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有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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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教育培训业发展6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1、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16年5月l日起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截至l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聘请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研究人员在我国进行教学和研究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个人在境内居住不满协定规定的停留时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4、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上述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5、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6、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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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地税
作者:无锡地税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营业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解读:其中(财税〔2006〕3号)规定 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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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解读:其中(财税〔2006〕3号)规定 &一、关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一)&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财税[2013]62号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修改为&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2)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财税〔号 规范了&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调整为&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解读:(财税〔2006〕3号)规定&关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问题1.&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2.&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进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不属于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不予免征营业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3号)规定,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解读: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本通知执行时间自日至日
注意:1.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2.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苏税三[87]11号规定:对集体或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以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屋,暂不征房产税。
苏税三[89]017号规定:下列土地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以及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用地
(1989)国税地便字第8号规定:国务院国发〔1989〕1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改革鼓励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增加社会服务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税务局(89)国税所字第67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9〕10号文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所说的&对高等学校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对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高等学校举办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均不属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3号)规定,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3号)规定,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关于&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平等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登录人民网通行证 &&&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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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请收好
晋中市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正向大学生讲解税收优惠政策。
每年六七月份,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期,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下,更多的毕业生踏上了自己的创业征程。税收减免可谓真金白银,但由于税收政策专业性较强,在政策理解上,创业者往往一头雾水。那么,全省毕业生创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新政?又该如何借政策之力实现创业梦想?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与调查。
持证创业 3年内每年最高扣减税9600元
6月11日晚11时,王凯的QQ头像仍然显示在线。王凯是太原师范学院即将毕业的一名大学生,大学4年里,他做过西餐厅奶茶西点销售员、联通促销员,也兼职卖过电视、衣服。有过市场经验的他,在大学二年级时,前往晋中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实习,也是从那时起,王凯有了创业的想法。
深思熟虑后,今年2月,他向朋友借了5万元,在学校旁边开了家服装店,王凯每月需缴纳3000元租金和100元水电费。
“其实,起初我是没有信心的,周围很多同学都创业失败了,而且创业起步时,并不理想的经营让我有点儿想放弃。后来,学校老师告诉我,山西有很多针对毕业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我肯定会有帮助。比如只要有《就业创业证》,像我这种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最高可以享受9600元的税收减扣,这可真是大大缓解了我的资金压力。”王凯说。
原来,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如果离校,但仍在毕业年度仍然可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其中,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1日,必须进入毕业年度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在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像小王这样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是属于文件中规定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减免。”太原高新区国税局副局长韩海金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无需履行任何审批程序,只需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就业创业证》和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采访时,王凯还特别开心地说:“在办理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我发现所有程序都特别方便简单,这也激发了我的创业热情。”
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多
6月13日,记者在太原高新区国税局采访时,碰巧一位大学生正在向工作人员咨询创业优惠的相关政策。
“我和几个同学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培训机构,我们公司刚刚运营不久,资产总额较少,从业人员也不多,盈利能力还不强,请问我们到底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翟一丁咨询道。
今年24岁的翟一丁就读天津某大学,修读美术和设计专业,已经毕业1年了,今年4月,她跟6个伙伴在太原合伙开了一家培训机构,培训对象是5岁至12岁的小学生,培训内容是画画与鉴赏以及计算机软件操作。
对此,韩海金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税种、多个层面,主要包括增值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降低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并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可以免征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此外,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月6日,《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又有了好消息,通知指出,从日起至日,在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中,大学生创业成立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减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小翟从事的公司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自其申办优惠政策起,可以免征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没有想到,竟然可以享受这么多税收优惠政策。免税节省下的资金就可以用来扩大培训规模,招收更多学生了。”小翟有些兴奋。
自主研发,创新技术 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在对我省各高校的采访和调查中,记者发现越来越多拥有专业实操技能的毕业生,将创业的目光投向高新技术研发领域。记者翻阅相关税收规定发现: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只要公司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就可以依法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太原高新区国税局局长赵胡拴介绍说,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支出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他表示,研发费加计扣除是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强心剂,我省不断出台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目的就是扶持企业占领科技制高点,把企业做精做强,把产品做精做优。
与此同时,税收政策对一些特殊领域也有优惠。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等。
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创业初期,资金的缺乏是不少毕业生最为急迫的问题之一,税收优惠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真正起到了“解渴”的作用。希望更多的创业者去争取更多政策红利,为自主创业减轻压力。(记者 任志霞 实习生 李佳璞文/图)
(责编:方萌萌(实习生)、林露)
全国各地2017高考分数线及分数段分布情况
目前,2017年全国各省区市录取控制线、分数段分布情况正在陆续发布。志愿不会报?免费在线提问帮帮团专家,等你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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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将全部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教育行业有税收优惠政策吗_百度知道
教育行业有税收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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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免征印花税。5.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六、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1.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目的免征契税,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 四、契税1.国家机关。2、耕地占用税学校、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
2.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一、增值税1.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五.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免征耕地占用税.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高校公寓免征房产税。三、印花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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