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后产品因质量问题退货的会计处理,应如何确认收入?

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打印
收藏
一、什么是销售退回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客户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销售退回,既包括本年度销售后的商品在年度结束前退回,也包括以前年度销售后的商品在本年度退回。二、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对于本年度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这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2、对于本年度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例1】甲公司在2013年11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0000元。乙公司在2013年11月27日支付货款,2013年12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甲公司已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2013年11月18日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在2013年11月27日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58 5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2013年12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8 500借:库存商品 3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0000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第二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因此,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的次年,报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记入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反之,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需要注意的是: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果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核算。(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①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生数;②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③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作出相应调整2、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既包括报告年度销售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也包括以前年度期间销售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年度期间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的,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销售退回事项,可能发生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也可能发生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其会计处理分别为:(1)、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应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的收入、成本等,并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等。【例2】甲公司2013年12月20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50 000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甲公司发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情况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30 000元。此笔货款到年末尚未收到,甲公司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1月18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退回。企业于2014年3月31日完成2013度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甲公司2014年4月30日对外报出201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例中,销售退回业务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内,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2014年1月18日,调整销售收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贷:应收账款 58500②调整销售成本借:库存商品 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③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④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⑤调整盈余公积及调整报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略)(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税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例3】甲公司2013年12月20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50 000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甲公司发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情况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30 000元。此笔货款到年末尚未收到,甲公司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4月18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退回。甲公司2014年4月30日对外报出2013年度财务报告,企业于2014年3月31日完成2013度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2014年4月18日,调整销售收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贷:应收账款 58500②调整销售成本借:库存商品 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④调整盈余公积及 调整报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略)(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原则及上述例2和例3的会计处理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四、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处理1、税收政策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2、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处理(1)本年度售出商品的退回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本年度结束前销售退回,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并不产生差异,都冲减当年的销售收入。(2)以前年度售出商品在本年度退回企业以前年度售出的商品,在本年度退回,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应该冲减退本年度的收入,而不论售出的商品是哪个年度售出的。这种情况下所得税处理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是有差异的,应该引起注意。在上述文中第三部分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是参考了国税发[2003]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年终申报纳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但是该文件已全文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号),因此上述例2和例3中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处理都应该冲减2014年度的销售收入。
时间:2017-12-07  责任编辑:zgkspx2
上一条:留抵税额是否能抵减增值税欠税
下一条:“收入确认”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相关文章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3-02-21 09:45:48【至顶部↑】
初级会计题库微信号:cjkjtk');
return p_flag;
}else{
var qrlocation=window.location.href;
if(qrlocation.match(/^(//[S]*.(jscj|zgkspx).(com|net|cn)[/]{0,1}[/]{0,1}m/(index.php){0,1})$/i)){
document.write('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江苏财经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搜:jscjkjwx');
}else if(p_title.match(/(IFM|ifm)/i)){
document.write('');
}else if(p_title.match(/(初级会计|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i)){
document.write('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初级会计题库微信公众号搜:cjkjtk');
}else if(p_title.match(/(中级会计|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中级经济法|财务管理)/i)){
document.write('关注公众号:中级会计微信公众号搜:zjkjtk');
}else if(p_title.match(/(注册会计师|注会|注会《会计》|《会计》|审计|税法|注会经济法|注会《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i)){
document.write('关注公众号:注册会计微信公众号搜:zkkstk');
}else if(p_title.match(/(外贸会计|外贸|外贸会计实务|国际贸易理论基础)/i)){
document.write('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会计考试培训微信公众号搜:zgkspx');
}else if(p_title.match(/(导游|旅游|全国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地方导游基础知识)/i)){
document.write('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会计考试培训微信公众号搜:zgkspx');
}else if(p_title.match(/(管理会计|管会|mat|cma)/i)){
document.write('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管理会计师招生微信公众号搜:PCMAZS');
}else if(p_title.match(/(税务管理|税|ctm|ctz)/i)){
document.write('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金财税务管理会计微信公众号搜:ctm-js');
}else{
document.write('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会计考试培训微信公众号搜:zgkspx');
}
}
}
}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3-06-02
1414 人看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越来越普遍,人们在购买商品时基本上是凭着网上信息进行判断是否购买,往往是看不到实物的,由此引发的商品销售退回日益常见。企业发生商品销售退回,应当区分以下二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一是会计上尚未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二是会计上已经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一、会计上尚未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以典型的网购为例,消费者张三通过网上下单向B公司购买A品牌数码相机,A品牌数码相机的含税销售价格为2340.00元,成本为1500.00元,该商品附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B公司按照订单于2012年11月5日发货,张三于11月7日收到商品A并验收。张三于11月13日向B公司提出退货,经协商,达成退货协议。B公司按照订单于2013年11月5日发货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发出商品--A品牌数码相机1,500.00贷:库存商品--A品牌数码相机1,500.00张三收到货后,由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B公司尚不能确认收入,因此不做账务处理。张三在11月13日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提出退货,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商品A发回给B公司,B公司收到退回商品A并验收入库,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商品A1,500.00贷:发出商品--商品A1,500.00二、会计上已经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对会计上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退回,可进一步区分为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1、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承上例,假设张三于11月13日确认并且支付货款。但于当年12月10日,该数码相机出现严重问题,符合“三包”条款,双方协商达成退货协议,张三将该数码相机退回B公司,B公司支付了退货款2340.00元。11月13日张三确认并支付货款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0贷:发出商品--A品牌数码相机1,500.0012月10日,按照“三包”政策给张三退货退款时,会计分录如下:贷:银行存款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冲销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0借:库存商品--A品牌数码相机1,500.00损益结转分录略。税法规定与上述会计处理一致,无需做纳税调整。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的,因此时会计报表还未报出,为保证报告年度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而税法规定所有的销售退回,一律在实际退回的当期冲减销售收入,与会计形成暂时性差异,应当进行纳税调整。承上例,假如张三在2013年1月10日,该数码相机出现严重问题,符合“三包”条款,双方协商达成退货协议,张三将该数码相机退回B公司,B公司支付了退货款2340.00元。(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3月20日)。(1)会计处理《企业财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日后事项》规定,如果销售退回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则应将此退货业务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即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具体处理如下:退货退款,冲回收入:贷:银行存款2,34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冲销上年度已结转成本: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0.00借:库存商品--A品牌数码相机1,500.00损益结转科目略。(2)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税法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上例中,B公司在进行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对企业利润上冲销的收入、成本不认可,收入调增2000元,成本调增15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调增500元。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反向调整2012年度纳税调整事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立即咨询8853位用户正在咨询推荐律师:无锡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容易犯的财税错误有哪些
财税政策向哪些方向做出调整
销售退回的财税怎么处理
}
2019-07-07 10:27
来源:
大成方略
我公司2018年销售商品已经记入2018年度的所得税收入,2019年6月客户提出有质量原因要求退货,我公司已同意客户退货,商品也已经退回我公司。请问退货业务我公司税收上是调整2018年的销售收入还是记入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你公司销售商品后因质量问题退货,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即你公司2018年已经结转销售收入的商品,在2019年6月发生退回时,所得税上直接冲减2019年6月的销售收入。
开创财务管理新格局,把握业财融合新形势,做顶级财务高手!大成方略2019年业财融合系列课程。
好知识一起分享,欢迎转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产品因质量问题退货的会计处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