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最全攻略来了↓↓↓
解决方案:1、检查输入的身份信息是否正确。2、到公安处去掉其中一个不在用身份信息,且需要同步到国家库后可解决。
解决方案:1、检查该人员信息输入是否正确。2、若信息正确:(1)该人员的基本和参保信息未上报到国家人基库,可上报后再重试。(2)该人员的信息在国家公安库不存在或信息不一致,无法通过国家公安库核验,可到地方公安咨询人员信息是否已上送到国家公安库。
解决方案:1、检查该人员信息输入是否正确。2、若信息正确:(1)该人员的基本和参保信息未上报到国家人基库,地方可上报后再重试。(2)该人员的信息在国家公安库不存在或信息不一致,无法通过国家公安库核验,可到地方公安咨询人员信息是否已上送到国家公安库。
解决方案:1、检查身份信息是否正确。2、当前输入的姓名,与之前不一致,尝试使用之前的姓名。
解决方案:地方未上报该人员的基本或参保信息,需地方上报该用户的人员基本或参保信息到国家库,即可激活授权。
解决方案:1、若是无参保地可选择,则表示用户的人员基本和参保信息地方未上报到国家,需进行上报;2、若有参保地可选择,则表示该参保地的参保状态,地方上报的为终止参保或未参保(若是已参保则需重新上报该参保地信息),会有该提示,但不影响用户的线下使用。
解决方案:1、检查身份信息输入是否正确;2、到公安核对登记的身份信息(以及是否已上传至国家公安库);3、第二天0点后或早上进行绑定(可进行公安核验,每天0点公安核验次数重置可核验)。
解决方案:需要主账户(登录的账户),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授权医保电子凭证,再去用亲情账户功能。
解决方案: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后,在app-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右上角,选择“凭证授权管理”,可查看授权的渠道,并可以解除对应渠道的授权。
解决方案: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后,在app-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右上角,选择“绑定手机号修改”,进行手机号码修改。
解决方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的人脸识别为支付宝提供,根据支付宝反馈需要用户到公安更新本人照片(并且数据需要到国家公安库)。其他渠道报相关人脸不通过,需要反馈到具体渠道进行排查。
解决方案:国家医保app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该用户信息无法被人脸厂商识别,可尝试如下解决,1.检查输入的信息是否正确;2.信息若正确则可能是身份信息未在国家公安库,该情况需等待国家公安库有信息(用户可到地方公安重新采集身份信息和人脸信息);3.联系人脸厂商看是否可以处理;4.使用其他渠道尝试激活授权,如微信、国办app等应用渠道。
解决方案: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后,在app-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右上角,选择“绑定手机号修改”,进行手机号码修改。
解决方案:1、确保手机号码是本人;2、是否存在被运营商终止服务;3、检查是否被短信运营商拉黑。4、需要确认短信是否被设置为拦截信息了。5、有可能是本身手机网络及信号问题,可以进行多次尝试。
解决方案:1、检查在渠道方登记的人员信息是否正确。2、检查地方是否有上报该人员的基本或参保信息,若有则需要排查上报的信息是否有缺失;需要地方调用基础信息中心接口同步用户的基本和参保信息到国家。3、若用户改过名字,地方上报的是曾用名,用户使用的是新名字激活,激活失败的话,则表示无法通过国家公安库核验,需等待国家公安库有用户的证件号码对应的新名字。
解决方案:医保电子凭证一码全国通用,可以在其他省份使用。
解决方案:1、参保地信息都是地方上送的数据,没有显示现在参保地是由于云南本地的有效参保地信息还没有上送或者核验没有通过,没有入库。近期云南已经上送最新数据,等核验入库后会自动更新。2、使用国家医保app反馈该问题。
解决方案:需联系地方作废该参保地,或使用国家医保app反馈该问题。
解决方案: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有效期为1分钟,过期了需刷新后重试。
解决方案:1、修改关联手机号为微信自研发页面,需联系微信排查该问题。2、若要修改电子凭证绑定的手机号,可在国家医保app-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右上角,选择“绑定手机号修改”,进行手机号码修改。
解决方案:1、若是微信支付宝的人脸识别功能,使用的是国家公安库人脸信息,若无法被识别则需到地方公安库更新人脸照片,且新更新的信息需被上送到国家公安库。2、其他渠道人脸过不去,需联系具体渠道排查解决。如果是国家APP出现的,请收集名字、身份证号信息上报。
解决方案:地方需通过人员基础信息中心,进行上报该用户的基本和参保信息。
解决方案:所展示的码是谁的,则线下两定机构就会识别该人员信息,进行其就医购药。因此展儿子的码,则解码会获取到儿子的身份信息进行就医购药。
解决方案:上报个人信息是省里进行统一上报的,省里上报后国家需要统一核验数据,合格的数据才能入库,近期云南上报的数据还没有入库,还需要等待。
解决方案:国家APP访问量较大,已反馈进行处理,目前已经增加资源,待观察。
解决方案:数据问题,地税的数据核验未通过。需要等云南省上报的数据核验入库后自动更新。
解决方案:遇到不能识别的生僻字,请收集提示信息及生僻字信息进行反馈。
解决方案:在医保核心系统中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数据上传】上传基础信息。
解决方案:在医保核心系统中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数据上传】上传基础信息。
解决方案:手机上切换输入法。
解决方案:在医保核心系统中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数据上传】上传基础信息。
解决方案:通过“忘记密码”按钮填写准确信息找回。
解决方案:通过更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实名认证激活授权。
解决方案:在玉溪参保后,重新上传玉溪的参保信息,以最新参保信息为准,默认参保地变更为玉溪,使用电子凭证时直接使用玉溪参保地。
(编辑:唐雪娇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问():换了工作地点,职工医保怎么转移接续?
