重资金使用、轻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重转变,实现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推广

在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区,做好示范县实施方案、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各种节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主动报送信息,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推动青田县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以奖代补方案

4.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5.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表

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农村电商发展,强化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相关工作。

第三条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为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从相关部门抽调落实2-3名骨干同志专职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

第四条  项目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相关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

(二)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合法经营,管理规范;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用良好;

(四)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等;

(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等。

第五条  项目承办单位选择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相关项目承办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项目及其承办企业,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为确保项目开展的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验收管理、规范管理六个方面。

(一)进度管理。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承办单位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要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单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运行管理。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走访承办单位,对项目实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承办单位及时整改。项目主管单位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对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指导示范县和承办范单位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对接,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等材料,并及时将信息报送省级部门。

(三)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标准》,测评承办单位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尽快安排项目验收、补发补助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强工作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可取消其承办资格。

(四)监督管理。主管单位应规范参与示范创建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执法主管部门发现的不合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打击;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承办单位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撤销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单位应按时按质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验收管理。县经济商务局制定验收工作方案,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应做到每个项目逐一实地验收、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两种,验收完成后应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并对验收的真实性负责。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对于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颁发项目验收证明,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限期要求整改,并及时组织复验。

(六)规范管理。严格信息上报流程,承办单位应按时按质上报项目推进情况,对不配合监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单位进行批评并责令整改;严厉打击承办单位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撤销承办资格,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七条  项目管理坚持节约、务实、高效、公开的原则。

(一)节约原则。项目建设应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

(二)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三)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四)公开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注重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经济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之处,由县经济商务局请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第一条  为有效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和使用好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号)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安排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要用于本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引导,营造环境。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扶优扶强。通过机制创新,选择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具有品牌效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产品。

(三)规范管理,注重实效。规范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在科学、公开、公正的条件下择优选择。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及使用效果。鼓励采取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农产品上行。包含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县物流仓储中心、统仓共配中心)等,中央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电商服务站提升改造工程,优化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3.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培训应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建立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育就业用工对接,加强创业孵化;

4.农村电商产业集聚。电商专业村(镇)提升改造,完善电商专业村产业体系,强化行政村(镇)电商专业化水平;

5.电商扶贫。开展与对口帮扶地区的产销对接、人才对接和服务对接,鼓励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

第六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和资源浪费。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

 项目承办单位要求。在我省依法注册成立1年以上(含1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单位法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项目的建设实施,由承办单位提出申报材料,由县经济商务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无异议,由县经济商务局审批实施。

 项目资金的拨付,由承办单位提出资金使用预算,报县经济商务局审核备案,项目完成后经县经济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项目承办单位在我县依法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专款专户。

第十条  专项资金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备案情况,环境影响评估情况,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申请包括以下附件:

(一)法人身份证件、执照副本及单位公章(复印件)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和资金落实的证明材料。

(三)承办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电商培训等需要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的项目,由承办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报经县经济商务局研究通过后,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四章  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申报、资金筹措、招标采购、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

 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县经济商务局要严格使用和管理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侵占或挪用;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能按计划完成确定建设内容的,并要及时向县财政局通报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并提出调整建议,由县经济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相应调整。

 建立项目定期检查制度。项目承办单位要定期向县经济商务局报告本单位(企业)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县经济商务局及时将情况汇总通报县财政局,并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稽察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被检查的企业应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  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将竣工验收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

 建立项目责任制度。专项资金实行合同化管理,县经济商务局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阶段目标与验收时间。对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或转移、侵占、挪用专项资金,或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竣工完成的,相关部门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和通报,该项目单位今后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撤销时,需上报县经济商务局、财政局核批,剩余资金如数退回上缴县财政。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经济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之处,由县经济商务局请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理。

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以奖代补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青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构建完善的农村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落实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 号)、《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务联发〔2021〕109号)精神和资金使用方向,总结前期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青田县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标段:以奖代补政策

2.项目名称: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3.项目周期:项目建设期2022年1月-2022年10月,项目运营期至2024年1月止。

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建设,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共同配送,物流效率明显提高,快递物流费用明显降低,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升级,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站(点)30个,并打造8镇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电子商务聚集区,推进农村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提高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效率。

