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犯法要判刑,小孩儿懂,很多大人不懂。
干企业的,为俩钱激情犯罪,偷税逃税太常见了。
有多少企业以为自己耍点小聪明就能像占小便宜没人计较一样把税逃了;
有多少企业从鸡叫干到天黑,一缴税赚的还没花的多;
有多少企业愚蠢地相信“法不责众”,以为一万个人犯法=没犯法;
有多少企业把头埋进沙子里,用一套荒谬的逻辑骗自己,觉得自己信,税务局也会信;
不管出于天真或是愚蠢,贪心或是无奈,最后有人被罚款,偷逃的那点钱不够交滞纳金的零头;
有人锒铛入狱,窃以为能骗过税务局的伎俩,最后只骗没了自己大好人生和事业。
今天抓10个,明天就冒出来20个,蝙蝠侠都得累死。
我Carl作为税务合法的义务宣传员,今天斗胆给大伙来场普法公益课,从源头解决问题,给蝙蝠侠分忧。
如果想逃税的同志看完之后能明白逃税的边界在哪、无论哪种逃税,都不会有好下场,那我就算做了一件好事。
人都是有反骨的,你越不让干他越要干。为了逃税,你永远不知道这群人能干出什么荒唐事,就像你不知道他们的那些聪明的小脑瓜里,到底装的是酱油还是娃哈哈。
今天文章,我们不妨从几个离谱的逃税案例说起,
三则“寓言故事”送给大家:
某地方公职人员检查一家企业,企业回复说之前公司搬迁,期间人多手杂,账簿被偷了。
而且戏做得很足,不光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证明,连故事剧情都编得很饱满:
说什么搬运的司机中途去吃饭,回来就发现面包车的后备箱被撬了,包括账簿在内的所有物品全丢了。
简直天衣无缝,连“小偷为什么要偷不值钱的账簿”这个疑点都圆上了。
可惜检查组根本懒得听他们屁话。
按照《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账簿资料不全,直接给你核定征收。就按你们企业以前备案的财务报表核定。
这企业一看这税额,比老实交代罚款、补缴的钱还要贵好几倍,马上表示有有有,有账簿,有账簿。
不就是个账簿,我请道上的兄弟打听打听是那个瘪三偷的,再把它要回来就是了。
结果,好嘛,没几天账簿还真“找回来”了,这怕不是内鬼偷的。
第一则寓言,这叫做:甭管你用什么手段,都避免不了交税。
某地稽查部门收到举报,特别叮嘱老板是“黑社会”,检查的时候要小心。
到现场突击财务科,公司的人怕资料被查,直接让一帮马仔一人带一部分跑路了。
两方人马在街上你追我赶,都不敢轻举妄动:
检察人员怕动手硬抢,马仔们狗急跳墙,会有危险;
马仔怕顽抗起来事态恶化,自掘坟墓。
所以只能你逃,我追,事情陷入了焦灼。
剩下的稽查人员也没闲着,和“黑”老板交涉谈判。
不知道是不是税务人员里有谈判专家,
在充分得思想工作之后老板竟然妥协了,
最后在老大的示意下,马仔们还是乖乖把资料交给了稽查人员。
第二则寓言,这叫做:甭管你是谁,都避免不了交税。
2020年2月,一通简单的注销电话,却牵扯出了一个几十亿的虚开大案。
李某自称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却一问三不知,很快就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怀疑。
税务人员注意到,该企业无煤炭开采资质,但开具的发票品目全部为“煤炭”,且有销无进,十分异常。
原来,李某曾将身份证“借”给网吧初识的谢某用于注册公司,谢某承诺向其支付5000元,但尾款一直未兑现,于是他以注销公司为由,要求谢某支付尾款。
稽查人员顺藤摸瓜,很快发现“卖”身份证注册公司的还有数人,有18户企业电子税务局使用信息与该企业高度一致,并查出重庆市范围内有64户企业与这18户企业存在不同程度关联。
借助公安机关“天网”工程,稽查人员锁定了核心人物谢某,兵分三路实施抓捕,打掉12个窝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1个到18家再到64户,从税务局到稽查局再到公安局,
这就是第三则寓言,这叫做:永远不要低估税务人员,以及高估自己的运气。
这些案件,可以吓退多数还有救的朋友。
如果还是执迷不悟、还是想试试看是自己的赌运好还是法律的红线严,那恭喜你,今天你算是来着了,下面我就祝你一臂之力,告诉你税务稽查的各种花式监管。
实话说我作为税筹的正方人士,最看不起那些虚开发票、做假账的。
如果说谁最有可能策划一场完美的犯罪,我认为答案是最高明的犯罪打击者,比如福尔摩斯。
我虽然不是福尔摩斯,但给小贼们提提专业建议还是够的,
我今天就当一手内鬼,来场角色互换的猫鼠游戏,由我这个侯亮平来教教丁义珍想要逃税,该怎么做。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中国税收征管开始进入信息化阶段,启动并完成了“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逐步实现大部分税收征管和服务通过网络实现。
当前,我们正以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持续拓展税收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
“一户式”应用2.0版上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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