医疗保障局():
什么是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简单来说就是,跨省或省内跨医保统筹区就业并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费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工作地,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合并累计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完整、准确。目前,江西省内统筹区有12个,包括省本级,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赣州、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等11个设区市,均已实现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比如,你之前在江西企业上班,参加了职工医保,今年跑到沿海其他省份的企业上班,企业也给你交了职工医保,那就要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再比如,你原来在宜春市内的企业上班,参加了职工医保,今年来到省城南昌市的企业上班,企业也给你交了职工医保,那也要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我之前在邻省打工,企业给我交了职工医保。父母年纪大了,我想多陪陪他们。今年回家在本地企业找了个工作,企业也给交了职工医保。我这种情况需要办理转移接续吧?
是的。之前在邻省就业参保,属于跨省流动,需要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关系。
如果参保人员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后来又参加了职工医保,这就是跨制度流动,虽然不需要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但是居民医保因为是按年度缴费的,在流入地参加了职工医保,流出地的居民医保就不要缴费了,以免重复缴费。
要先在流出地获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再在流入地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个人只需要1个办理材料,即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1)现场办理(只跑一次):到流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一次不跑):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赣服通、“一窗式”综合服务系统、手机APP、微信公众号、QQ/微信业务群、政务邮箱、自助服务终端等不同方式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理(目前南昌、宜春已实现)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1)现场办理(只跑一次):到流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2)非接触式办理(一次不跑):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赣服通、“一窗式”综合服务系统、手机APP、微信公众号、QQ/微信业务群、政务邮箱等不同方式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理。目前赣州、宜春、抚州已实现。
有关职工医保转移接续的具体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各地“12345”政务热线,或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被派驻到异地工作的你、
本地无法确诊需要转诊的伙伴、
关于异地就医的那些事儿……
问题一:我目前在外地,准备要住院了,怎么办?
答:异地就医的流程是“先备案、选定点就医、持卡结算”。
(一)先备案:参保人在外地住院前,需联系参保地社保局事先备案。
(二)选定点就医:参保人可选择备案地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注:转外诊治人员需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持卡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问题二:最近接到单位通知,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要及时备案。哪些人可以办理备案手续?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的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办理。
问题四:我准备随孩子到外地长期居住,办理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连续在统筹地区以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如本人或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
问题五:我户籍在上海,退休了一直在上海生活,办理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问题六:我在广西参保,公司准备派我到广州工作,办理备案需要材料?
答:连续在统筹地区以外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供单位外派工作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
问题七:我是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本地医院建议转到上海的医院治疗,要办什么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外诊治的,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联系自治区社保局办理。目前自治区本级指定的具有转诊资格定点医疗机构有以下7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妇幼保健院、广西骨伤医院。
问题八:我此前备案到外地了,现在备案地的医院建议我转外治疗,怎么办?
答:自治区本级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需转备案地以外诊治的,应当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自治区社保局办理备案手续,超过办理转院备案期限的,应当重新出具转院证明。
(1)申报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社会保障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①窗口办理:自治区社保局业务大厅。
问题十二:如何办理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答:异地备案人员回到参保地居住或工作的,需办理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进入网上服务大厅查询。
问题二十:未能刷卡结算的异地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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