(一)项目总体投资及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6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或升级

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建设或升级

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

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建设或升级

说明:以上五大块模块资金预算可弹性统筹调整,总体资金超出265万时由县财政进行配套。该项奖补政策时间暂为1年,通过商务部考核后再延续一年。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或升级要求

物流配送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以上;

1. 门头统一“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青田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及整合快递物流企业logo标识,门头设计参考公共服务中心设计模板;2.门头材料选用扣板材料,耐用成型独立字,字体和门头大小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测量3.物流配送中心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统一设计,制作KT板上墙,设计参考公共服务中心设计模板;

5.对符合建设标准的邮政快递企业,按装修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

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业“互联网+”向“智能+”升级。对于县内邮政快递企业2年内引进及更新应用自动化设备、冷链物流装备等生产设备,购置绿色物流装备,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设备购置款实际投入的15%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60万元。全面落实邮件快件过机安检要求,对2年内购置安检机的邮政快递企业,按设备购置款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已享受招商引资、县财政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的除外。)

1.推动物流整合:统筹商贸、邮政、供销合作、物流快递等资源,整合定单、数据、场地、车辆、人员、 包裹、线路等,与县内其他快递企业共享合作开展共同配送,对县域物流资源进行实质整合;2.整合成效明显:物流快递成本明显降低,除边远地区外,应与省会城市持平,物流配送时效有效提升,县到村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3.充分利用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进行快递和包裹的收发;
4.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

1.补贴企业数量1家;2.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以上4点要求,缺一不可享受补贴;3.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给予补助,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4.若全县快递物流企业均不能达到以上要求,该部分资金统筹调整。

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

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

积极支持邮政快递与农特产品协同发展,推动扶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供销社、农村电商、农业主体合作,建立农产品同城配送平台。以奖代补方式降低农特产品物流成本,支持青田杨梅、石雕、休闲椅、红酒等青田特色产业发展。对本县通过全国直播基地、直销拍卖平台等电商渠道,协议客户年发出杨梅及其它农产品或以上同一特色产品达8万件且比上年增长达到15%的快递企业,每件奖励0.5元,超过8万件以上部分,每件奖励1元,每年以前一年发货量为基数,同一特色产品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本县通过全国直播基地、直销拍卖平台等电商渠道,协议客户年发出青田石雕达30万件且比上年增长达到15%的快递企业,每件奖励0.3元,超过30万件以上部分,每件奖励0.5元,每年以前一年发货量为基数,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发货量由快递企业提供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除外)

全面推进“快递进村”。开展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多方合作,发挥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到2023年底,初步建成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匹配、相融合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进村服务的品牌快递达到8个。对于县内每单邮快、快快、交快、快商合作对未覆盖的偏远行政村进行投递的快件,下行给予运营主体每单1元的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1.物流快递成本明显降低,除边远地区外,应与省会城市持平,物流配送时效有效提升,县到村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2.充分利用镇(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进行快递和包裹的收发;3.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
4.以上合计补贴金额不高于50万元,补贴期限一年内补完截(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除外)。



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建设或升级要求

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门头设计要求

1.门头标识设计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青田县XX乡(镇)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标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代销代购、收发快递、职业介绍、培训咨询、金融服务、品牌咨询等内容,设计参考公共服务中心设计模板;2.占地面积80平方以上;

1.根据交通、人口分布等因素,实事求是合理规划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对低收入、欠发达乡村给予适当倾斜2.门头材料选用扣板材料,耐用成型独立字,字体和门头大小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测量3.收费标准、电商服务站管理度、电商服务站站长职责等做成KT板并上墙。

1.办公电脑:国产品牌电脑,CPU及主板:≥酷睿i5;内存:内存容量≥8GB;硬盘:硬盘容量≥250G;显卡:独立显卡,显存≥2G;5.显示器:≥23寸LED 显示器,分 辨 率 ,配套键盘鼠标2.移动电子设备:具有蓝牙GPS功能,能连接各大电商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3.便携式蓝牙打印机:打印快递面单4.黑白打(复)印一体机:品牌打印复印机(三合一激光一体机)wifi智能打印。

