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级别。从2021年起,“国创计划”的国家级项目(即省级重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我校可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6项,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

/)提交“申报表”电子稿、并经指导老师系统审核通过完成网络申报,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网络申报流程”(附件6);按学院要求提交“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相应纸质稿至所在学院教务办。

/)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排序,具体操作详见“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网络审核流程”(附件7),并于6月1日15:00前将“南昌大学2021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8,一式一份)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条件科。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动员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的指导工作。

1.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资助0.8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

2.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资助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金额 4万元。

3.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资助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10万元/项。

校级、省级、国家级按项目获得的最高级别进行资助,不累加资助。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申报项目中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

2.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发布,需要申报的项目请及时关注。

申报过程中,如有申报材料网络提交、审核;纸质稿提交等问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务办,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务办联系电话”(附件10)。如有申报政策等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条件科,联系电话:5。

1.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 2021年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项汇总表;

3-1.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 ;

3-2.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4.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指标;

6.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网络申报流程;

7.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网络审核流程;

8.2021年度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9.项目所属专业类代码

10.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务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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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是教育部实施的面向本科生的、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是我校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主要载体。

学校将重点支持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应用开发、重大应用关键软件、云计算和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第五代通信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学校“四新”人才培养(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相关项目、以及卓越师范生培养相关项目。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原则上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的累计平均绩点为2.5及以上。

(二)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

(三)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1名。每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

(四)每个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五)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六)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不得延期;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实需要变动的,须填写申请提交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七)若上一年度有终止项目和延期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当年的项目。

(八)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至多不超过2位。

按照教育部及上海市的有关要求,我校分级实施国家级大创项目、市级大创项目,校级大创项目以及院级孵化项目。

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创项目建设周期包括学生申报、学院立项孵化、晋级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五个阶段。自学院立项后,大创项目每月需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月报》的填写要求认真记录项目进展。

晋级评审:校级、市级和国家级项目

中期检查: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组织结题与成果汇报;发放成果奖励

1.学生申报环节:学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完成申报,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书。

2.学院立项孵化环节:不限制名额,各学院自主安排。

3.晋级评审环节:学校按照上一年学院的市级、国家级项目执行情况分配名额,各学院安排晋级评审。

4.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5.结题答辩: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成员参加也可。结题答辩评审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有机会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每年举办)和“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每两年举办),这两类赛事在我校的学科竞赛目录中分别认定为A类和B类。

我校大创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具体经费另行通知。大创项目经费管理按照我校《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管理办法(20213月修订)》执行。其中,国家级和市级大创项目的第一期经费(总经费的30%)采用报销方式,实报实销;第二期和第三期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下拨,务必按规定根据预算使用项目经费同时留存支出发票、收据等信息以学院学校备查。国家级和市级项目在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环节,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大创项目产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成果。大创成果是指大创项目成员在项目建设期间,有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内容。自2022年开始,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专著不再直接认定为优秀项目,而是在结题评审环节中根据成果予以加分。具有加分分值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及我校大创项目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的情况,一经查实,撤消项目,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大创项目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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