层架结构,钢木结合、分类置物,结合空间摆放定制层数和尺寸

1.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服务辐射周边乡村,满足基本的快递收发、便民服务外,重点要积极与本地企业、农户和商户建立双赢合作关系,引导本地农产品、工业品、生态游、便民服务等商品进入相应平台开店销售,并提供培训、代运营等配套服务;2.配合县级配送中心快递包裹收发与保存;
3.收发快递数据统计及信息填报4.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

1.补贴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数量8家;2.申报着必须满足以上5点要求,缺一不可;3.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镇(乡)级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

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建设或升级要求

1.利用现有服务站点进行改造,统一标识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青田县XX乡(镇)XX村电商服务站”标识,门头大小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测量安装,设计参考公共服务中心设计模板;2.占地面积15平方以上。

1.移动电子设备:具有蓝牙GPS功能,能连接各大电商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2.便携式蓝牙打印机:打印快递面单

层架结构,钢木结合、分类置物,结合空间摆放定制层数和尺寸

1.电商服务站,服务辐射周边乡村,满足基本的代销代购、收发快递、职业介绍、培训咨询、金融服务等内容2.人员熟悉电商基本操作,收入能够保证自持运营3.组织服务站人员进行电商知识和服务站运营培训4.收发快递数据统计及信息填报
5.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

1.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数量30家;2.申报着必须满足以上4点要求,缺一不可;3.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建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

构建电子商务集聚区要求

1.门头标识牌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青田县电子商务集聚仓”标识;2.集聚区支持简单隔断及氛围改造标识3.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经审计确认,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不再给予补贴)

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成本,促进农特产品上行

以集聚区为单位给予以奖代补的方式降低农特产品物流成本,每日发货量发货量达2000件,给予每单给予0.5元奖励,超过2000件以上的部分,每件给予1元奖励,累计补贴不超过40万元(发货量由集聚区运营服务商提供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享受过类似补贴政策的除外),补贴期限为1年。

1.物流快递成本明显降低,除边远地区外,应与省会城市持平,物流配送时效有效提升;2.服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管理。3.累计补贴金额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但若其他模块以奖代补主体无法达到相应的成效要求,则将未兑付的奖补资金用于对集聚区的奖补。

(一)按照项目进度分模块组织验收

服务商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按模块提供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方收到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对相应的模块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拨付对应模块的建设费用。

验收小组根据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要求、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国家与省级绩效评价指标及后续补充的相关评价指标进行验收

青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季苏海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会荣 经济商务局局长

章旭阳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钟锋伟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王建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倪灵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传媒集团董事长

林建利 县金融发展中心主任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郑晓敏 县供销联社主任

郭玲玲 中国移动青田县分公司总经理

程万飞 中国联通青田县分公司总经理

夏建群 中国电信青田县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济商务局局长兼任,县经济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县经济商务局做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发展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拟订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规划、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承办企业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负责做好对上衔接沟通。

2.县财政局:负责严格按规定管理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负责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工作经费落实与保障。

3.县审计局:负责做好示范项目审计工作。

4.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农产品发展规划、溯源体系建设、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负责对全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涉农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电商培训。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企业注册登记;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商品生产环节质量及网络广告市场培育发展和交易监管;协助组织工商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电子商务培训。

6.县邮政管理局:做好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加大邮政快递与电子商务领域对接,做好邮政快递网点规范化管理工作。

7.县委宣传部、县传媒集团:负责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报道示范县项目建设情况,示范效应,扩大示范县成果和影响。

8.县税务局:负责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9.团县委:负责全县青年电商创业者和本地网络主播的联络沟通,支持配合农村电商相关活动和电商培训的开展。

10.县供销联社:负责建立完善供销体系建设,整合平台,促进产品通畅销售;支持配合项目承办企业实施好项目。

11.中国电信青田县分公司、中国移动青田县分公司、中国联通青田县分公司: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推进电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网络信息服务。

1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乡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场所选址布局、新建或改造提升等工作;负责组织本乡镇相关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负责辖区内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氛围营造,畅通农特产品进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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